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3/1/18
愛護動物協會處理懷疑虐待動物案的手法受質疑,有維護動物權益團體批評愛協對最近三宗涉嫌虐待及遺棄動物案件不採取行動,沒有報警或促請警方拘疑犯落案感不滿,要求愛協解釋。愛協發言人回應,根據客觀事實及從動物本身最佳利益作考量,不會勉強提出控告。
愛協視證據 不勉強檢控
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大聯盟發言人指,去年十二月懷疑被活活餓死的狗隻「Philip」、受傷小貓「甜甜」,以及今年一月懷疑被人遺棄在將軍澳街頭的唐狗,三宗案件協會知情並介入處理,但最後未有報警,處理手法無法令人接受,已電郵愛協行政總監要求解釋。
愛協發言人強調,控告虐畜行為要視乎客觀證據是否足夠而定,不會勉強檢控。狗隻「Philip」的主人當日主動帶牠往獸醫診所求醫,雖然「Philip」最終不治,調查顯示主人並無傷害狗隻的動機,故此,不存在虐畜;小貓「甜甜」的主人不恰當地使用頸箍而令到「甜甜」受傷,帶牠到獸醫診所求診,愛協已教導主人使用頸箍的正確方法,同時考量過小貓繼續留在主人身邊照顧是最佳選擇。
此外,將軍澳唐狗一案,狗隻所在地點有上蓋、有水及食物,亦不構成虐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