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踢死貓」案四男女被控虐畜

《星島日報》,2013/4/16

  秀茂坪順天邨五兇殘「惡青」踢死貓案,警方經五個月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昨落案控告四名青少年殘酷對待動物罪名,同案另一青年則無罪釋放。有街坊對警方檢控「貓殺手」做法,拍掌稱讚,認為應給予虐畜者「小懲大戒」。

下周四觀塘法院提堂

  被落案四人分別姓蘇(二十三歲)、姓楊及姓葉(同二十五歲)青年,以及姓江(十八歲)少女。警方稱,四人合共控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本月二十五日(下周四)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晚,天池樓十一樓走廊傳出貓隻悽厲慘叫聲,有街坊從家中走出查看,赫見一隻呎多長灰色流浪貓,被四男一女青年追打,復遭連環起腳當波踢,貓兒被踢至飛彈六米外,不斷痛苦哀鳴,五十三歲姓黃女街坊不值所為喝止及報警求助。

  警員趕至涉案「惡青」已逃去,遇襲灰貓重傷瑟縮一角,口噴鮮血,警方其後通知愛護動物協會,將灰貓帶走醫治,惟最後因傷重要人道毀滅。一名姓麥青年住客目睹貓兒垂死,在社交網張貼小貓遇襲「遺照」,呼籲網民協助緝兇,引起全城關注。

  五惡青逞兇後乘大廈電梯離去,警方憑「天眼」鎖定兇手是同廈居民,案發兩日後進行問卷調查,終在大廈拘捕其中兩名男女,另三人則分別在將軍澳被捕及到警署自首,貓兒沉冤得雪,涉案五人其後獲准保釋。

徵詢律政司後落案

  至昨午三時,警方經調查及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正式拘捕涉案三男一女,並落案控告合共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同案二十四歲姓蔡青年則釋放。

  對於警方檢控「貓殺手」,邨民均拍掌稱讚。鍾小姐指貓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不應受虐待,施虐者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應「小懲大戒」。曾將貓兒「遺照」上網緝兇麥姓住客,麥母亦讚同警方做法,指動物均有生命,不是玩具,而事發至今,邨內仍有流浪貓活動,但數目略為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