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4日星期日

公帑貼海洋公園 撥款取代貸款

《蘋果日報》,2018/3/3

財政預算案宣佈撥款3.1億元予海洋公園引起爭議。翻查立法會文件,列明海洋公園自負盈虧為市民提供康樂、教育及保育設施。過往港府從未直接撥款予園方,僅供貸款,並收取一定利息。曾任海洋公園董事6年的黃澤恩承認,任內未聽聞政府會直接撥款。他認為撥款予海洋公園,應用於非牟利教育項目,商業項目則不應由公帑補貼。

翻查資料,港府過往透過貸款予海洋公園發展,例如2005年財委會以固定年息5厘,批出逾13億元貸款。2013年批出22.9億元貸款,徵收浮動利息。兩次撥款文件均列明「海洋公園公司是一個法定的非牟利機構,須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為公眾提供均衡的康樂、教育及保育設施」。

前董事:不應用於商業項目

黃澤恩在2007年至2013年曾任海洋公園董事,他記憶中未聽聞政府直接撥款予園方,「我做咗6年,我都唔覺得政府畀筆錢佢,未聽過未見過」。他認為政府可撥款推動教育項目,但商業項目應由園方借錢發展,「如果起個館賣毛公仔、或者起個地方食嘢,呢個一定係佢自己借錢。如果佢賺唔到嗰啲政府就要撥款,特別係教育無錢賺,所以要睇佢3億幾用落邊」。

有海洋公園現任董事透露,今次政府撥款3.1億元,會成立為小朋友而設教育中心,同時升級水上光影表演。園方面對周邊城市和國內競爭,要設立有吸引力和教育性項目。黃澤恩認為光影表演含商業成份,不應將大部份撥款投資在此。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港府已經低價批地予海洋公園,又提供港鐵接駁等配套,港府在園方虧蝕時直接撥款資助,開很壞先例,「佢蝕錢你同佢填氹?等於用公帑較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稱,撥款除促進旅遊發展,亦需負起生態保育及教育的使命,形容海洋公園是一個「大教室」。財政司長陳茂波日前解釋,政府已注資迪士尼擴建計劃,撥款3.1億元助海洋公園提升服務。不過,海洋公園與迪士尼性質不同,海洋公園由馬會資助興建和發展,自1987年馬會撥款2億港元成立信託基金後,一直自負盈虧的商業方式運作,而迪士尼樂園則由政府直接投資。 

另稿:
團體斥「動物監獄」 反對資助

多名泛民議員及動保團體昨召開記者會,批評港府撥款3.1億元予海洋公園。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副會長何宗信指,本港有很多生態教育機構與地點,例如米埔濕地、嘉道理農場、濕地公園等,質疑為何要撥款予海洋公園,「點解係畀海洋公園?點解唔係投標?邊個有優質教育項目就畀邊個?」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指,預算案只預留140萬元予生物多樣性教育、150萬元予愛協和動物福利機構、漁護署開支增長0.93億元,卻撥款3.1億元予海洋公園,令人心酸。「豚聚一家」召集人黃豪賢指,海洋公園一直用動物表演及圈養動物,形容是「動物監獄」,反對港府撥款資助。

議員轟保育包裝旅遊項目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撥款由商經局牽頭,質疑以保育包裝旅遊項目,用公帑資助海洋公園。人民力量陳志全、香港本土的毛孟靜指,將提出修正案,就刪除有關撥款發起大辯論。

有海洋公園董事指,未聽聞撥款用於購買動物。海洋公園昨回應稱,海洋公園獲美國人道協會頒發「動物福祉認證」,是全球首個以人道方式對待動物作為評分準則的認證。聲明又提及一項調查,顯示小朋友在水族館或動物園內學習海洋生物知識比在課堂更有效,指遊客觀看海洋公園的海豚、大熊貓及其他動物會深受觸動,從中學習如何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