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3/4/29
灣仔出現變態狂徒涉以膠索帶虐待幼狗!一隻約三個月大的「狗B」疑因被人以膠索帶長時間綑綁口部,造成面部現出一條長三吋的發炎傷痕,更狠心地在黃色暴雨警告下將狗B遺棄在一幢大廈天台,任由牠自生自滅。幸得一名好心人得知消息後趕往營救,狗B才逃過厄運。好心人事後圖文並茂將該名狂徒的劣行張貼街招,譴責對方小心因果報應。愛護動物協會建議,如發現有虐待動物的行為,應先向警方或該會舉報,以免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根據現行法例,虐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可以唔愛 無權虐待」
兩名市民昨向本報提供一張街招,內有多幅圖片顯示一隻黑色狗B面部留下一條長三吋的傷痕,口腔部分亦有發炎迹象,疑遭人以膠索帶之類物品長期綑綁所致。其中一名報料市民黃太昨指,上周四(25日)晚上返回灣仔石水渠街其發大廈的寓所,從大廈保安口中得知一隻狗B被遺棄在天台上,無人認領。由於當日正值黃雨警告,她擔心狗B抵受不住風雨而喪命,立即奔往天台營救狗B,最後及時將傷痕累累的狗B帶返家中。
不過,黃太發現狗B時,其面部傷痕的毛髮已經脫落及「流膿」,口腔亦有發炎迹象,即場進行簡單消毒護理後,翌日一早帶同狗B到獸醫診所求診,經診斷獲知,有關傷口疑是遭人長期以膠索帶綑綁所致。經過黃太數日悉心護理後,狗B的情況已日漸好轉。黃太不忿該名行兇者至今仍逍遙法外,遂決定將其劣行及狗B的受虐圖片印好,連日來在附近街道張貼,以引起注意及緝兇,寫上「你一直用索帶索住佢個咀(嘴)仔,佢得幾個月大,你可以唔愛佢,但你無權虐待佢,你不怕有報應嗎?」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指,近年市民對動物受虐的個案較以往關注,但實際成功檢控個案仍維持在每年約十多宗,建議市民除即時拯救受虐動物外,更應先向警方或該會舉報,以盡快搜集證據,以免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