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2/12/31
香港仔鴨脷洲野狗與流浪貓為患,昨發生慘烈惡狗咬死貓「兇案」!兩頭疑由山頭而來的流浪惡狗,圍攻一隻在山腳覓食流浪貓,惡狗活生生將貓咬死後,逃回山上;警方接報目擊市民報案,一度惹來虐殺動物疑雲,經調查證實沒刑事成分,將通知有關部門捕捉山頭野狗,以免對居民構成危險。
弱肉強食,野狗咬死流浪貓。現場為鴨脷洲大街一○五至一一三號後巷山坡,一名街坊稱,該山坡於四年前只有數隻流浪貓,但疑有善心女街坊餵養,加上流浪貓繁殖,導致近年暴增至近三十隻,棲身於山腳一帶,附近則張貼一張通告,指有「虐貓男」出現,呼籲市民舉報。
每晚結隊入侵貓群地盤
另一名老街坊則稱,該山頭近年野狗為患,每晚聯群結隊落山,在附近山腳、花園及海邊入侵流浪貓「地盤」,挑釁貓兒「撩事鬥非」,當作玩具「娛樂」,但沒聽過野狗食貓,居民對於上址野狗與流浪貓群,已有戒心。
昨凌晨零時許,一名三十一歲黎女子報警指聽到貓兒慘叫,見一頭流浪貓於山邊遭兩隻野狗攻擊,懷疑有人放狗虐殺貓兒,警員趕至發現只餘貓屍,野狗已不知所終,經向目擊者查證,相信流浪貓遭兩野狗咬死,不涉人為刑事成分,事後通知食環署人員檢走貓屍處理。
野狗咬死流浪貓,令鴨脷洲居民感到驚慄,從事地產馮小姐表示,在上址居住六年,見過有人將食物放於通往巴士站山坡石階級餵飼流浪貓,她亦喜愛貓兒,希望當局為牠們絕育,以免區內流浪貓愈來愈多。另一名男居民則指流浪貓擾民,曾被跑出貓兒嚇至仆倒,希望當局派人處理該處流浪貓。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0條「餵飼動物」規定,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地方餵飼並非主人飼養的動物,違法可被處罰款五千元。不過,若市民參與愛護動物協會「貓隻領域護理計畫」,則可當義工合法地餵飼流浪貓。義工先向該會申請在特定地方餵貓,該會先派督導員往該地視察,看是否適合,而為免弄污環境只會餵飼貓乾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