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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

疏忽照顧帳目可疑 動物收容「要考牌」 團體促訂立監管機制 推絕育政策管理流浪狗

 Sing Tao Daily A10 每日雜誌 |2159 Character(s) |2026-06-23

近日揭發有動物收容所懷疑疏忽照顧動物,其負責人更涉嫌虐畜被捕,引起公眾關注。有動物義工指,部分收容所管理不善亂象頻生,出現過度收容或環境惡劣的情況,更有以籌措動物醫療費等藉口募捐,惟帳目不清被質疑涉嫌斂財。動保團體促當局訂立發牌監管機制,清楚訂明動物收容所的最低營運及照顧標準,並推行「捕捉、絕育、放回」政策管理流浪狗,又重提訂立《動物福利法》引入「謹慎責任」制度,訂明照顧者責任。 記者 關英傑

本港流浪動物及棄養動物情況嚴重,涉及貓狗、兔子及兩棲爬蟲類動物,流浪動物中以流浪狗佔大多數。漁護署每年捕捉近400隻流浪狗,另有不同民間志願團體營辦的動物收容所,為不同動物提供救援、治療、照顧及領養的義務工作。

人手不足衍生衛生問題

對近日有動物收容所鬧出醜聞,包括負責人因涉嫌虐待動物被捕,收容所內動物被發現瘦弱疑涉疏忽照顧等,多個動物保育團體及義工組織均表關注。動保團體「毛守救援」創辦人陸家捷稱,全港有70多個由民間營運的動物收容所,專門收留流浪貓狗,經費來自市民捐助,主要開支是醫療費用及租金,其次是糧食及水電。

有10多年拯救流浪動物經驗的資深義工Amy指,大部分動物收容所都是刻苦營運,努力拯救及照顧動物,有的已建立口碑,有的仍苦苦支撐,擔心是次事件影響公眾對動保界的形象。她不諱言,小部分收容所亂象紛陳,有負責人「愛心爆棚」過度收容流浪動物,卻因人手不足衍生衛生問題,甚至動物患病的情況,過去曾有負責人因此遭控告虐畜罪成。

她續指,另有收容所替市民託管狗隻後,未能交代狗隻健康狀況,更不准主人探望及領回動物,令人質疑「動物有入無出」的動機。她提到,有收容所經常於社交媒體貼出狗隻受傷、「血淋淋」的照片,並發出籌募醫治及手術費用帖文,藉公眾關注而籌得不菲款項,惟帳目卻交代不清,甚至被揭發對狗隻照顧不善,惹斂財之嫌。

另一名資深義工Sam稱,「3隻成年犬困在4呎鐵籠內,連轉身都有困難」是個別「問題」收容所的常見情況。近日連場暴雨,他擔心設施簡陋的收容所僅靠單薄帳篷遮擋,恐令安置於室外的貓狗任由風吹雨打,「或比之前流落街頭更淒涼。」

籲引入「謹慎責任制」

對個別動物收容所流弊叢生,陸家捷促當局訂立有關動物收容所的發牌及監管制度。他指,當局一直沒有管理流浪狗政策,惟當流浪狗不斷繁殖,民間團體只能被動及反覆地進行拯救、絕育及領養的工作。他建議當局長遠推行「捕捉、絕育、野放」政策,控制流浪狗數量,再配合監管機制,可望有效管理動物收容所。

愛護動物協會亦指,現行法例主要針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故希望當局盡快訂立相關法例,為所有營運中的動物收容所設立強制發牌及註冊制度,清楚訂明最低營運及照顧標準,如動物照顧要求、醫療安排、人手比例、環境衛生及收容量、合適居住空間、通風要求、患病或受傷動物必須獲得適時獸醫診治、備存醫療及死亡紀錄、收容動物數量上限等,並進行定期與突擊巡查機制。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代表鄭錦珊亦指,不少收容所以善意為出發點,卻因缺乏管理、資源有限或過度收容,影響營運及管理,最終是動物承受沉重代價。她重提推行《動物福利法》,並於法例中引入「謹慎責任制」,即寵物主人及動物收容所負責人等管有動物的人士或機構,若未能履行法例要求提供符合動物福利標準的生活環境,即屬違法,希望扭轉現時「動物受傷後才執法」的被動局面。

動物救援組織「動物歸途」創辦人陳仲邦亦指,動物收容所照顧被拯救動物,其負責人除有愛心,亦應在愛護及照顧動物上抱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甚至成為寵物主人的榜樣。他認同「謹慎責任」有助更早介入處理被不妥善照顧動物,並建議先從較熱門寵物如貓、狗及龜隻試行,檢討成效後才推廣至其他動物

社區加強推廣生命教育

香港兔友協會主席Shirley也支持發牌機制,但擔心牌照費用增加成本。她稱,民間機構協助政府處理流浪動物,是基於公民責任及對動物的關愛,但各項支出龐大,建議取得俗稱「88牌」者,即獲稅務局按《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可豁免牌照費用。

