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街貓四天無人認領將人道毀滅 六旬婦:有時要同漁護署鬥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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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從對待動物的方式可以看出一個國家的道德水平,甘地的話被許多人引述過許多次,只是無數眼睛仍只能在夜裡踽踽獨行。在香港,一隻流浪貓如何生活?除了水源與糧食、其它動物的威脅,牠們面對的同時是現代社會不能容納絲毫混亂的姿態:道路要整潔、無主之物必須被清理乾淨。

一些人嘗試幫牠們逃離被人道毀滅的命運,說的不只是放置貓糧,而是與政府不同的管理部門糾纏。《拾貓》記錄了這些人與貓的故事:是什麼驅使他們如此付出,與城市的邏輯逆流而行?

(題為編輯所擬、圖片由出版社提供)
把貓救出鬼門關──畢太
撰文:石樂彤
畢太,六十多歲,家有曾收養多達上百隻流浪貓。
畢太,六十多歲,家有曾收養多達上百隻流浪貓。

畢太的經歷讓我想起一套電影──《舒特拉的名單》。

那是關於一個德國商人,在二戰期間拯救猶太人的故事。電影裏的主角舒特拉為了拯救猶太人,花了大量金錢,安排猶太人在他的工廠內工作,使他們逃過被送往集中營的厄運。戰爭完結,舒特拉耗盡了他的家財,但有一千二百個猶太人因為他的善心得以生存。

一直以來,對所有流浪或被遺棄的貓狗而言,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簡稱「漁護署」)的四個動物管理中心,就是牠們的集中營。所有被送往管理中心的動物,只要在四天內沒有人認領,就要被注射致命藥物。而根據漁護署的程序,只有動物的主人才有權領回牠們,一般市民不能直接在管理中心領養動物。若是捉到剪耳角的貓,漁護署職員便會掃描貓身上的晶片,並把資料傳給愛護動物協會(下簡稱「愛協」)以確認是否屬於貓隻領域護理計劃(CCCP)下的絕育貓。愛協確認資料後便會前往漁護署把貓接回中心,並由獸醫檢查及觀察數天,一切正常後才通知負責義工來把貓帶回原居地。
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如捕獲流浪動物,若動物無主人認領將在4天後人道毀滅。
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如捕獲流浪動物,若動物無主人認領將在4天後人道毀滅。
若是沒有晶片兼找不到主人認領的貓,除了極少數被挑選送往動物福利機構供人領養外,其餘的,在制度上可算完全沒有生存機會。畢太在過去的二十多年,在這一道道程序中找出了灰色地帶,成功救出無數險被處死的生命。

畢太已經六十一歲,二〇一八年初剛剛退休,不過她仍繼續工作,沒打算停下來,因為在過去的三十四年她都把錢花在貓身上,幾乎沒有積蓄,現在即使退休了,但貓仍然等著她去救。

每個星期,她和幾個朋友都會分別致電漁護署,詢問動物管理中心有否收到貓,除了被人投訴而出動漁護署捕獸籠捉到的貓,還有被人撿到的以及被人遺棄的。「我的能力只夠做港島區,找幾個人分頭問,如果他們有收到貓,就找人扮貓主去報失,再授權我去贖回貓。」一直以來,不少關注動物權益的人都批評漁護署制度僵化,寧願把貓人道毀滅,都不願讓有意救貓、領養貓的人直接到管理中心救貓。
因為在過去的三十四年她都把錢花在貓身上,畢太幾乎沒有積蓄,現在即使退休了,但貓仍然等著她去救。
因為在過去的三十四年她都把錢花在貓身上,畢太幾乎沒有積蓄,現在即使退休了,但貓仍然等著她去救。

死亡前的灰色地帶
等不到漁護署改變政策,畢太用最直接的方法把貓救出來。「事實上是不可以這樣問的,只能去報失,但我們不斷打電話,他們也沒我們辦法。其實有很多灰色地帶,只要不做得太明目張膽。」

與畢太見面之前,曾聽過一個江湖傳聞,她贖貓的舉動連漁護署職員都動容,一捉到貓就主動通知她。「以前有位職員好善良的,會告訴我捉到幼貓、老貓,問我救不救。我就會找人打1823報失,不過現在他已經離職了。」能夠於集中營中拯救無數隻貓,畢太沒有強勁的後台或特別過人之處,靠的只是一個小女人的堅持,有血有汗地劈出了一條小路。

一九八四那一年,她由筲箕灣搬到西環居住,第一次接觸了街貓。「我媽在公園發現有貓,便把剩下的飯餸帶到公園餵貓。」那年代社會上對於動物保護沒有甚麼支援,街貓的絕育、醫護等問題都由她自己處理。「一開始只有一兩隻貓,很快就變成十隻貓,於是有了絕育的概念,自己帶牠們到獸醫診所絕育,那時絕育費也要幾百元,我的錢只夠幫貓囡絕育。」
她贖貓的舉動連漁護署職員都動容,「以前有位職員好善良的,會告訴我捉到幼貓、老貓,問我救不救。」
她贖貓的舉動連漁護署職員都動容,「以前有位職員好善良的,會告訴我捉到幼貓、老貓,問我救不救。」
至於她與漁護署的往來,則在數年後開始。那時候她每晚都會到西環至西營盤一帶多個地點餵貓,有一天漁護署在她的地頭捉了一隻貓。「叫我去管理中心認貓,在那裏看見很多貓,幾十隻困在一個籠中,很慘。」

