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Kung Pao A04 要聞 |653 Character(s) |2023-07-27
兩周前在西貢水域出現的鯨魚仍未離開,但被發現身上出現疑似被螺旋槳擊中的傷口,引起社會關注。不少人批評商家舉辦觀鯨活動,是不顧鯨魚安危。有建議認為,政府應藉此次機會,完善保護海洋生物法例,並規管觀鯨活動。
鯨魚在香港水域擱淺或死亡,過往並非罕見。事後調查發現,最主要死因是被棄置的漁具纏繞,或被快速駛過的船隻擊中,也就是人為造成。漁護署於2000年推出觀鯨指引,但由於沒有約束力,光靠市民自律,難以得到足夠的重視和遵守。
就以近日成為城中熱門話題的西貢鯨魚來說,不少市民受好奇心驅使而租船出海追蹤,一些商家為了金錢利益作出配合。從一些照片看,有觀鯨船距離鯨魚不過20米,很容易與鯨魚相撞。亦有自稱船家者發帖稱,鯨魚出現在航道中是「自己的選擇」。一副「鯨魚自己找死、不關我事」的態度,令人側目。
這條鯨魚的命運如何,不能不令人擔心。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巡邏,勸喻觀鯨船不要靠近鯨魚,給鯨魚活動空間,不能等到有朝一日鯨魚死了才後悔。有西貢區議員呼籲船家不要再出租船隻或組織觀鯨團,政府也可以利用無人機高空監控鯨蹤,或向其他地方尋求協助,盡快引渡鯨魚離開香港水域。
有團體認為,香港應該利用這一機會完善保護海洋生物的法例,譬如限制觀察船的速度、與目標物保持100米的距離、不得穿行海洋生物的航道、制定違規處罰辦法等。香港現有《防止嚴酷對待動物條例》,可通過修例,將鯨魚等囊括在內。
立法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保護鯨魚則是迫在眉睫。為今之計,有人建議劃定臨時保護區,阻止船隻靠近鯨魚,可以立即派上用場。建議值得有關部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