動物義工Amy亦指,個別收容所由長者租用農田,或由幾位愛狗之人合租工廈單位營辦。她擔心發牌機制出台,若這些有心人害怕惹上官非而停止運作,會有大量動物失去家園。

愛協亦提到,動物收容所需要龐大資源支持,建議政府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亦支援營運良好的機構,讓這些機構能協助政府承擔更多動物福利的工作。

鄭錦珊特別提到,若設監管機制,應為動物收容所營運者設立資格限制,如不可干犯動物相關罪行,包括殘酷對待動物、走私動物、非法販賣或非法管有瀕危物種,以及曾進行不當籌款的人士。

在立法監管外,陳仲邦重視社區教育。近年他到中小學推廣愛護動物的生命教育,希望向下一代灌輸同理心,從小建立尊重生命的態度,減少日後青少年棄養寵物的機會。

動物收容所照顧被拯救動物,其負責人除有愛心,亦應在愛護及照顧動物上抱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甚至成為寵物主人的榜樣。 陳仲邦 「動物歸途」創辦人

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胡亂放生非行善 害了動物如作孽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133 Character(s) |2026-05-24

今日是佛誕,市民除了享受假期,善信更會趁機祈福。近年不時有人到海邊、郊外、河流以至水塘放生動物,有宗教信仰者,認為這是慈悲為懷、行善積德的表現,卻沒有想過,動物被放生後,有些根本不能適應環境,最終死亡;有些則屬外來物種,對原有生態造成破壞。放生以為積功德,明顯只是自我感覺良好,到頭來變成作孽,何苦來哉!

有動保組織發現,啟德河、翠屏河、屯門河、火炭河近期已成「放生」重災區,單是這兩個星期,他們已在啟德河拯救了7隻龜,並發現另外10多隻龜;在火炭河則拯救了7隻龜,剛剛又收到報告再發現6隻龜。更令人側目的是,有人將自己養的龜丟到翠屏河附近的人工濕地,將濕地當成自家養龜場,及後因為其他龜「搶食」,再把其他龜拋到河中當成放生,簡直一塌糊塗。

除了潮興放生烏龜,放生魚類更是無日無之。例如北角碼頭有人排隊放生海鮮,蔚為奇觀。動保人員提醒,香港不是每處水域都是鹹水,啟德河等地便屬於「鹹淡水交界」,不是每種魚類都適合生存。前陣子該處湧現大量淡水生魚,很多為瀕死狀態,原因就是有人放生。又如巴西龜是淡水龜,胡亂放生,會導致烏龜內臟衰竭,甚至死亡。更須指出,啟德河以至本港多個水塘,過去亦曾發現有人放生巴西龜、鯉魚、巨型淡水食肉魚「福鱷」等外來物種,嚴重威脅原有魚類生存,影響生態平衡。

目前沒有專門針對胡亂放生動物的法例,只能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來檢控,但舉證困難,門檻過高,必須證明被放生的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亦要找回被放生的動物才可檢控。2023年至2025年,漁護署每年均接獲兩宗有關放生的投訴,但沒有人被捕。有議員建議,當局應禁止未申報的放生行為,並設置合法放生點或申請放生計劃,由漁護署提供物種清單,按時按季調整可放生物種。此外,當局可考慮養殖或入口放生物種,並要求售賣放生物種的公司領牌或登記。

不過,政府連本港接連發生虐待貓狗的案件也未見特別重視,提出多年的飼養者「謹慎責任制」一直只聞樓梯響,立法遙遙無期,當知要官僚關心海洋生物被胡亂放生,無異於緣木求魚。君不見,香港名為文明城市,其實殘害動物事件層出不窮,不僅動物被棄養時有發生,虐殺動物更是變本加厲。去年元朗八鄉便有多隻幼貓遭人開膛破肚、身首異處慘死,執法人員到場後,一度以幼貓遭狗咬為由,不欲立案調查,幾經轉折始改變初衷。更不必說,社會要求成立「動物警察」之聲不絕於耳,惟執法部門至今僅推出「動物守護計劃」,美其名曰在多區設立專責調查隊,實際上獲重視並破案的案件寥寥可數。

說到底,要徹底消除「放生淪殺生,積德變作孽」歪風,還須從教育着手,特別是宗教團體最有責任。真正的行善積德,並非儀式,而是行動,與其「放生」,不如減少殺生。至於虐待及殘殺動物的狂徒,更應嚴厲重判,以儆效尤。

2026年7月2日星期四

稱謹慎責任立法欠共識 動保界斥當局出爾反爾

 Oriental Daily News A11 港聞 |543 Character(s) |2026-05-08

【本報訊】本港動物福利政策原地踏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日前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對於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有關規管照顧者「謹慎責任」上,社會未有共識。多個關注動物權益的團體指政府於2020年發表的諮詢報告明確指出,有高達88%民意支持引入「謹慎責任」,對當局說法表示極度憤怒及失望,批評局方「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謝展寰日前表示,雖然個人認同主人應該滿足動物飲食及健康等需求,但在諮詢時發現,包括一些動物主人在內,有很多不同意見,例如憂慮居住空間狹小會觸犯法例,亦有義工擔心照顧患病流浪獸會因未看獸醫而被罰等。

