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天眼直擊綁頸狂擲兩小時 大埔虐貓男落網

《東方日報》,2016/5/30

虐待流浪貓兩粒鐘,冷血狂徒落網。一名男子上周五在大埔一間單車舖外,以「酷刑」方式虐待一隻流浪貓,先用繩索綁着貓的頸部,然後將牠掟上店舖簷篷,再拉回地面,不斷「拋上拋落」,可憐流浪貓被虐兩小時後,始能逃出生天,狂徒施虐過程全被單車舖「天眼」直擊,店東揭發報警,一眾網民圍插虐貓狂徒暴行,警方追緝至昨日終於將涉案男子拘捕。

事發上周五,當日下午三時許,廣福道一間單車舖的姓陳(四十三歲)男店東返回店開舖,見正門及後巷凌亂不堪,放有單車零件的膠箱跌在地上,懷疑有人擅自將其移動,於是翻查店舖閉路電視錄影,驚見一名男子在同日凌晨四時許騎單車到場,將一隻流浪貓放入紙箱,然後用繩索繫着其頸部,再用布將其包裹,不斷將貓拋上店舖的帆布簷篷,又拉扯繩索將牠拖落地,不斷重複動作。

電筒射眼 掃帚拍打

期間有人更以強光電筒直射貓眼,又用掃帚拍打貓,當發現有途人經過時會立即「匿埋」,待對方走開後便繼續虐貓,至兩小時後流浪貓始逃離「魔爪」。陳看片後立即報警求助,他直斥︰「明知有閉路電視都犯案,簡直變態同離譜!」他其後檢查店舖的簷篷,發現上面放了一個老鼠籠,裏面放有食物,擔心是虐貓狂徒放置,遂將老鼠籠的門關上。虐貓消息傳出後,大批網民不齒虐貓男子的行為,有網民痛斥︰「小動物都唔放過,一定有報應!要為貓貓討回公道!」又有網民將虐貓男子背景大起底,指出其住所地點。

背包藏刀涉兩罪扣查

警方接報後到場了解,深入調查後,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及特遣隊,於昨凌晨二時許採取聯合行動,在廣福邨截獲一名姓李(廿七歲)男子,懷疑他與案有關,警員在其背包內檢獲兩把刀,遂以涉嫌「虐待動物」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帶返警署扣查。據悉,被捕男子居於廣福邨,任職貨車司機。

單車舖店東陳先生得悉警方將虐貓男子繩之以法後大感開心,表示:「咁快拉到人,真係好!」單車店附近一間玻璃店東主李先生則稱,他養了一隻貓女約十年,因為牠不喜歡四處走動,主要留在店內,所以未有太擔心,李直斥虐貓男子殘忍,坦言︰「最好拉佢坐監!」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主管關奕龍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六十九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士虐待或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