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2/11/29
順天邨流浪貓阿Miu被虐待致死一事,喚起了不少市民的惻隱之心,紛紛聲討這種兇殘、令人髮指的行為,社會對設立「動物警察」的訴求再度響徹雲霄。筆者於二○一○年在立法會提出「制訂動物友善政策」的動議中,便倡議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跟進虐待動物問題。
然而,當局以虐待動物情況並不嚴重,而且有既定機制處理為理由,拒絕設立「動物警察」。
兩年匆匆過去,虐待動物的情況不單未見收斂,更有變本加厲之感。施虐者除了以食物毒殺動物外,更有變態狂徒活生生斬掉動物的手腳,用氣槍射擊、用水泥活埋,甚至放火把牠們燒死,放進微波爐內煮熟……情節猶如恐怖電影般。接連爆出多宗虐待動物案件,令社會和愛護動物人士愈感不滿。雖然警方在龐大的社會壓力下,迅速拘捕了幾名涉及順天邨案件的人士,但要解決虐待動物問題,還須在制度上作出改變。
有需要才抽調 運作具彈性
虐待動物的案件能夠成功破案,其實是絕無僅有,更多案件最終是不了了之,成為懸案。警方多番表示,因動物「不懂發聲、不能落口供」,令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的難度極高。雖然這是事實,但也正正是有這種限制,跟進調查的警員更加需要具備專業知識,以便運用與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的蒐證和調查方法,虐待動物的案件才有機會偵破,「動物警察」的必要性更加顯而易見。
「動物警察」不是本港愛護動物人士憑空想像出來,而是參考了美國和加拿大等地的做法。筆者構思中的「動物警察」,屬警員常規職務以外的「第二職責」(secondary
duty),即他們平日有其工作崗位,一旦出現虐待動物的案件時,「動物警察」便會被抽調出來,開展調查工作;安排猶如警隊中的「談判專家」一樣,會在「有需要」的時候,才由曾經受訓的警員負責進行談判。「動物警察」的建議,既不用增加人手,也不涉及龐大的財政開支,更不會對前線警員構成工作壓力,運作極具彈性。「動物警察」之所以遲遲沒有設立,明顯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阿Miu慘死 喚醒港人關注
今天,香港已經是亞洲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警匪槍戰、持械行劫、殺人放火的嚴重罪行已經較少發生,取而代之是與市民生活直接有關的輕微罪行,如家庭暴力、虐待兒童和店鋪盜竊等。警察的角色也必須因應時代轉變而作出調整,不能夠只是除暴安良,還要兼顧保護弱小、服務市民的角色。警方以往同樣認為家暴、虐兒是社會福利的範疇,不會主動調查或跟進,但今天的前線警員得到專業培訓後,每日已經處理成千上萬相關個案。虐待動物的情況亦然,警方不應繼續抱殘守缺,對社會要求設立「動物警察」的訴求不聞不問。
有人說,每個人的死亡都有特殊意義,因為他們的離去可以影響仍然在生的人。筆者相信,不只人是這樣,動物也是這樣。
雖然阿Miu慘死,我們都很心痛、很悲憤,但如果牠今次的犧牲,可以喚醒全港市民對動物權益的關注,成功推動設立「動物警察」,每一隻流浪動物、每一位熱愛動物的市民,都會對阿Miu說聲多謝!阿Miu,好好安息,謝謝你!
陳克勤
民建聯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