指有88.6%支持 促及早介入

龜途創辦人陳仲邦指公眾諮詢結果顯示,有88.6%支持引入謹慎責任,反對者僅0.6%,又說:「拿住高支持率說未有共識,根本講不通。」他強調現行法例要待動物受傷才可介入,太遲太被動,而謹慎責任能將保護界線前移,應及早介入。

毛守救援Kent亦斥局方出爾反爾,指早前與官員見面時,對方曾承諾會以謹慎責任規管繁殖商,現時卻突然推翻。他怒轟「現在通街棄貓,你之前說會立法處理,現在龍門任你搬。」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則指局長將九成支持轉化為未有共識,實屬失職。

立法會三題:打擊殘虐動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2193 Character(s) |2026-05-06

立法會三題:打擊殘虐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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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琳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答覆︰

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上月公布政府打擊殘虐動物調查報告,指出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執法工作出現指引不足及草率結案等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於二○二二年五月向本會簡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主要修訂建議,但至今仍未正式提交修訂法例建議的原因為何;會否承諾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或分階段修例;如會,具體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會否考慮訂立動物福利法,並先立法保障家居動物福利,確保家居動物的負責人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近月接連發生中小學童涉嫌虐待動物事件,當局就教育學生珍惜及照顧動物的工作詳情為何;有否計劃為教師提供相關培訓及更新教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直通過嚴厲執法和教育等預防工作去遏止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執法方面,現時政府的分工安排,是香港警務處負責處理緊急個案;而經1823等平台舉報的非緊急個案,例如涉嫌沒有提供充足食物的舉報,則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跟進。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就當局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發表調查報告,表示理解漁護署在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調查工作現時受執法權力所限,不能進入處所進行調查,並就漁護署在跟進舉報、個案監察、協作打擊殘虐動物等不同的工作範疇提出了多項建議。漁護署接納報告的所有建議,並正積極落實各項改善措施,包括優化個案處理流程、強化內部監察機制及提升前線人員的專業培訓等。該署會繼續與警務處、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和其他機構通力合作,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

就林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和保安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籌備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時,理解到市民和持份者對於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部門執法的權力,及以法例規管妥善照顧寵物等建議意見分歧。因此,我們必須採取審慎的態度,仔細研究。我們留意到現時社會的關注大部分是聚焦於需要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申訴專員公署報告亦認為這方面的爭議較少,因此建議分階段修訂《條例》,先增加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及加強漁護署人員的執法權力。我們會通盤考慮各方意見,爭取在今年內向公眾交代下一階段工作。

(二)我們留意到社會人士對是否應該立法規管寵物的照顧和福利並未有共識;但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透過宣傳和教育可以發揮很大作用,令寵主知道應該如何照顧自己的寵物,照顧牠們在飲食、生活環境和健康等方面的需要。漁護署會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積極提倡飼養動物是一生的承諾;推廣寵物領養;教育市民「尊重生命、善待動物」及「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宣傳渠道包括電視宣傳短片、漁護署的動物福利專題網站、巡迴展覽、犬隻訓練課程、寵物領養日等。漁護署和愛協亦會在下個月內推出新一輯教育短片,教育寵物主人妥善照顧狗隻,讓牠們可與旁人和睦共處。

(三)政府已加強跨部門協作,在校園培養我們的下一代有關愛護動物的意識,具體工作包括:

(i)漁護署每年都為學校舉辦免費教育講座。過去三年,共舉辦超過470場學校講座,每年有逾15 000名學生參與,反應非常熱烈。教育講座主要針對幼稚園及小學,重點培養愛護動物的意識,讓學童明白飼養寵物是一生一世的承諾。講座用淺白方式講解動物的不同需要;飼養寵物前需考慮的事項;如何妥善照顧寵物;不應棄養,以及建議學生以領養寵物代替購買等。

(ii)警務處自二○二一年起正式推展「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積極推行在校園設立「寵愛閣」,並委任「動物守護・學生大使」照顧「寵愛閣」的動物。該計劃與不同政府部門和動物福利機構,例如漁護署和海洋公園合作舉辦課程,透過多元化訓練加強學生照顧寵物的能力。此外,警務處亦與香港城市大學賽馬會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合作推出「動物守護學長」計劃,由具專業知識的學長為學生提供動物護理的專業指導。這些活動能向學生傳遞愛護動物的信息,並從小培養他們愛護動物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

(iii)與此同時,教育局一直致力推動價值觀教育,幫助學生認識、尊重和欣賞生命,並以負責任的言行保護自己、他人及動物。與生命教育相關的學習元素已納入幼稚園及中小學的課程內,當中涵蓋保護動物的課題。《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將「加強生命教育」作為學校持續加強關注的重點之一,而「愛護動物」、「抱持同理心」亦屬於學習期望建議。教師培訓和素材方面,教育局持續發展「學與教資源」,包括「愛護動物」專題資源網頁、以「愛護動物,與大自然和諧共處」和「與寵物相處」為主題的「生活事件」教案,供教師參考和使用。教育局亦提供教師專業發展課程,當中包括經驗分享,以提升教師在推行生命教育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教學策略。漁護署會與教育局繼續合作,為教師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

