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

貓店長捲傷人案 遭「預約拘捕」 主人未能交漁署 3萬人聲援

《蘋果日報》,2017/10/10

觀塘安達邨一間藥房的貓店長「波子」近日惹上官非,一名內地婦人上周五到藥房買藥,半小時後折返指波子咬傷其子頭部,聲稱擔心花貓患瘋狗症報警並向漁護署投訴。漁護署要求藥房負責人交出波子「坐7日監」檢疫,但負責人指花貓受驚患病嘔吐需於獸醫診所留醫,稱暫未能交出花貓。

捲入傷人案的波子是隻4歲貓女,牠與2歲弟弟甘比年前由安達邨一間藥房責人蔡先生收養。街坊形容甘比較害羞,常躲在貨倉,而波子則甚有性格,若是陌生客多手觸摸,輕則不理,重則揮爪還擊或發惡,過去曾有街坊遭抓下巴。有職員指波子是藥房生招牌,除坐鎮櫃枱,亦常躺在藥房門口,熟客出入都會摸摸貓頭打招呼,牠亦報以喵喵聲,令牠「貓氣急升」,有街坊形容牠是鎮店之寶、貓店長,更有街坊稱為「波士」。

街坊轟內地婦小題大做

這宗傷人案發生於上周五早上10時許,一名30多歲婦人帶5歲兒子到藥房買胃藥,她付錢後離去,但半小時後兩母子突然折返,婦人指兒子遭波子咬傷頭部。蔡先生檢視發現男童右耳背對上頭皮有5毫米傷痕,立刻用消毒藥水替小朋友洗傷口,當時婦人指擔心波子有瘋狗症要求報警,其後蔡稱可帶她去附近警署報案,途中她又返回藥房報警。

職員稱,藥房裝設天眼但未拍攝到波子當時躺卧的門口位置,其後警員到場調查並向婦人及其子登記資料,男童由救護員敷治後毋須送院。翌日周六,該婦人與漁護署人員到來「預約拘捕」,漁護署人員要求蔡先生於周一(昨日)將波子送交署方進行7日隔離檢查。

波子惹上官非消息傳出,街坊紛紛聲援,質疑該婦人小題大做,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接獲街坊求助跟進事件,鄺昨發起聯署聲援波子,至昨晚已有逾3萬人聯署。昨日波子本應送交漁護署,但蔡先生指事發後波子一直患病,進食後嘔吐大作,連最愛的魷魚絲亦吐出,擔心牠患病於是帶往獸醫診所求醫,事後波子需留醫。

警方指上周五早上11時許於安達邨接獲35歲內地婦人報案,指其5歲兒子在藥房遭貓咬傷,致頭部受傷,警方暫列動物咬人事件。漁護署發言人指,就這宗懷疑貓隻傷人個案,署方當時是接獲警方轉介,根據《狂犬病條例》該貓隻須接受狂犬病觀察。由於該貓身體狀況欠佳,現正於私家獸醫診所接受觀察,署方會密切留意情況發展。

另稿:
拒交出動物 主人可罰款萬元

觀塘一隻藥房貓店長因涉嫌咬人遭漁護署「通緝」,主人原要交出花貓作7日狂犬病觀察檢疫,可是主人以花貓患病帶去獸醫診所醫治為由,暫未向漁護署「交人」。其實自80年代起本港已無狂犬病個案,但大律師陸偉雄指本港一直對狂犬病有嚴格管制,按《狂犬病條例》,漁護署有權要求市民將涉及咬人事故的動物交出,送到署方動物管理中心觀察7天,動物主人亦有責任交出動物作檢疫,若無合理解釋下拒交動物便違法,最高被罰款1萬元。

貓染狂犬病機率低

現時,漁護署若在7日觀察期內發現相關動物沒有狂犬病病徵,便會交還主人。根據《狂犬病條例》,漁護署設立狗隻領牌制度,強制狗主確保其狗隻在5個月大時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之後須每3年再注射相關疫苗及續牌。獸醫黎昌生指資料顯示過去貓隻感染狂犬病機會不高,而一直以來人類經貓隻感染狂犬病的比率亦不高,加上貓隻多數由人飼養,生活環境較安全,相信感染狂犬病機會亦遠較狗及蝙蝠低,因此現行法例並無強制主人需替貓隻注射狂犬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