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日報》,2013/1/15
「I'm sorry,智慧生物的出錯……」針對近月連串虐待動物事件,樂隊RedNoon創作了《I'm
Sorry》一曲,代表人類向受虐動物說聲對不起。另外十多個民間動物團體正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希望為動物爭取受保護的權益。
蓄意虐待動物者固然可恥,然而不少港人身為寵物主人,正正把動物傷得最深。他們沒有施以虐打,卻以各種原因或藉口將寵物遺棄──被鄰居投訴、添了小孩子、家裏不夠地方,甚至拋下一句「太麻煩」、「長大了不可愛」,隨意把寵物塞給別人。
愛護動物協會數據顯示,每年約有一千多隻被主人遺棄的寵物,多數是貓、狗、倉鼠及兔子。筆者身邊就有人買寵物如買衣服,試過買來「追女仔」、「箍煲」,也有人以買「玩具」的心態把動物BB帶回家。可是,當寵物病倒了,或是年老了,要花時間照料、花錢看醫生,這些人很容易會萌生棄養的念頭。
會跑會跳的貓咪、小狗還好,「身價」較便宜的動物如烏龜,命運就更坎坷了。筆者其中一頭大頭草小龜「大大」,幾個月大時患了重感冒,獸醫說只有三成機會康復,要每三天打兩支抗生素,分九次進行。有朋友聽到要逾千元醫藥費,還要醫足一個月,覺得「好唔抵」,不斷說我傻。我卻不明白,烏龜的生命就沒有價值嗎?換個角度看,千多元能救回一條性命,我覺得「好抵」啊!
把動物帶回家之前,請先捫心自問,你能把牠當成自己的孩子,從此不離不棄,陪着牠走過生老病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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