主席,政府絕不容忍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漁護署會繼續聯同警務處和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以多機構合作模式,合力防止及偵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個案。部門亦會深化校園和社區的教育及宣傳工作,培養市民和學生愛護動物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讓寵物得到妥善照顧,讓社會邁向人寵共融。

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6分

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漁護署年內交代虐待動物修例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08 港聞 |553 Character(s) |2026-04-18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漁護署打擊殘酷虐待動物的監察制度未能發揮應有效用。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周五(17日)回應指出,署方重視動物福利工作,人員接獲每宗舉報後都會到場視察;又重申正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進行研究工作,爭取在今年內交代。有關注動物福利組織認為,政府應該修例,規定寵物主人要有「謹慎責任」。

葉彥周五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近年懷疑虐待動物舉報數字有上升趨勢,大部分涉及貓狗,當中懷疑虐待狗隻的比例較多;部分屬鄰里間滋擾問題,以及涉缺乏照顧。對於申訴公署發現有漁護署人員被拒入屋後便終止跟進,她稱被拒入屋不是大比例的情況,很多時都可以處理。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召集人劉鎮海在同一節目上提到,目前法例阻嚇力太低,令市民誤以為殘虐動物是小事,建議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入「謹慎責任」條文,要求主人妥善照顧飼養動物,如先為貓、狗、龜、鸚鵡等飼養動物立法。

關注組織抨法例阻嚇力太低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說,漁護署做法有改善空間,應加強與警方協作,又指要留意舉報機制會否被人濫用。對於引入「謹慎責任」至今未有立法時間表,她透露上屆立法會大部分議員在大原則上同意修例,現時社會推動寵物友善環境,期望政府於更新條例方面有具體細節。

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虐畜舉報創6載新高 話加辣仍無蹤

 Oriental Daily News A11 港聞 |902 Character(s) |2026-02-22

【本報訊】近月接連出現懷疑虐畜悲劇,繼上月景林邨魚池死魚案,本月再有深水埗飼主疑將狗隻擲牆等虐畜個案,引起社會關注。環境及生態局數據顯示,去年首11個月接獲515宗虐畜舉報,創6年以來新高。雖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可達20萬元及監禁3年,惟近6年來被檢控的個案均無人被判最高刑罰,罰款最高者亦僅得6,000元。當局早年曾提出修例加辣,惟迄今8年仍未見實際方案出爐。有議員就質疑修例進度落後社會期望,促盡快修例並禁慣犯養寵。愛協促引入謹慎責任懲疏忽照顧。

環境及生態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去年截至11月共接獲515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舉報,為自2020年來最多。2020年至2025年第3季,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而被罰款的個案,最高為6,000元,最長監禁為一年。去年首3季,有25宗涉及《條例》的檢控,21人被定罪,判罰介乎監禁兩天至6個月,以及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無人罰款。

政府早於2018年提出修例,擬提高相關罰則及引入「謹慎責任」,翌年公眾諮詢亦有近九成受訪者支持修例,並表示會於2022年及2024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惟迄今未有下文。局方近日回覆傳媒時,亦未有交代修例時間表,僅稱部分持份者對現階段應否引入謹慎責任及罰則水平持不同意見,重申會繼續收集意見,一俟完成工作便會向立法會交代。

修例講足8年 草案未有

議員林琳認為當局提出修例近8年仍未見草案,追不上社會期望,且近年虐畜案頻生、手法惡劣,要求局方優先處理有關修例工作,盡快提交草案及公布明確時間表。她認為現行判刑與最高刑罰差距過大,令阻嚇力減弱,建議政府應加重罰則,並勒令「慣犯」數年甚至終生禁養寵物等等。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主管秦美怡則認為現行罰則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程度,且未涵蓋不少疏忽照顧行為。她指,由於疏忽照顧往往涉更長施虐時間,曾接報一屋養數十隻動物,亦有救援場收留逾300隻狗,令部分動物長期未獲妥善照顧而生病受苦,建議盡快修例堵漏,訂定謹慎責任,規定飼主須予食水、健康環境與足夠陪伴等適切照顧。

2026年4月4日星期六

虐畜舉報6年新高 修例建議8載無蹤 局方稱「謹慎責任」意見異 議員:落後社會期望

 Ming Pao Daily News A02 港聞 |1514 Character(s) |2026-02-21

近月接連發生懷疑虐畜案,環境及生態局數據顯示,去年首11個月接獲515宗虐畜舉報,創6年新高,首3季有21人定罪,量刑介乎監禁兩日至6個月。相關刑罰水平多年備受爭議,其中近6 年罰款最高的個案為6000 元,僅最高刑罰3% 。當局2018年曾提出修例加辣並已諮詢公眾,至今未見修例草案,局方近日回覆本報時仍未提及修例時間表。局方稱,持份者對罰則及「謹慎責任」持不同意見,完成工作後向立法會交代。有立法會議員質疑修例進度落後社會期望,促盡快修例並禁慣犯飼寵。愛協促引入謹慎責任懲疏忽照顧。 明報記者 廖俊升

