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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申訴署:捕獸器刑罰不及餵鴿 應修例監禁

 Ming Pao Daily News A06 港聞 |673 Character(s) |2026-04-17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有關當局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的調查報告,當中引述動保組織指新界北等郊區普遍有非法捕獸器,令不少動物被困,傷勢嚴重。申訴專員陳積志認為針對非法管有和使用捕獸器的罰則欠阻嚇力,最高刑罰甚至較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低,敦促修例引入即時監禁等刑罰。漁護署稱兩者不應直接比較,而該署會檢視巡查策略,加強情報蒐集及善用科技提升執法成效,亦會適時檢討法例及罰則。

稱兩者不宜比較 漁署:適時檢討罰則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未經許可下管有狩獵器具或使用狩獵器具捕獵野生動物,最高罰款5 萬元。陳積志指,相比之下非法餵飼的最高罰款10 萬元和監禁1 年,「當然明白兩種罪行性質不同,但捕獸器對市民造成的安全隱患僅僅罰款,未能反映其嚴重性和危險性」。

報告引述愛協資料指出,2021至2025年有72隻動物因非法捕獸器受困或受傷。助理申訴專員簡婷芝指出,受困捕獸器的動物不少最終截肢甚至死亡,某些捕獸器暴力性質和危險程度與武器無異,亦可能危害公眾。傳媒早前報道有人在牛池灣後山放置捕獸器,簡婷芝稱公署隨後到場視察,發現捕獸器位置距民居僅百米遠,在場亦見到簡單搭建物,以及屠宰刀具、火炙槍的罐裝氣體燃料等,懷疑有人非法捕捉野生動物即場烹宰。

公署建議漁護署參考非法管有和使用攻擊性武器刑罰水平,引入即時監禁等刑罰,並應加強恆常巡查、按風險針對黑點,及早移除非法捕獸器,並與其他部門探討從其他層面,例如入口、售賣及製造方面加強規管。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例 署方:爭取年內交代

 Sing Tao Daily A02 要聞 |692 Character(s) |2026-04-17

對於申訴專員提出多項打擊殘酷對待動物工作的建議,漁護署表示,爭取於今年交代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工作,未來並會對涵蓋虐畜舉報的處理程序指引加入更具體的準則與績效指標,並將與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加強情報共享及調查結果交流,以及善用紅外線相機或監控系統等,加強巡邏非法狩獵黑點。

漁護署表示,全面接納並會積極跟進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建議,並正研究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爭取在今內作出交代。

加入更具體準則與績效指標

對於個案處理效率,漁護署表示,已於去年第四季更新部門內部工作指引,全面涵蓋虐畜舉報的處理程序,未來將在指引中加入更具體的準則與績效指標,以加強監察個案跟進進度,並改良檔案管理系統。署方亦將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與跨部門交流,提升調查及執法能力。

跨部門協作方面,漁護署將深化與警務處及愛護動物協會的「動物守護計劃」,未來將加強情報共享及調查結果交流,以制訂更精準的打擊措施,防止虐畜案件發生。

非法狩獵活動方面,漁護署強調將檢視現行巡查策略,針對非法狩獵黑點加強巡邏,未來將積極善用紅外線相機或監控系統等科技,提升執法成效,並適時檢討相關法例及罰則,以增強阻嚇力。

漁護署已向海關提供識別狩獵器具的指引,協助截擊非法進口器材,並會與海關及警方展開聯合行動。

漁護署又指,嚴厲執法必須輔以公眾教育,旗下專責隊伍將持續與各動物福利機構合作,推廣尊重生命的意識,提升市民對動物福利的關注。漁護署續指,將透過多部門協作及嚴肅執法,構建一個對動物更友善的社會環境。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行動報告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1007 Character(s) |2026-04-16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行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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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申訴專員公署(公署)今日(四月十六日)發表「當局就打擊殘虐動物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回應如下:

政府一直重視動物福利,通過嚴厲執法和預防教育工作去遏止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漁護署感謝公署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工作的關注,並接納和會積極跟進公署的建議。

申訴專員建議政府考慮分階段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政府一直就《條例》的修訂進行研究工作,並會爭取在今年內作出交代。

