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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動物售賣商(繁殖及買賣)條例修訂方案已於5月20日刊憲,刊憲二十八日後生效。方案如今勢似事在必行,但細閱內文,有關「領養服務被豁免要求」一項,實在令一眾動物義工震驚。方案中提到:只有註冊社團、註冊公司、慈善團體、已聘用註冊獸醫擔任動物健康及福利顧問者,方可在出領養時收取領養費用。換言之,一向不屬於任何團體的獨立義工,或較小規模,沒有顧問獸醫的組織,日後如收取領養費用,均可能觸犯條例。
首先,義工並非以領養費牟利,那是動物到醫生處作基本檢查、注射疫苗、絕育等必要開支;有些義工暫托的動物較多,單是糧食支出也是沉重負擔。義工收取領養費用只是收回成本;即使收取了,仍須胼手胝足以支撐。日後若連醫療費也不能收取,相信大部分人只能停止救助動物。於是,一方面住宅繁殖者製造動物,另一方面更多社區動物流浪甚至橫死街頭。動物團體對前線義工的情況相當清楚,支持方案的一方有沒有考慮過義工的困境﹖為甚麼只能是「團體」才能包攬動物福利工作﹖是否至少要讓義工報銷醫療費用,減輕他們經濟負擔,還他們一個公道?
更令人疑惑的是:在香港,有足夠財力聘用「駐團獸醫」的機構屈指可數,其中有些就是支持是持修訂方案的。今日,這些團體為139B方案全力護航;他朝,亦只有他們能收取領養費用—漁護署與團體之間,是否討論過甚麼﹖這種「損不足以奉有餘」的做法,又要置獨立義工於何地?
其次,26日晚無線電視J5台節目《龍門陣》,邀請了兩位嘉賓討論139B議題。其中一位嘉賓說:「有一群人還是很喜歡某個品種,很多人未必喜歡唐狗,也有些人仍想買狗」。不知就裡者,大概會以為發言者為繁殖商。但錯了!說這句話的,是支持方案的動物福利團體STOP聯席主席李淑芬小姐。其實,有些支持方案的團體或義工,是真心認為方案修訂比現時「無王管」的好;因為方案至少限制了配種母犬的數量,漁護署也可吊銷不符合要求者的牌照。我尊重這些團體或義工的想法,他們只是對方案通過後的情況作出自己的判斷,而非違背動物福利的原則。可是,李淑芬小姐作為聯席代表,卻站在消費者角度看待問題,而非以動物福利優先,這一點是荒謬的。李小姐應該知道,每年死於漁護署的,最多就是唐狗;就算取締了住宅繁殖,仍然有狗隻買賣活動進行,只是交易數字會減少。對愛護動物人士來說,狗愈貴愈好,讓想養狗者以領養代替購買就更好。李小姐理應推動領養唐狗,顧全動物利益,何須考慮消費者的立場?買賣動物本來就該取締,提高牌照門檻只是無奈的妥協。任何動物福利或權益團體,都應以「零繁殖、零買賣」為最終目的,分歧的只能是實踐步驟與手法。
我衷心希望上述符合收取領養費用資格而又支持139B方案的團體,與STOP聯席主席李淑芬小姐,澄清上述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