指舉報多涉滋擾 懷疑個案缺證人

繼上月景林邨魚池死魚案,本月再有陸地盾龜陳屍北角碼頭及深水埗飼主疑將犬擲牆等懷疑虐畜個案。環境及生態局向本報提供最新數據,去年截至11 月共接獲515 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舉報,為自2020年最多,當中45 人被捕,暫較上一年全年少14 人。局方解釋,調查發現舉報多涉狗吠等滋擾而非殘酷對待,另稱因不少懷疑個案的舉報均無目擊證人,舉證時有挑戰。

近年最多罰款6000 最高刑罰3%

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20 萬元及監禁3 年,去年首3 季有25 宗檢控, 21 人定罪,判罰介乎監禁兩日至6 個月,以及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無人罰款。近6 年無人被判最高刑罰, 2020 年至2025 年第三季罰款最高個案為6000元,為最高刑罰3%;而最長監禁為一年,屬最高刑罰三分之一。

刑罰水平多年受爭議,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修例提高罰則和引入謹慎責任,即飼主要提供營養飲食等措施滿足動物福利需要,翌年公眾諮詢有近九成支持修例。當局其後於2022 及2024年曾稱會於年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迄今未有下文。

局方近日回覆本報時未有交代時間表,稱部分持份者對應否現階段引入謹慎責任及罰則水平持不同意見,重申會繼續蒐集意見,一俟完成工作會向立法會交代路向。

推動修例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認為,當局提出修例近8年仍未見草案,追不上社會期望,加上近年虐畜案頻生且手法惡劣,要求當局優先處理該例,盡快提交草案及公布明確時間表。林琳認為,現行判刑與最高刑罰差距過大欠阻嚇,應加重罰則並勒令「慣犯」禁養數年甚至終生,並將嚴重疏忽、棄養致傷亡和非法繁殖牟利等納入罪行。

議員指判刑欠阻嚇 促禁慣犯飼養

關注動物福利的新界北立法會議員譚鎮國表示,新界時有毒狗事件令人心痛,他理解修例涉謹慎責任等多個複雜範疇,認為政府應先易後難先增罰則,現有必要大幅加重罰則,並引入公訴罪行撤除起訴時限,讓執法部門有更多時間調查。

促懲疏忽照顧 愛協:或比暴力嚴重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主管秦美怡認為,現行罰則不能反映罪行嚴重程度,且未涵多項疏忽照顧行為,建議盡快修例堵漏。她稱,疏忽照顧或比暴力更嚴重,因疏忽行為一般涉更長施虐時間,曾接報一屋養數十隻動物或收留逾300 隻狗的救援場,當中有動物長期未獲妥善照顧而生病受苦。她建議訂定謹慎責任,規定飼主須予食水、健康環境與足夠陪伴等適切照顧。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中國保育部保育經理楊劍煥表示,上次諮詢距今已有7 年,其後虐畜和放生等事件接連發生,值得再做諮詢並盡快修例,研究規管放生活動(見另稿)及加強到黑點巡查執法。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去年494虐畜舉報僅定罪25宗 阻嚇力欠奉

 Oriental Daily News A01 要聞 |470 Character(s) |2025-11-12

【本報訊】就近期多宗懷疑虐待動物的個案,有議員指出,雖然執法部門現時已在全港22執法區設立動物罪案執法人員專隊,處理殘酷對待動物個案,但部分市民反映,舉報虐待動物案件後,未必能即時轉介至專責調查隊處理,希望可以調撥人手,加快處理。

20萬最高罰款 判付幾千元

他又認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自2018年修訂後至今未有再更新,目前虐待動物的罰則及檢控率都偏低,缺乏阻嚇力。

議員梁熙指,現時法例下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而2024年共接獲494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59人被捕,檢控個案32宗,定罪有25宗,佔78%,按年減少約9個百分點;罰款金額500元至4,500元;判處監禁期14日至6個月。

他建議應盡快修訂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重罰則,將最高罰款及最高監禁期提高。他又認為,應研究引入「謹慎責任」概念,要求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需要,將遺棄動物同樣視為違反照顧者謹慎責任,立法打擊相關行為。本報曾向執法部門查詢動物罪案執法人員專隊的工作及相關數據,截稿前暫未獲回覆。

棄貓致死頻發生 虐待動物太狠心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088 Character(s) |2025-11-12

隨着社會文化改變,寵物早已成為家中一員,不少人都戲稱做貓做狗好過做人,但事實並不盡然。本港隔三差五就有虐待動物事件發生,鰂魚涌最近更頻頻有名種貓被遺棄,甚至有貓咪死在該處,疑與非法繁殖有關。動保組織促政府修例,將規管狗隻售賣及繁殖的法例涵蓋貓隻,並盡快就「謹慎責任制」立法,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自上月起,鰂魚涌海善里社區園圃便不斷發現被遺棄的貓咪,至今已有最少9隻,當中兩隻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屍體嚴重腐爛;另有一隻染病緬因貓,獲救時奄奄一息。在發現棄貓初期,動保組織已在網上公開事件,卻依然未能阻嚇棄貓繼續發生。由於被棄及死亡貓咪均是名種貓,組織懷疑是自家繁殖人士或繁殖場職員所為,因未能售出貓咪或貓咪染病而棄養。不管原因為何,做法均令人髮指。

