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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

導賞員任孩童玩殘海星  市民轟無教導珍惜大自然

《蘋果日報》,2017/6/26

大埔汀角泥灘的紅樹林棲息着數量眾多的海星,被譽為「海星基地」。前天約50小學生的導賞團,捉起海星上岸拍照,並互相追逐。有市民直斥學生破壞自然生態,認為老師及導賞員應教導學生愛護生物,珍惜大自然。

現場在汀角村對開的海岸區,有高度多樣性的紅樹品種及共生動物,品種多達200種,1985年被定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近月有生態學家在上址發現首種會攀樹的微型蟹。

前天下午3時許,李先生前來觀賞紅樹林,遇見一群小學生,「見到有旅行社支旗仔,個導遊用擴音器叫啲學生喺海星灘度搵海星:快啲搵啦」,結果一聲令下,50多名學生衝向海邊尋寶。

拿觸鬚吊起 放沙灘暴曬

「佢哋周圍搵,搵到就好似攞住錦旗咁,喺度揸住海星兩個觸鬚,吊起嚟叫老師同佢哋影相,之後就將海星反轉丟返地面」,李質問帶團的老師,對方指導賞員稱可這樣做。李直言導賞員和老師本應教導學生如何保育環境,「但做緊啲嘢竟然係相反!」

《蘋果》記者昨到汀角泥灘,雖未見有任何導賞團,但灘上仍有不少市民遊玩。前來摸蜆的余小姐表示,灘上不時有海星出現,她偶然會拾起觀看,然後放回海中,不會傷害牠們。不過,不懂愛惜大自然的現象仍不難發現,有小童拾起兩隻海星,放置在離岸逾10米的乾涸沙灘上,任由牠斷水暴曬,其家長稱小朋友只是「玩吓」,稍後會將海星放回大海,「應該冇問題」。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表示,事件錯在導賞員傳遞訊息錯誤,誤導學生以為可以肆無忌憚踐踏大自然。他認為導賞員事前應向學生清楚交代,在紅樹林泥灘,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倘有學生做出破壞生態行為,應即場勸止。程續稱,隨着學生導賞團興起,汀角泥灘成為熱點之一,參觀者增加難免破壞生態,對生態平衡造成極大壓力;事件亦反映本港生態旅遊發展落後,無評估每個地點可以承受多少遊客,如何保育棲息的物種。

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

自稱康文署職員涉殘害海星 網民斥釀生態大災難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5/08/14/%e8%87%aa%e7%a8%b1%e5%ba%b7%e6%96%87%e7%bd%b2%e6%b6%89%e6%ae%98%e5%ae%b3%e6%b5%b7%e6%98%9f-%e7%b6%b2%e6%b0%91%e6%96%a5%e9%87%80%e7%94%9f%e6%85%8b%e5%a4%a7%e7%81%bd%e9%9b%a3/


【動物專訊】龍尾海岸教育中心facebook專頁揭發,有自稱康文署員工、名為Iwan Mok Wai Fung(全名為莫偉峰)的人士,8月13日其facebook上載了多張相片,顯示一班風帆活動人士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的風帆時,檢拾了大量飛白楓海星,更將海星放置於風帆上,承受缺水乾曬之苦。Iwan Mok Wai Fung更死不悔改,揚言自己沒犯法,反叫「正義人士」報警。

Iwan Mok Wai Fung在facebook中報稱自己在康文署工作,多名網民留言批評,他竟稱﹕「放心, 全部回歸大自然,只是海星旅行結婚。」又指「我們確認了龍尾是還有很多生命」。

他更說﹕「不過其他各位朋友既然是十分正義的人士,就應該報警,並要求重案組介入調查,消滅所在689人士。如果警方不受理的,去監警會投訴。並要求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誓必將一干人等繩之於法及監禁。我們會百分百配合調查及提供證據。謝」

圖片及留言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iwan.mokwaifung/posts/10153105483842898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當中所指的動物包括任何哺乳動物、雀鳥、爬蟲、兩棲動物、魚類或任何其他脊椎動物或無脊椎動物,不論屬野生或馴養者。龍尾海岸教育中心在facebook留言指,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掌管任何被禁閉或被關禁或正由一處地方運送往另一處地方的動物,但疏於對該動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水;或輸送或運載任何動物,而所採用的方式或盛放動物的位置,或盛載動物的箱、簍或籃的構造或過小體積,令該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或痛苦。

龍尾海岸教育中心呼籲各界可向康文署投訴,二十四小時客務熱線:2414 5555、電郵: tmtwsc@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