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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月前,有多少人能夠預料得到如日方中的「佳龍駒」在昨天的悲慘收場?
2017年5月7日,沙田馬場上演國際一級賽冠軍一哩賽,被捧成大熱門的「佳龍駒」只要勝出此仗,便穩奪今屆的香港馬王寶座。然而,此駒開賽一出閘便反常地墮後(「佳龍駒」此前何嘗在「美麗大師」身後競跑?),牠作賽了半程被騎師莫雷拉緊急拉停,經馬會獸醫後發現牠盤骨嚴重折裂,被送往馬醫院搶救,但期間出現其他併發症,最後傷重不治。
「佳龍駒」英年早逝極不利香港賽馬精英化
「佳龍駒」英年早逝的事實,自然對香港賽馬精英化發展造成沉重的打擊。前一哩馬王「步步友」重傷過後無復當年勇,接班的「美麗大師」、「詠彩繽紛」和「喜蓮獎星」均不能與「步步友」相提並論。「佳龍駒」的冒起,本來才是香港在國際一哩大賽的新希望。牠在三歲時,已能輕鬆撃敗「美麗大師」和「喜蓮獎星」。
雖然「佳龍駒」今季季初受腳部傷患問題困擾,復出日期一拖再拖,但牠復出後進度良好,早前更成為首匹在香港囊括三場四歲系列賽,其中在香港經典盃(1800米)和香港打吡大賽(2000米)中兩度力拒「巴基之星」的來犯,完美詮釋何謂「既生瑜,何生亮」。其實,這匹父系為Street Boss、母系為Swing Dance的四歲賽駒,從血統來看一直長力成疑,但牠兩度在非首本路程的大賽中如入無人之境,實為不折不扣的破格馬。
其後「佳龍駒」在國際二級賽主席錦標(一哩)再次輕鬆撃退「美麗大師」,而其蹄下敗將「巴基之星」在女皇盃賽事(2000米)中繼續表現出色,這分別直接和間接證明「佳龍駒」完成四歲系列賽大滿貫的壯舉,並非單純運氣使然。
此外,今季香港頂級賽駒在國際舞台的整體表現未如人意,加上去季香港馬王「明月千里」養傷近半季,今季迄今只曾勝出一場沒有外隊馬參戰的國際一級賽香港金盃(2000米)。此消彼長下,「佳龍駒」奪今屆香港馬王的呼聲已高唱入雲。加上牠在冠軍一哩賽中面對的主要對手也僅是牠的蹄下敗將而已,所以外界在賽前一面倒看好牠順利勝出此賽。
然而,事與願違。無論「佳龍駒」在三場四歲系列賽中表現如何驚為天人,那三場賽事在官方層面的級數只等同於國際表列賽,如今「佳龍駒」在冠軍一哩賽一役中重傷不治,黯然離世,使牠註定終生無緣勝出國際一級賽。即使牠最後能夠獲頒香港馬王寶座,牠的競賽生涯也留有明顯的遺憾。另一匹在陣上傷重不治的香港馬王則為廿世紀九十年代中的「有性格」,無獨有偶的是,牠同樣是隸屬約翰摩亞馬房的賽駒。
事實上,近三季香港打吡的上名賽駒也多災多難。除了「佳龍駒」的噩耗外,2015年香港打吡冠軍「戰利品」因心律不正問題提早退役,2015及2016年香港打吡亞軍「直震撼」和「凱旋生輝」因腳患問題嚴重而退役,現仍服役的2016年的香港打吡冠、季軍「明月千里」和「威利加道」也經歷嚴重的腳傷,後者更是復出無期。2015年香港打吡季軍「大印銀紙」則已褪色。現時最有能力接班的香港打吡上名賽駒,毫無疑問是未曾受傷的應屆香港打吡亞軍「巴基之星」,但牠的一貫跑法也不無受重傷的憂慮(試看「雄心威龍」和「步步友」)。
賭博以外,有關賽馬的倫理議題