《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定,凡涉及狗隻售賣及繁殖,住家繁殖場必須領牌、登記狗隻資料、為狗隻提供足夠活動範圍、出售幼犬須出示母子鑑定報告等。動保組織稱,該法例甚有成效,但沒有涵蓋貓隻,存在漏洞,令人可惜。事實上,名種貓售價不菲,不時有人自家繁殖牟利,但不是每隻幼貓都會獲人垂青,加上自行繁殖的環境欠佳,不少貓隻容易染病,一旦乏人問津或出生時生病、殘障,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將牠們棄之不顧。至於海善里社區園圃因為鄰近鰂魚涌公園,棄置貓隻不會太礙眼,即使被人發現,仍可以「讓寵物散步」等理由開脫,因而成為棄養熱點。

要遏止棄養歪風,除了從宣傳教育着手,完善法例更是必須。動保組織要求修補漏洞,將規管狗隻售賣及繁殖的法例涵蓋貓隻,固然是港府應有之義,但盡快落實「謹慎責任制」,確保動物受到妥善照顧,同樣不容再拖。事實上,政府提出對飼主落實責任制已有多年,但一直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可以看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自2018年作出修訂後,至今未有更新,當局雖然在2019年提出「謹慎責任制」,但雷大雨小,之後便不了了之。與此同時,不僅動物被棄養時有發生,虐殺動物更是層出不窮。單是今年中秋節,元朗八鄉3隻幼貓便被發現開膛破肚、身首異處慘死,執法人員到場後,一度以幼貓遭狗咬為由,不欲立案調查,幾經轉折始改變初衷。

社會要求成立「動物警察」之聲不絕於耳,惟執法部門至今僅推出「動物守護計劃」,美其名曰在多區設立專責調查隊,實際上獲重視並破案的案件寥寥可數。即使兇手被逮到法庭,也往往輕判了事,以致法例毫無阻嚇力。2024年首9個月,當局已接獲近500宗殘酷對待動物舉報,超過2023年全年,無奈檢控率只有約3%,比2023年更低,法庭判刑最輕只有監禁14日,最高也不過監禁一年。正因為代價輕微,無異於鼓勵這類變態行為。見微知著,港府是否真正重視動物權益,不問可知。

動物條例多年未修 虐待動物幾時方休?

 am730 A02 要聞 |1590 Character(s) |2025-11-11

am專題

飼養寵物各人原因不同,養小動物的港人亦愈來愈多,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提出容許狗隻進入的食肆牌照等政策,便利寵物出行。當社會發展寵物友善城市之際,本港卻不時發生駭人聽聞的虐殺動物案件。此外,涉及疏忽照顧而導致動物死亡的案件,近年亦有上升趨勢。《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訂立多年,政府早年提出修訂,包括引入「謹慎責任」,惟多年來卻只聞樓梯響。有動物團體認為,香港的相關法例多年未有修訂,遠遜鄰近地區或國家,不應再拖延修例工作。 記者:朱慧恩 圖:林俊源

近年本港發生多宗令人髮指的虐待或虐殺動物案件。據漁護署和警方數字,近5年署方接獲的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個案逐年遞增。2021年接獲256宗相關舉報個案,至2024年增至423宗,增至逾1.5倍;而單在2025年首6個月,已錄得494宗舉報個案。惟成功檢控的個案數字卻很低,今年上半年僅3宗個案成功檢控。漁護署稱舉報主要涉動物滋擾,大部分不涉殘酷對待動物

虐待動物的定義,除了主動虐打或虐殺外,疏忽照顧亦視為虐待。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的觀察,近年涉及疏忽照顧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愛協檢核部主管秦美怡表示,疏忽照顧案件常牽涉大量動物,例如有人出於好心,將流浪動物收養回家,惟當動物數目愈來愈多,最終不幸演化成疏忽照顧的虐待個案。她指出,近年此類案件有增加趨勢,而此類大型的疏忽照顧案件,嚴重程度絕對不遜主動虐殺的行為。

動物高處墮下或被困日日發生

此外,因未有安裝窗網等原因而令動物從高處墮下的個案亦時有發生。根據愛協數字,2023至24年度共有282隻貓從高處墮下;2024至25年度則有273隻。秦美怡指,今年上半年已處理187宗動物從高處墮下或被困外牆的個案,「幾乎是一日一宗」。政府在2019年就《條例》的修訂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修訂的建議包括引入「謹慎責任」和提升罰款及監禁年期。惟6年過去,至今未有啟動立法程序。

秦美怡表示,令飼主裝窗網就是冀修例後可以針對的其中一個問題。她指,裝窗網就是其中一個謹慎責任的最好例子,現時並無相關法例針對上述行為,「現在即使救完隻貓,都只可以勸喻主人做返好,至於是否真的會裝,沒有辦法規管。」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正就《條例》(第169章)的修訂作出研究,籌備修例時須就部分建議再徵詢相關持份者,有持份者對部分修訂建議持不同意見。政府會繼續收集和考慮各方意見,完成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建議。