為改善對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處理,漁護署已於二○二五年第四季更新部門工作指引,涵蓋所有處理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的程序,並已向員工提供培訓。漁護署會參考報告的建議,進一步在指引中加入更具體的準則和指標,以加強監察個案的跟進情況,以及提升檔案管理。此外,漁護署會繼續加強人員培訓及工作交流,以提升其經驗及技能,以及溝通、調查及執法能力。

自二○一一年開始,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和漁護署與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合作推行動物守護計劃,透過多機構合作模式,積極防止及偵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效果顯著。漁護署已與警務處及愛協商討加強信息交流及分享調查結果,以制訂合適的措施,更有效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

漁護署一直致力打擊非法狩獵活動,透過恆常巡查及加強非法狩獵黑點巡邏,移除非法狩獵器具,並就非法管有等行為採取適當執法行動。針對公署的建議,漁護署會檢視巡查策略,加強情報收集及善用科技,以提升執法成效,亦會適時檢討相關法例及罰則。在源頭防範方面,漁護署會與香港海關及警務處等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加強情報交流及聯合行動,並已向香港海關提供協助識別狩獵器具的指引,以堵截其非法進口。漁護署會持續推展宣傳教育,提高市民對非法狩獵器具危害的認識,鼓勵市民舉報可疑個案,並提醒市民在郊野應使用有管理和維修的山徑以策安全。

漁護署認同公署有關加強公眾宣傳及教育的建議。打擊殘酷對待動物除須嚴厲執法外,提升市民動物福利意識同樣重要。本署設有專責隊伍推廣公眾教育,並會持續與動物福利機構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漁護署將繼續秉持專業精神,與多個相關部門及機構通力合作,通過嚴肅執法及加強公眾教育,持續提升保障動物福利工作的成效。

完

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5分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擁886個生物物種 逾10年21種在港消失 四分一有滅絕危機

 am730 A10 本地新聞 |909 Character(s) |2025-03-04

香港城市高速發展,生物棲息地銳減,世界自然基金會(WWF)過去50年監測數據顯示,全球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平均銳減73%。有本地最新研究報告亦發現,過去逾十年,香港886個物種中,有21種已在港滅絕,232種則有本地滅絕的危機。學者指未來5年至關重要,各界須攜手合作,倡議政府制定保育策略以保護本地物種。

WWF香港分會聯同香港觀鳥會、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香港戶外生態教育協會及多名本地學者昨發布最新研究報告《香港生物多樣性現狀2025》,研究評估數百種陸地和淡水生物本地滅絕風險,涵蓋哺乳類、鳥類、淡水魚等8大動物類群,發現過去逾十年,已有21種物種在港滅絕,例如中國浮蛙、鳳頭鵐、林氏細鯽;超過四分一物種面臨本地滅絕風險,鳥類和淡水魚類面臨最大威脅,近半面臨中至高度滅絕風險。

為港人所熟悉的喜鵲屬高滅絕風險,在本港的繁殖群體自2000年後減少近六成,牠們偏好市區公園、農地等多類開闊生境,由於都市化令開闊綠色空間減少,加上鄉村農田消失令棲息地大減。虎紋蛙作為香港最大低地兩棲動物,同時面對中滅種風險,主因農田消失,加上出現野放情況,香港兩棲及爬行類權威學者劉惠寧指,有人放生在街市所購虎紋蛙,但這些虎紋蛙主要來自泰國繁殖場,有機會導致疾病傳播及雜交,影響本地虎紋蛙生存環境。

生物棲息地位處發展區

研究同時推出《香港陸地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圖2025》,列出27個位於保護區系統外關鍵生物多樣性熱點,涉及總面積約67平方公里,佔香港陸地面積約6%;95%受威脅物種可在熱點內發現,但27個熱點,有近半位處已規劃或已落實發展項目區,當中10個在北部都會區內,部分屬私人土地。WWF香港分會保育總監陳輩樂指,近八成熱點曾遭受生態破壞,74%關鍵生境正惡化,建議政府檢視《城市規劃條例》法定圖則,特別是涵蓋生物多樣性熱點分區計劃大綱圖,按需要作適當修訂,避免影響生態價值,同時制定全港私人土地保育策略,具有足夠誘因吸引土地擁有者參與保育。