「佳龍駒」固然並非首宗純種馬因競賽受傷而離世的案例,但每當這些事件發生在「佳龍駒」級數般的賽駒身上,練馬師、馬主和馬迷的(情緒)反應傾向較為感到惋惜或痛心。有部分人因而批評賽馬是精英主義的玩意。其實,在頂級的運動比賽中,精英主義是無處不見的事。例如,美斯、C朗、勒邦占士和史提芬.居利等頂級運動員受傷後所獲的關注程度,遠勝於一般運動員受傷後所獲得的。此外,收看賽馬大賽與收看頂級的運動比賽或觀賞大師級的歌舞劇也可被視為性質相若的事情。所以,如要徹底杜絕精英主義的活動,那便不能單單禁止賽馬大賽的上演。無論如何,對一般人來說,相對於學習足球和籃球等運動,在香港學習騎馬確是較為中產的玩意。
亦有些人較為廣泛地批評,賽馬是強迫純種馬參賽而置牠們安危於不顧的玩意。具體地說,賽馬是練馬師、馬主和騎師合謀強迫純種馬參與高速競賽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被迫參賽的馬匹大多受到不同程度的傷患困擾,有些更像「佳龍駒」般傷重不治。換言之,他們不惜犧牲賽駒的權益以追求自身的利益極大化。
然而,要分清楚的是,純種馬願意參賽與否,與牠們是否希望受傷並無必然的關係,正如運動員願意參賽,並不表示他們希望受傷(尤給別人弄傷)一樣。誠然,有些人認為,人類有能力為自己參與高風險的運動比賽負上責任,但賽駒並沒有這樣的能力,所以人類應有責任保護牠們,而非利用牠們作謀生或娛樂的工具。但是,不少鬥心橫強的賽駒在勝出賽事後表現興奮,在賽事中落敗而回亦會有忿忿不平的表現,由此可見牠們不是全然意識不到自己參與競賽。不過,過往亦有些純種馬不願入閘作賽,或在賽事途中拋下騎師的表現,所以看來也不是所有賽駒也願意參與競賽。筆者同意應在純種馬是否願意參與競賽一事上多作專業的研究,但不同意因有很多賽駒在競賽中受傷而推斷牠們被迫參賽的邏輯演繹。
另外,筆者非常懷疑,大部分批評騎師在陣上無所不用其極地虐待賽駒的人,也是直覺感性無極限地閉門造車。原因是:賽駒在競賽期間出現任何意外,騎師也有可能面對極為危險的處境。如果賽駒在馬群中突然失足甚或斷腳而拋下騎師,騎師便要面對被其他賽駒踏中的風險,如能生還實屬萬幸。現今有不少港人認識香港現役唯一一位女騎師蔣嘉琦,但在廿世紀九十年代,香港也曾有一位極具天份的女騎師——簡慧榆。不幸的是,她便是因主轡的賽駒失足而被拋下,遭其他賽駒連環踏中,最後傷重不治。即使沒有被其他賽駒踏中,在高速競賽被拋下的騎師也有可能承受各種骨折或脫臼的傷患。
事實上,即使在大賽中,騎師一旦發現賽駒有異樣,他們絕大部分也寧願盡快收慢/停賽駒,以既保障自己的安全,亦確保賽駒的受傷情況不再惡化下去。即使有少部分騎師沒有立即發現異常情況而繼續策騎自己的賽駒,牠們也不大可能交出良好的競賽反應。
當然,不少人對賽馬的主要指控,是騎師在陣上無情地鞭打主轡的賽駒,令牠們輕則遭受皮肉之苦,重則各種器官受創。這種指控或許是根據各種不人道政權虐打異見者或囚犯的景象而類比出來的,但實然上,不是每種撃打的行為也會造成痛楚。比方說,接力隊站定練習交接捧時,若其中一個隊員把接力捧打在另一個人的手掌上,那個人會感受到明顯的痛楚。然而,若然交接捧的過程是在兩名運動員同時跑動的時候進行,接棒的那一位俟不會感到痛楚,反之他/她會接到要加速作賽的指示。故此,各位不能單因看見有撃打的行為,便直覺感性地認定被撃打的對象必定承受劇烈無比的痛楚。