台灣動保法訂立近30年 歷十多次修訂

秦美怡直言,對政府遲遲未修訂條例感到失望。她舉例指,台灣在1998年訂立《動物保護法》,至2023年已經歷了15次修訂。另外,今年當地部門亦再次提出修正草案,禁止飼養600多種具劇毒或高攻擊性動物

此外,她亦提到,2001年,澳洲昆士蘭在修訂法例時亦已加入「謹慎責任」,確保飼主須保障動物福利;亦有訂立守則,定義動物福利的最低限度。她認為,香港的法例在1935年訂立,至今一次都未有修訂,不應該再拖延。她指:「現在很多案件是因法例上仍存漏洞,而不能針對案件作檢控,包括每日都有一隻貓跌落街。」

疫後生活方式變 棄養潮未止息

除殘酷對待和疏忽照顧動物的數字有上升趨勢外,愛協觀察到,近年棄養情況亦轉趨嚴重。根據愛協提供的數字,愛協督察在2023至24年度處理予4,285隻動物;2024至25年度則處理5,250隻。愛協檢核部主管秦美怡觀察到,自疫情後通關,市民恢復外出旅行後,棄養潮湧現,而名種貓的棄養數字較以往高很多。

秦美怡表示,疫情期間不能外出,不少人領養或購買寵物;惟開關後恢復外出和旅行,留在家中的時間較以往少,才發現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寵物,導致出現棄養潮。此外,亦有不少人在內地購買廉價寵物,這些動物不少是患有疾病,「因為成本低,買隻新的不過是數千元,比起醫療費更加便宜。」她續指,現時愛協仍有數百隻動物等候領養,空間亦很飽和;又指據聞其他動物組織都面對同樣的問題。秦美怡呼籲,市民不要從非法渠道購買寵物,以免變相支持非法繁殖場。

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

增罰則研究復研究 蹉跎6年荒謬

 Oriental Daily News A01 要聞 |525 Character(s) |2025-10-08

【本報訊】本港動物殘酷對待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再有貓隻於元朗離奇死亡,引起社會嘩然。政府早於2019年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但相關立法工作至今仍未有時間表,惹人詬病。當局早前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承認,政府正進行修例研究工作,需再徵詢持份者意見,修例恐「原地踏步」。

擬施加謹慎責任 確保動物福利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前指出,當局多管齊下遏止虐待動物行為,包括研究提高刑罰以增加阻嚇力,並強化執法及教育宣傳。不過,修例方向仍處「探討」階段,計劃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施加「謹慎責任」,要求妥善照顧動物飲食、健康及環境等福利。

政府早於2022年5月曾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已於2019年就該條例的修訂建議進行公眾諮詢。議員江玉歡今年初曾指,有意見認為相關修訂建議至今仍未列入立法議程,進度不甚理想。議員劉國勳早前亦表示,政府早於2019年建議修訂條例,期望當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先審議爭議較少的部分,提高罰則。劉國勳稱,目前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欠阻嚇力,建議最高罰款增至例如100萬元、最高監禁期由3年增至7年,建議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令起訴不受時間限制。

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東呼即應:黑心繁殖場求利自肥 逼貓狗交配患病即棄 年逾百犬隻「報到」 暫託中心向東呼申訴

 Oriental Daily News A18 港聞 |962 Character(s) |2025-07-01

本港虐待動物事件令人髮指,早前一隻僅兩個月大的都柏文幼犬被遺棄奧海城公園,雙耳遭殘忍剪裁,更以針線縫於紙杯固定,雖經獸醫搶救,終因病毒感染不幸離世。有動物暫託中心負責人向《東呼即應》透露,兩年前亦曾接收一隻被剪耳棄於垃圾站的幼犬,傷口血流不止,終告不治。近年本地繁殖場倒閉潮加劇,遺棄動物個案急增,中心已接收逾百隻狗隻。有藝人更怒斥黑心繁殖場為求利潤,強迫貓狗交配,患病即棄,更有人為「美觀」而殘忍地為幼犬剪耳。

動物暫託中心「阿棍屋」始創人謝婉儀憶述,兩年前接獲求助,發現一隻幼犬被棄垃圾站,雙耳被剪去三分之一,傷口被血水覆蓋,縫合於紙杯上,經獸醫確認屬人為傷害。她無奈表示,該犬最終因傷重離世,雖已報案,惟因證據不足未能將兇徒繩之於法。她對類似事件重演感失望,盼公眾警醒,杜絕惡行。謝又指,近年本地繁殖場因內地網購平台競爭及港人減少本地購寵,紛紛倒閉,棄狗個案激增,中心一年內接收逾百隻來自繁殖場的狗隻。

