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

若格力犬被遺棄 澳門民署:考慮狗場現址作臨時安置

2018/7/18 —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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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盡媒體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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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逸園狗會須於後日(7 月 20 日)遷出現址,幾百隻格力犬仍未有安置方案。澳門政府今日舉行跨部門記者會,澳門民政總署(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若 7 月 20 日狗場出現有犬隻被遺棄,基於保護動物的社會價值,民署必定會介入,政府底線是確保格力犬不會無家可歸。由於狗場本身有相關的獸舍,這批格力犬亦習慣在該處生活,民署會考慮原址臨時安置。但他強調是萬不得已,社會亦不願看見,不希望採用這應急手段。

李偉農又呼籲狗會兌現飼主承諾,不應為社會製造困擾和負擔,無條件安置照顧格力犬是法定義務和企業職責。「600 多隻格力犬是狗會的員工」,情理上狗會都沒理由推卸責任。他補充,狗會至今未跡象棄養格力犬,民署有關措施只是預案。「逸園都未話放棄,我哋亦都唔應該放棄佢作為飼主應有嘅責任。」

澳門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按照賽狗專營合同,狗場的建築及設備歸澳門特區所有,但不包括格力犬。李偉農補充,到 7 月 21 日狗場的格力犬仍未遷出的話,當局會給予一段時間飼主領回這些格力犬,「當事人唔領回,將被認為是違棄行為,屬於行政違法,民署將按動保法規定向當事人提出起訴。」

早前有市民領養兩隻格力犬後,一隻在 10 小時內死亡,另一隻則有骨折,令社會質疑狗會沒有盡責照顧格力犬。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民署曾對該格力犬的屍體進行觀察和檢查,但沒有可疑的情況,亦沒有發現狗會有違反動保法的情況,之後根據飼主的意願處理有關屍體。

狗會之前曾提出將格力犬臨時安置於馬會的空置馬房。澳門博監局局長陳達夫表示,當局至今沒有收到馬會任何申請;即使有申請,根據賽馬專營合同,馬會的設施除了賽馬,只可經營餐廳、舞場及其他娛樂中心,博監局不具備條件批准。
救救格力犬聯盟到民署遞信 促請政府必要時接管格力犬
由九個澳門動保團體組成的「救救格力犬聯盟」今日中午到民政總署遞信。若果逸園狗會到 7 月 20 日遷限期前仍未能安置幾百隻格力犬時,希望民署即時介入,原地接管所有格力犬,再透過動保團體尋求適合的家庭領養。
聯盟認為,狗會早於 2 年前已知悉合同限期,理應妥善安排格力犬,但現時仍有 500 多隻格力犬未被領養等同遺棄,質疑狗會違反動保法。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主席蔡詠子希望,民署根據法例採取臨時措施,接管所有狗隻,並認為應由狗會負責照顧格力犬費用,「無理由要市民的公帑幫佢哋執爛攤子。」
蔡詠子表示,這批格力犬無可能做到全部都本地領養,希望政府做好監管,必須要有動保法的國家及地區才可申請外地領養。她指出,近日有市民領養兩隻格力犬,但一隻領養十小時內就死亡,另一隻則有骨折。她認為,政府已經可以用動保法追究責任,「點解民署完全唔去跟進? 」另外,又有 14 隻格力犬疑因無渠道賣去大陸,領養後即被退回。「之前擔心既嘢,慢慢顯露返晒出黎,希望民署正視問題,幫助呢班格力犬。要做好甄選領養者的工作,唔好求其填張表就俾隻狗人哋。」
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補充,狗會本身的責任是非常明確,「無論棄養又好,無妥善照顧,醫療上和照顧上好明顯係失當,呢啲應該係要追究返責任,否則,原來企業大啲就可以唔洗遵守動保法,一般小市民就要遵守動保法,呢個對政府而言,係講唔過去。」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為〈若格力犬被遺棄 民署會介入 考慮狗場現址作臨時安置〉,原刊於論盡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