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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動物者多的是,但所謂的愛,滲入了幾多人類的慾?
Facebook上經常見到貓奴貼自己寵物的可愛相,假如有人質疑這種行為侵犯牠們的私隱,十居其九會被人大大力嘲笑。但假如對方問:妳/你為甚麼笑我? 動物無法說不,不代表牠們願意,亦不代表主人有全權,喜歡對寵物做甚麼便做甚麼。這時候,被質疑的人該如何回應?
今集《哲學有偈傾》探討「動物權益」,談及吃肉、動物勞役及飼養寵物等一樣看似無可爭議的問題。有意思的地方,不在於找到無懈可擊的答案,而在於挑戰常識,挑戰人類完全凌駕於其他生物的權力與地位。這種自我質疑,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罪孽有多重,距離真愛(或偽善)有多近,揭示美好的人類形象隱藏多少黑暗與暴力。
這種哲學上的探求,吃力不討好,又往往徒勞無功---問心果句,做人既野,有邊樣到最後唔係徒勞無功的呢? 生而為人,除了滿足基本需要,值得擁有更多,更好,但不一定仰賴物質上的無盡(升呢)追求。自視為高等生物,應有名實相稱的表現---運用其他生物所無的理性,深刻思索、挖掘和體味自身的存在意義。這種意義可來自生命的終極關懷,亦可從同類、伴侶或家庭成員身上領略到。
正如節目中的講者所言,不少動物經過馴化,已成為人類社會的一分子。特別有養寵物的人,關心自家的成員,又豈止於普通的照顧和相處?關心有層次之分,較高(甚至最高)層次,是如何從另一個生命中學習愛。反思雙方的權力關係,拷問施與受是甚麼一回事,乃學習過程中無法繞過的一步。
另一個生命,可以是人,當然也可以是動物。愛她/他/牠,便要視之為命運共同體,不應該高高在上,以自己為世界的中心。
後記:
(1)節目中講者大力質疑導盲犬的存在侵害動物權益,近年大力推廣導盲犬來改善形象的領展及其公關公司,不知會如何回應。
(2) 今天五月三日是佛誕,在這天思考動物權益有特殊意義。不單因為我佛慈悲,不忍殺生,更因為---從佛教理論來看---下一世我們都有機會輪迴做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