非法捕獵亦是致生物滅種因素之一,陳輩樂倡在龜類偷獵黑點裝閉路電視或智能科技打擊盜獵行為,並可借鑑《土沉香物種行動計劃》,由漁護署及警方合作打擊,保護碩果僅存野生龜,如金錢龜。

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

水巨蜥曾為香港原生動物 因狩獵與城市發展絕跡數十年

 成報 A02 要聞 |511 字 |2023-08-19

【本報記者報道】水巨蜥是香港原生動物之一,隨著城市發展和濫捕,在本港野外已經絕跡數十年。水巨蜥屬於瀕危物種,管有需要申領許可證。

有爬蟲類專家指出,全球體型最大的蜥蜴是科莫多龍,而俗稱「五爪金龍」的水巨蜥,又名為「圓鼻巨蜥」,屬全球第二大巨蜥,常見於東南亞或南亞地區,牠們容易適應不同的環境,一般會在日間活動,夜間會躲起來睡覺,成年的水巨蜥可長達至2至3米。

水巨蜥一般呈灰色或啡色,身上滿布不太完整的圓型印斑,排成橫間。幼年時圖案較為清晰,但長大後就逐漸變暗、甚至完全消失。而尾部則多黃黑相間,長大後亦變得模糊。每趾都有巨爪,且孔武有力,頸長,鱗甲成珠形,尾長而粗壯,約為身長的一半。

1930年代港島區曾有水巨蜥出沒

水巨蜥為香港原生動物,但受狩獵和城市發展影響,已在香港野外絕跡數十年。翻查資料,本港曾於1930年代左右,於港島區發現有水巨蜥出沒,而在1961年,亦曾於新界區發現野生水巨蜥蹤影,之後便再無記錄。

水巨蜥屬肉食性動物,平時獵食小型哺乳類動物或鳥類。

牠們喜歡生活在湖泊、池塘附近, 以老鼠、魚、囓齒類動物等作為食物,亦會吃動物屍體,像清道夫般維繫大自然生態。

2023年8月5日星期六

漁護署與警方聯合行動檢獲二十九隻瀕危龜隻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842 Character(s) |2023-07-27

漁護署與警方聯合行動檢獲二十九隻瀕危龜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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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七月十九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在大埔區一處所內檢獲29隻瀕危龜隻、七隻懷疑龜蛋以及一批懷疑捕獵器具,並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男子。

漁護署發言人說:「警方去年十月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非法捕捉野生龜隻。經調查及情報收集後,警方與漁護署展開聯合行動,並在一名懷疑涉案男子的大埔區處所搜出29隻龜隻,包括14隻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I的大頭龜,屬《公約》附錄II的兩隻黃緣閉殼龜、四隻馬來閉殼龜、兩隻亞洲巨龜及四隻山瑞鱉,以及三隻屬《公約》附錄III的烏龜。所有物種均屬《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在本港均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此外,人員亦檢獲了七隻懷疑龜蛋及一批懷疑捕獵器具。調查仍在進行中。」

發言人指,大頭龜和烏龜在香港均有野生種群。所有本地野生龜鱉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由於懷疑涉案人士曾在通訊軟件群組表示可以出售龜隻,但未有透露龜隻來源,漁護署會從非法狩獵及管有《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方向進行調查。

發言人又說:「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此外,《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亦訂明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購買、售賣、輸出、要約出售或要約輸出、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包括所有野生龜鱉)。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發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打擊非法野生動物狩獵及貿易,以保護本地野生物種及瀕危物種。漁護署亦會繼續保持警覺,監察不同平台及社交媒體的有關信息,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買賣野生動植物物種罪行。

如懷疑非法售賣瀕危物種,漁護署呼籲市民致電2150 6978或電郵至espint@afcd.gov.hk舉報。

完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5分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3種野生淡水龜屬極危瀕危 嶺大︰盜獵猖獗 數年內恐滅絕

am730 A08 本地新聞 |662 Character(s) |2023-05-24

昨日是世界龜鱉日。嶺南大學科學教研組調查發現,香港3種野生淡水龜面臨絕種,包括兩種極危物種金錢龜和大頭龜,以及一種瀕危物種眼斑水龜,研究團隊與保育團體促請港府採取行動,打擊猖獗的盜獵淡水龜活動。

