2017年5月30日星期二

台主人控訴漁護署: 混種鬥牛㹴抵港禁入境 滯機場逾月生埋B

《蘋果日報》,2017/5/28

台灣人蘇先生打算7月移民本港,今年4月先把混種愛犬Miffy託運來港。但漁護署以其犬隻是禁止入境的比特鬥牛㹴,扣留了Miffy逾月。蘇先生兩度來港要求退運不果,愛犬終在港產下4幼犬。蘇先生最少需負擔近13萬港元,才能將愛犬一家託運回台,他質疑漁護署刻意拖延,程序不透明。

蘇先生今年4月14日委託香港友人Betty,託運愛犬Miffy來港居住。他稱,據台灣獸醫檢定,Miffy屬英國鬥牛犬和洛威拿混種,不在香港禁運之列,但在愛犬抵港翌日,漁護署懷疑其狗隻有禁運的比特鬥牛㹴血統,須台灣獸醫提供品種證明文件正本,狗隻才可放行。

按台例幼犬需等10個月

蘇先生其後將證明文件正本寄到本港,惟狗隻仍被指是禁運犬種,無法獲釋,「我不斷打長途電話詢問原因,卻得不到答案」。蘇先生於是在4月26日首次到港,在委託人Betty陪同下,到機場漁護署要求探望愛犬,發現愛犬懷孕。

蘇續稱,當時立即要求漁護署將愛犬退回台灣,除了希望愛犬獲妥善照顧,亦因為狗隻如在本港生產,按台灣法例,幼犬需待10個月完成檢疫,才能回台。他解釋,本港漁護署每日收取每隻狗90元照顧費用,他無法承擔,惟當時漁護署向他指,狗隻懷孕託運易生意外,拒絕要求。
蘇先生每日打長途電話到港,追問愛犬情況,但熱線經常無人接聽、員工答案模稜兩可,「只告訴我正在處理,不斷重複」,因擔心愛犬健康,蘇先生5月22日再到港探望愛犬,抵港後,蘇先生才知道其狗隻5月17日已在旺角一間寵物醫院剖腹產下4隻幼犬。

漁護署只批准委託人Betty代為探望狗隻,再由署方拍攝照片,打印予蘇先生察看狗隻情況。蘇先生指照片中的Miffy極消瘦,甚感心痛。署方向蘇先生稱,若台灣政府文件齊全,他可即時運走狗隻。

料總花費逾13萬元

蘇先生怒斥漁護署不斷拖延時間。他解釋,4月已向漁護署提出退回狗隻,不明白為何署方仍囚禁其犬,「在抵達香港時說不能入境,我已經說了退回來!」而且漁護署每日收費,目前連同幼犬在內有5隻狗,若在本港居住10個月,連同運回台灣的費用近13萬港元,對他而言是天價,「我懷疑香港政府蓄意賺我的錢!」

他稱,愛犬和幼犬也是其家人,惟恐放棄會令狗隻安樂死,目前最壞打算是借錢將狗隻全部帶回台,「真的極憤怒,如果不是漁護署不透明,不會這樣」。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漁護署愛理不理,不負責任,「完全係我着緊,佢唔着緊」。她認為若署方真正愛護動物,應該在確認犬種不能入境時,立即安排狗隻回到來源地,「𠵱家5隻狗變咗狗球,非常令人傷心」。

漁護署回覆指,今年4月懷疑1隻動物衞生證指屬混種的狗隻為混種比特鬥牛㹴,該狗隻被扣留於機場動物居留所,正與狗主代理人保持聯繫,商討安排。

另稿:
轟港府不透明 狗主取消移民

台灣人蘇先生原本打算7月移民香港,在工作上大展拳腳,豈料其愛犬Miffy帶頭「移民」不成,更要「坐狗監」,和漁護署斡旋過程,完全打消蘇先生移民本港的念頭。蘇先生指,他見識到香港政府很不透明、不願面對群眾,「如果是台灣的官員,市民罵幾句他就出來交代了,哪有政府會迴避民眾的!」

產後只獲狗餅 瘦一圈

蘇先生續指,本港漁護署不懂尊重動物、不把動物視作生命,而是視作物件。他目睹愛犬生產後,仍是吃狗餅乾,沒有任何營養補充品,較在台灣時瘦了一圈,十分心痛,「台灣政府比較愛護動物,動物就算被扣留,也會有較佳對待」。

他先後來港兩次要求探望愛犬,因他委託朋友代辦寵物移民,不被漁護署視為畜主。第一次在不斷要求下,才能探望愛犬數分鐘。但第二次來港想再探望Miffy,卻被禁止入內探望。他認為署方規定極不透明、無理,令他完全打消移民本港念頭,「在台灣,被隔離的寵物只要有畜主簽委託書,就可以隨便探望,不限人數」。

陪同蘇先生來港的台灣桃園市寵物商業工會理事袁國隆指,他處理多個的寵物運送個案中,以香港最為奇怪,因其他國家即使禁止寵物入境,也會遣返來源國,不明白為何本港要扣留狗隻如此長時間。

另稿:
港禁四種鬥狗進口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章附屬法例D危險狗隻規例附表1所列的格鬥狗隻,即所屬種類名稱為比特鬥牛㹴(或稱為美國斯塔福郡䱛)、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該4個品種的任何混種狗隻,均不准進口本港。如進口斯塔福郡鬥牛㹴(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或在漁護署要求下,進口有關狗隻必須附有一份法定聲明以證明該狗的品種。

現存格鬥狗須絕育

本港法例亦禁止繁育格鬥狗隻。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格鬥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時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着。格鬥狗隻並須戴上特定的頸圈。任何人士如違反危險狗隻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