可是,若然把接力交接捧的行為直接類比騎師在陣上鞭打賽駒的行為,也有欠科學的嚴謹性,所以我們必須訴諸科學證據去處理這個問題。根據英國賽馬協會(British Horseracing Authority)2011年的研究報告《A Review of the Use of the Whip in Horseracing》,馬匹在高速跑動期間被受鞭打並不會感到明顯的痛楚,加上使用馬鞭有嚴謹的規定,例如騎師鞭打賽駒時不能舉手肘過肩、不能鞭打賽駒的敏感部位等,故賽駒並不會因受鞭打而受皮肉之苦,反之這僅是提示賽駒要加速前進,或修正賽駒走規以保人馬安全的方法。有些地區的賽馬主辦機構更硬性規定騎師鞭打賽駒的次數。英國衛報記者Greg Wood更在2011年10月18日撰文聲稱,他曾作過一個實驗,那是要求騎師拿馬鞭以鞭打賽駒的力度打在他的手掌上,但他只聽到明顯的聲響,卻感受不到明顯的痛楚。
即使撇除這個在方法論上和證據上均存疑的實驗不談,絕大部分的賽馬比賽也有現場觀賞和電視觀賞的環節,若馬匹受鞭傷,那理應不難觀察出來才是。況且,若牠們在被鞭打時,如真的像拉傷或扭傷般感受劇烈的痛楚,那牠們還可加速前進嗎?多年來的觀察令筆者也抱有這些疑問,各位亦可嘗試仿傚騎師鞭打馬匹的動作,從而對這種力度有初步的了解。
然而,澳洲數名學者,包括Bidda Jones、Jed Goodfellow 、James Yeates 和Paul D. McGreevy ,於2015年在《Animals》發表一篇名為〈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British Horseracing Authority’s Review of the Use of the Whip in Horseracing〉的文章,極力批評英國賽馬協會的研究報告既欠缺真實的科學證據支持,亦非經行內權威人士審核的學術論文/報告。這篇文章同時指出,鞭打賽駒並非修正賽駒走規和提示賽駒加速的唯一方法,但在理論上,賽駒被合法鞭打的地方很有可能造成皮膚發炎的問題。此外,有些其他研究報告指出,馬匹被合法鞭打的地方其實能夠感應到蒼蠅的叮咬,故牠們不大可能對被鞭打不感痛楚。還有,即使使用馬鞭不會對賽駒造成直接的傷害,不斷提示牠們加速也有可能令牠們不知不覺間超出體力上的負荷而受傷。
但是,如從能否避免賽駒在競賽或訓練期間受傷的角度來看,騎師使用馬鞭與否並無太大的關係,只是取締使用馬鞭令外界觀感較為良好而已。若然賽馬活動尚存,騎師亦可用其他方式提示馬匹加速,那便難以確保所有賽駒不因競賽或訓練而受傷,誠如任何運動比賽項目也不會出現零受傷的情況。
現時世界各地主辦賽馬的大機構既會懲罰騎師在可行的情況不鞭打馬匹盡力作賽(有些甚涉造馬的嫌疑),也會對騎師違反賽事規例,例如騎師在賽駒站定的情況下鞭打賽駒、鞭打賽駒的敏感部位等,用鞭作出懲罰,小則罰款兼警告了事,中則罰停賽幾個賽事日,重則有可能面臨長期停賽甚或被釘牌。但有些動物權益者仍認為這些判罰過輕,毫無阻嚇作用,反之判他們像虐待動物甚或蓄意打人(基於動物平權的原則)般的刑事罪行才算合理。然而,對運動員來說,判罰他們停賽甚至被終生禁賽的阻嚇力並不容低估。另外,在各式各樣的球類比賽中,也曾出現球員蓄意傷害對手或襲擊球證的事情,那些施襲者也是要面對罰款、罰停賽甚或終生禁賽的懲罰,但他/她們也極少因此面臨刑事的檢控。若把運動場上所有不恰當使用武力的行為全盤刑事化,難道當年李健和用足球「省」球證、施丹在2006年世界盃決賽中用頭顱骨頂撞馬特拉斯胸部等行為需要面臨刑事檢控嗎?