嶺大團隊指,在過去15年的研究中,監測香港的淡水龜種群,發現相關3個物種因非法捕獵而瀕臨絕跡,金錢龜是最嚴重被捕捉的物種,在研究中從無發現幼龜,研究團隊認為很可能已「功能性滅絕」。

至於大頭龜和眼斑水龜,團隊指,九成的研究地點,這兩種龜的野生種群已消失或不具繁殖能力(被發現成體少於兩隻),現在只剩零星的殘存種群。團隊利用紅外線相機在所有地點均有發現到捕獵者的行蹤;全面通關後,團隊監測發現研究地點更出現裝備齊全的捕獵者,透過龜籠等工具,捕走10多隻龜。

嶺大科學教研組助理教授宋亦希指,估計現時香港野外的成年大頭龜只剩數百隻,成年眼斑水龜則不足一百隻。牠們的繁殖率低且需長時間才達至性成熟,當淡水龜遭捕獵後,數量再難恢復。若捕獵活動持續,香港的淡水龜種群可能在3至5年內滅絕。

香港濕地保育協會創辦人兼執行董事、世界自然保護聯盟陸龜及淡水龜專家組成員劉惠寧表示,雖然香港只剩下少數殘存淡水龜種群,但這些小種群或已是整個亞洲最健康的種群之一。沒有這些種群,這些物種將很大機會滅絕。

團隊敦促政府採取行動打擊猖獗捕獵行為,並建議漁護署成立專門的反捕獵執法隊伍,署方更可與警方建立合作行動協議,就捕獵和非法野生動物貿易進行調查和執法。

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獵龜猖獗 環境局:偵察到可疑活動 未有人被捕

 Ming Pao Daily News A06 港聞 |507 Character(s) |2023-05-11

【明報專訊】本報早前報道,有學者發現今年2及3月本地野生「大頭龜」至少遭捕捉10 次,環境及生態局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承認,漁護署今年初曾透過紅外線相機偵察到懷疑非法狩獵淡水龜的報告,並已派員到場視察及調查,惟暫未有可疑人被捕,會繼續密切留意情况。據漁護署披露2020 年至今年首季接獲懷疑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舉報或投訴,今年首季接獲43宗個案,相當於去年全年70宗約61%。

嶺南大學科學教研組助理教授宋亦希自2018 年起,於全港10 個郊區地點研究大頭龜,今年2及3月發現至少10次有人非法捕捉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極危」級別的大頭龜,較新冠疫情期間急升。立法會議員林筱魯昨向環境局提出書面質詢,問及有關本地極度瀕危動物的具體保護措施及執法詳情。

環境局表示,漁護署2018 年起委託本地大學於香港淡水龜主要生境安裝紅外線相機,實時監察可疑人士活動,於今年初曾偵察到懷疑非法狩獵淡水龜的報告。該署已派員到場視察及調查,以及加強巡邏有關地點,暫未有可疑者被捕。

首季舉報 達去年全年六成

此外, 根據漁護署提供由2020 年至今年首季的數字發現,漁護署接獲有關懷疑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個案顯示,今年首季已接獲43 宗個案,貼近2020年全年的54 宗個案,亦佔去年全年61%。

立法會十三題:保護極度瀕危動物物種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1336 Character(s) |2023-05-10

立法會十三題:保護極度瀕危動物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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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筱魯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學者發現,本年二月及三月,至少10次有人在野外非法捕捉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極危」級別的「大頭龜」,而在新冠疫情期間,有關次數僅為每年約10次。該學者指出,捕龜者手法熟練,並推斷有關人士為專業捕龜者,情況令人關注。就保護極度瀕危動物物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掌握本地極度瀕危動物的物種及其出沒地點;如是,具體的監察或保護措施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利用科技協助監察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有關捕捉極度瀕危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及

(四)過去三年,政府就打擊捕捉極度瀕危動物進行了多少次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致力打擊非法狩獵活動,保護野生動物。當接獲市民舉報懷疑有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會盡快就個案展開調查及跟進,包括派員到場視察、搜證及進行相關執法行動,並在有需要時聯絡相關政府部門尋求協助。如有足夠證據,漁護署會向違法者提出檢控。就林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本局經諮詢漁護署後回覆如下︰

