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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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漁護署公布港人領養澳門格力犬的特事特辦安排,將原本狗狗來港後那120日的隔離檢疫(打針後30日抽血檢驗+逗留澳門90日),改在澳門進行,然後在香港再家居隔離30日,這樣香港領養人可以縮短至少半年的等候時間,讓狗狗最快今年11月便可以來到香港主人的家中。不過,漁護署亦為這特事特辦安排落了閘,香港申請人必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向漁護署提交狗隻狂犬病抗體水平報告,換言之,香港人必須在7月底前領養格力犬,才能享特事特辦安排。
剛領養了格力犬「暴風女神」的港人Paul表示,新安排是好事,一來可以讓狗狗不用特那麼久才來香港,來到香港也不用再坐狗監,二來讓香港領養人可以有明確的時間安排,他希望和其他香港領養人溝通,一同讓格力犬送回香港。
原本漁護署現行安排是狗狗必須在來港後於該署隔離檢疫120天,惟由於漁護署的收容中心位置有限,第一批來港的格力犬排期也要到今年12月,即狗狗真正自由的日子最快也要去到明年4月。這安排令不少香港領養人面對困難,漁護署因此與澳門當局商討特事特辦安排。
漁護署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已完成對格力犬來港的風險評估,並與澳門當局達成協議,作出特別安排。根據協議,進口香港的格力犬,須持有官方狂犬病注射及其他傳染病的官方預防針注射紀錄,包括犬瘟熱、犬病毒性肝炎及犬病毒性出血腸炎,並在接受狂犬病注射最少30天後在澳門官方抽血及送漁護署指定化驗室檢驗狂犬病抗體水平以證明符合該署要求。
然後,領養人須安排狗隻自抽血後於澳門境內逗留不少於90天,並要取得澳門政府向有關狗隻發出的出口健康證明書。換言之,狗狗必須在澳門進行檢疫程序120天。
領養人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向漁護署提供有關狗隻的狂犬病抗體水平報告及預防針注射證明書,以申請特別許可證。狗隻到港時必須符合有關特別許可證的進口條款,來港後則須進行不少於30天的家居隔離。
漁護署又呼籲市民在領食前「停一停 諗一諗」,衡量家居環境、生活模式及家庭情況等是否適合有關寵物,以及是否作好準備做個負責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