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8/10/23
南丫島北角舊村六歲雌性藏獒「大妹」被女村民發現狀態異常,警方接報召愛協督察到場,發現牠身上發出惡臭,左耳及尾部位置均已生蛆蟲及烏蠅幼蟲的傷口,警方事後拘捕負責照顧牠的兩名中年男子。兩人否認無提供獸醫照料及疏於提供足夠清水兩罪,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們自辯時稱有用雲南白藥及火酒為藏獒塗抹傷口。
兩傷口長出蛆蟲
首被告黃繼成(四十七歲),報稱清潔工,次被告劉太安(五十九歲),報稱司機,兩人否認於去年十一月九日在北角舊村四十五號地下,沒有為一隻狗提供獸醫照料及足夠清水。控方指,該藏獒一一年出生,事發時六歲,身長一百一十八厘米、高約七十厘米及重五十五公斤,註冊狗主是何志佳(譯音),但去年轉了兩次照顧者,同年九月起由兩被告照顧。
愛協見習拯救動物督察董應暉作供時稱,當晚見「大妹」「冇乜精神」,身上發出惡臭,左耳背及身體近尾部有兩個已生蛆蟲的傷口,即時決定將牠帶返愛協總部檢查。愛協女獸醫廖芷琳則以專家證人身份供稱,「大妹」有脫水及發燒情況,估計過去廿四小時無飲過水,廖即為牠吊鹽水及清洗傷口,廖認為盡責及合理的主人應在事發前三至四天帶牠接受治療。
兩被告自辯時指他們屬工友關係,「大妹」的主要照顧者是黃,他稱事發前數天發現「大妹」有傷口,遂在上班時告訴劉,劉着他買雲南白藥及火酒消毒傷口,黃打算翌日帶「大妹」上船往旺角見獸醫,豈料放工回家見牠已被愛協帶走。
案件編號:ESCC 108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