(一)漁護署定期進行全港性陸上生態調查,在郊野地區搜集本地野生動物的資料,例如物種(包括大頭龜)及其出沒位置等,亦會在合適情況(瀕危物種的棲息地需要保密)下公布相關調查資料,例如「香港物種探索」(bih.gov.hk/tc/resource-centre/biodiversity-newsletters/index.html)。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任何狩獵器具,以及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包括大頭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此外,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包括大頭龜)亦可能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漁護署會定期派員在郊野地區進行巡邏,並會針對懷疑有非法狩獵活動的地點加強巡邏或安排特別執法行動。如發現捕獸器,漁護署人員會立即移除。漁護署亦會進行公眾宣傳及教育,提醒市民使用捕獸器及狩獵野生動物會觸犯法例,切勿以身試法。

(二)漁護署不時留意最新科技發展,並採取合適措施及技術以協助監察本地野生動物的活動及進行執法。漁護署於二○一八年開始委託本地大學於香港淡水龜的主要生境安裝紅外線相機,實時監察這些地點的可疑人為活動。漁護署於今年年初曾透過紅外線相機偵察到懷疑非法狩獵淡水龜的報告,並已指派人員到場視察及調查,及加強巡邏有關地點,暫未有可疑人士被捕。漁護署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果斷執法。

(三)由二○二○年至二○二三年(一至三月),漁護署接獲有關懷疑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個案*宗數如下︰

年份

舉報或投訴個案 (宗)

2020

54

2021

107

2022

70

2023(1-3月)

43

*署方並沒有有關極度瀕危動物個案的分項數字

(四)漁護署不時與相關政府部門(包括香港警務處)及相關動物組織聯合巡查過往曾發現或有情報顯示有非法狩獵活動的地方。二○二○年至二○二三年(截至三月)期間,漁護署合共進行了21次跨部門聯合行動,發現及移除了96個狩獵器具,並有兩宗成功檢控個案。

完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狩獵 守獵(二)

 Ming Pao Daily News C07 時代 |702 Character(s) |2023-02-01

文:葉劉淑儀

【明報文章】野豬傷人個案的數量於2021年時達到史無前例的20宗,共22人受傷。為此,漁護署自2021年11月展開誘捕及人道毁滅野豬措施,希望減少野豬數量。

但坊間對狩獵的意見呈兩極分化:部分住在郊區的市民長期受其滋擾,加上野豬啃食農作物、破壞收成,因此贊成有關做法;亦有聲音認為獵殺的做法不人道,當局應繼續將捕獲野豬絕育後送至郊區,兩種態度大相逕庭。

適度捕獵有利於維護生態平衡,令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外國有例子可供參考。《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於1月5日發表的文章引述法國國家林業局,指現時法國約一半的國有森林內野豬、野鹿等野生動物氾濫。法國的野豬數量於過去30年間增多6倍!牠們以野果及農作物為食、破壞樹木幼苗、阻礙森林再生,每年為法國造成約3000萬歐元經濟損失。

因此,狩獵野生動物在法國爭議亦較少,是繼足球及釣魚後第三風行的運動。對當地人來說,狩獵既能防止野生動物過度繁衍,亦是重要社交活動,若是僥倖能獵得一兩隻獵物更能「加餸」。現時有約110萬法國人持有狩獵執照,他們會在每年的狩獵季節(la chasse)聚集於森林狩獵野味,成效也十分顯著,單2021年已有約84萬隻野豬被合法獵殺。

但狩獵野豬亦蘊藏意外風險。文章指出,2021至2022年的狩獵季節中有90宗誤傷個案,造成8死82傷。但只要適當制定法例及指引規管,意外的風險就能降低。法國政府現時已禁止市民酒後狩獵,在狩獵時需穿著橙色熒光背心以防被其他獵人誤傷,當局亦計劃制定全國性法律,禁止市民於周日狩獵以減低誤傷風險。

說回香港,我認為若野豬數目過多,對市民造成滋擾時,狩獵仍然是有效控制野豬數量的方法,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避免泛道德化的指控,若野豬問題持續,長遠而言仍會滋擾市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