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

西貢撞傷牛事件 警方出告示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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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西沙路本月19日牛群領袖「大公牛」被撞傷事件,「大公牛」最終被漁護署人道毀滅,警方日前在該區貼出告示,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由新界南交通部交歺意外調查組第二隊調查事件。義工何小姐認為這次警方認真處理是好事,又重申漁護署必須解釋為何這麼快將「大公牛」人道毀滅。

義工何小姐對本報表示,過去發生車輛撞死牛事件,警員只是抄下車牌身份證便算數,今次出通告找目擊證人協助調查,又找了一些證人落口供,是好事,希望警方能夠認真處理。她又表示,正發動網上聯署,要求漁護署解釋為何要這麼快將「大公牛」人道毀滅。

她在「西貢十四鄉村牛關注組」facebook專頁中,引述漁護署指因為「大公牛」有骨折,覺得牠痛苦,所以將牠人道毀滅,她批評漁護署完全不用觀察就決定「沒得醫」,亦不准索閱醫療報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在本港駕駛人士若駕車撞倒牛、豬、馬、驢、騾、山羊及綿羊等七種動物,都要停車報警,否則可被檢控,最高刑罰入獄12個月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