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8/11/4
因位於路環的領養中心場地未符要求,澳門逸園未能於限期前領回逾五百隻格力犬,民政總署早前指會按遺棄動物檢控逸園。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昨日指,已啟動處罰逸園的聽證程序,八至十天內有分析結果。
該署早前指出,會按動物保護法檢控逸園,每隻被遺棄的格力犬可罰款二萬至十萬澳門元(約一萬九千四百至九萬七千港元),若以超過五百頭犬隻計算,罰款達一千萬至五千萬澳門元(約九百七十萬至四千八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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