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

一貓一狗車禍後努力生存尋家 動保團體盼修交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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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動物不顧而去的駕駛者,他們逃避了罪責,但受傷的動物卻承受一生的殘疾和痛苦。香港拯救貓狗協會於去年接收了兩宗貓狗車禍求助個案,受傷貓女KAYLEE及狗仔樂樂,前者是社區動物,後者則是倉庫狗隻,牠們均被車輛撞到,被救起後經歷大手術漸漸康復,惟殘障已經是不能改變的事實,牠們至今仍努力活著。

堅強小妮子 生存的每一天也是賺回來

不幸的車禍令小貓KAYLEE從此終生殘障,日常生活需加以特別照料,較矮身的貓砂盤方便她自行上廁所;定期穿上尿片讓她活動走走,義工亦心知曾經歷大手術的KAYLEE壽命並不會很長,現在每一天都是賺回來的。幸好KAYLEE的性格天生開朗、活潑,是收容中心內的開心果,殘障而不自棄,每天仍然堅強的活著,惟暫時仍未有領養者樂意照顧終生殘障的KAYLEE。
 
樂樂復健一年 無人問津

洛威拿樂樂以前住在倉庫,被車輾過後,司機立即離去。倉主與好心雜工本著善心照料卻欠經驗,拖延多時已錯過黃金治療期,筋骨及肌肉已漸漸硬化。復健一年,樂樂進行過股骨手術,配合密集的復健治療,多游水多走動,刺激身體的天然分泌,修補受損股骨。協會創辦人LINDA也坦言,要樂樂100%康復是不可能的,但能做得幾多就做幾多,樂樂只有一歲,不忍心讓其因人類的魯莽而造成的交通意外,令一隻狗餘生都殘廢下去,樂樂的情況已愈來愈好,望有心人給予牠一個機會,考慮領養性格親人的樂樂。
KAYLEE與樂樂尚算幸運,獲協會照顧,慢慢踏上尋家之路,但每天有無數社區動物遇上交通意外,得不到援助及救治,香港也沒有任何法例能保障這些社區孩子。現時,目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訂明,當路上發生涉及車輛的意外並引致動物受到損害時,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並盡快向警方報告該意外。然而,該條文指明的動物只有馬、牛、驢、騾、綿羊、豬和山羊,因此該條文對貓隻及狗隻並不適用。

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創辦人Linda說:「KAYLEE與樂樂的個案,我們相信只是冰山一角,這兩個個案均是有好心人立即救起,但樂樂的康復之路遙遙無期,KAYLEE則終生殘障,救援及為他們尋家重要,但為香港未來去爭取同樣重要,希望政府能把貓、狗都納入受保障動物,讓大眾對保護及捍衛社區動物的的意識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