漁護署職員把同一日捉到的貓都放進一個大籠裏,四天後,如籠裏的貓沒有人認領,便全都送去人道毀滅。「求職員讓我救一些走,他竟很好地讓我救,我只能揀些年青的,牠們的生存能力比較高。」由那天起,她差不多每個星期都到薄扶林的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救貓。「剛開始時帶走了很多貓,曾經一趟車載不走,要分兩次,這二十幾年來領走多少隻貓?數不了。」

現在如果要從管理中心領回貓狗,認領人只需付上十一元的「動物羈留所費用」。但在九十年代,若要認領動物,除了定額的動物羈留所費用外,還要支付以日數計的膳食費,認領一隻少則數十元,多則百多元,不貴的,但要救援的貓卻有很多。

「後來他們都任由我去領貓,但我沒有這麼多錢,一定要取捨,有時只能救一些入住時間較短時的,因為可以付少一些手續費。當時與我通報的職員很好,有時會把被人遺棄的貓偷偷放在門口讓我拿走,這樣就不用記錄入冊,不需要收錢。
「我沒有這麼多錢,一定要取捨,有時只能救一些入住時間較短時的」
「我沒有這麼多錢,一定要取捨,有時只能救一些入住時間較短時的」

在灰色地帶游走,最麻煩的是今天能做的事情不代表明天也可以做。在「內應」離開管理中心後的一段時期,不但沒有人來通知她去領貓,即使她主動報失,也未能領到貓。「例如我報失了一隻在加路連山道不見的貓,他就會說在加路連山道找到的貓才算是我的貓,若在旁邊的棉花路找到的就不算是我報失的那隻貓,不會通知我來認領,難道貓是沒有腳不會走的嗎?」

她覺得不合理,與她的義工朋友寫信給漁護署,要求署方清楚說明報失貓的程序,情況才有改善。現在雖然沒有人主動通知她,但至少當她向漁護署查詢某一地區是否有捉到貓時,對方都肯回答。「不知道他們有否說謊,但也沒有辦法,必要時兇一點,問的時候不要過份客氣,亦不要吞吞吐吐,『真的沒有貓?是不是看漏了?』有時是需要鬥無賴的。」

畢太每個星期認領出來的貓,少則幾隻,多則幾十貓隻,她沒有可能把所有貓都帶回家中。從管理中心救出來的貓,畢太會先把牠們帶到愛護動物協會絕育,然後再把貓放回原居地。「漁護署在哪裏捉,我就在哪裏放回,曾經贖回四隻貓,一隻在赤柱、一隻在山頂、一隻在香港仔、一隻在柴灣,結果我用了三個小時來安置牠們,用了四百多元車費。」她會選擇深夜時分才放回貓,為避免與人起衝突。「有些人是因為討厭貓才叫漁護署來捉,所以他們看到我放回貓一定會不高興。」
畢太退休前是街道清潔工,薪金微薄,為了貓,她付出大部份所得,即使當她陷入財困時,她寧願一天打兩份工,也不會棄貓於不願。
畢太退休前是街道清潔工,薪金微薄,為了貓,她付出大部份所得,即使當她陷入財困時,她寧願一天打兩份工,也不會棄貓於不願。

如果遇到初生的小貓、特別親人的貓,她會把貓留下安排領養,受傷的貓則留下來醫治。街貓在室內住久了,也不適合放回社區,所以病貓醫好後,親人的會安排領養,若是長期病患或是不親人的,就留在畢太的家裹,由她繼續照顧。她的家就成為貓隻收容所。「這隻有貓愛滋,不知甚麼時候會病發;這隻盲了;這隻很乖,可是已經十幾歲;這隻樣子很美,但是瘋癲,除了我不讓其他人踫;櫃底還有幾隻極怕人,連我也難以見到牠們露面,只會趁我不在家的時候才出來覓食;有些貓小時候親人,長大後兇人,連我都咬,怎會有人願意收養?」她的家,最高峰時有一百零八隻貓。而現存的四十多隻貓,全都是老弱傷殘,滯留於畢太家裏。

畢太退休前是街道清潔工,薪金微薄,為了貓,她付出大部份所得,即使當她陷入財困時,她寧願一天打兩份工,也不會棄貓於不願。「如果沒去漁護署領貓,我會空閒得多,可是過不了自己。曾在漁護署看到一窩初生貓,想起自己家中已有很多貓待照顧,便不打算再領牠們出來。可是最後我走出了門口還是折回頭去贖貓,贖了出來再打算,因為我很明白如果這次我不贖牠們出來,下次來就再不會見到牠們。」

這一大群貓,旁人覺得負擔,她則視為動力。「我帶著這麼多貓,不會有人肯把房子租給我,所以不管多辛苦也要買樓。早上七點上班到三點,然後晚上在酒樓兼職,十一點放工。那時常常說只要有人肯出錢,要我抬棺材我也去。曾被貓咬傷進醫院,趁著醫生巡房後偷走回家照顧貓,然後再偷溜回醫院。」她慶幸當年咬緊牙關捱過了,現在退休了也不用煩惱租房子的問題,才有能力繼續救貓。
書本封面照。
書本封面照。
《拾貓》
作者:石樂彤(採訪/撰文) ;葉漢華(攝影)
出版:三聯書店(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