此外,有些動物權益者批評馬主和練馬師可恥地把賽駒視為可用金錢買賣的貨物,待牠們沒有競賽或配種價值便會對牠們棄如敝屣。可是,這並非賽馬獨有的問題。在職業的運動比賽中,球會/體育會決定簽入一名運動員,也絕大程度上是基於他/她的競賽價值。它們也頗常因商業決定的緣故而決定出售一名運動員。如它們要放棄一名運動員,它們也不一定要經那名運動員的允許才能付諸實踐。故此,即使有人認為這種情況不甚理想,他們也不應把這個問題單單歸咎於賽馬活動身上。
當然,有關賽馬的主要批評,並不限於商業買賣的問題,而是包括有關以人道毀滅等的方式去剝奪賽駒生命的指控。但是,如賽駒遭受嚴重足部骨折的問題,那基本上是無可救藥的,因牠們需要靠站立甚至足夠的運動量以確保血液循環的正常運作,而現時並無適當的工具能夠固定一匹接近一千磅馬匹的整條腿的骨折傷勢,逞論確保牠們在受傷期間有足夠的運動量。
的確,並非所有賽駒出現骨裂問題也無法醫治,例如迄今唯一一匹能夠衛冕國際一級賽香港盃(2000米)的「加州萬里」也曾出現過幾次因腿部骨裂而需進行手術,另有數次腿部韌帶被撕裂,卻仍然能交出極具鬥心的表現。然而,這實屬非常罕有的事例,而「加州萬里」僅是出現腿部骨裂,而非整個腿部的骨折,其嚴重程度不可同日而語,但「加州萬里」的馬主也幾乎花盡此駒在受傷前所贏的獎金,才聘得名醫為此駒作治療。有些賽駒的腿部出現骨裂或前/後部分應力性骨折後,雖然仍可保留性命,但牠們往後的競賽表現多大不如前,當中較為港人認知的事例,是唐英年在千禧年初期擁有的香港短途翹楚「大殺手」。此駒在受傷前能在香港一級賽以一個頸位以差撃敗「靚蝦王」,但牠在傷愈復出多番大敗十多個馬位。
其實,香港並非馬主處置馬匹的唯一地方,如香港單方面立法禁止人類以任何名義殺害馬匹,那馬主仍可安排為自己的賽駒注射大量的鎮靜劑或/和止痛藥,甚或安眠藥,然後運往其他地區才作人道毀滅或售賣賽駒給肉販,在運送期間最大的受害者肯定是已受重傷的賽駒。此外,如香港計劃立法界定連運往外國才殺死馬匹的舉動也歸納為境內的違法行為,那既有仿傚中共在境外執法之嫌,亦有可能促使不少香港馬主選擇在法例正式通過以及在它生效期之前,把自己質素較低或已傷痕纍纍的賽駒運往不受此等法例監管的國家。正所謂制度或規則轉變,人類行為也會跟着轉變,胡亂地立法保護馬匹,最後可能會弄巧反拙,令原先期望保護的對象更早和更大規模地喪命。
無論如何,筆者極力支持做多些有關賽馬的嚴謹科學和倫理研究,無論它們的結論是否帶出反對賽馬的立場。其實,無論是從提升對賽駒的保護角度,還是向公眾提供教育的角度來看,主辦賽馬的機構也責無旁貸協助進行賽馬的科學和倫理研究,它並不應干預獨立研究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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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三項對香港賽馬運動的指控〉,載《立場新聞》,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