義工直擊場內毛孩與蛆蟲為伴

藝人裕美同樣關注動物權益,並揭露繁殖場的「恐怖情況」。她透露,繁殖場內貓狗常被困籠中,終身未見天日,無醫療護理,被強行注射催情藥物,迫使牠們無間斷交配。母貓和母狗一胎接一胎,未滿月即再次配種,導致子宮蓄膿、乳腺瘤或骨骼受損,部分更因過度繁殖而死亡。病狗或賣不出即被遺棄,環境骯髒不堪,排泄物堆積,傳染病肆虐,幼崽死亡率極高。裕美表示其義工團體曾親赴繁殖場,目睹狗隻毛髮沾滿排泄物,身體爬滿蛆蟲,傷口潰爛無人處理,慘況令人震驚。

議員促修例嚴懲 設服務認證

議員林素蔚批評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阻嚇力不足,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但實際判罰偏輕,如2023年最高僅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舉證門檻過高導致多案無法檢控。她提到早前大嶼山寶蓮寺廚師用尼龍袋棄狗案,僅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難收阻嚇之效。她建議修例設最低刑罰,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個月,並參考英澳做法,明確禁止非醫療需要的剪耳斷尾手術,違者面臨罰款或監禁。她又促政府加快修訂條例,規範寵物美容、醫療及寄養行業, 設立服務認證計劃及黑名單,並參考英國的「謹慎責任制度」,追究飼主及業者責任。

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立法會九題: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1950 Character(s) |2025-04-02

立法會九題: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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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自二○一八年修訂後至今未有再更新。政府於二○一九年建議修訂該條例,以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惟具體的條例草案至今尚未提交本會審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於本年二月二十六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會在整理相關持份者意見後盡快完成立法草擬工作,並向本會提交修例建議,有關工作的具體時間表及修訂法例的方向為何;修訂條例工作的籌備過程中有否遭遇困難;若有,詳情為何;

(二)鑑於據悉,社會普遍認為現行條例對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未能反映部分個案(例如虐待致死及有組織施虐)的嚴重程度,亦缺乏足夠阻嚇力,政府會否考慮大幅提高刑罰上限,例如將最高罰款額提高至200萬元,並將監禁刑期上限提高至七年,以符合「罪罰相稱」原則;

(三)鑑於政府表示會研究在第169章引入「謹慎責任」概念,要求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需要,但據悉社會對此持有較強烈的不同意見,當局會否分階段修訂第169章,先提高刑罰上限,然後在下一階段再視乎情況和需要修訂及優化該條例;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現時第169章的舉證門檻過高,例如要求執法部門證明施害者有「故意殘酷對待動物」的意圖才能定罪,導致大量案件因證據不足而無法進入司法程序,當局會否制訂專屬檢控指引,以降低舉證門檻並提升定罪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除了修訂現行法例外,政府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其他具體工作詳情為何;在宣傳和教育工作上,當局會否加強市民保護動物的意識;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多管齊下遏止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包括研究提高《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相關罪行的罰則以增加阻嚇力;針對違法行為嚴厲執法,以及持續透過教育和宣傳活動提升公眾的相關意識。

就劉國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和律政司,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政府正就《條例》的修訂作出研究,探討中的方向包括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包括飲食、環境、健康及行為方面);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以及加強執法權力等。在籌備條例草案時,有需要就部分建議再徵詢相關持份者。我們會在整理意見後盡快敲定修例建議及其實施安排,以及相關法例草擬工作。一俟完成有關工作,我們會就建議諮詢立法會。

(二)現時任何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可構成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政府正探討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以更明確反映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加入可公訴罪行以容許執法人員較多時間就複雜或嚴重的殘酷行為案件作出起訴,從而進一步加強阻嚇力。政府在敲定罰則的建議時會參考海外地區的經驗、本地相關刑事罪行的罰則,以及持份者的意見等。

(四)現行《條例》的罪行覆蓋多種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包括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疏於對被禁閉的動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水、輸送動物的方式令該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或痛苦等。《條例》規定,動物擁有人如沒有就保護動物免受殘酷對待而作出合理的謹慎措施及監管,便須當作已准許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無需證明相關人士有故意殘酷對待動物的意圖。

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相關部門會就所得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嚴謹地按律政司發出的《檢控守則》行事。現時的做法行之有效,我們認為無需制訂專屬檢控指引。

另一方面,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資料,超過九成的舉報經調查後並不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而是與滋擾或其他情況有關,例如動物經常發出噪音或飼養動物的住所發出異味令舉報人士誤以為動物受殘酷對待。

(五)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愛協)合作推行「動物守護計劃」,透過多機構合作模式積極防止及偵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警方亦會按需要邀請漁護署及愛協人員到案件現場提供專業意見及其後提供協助。

宣傳教育方面,警務處和漁護署分別透過「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以及「做個盡責任的寵物主人」專題網站和巡迴展覽等途徑,在社區層面和網上宣傳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信息,鼓勵公眾適時舉報和提供有助調查的資料,以及提高市民對動物福利的認識。

漁護署亦開展了一系列「謹慎責任」宣傳計劃,包括於社交平台製作貼文分享如何「妥善照顧動物」的資訊,最近又推出「動物福利企劃:阿Meow奇遇記」宣傳短片,以有趣方式讓市民認識「謹慎責任」的內容及重要性。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