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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倘發生照顧服務糾紛 可求助消委會處理

 Ta Kung Pao A07 專題 |800 Character(s) |2025-01-27

若寵物上門餵養、在外寄養發生糾紛情況,循現時香港法律亦有《狂犬病條例》、《危險狗隻規例》、《公共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等可參考。中國夢智庫主席、執業大律師丁煌回應《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現有法律,如果寵物在照顧期間出事,可以通過收集證據、與寄養方協商、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等途徑來維權。

倡列領牌動物寄養所名單

大公報記者了解到,香港暫時只有動物寄養所牌照: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寄養所)規例(第139I章)》,任何人為動物提供食物及住宿,以換取動物畜養人支付費用,則屬經營動物寄養所,須先申領由漁護署發出的動物寄養所牌照,並遵守相關的營業守則及附加條件。若有人無牌經營動物寄養所業務,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元。

提供寵物託管服務的寵物酒店需要持有動物寄養所牌照,且每年需要續牌。不過,無牌經營的家庭式寵物寄養或未能通過由漁護署所訂定的標準。目前漁護署網站列載的「持牌動物寄養所名單」只屬自願參與性質,即使消費者所搜尋的寄養所不在名單上,亦不代表該處所為無牌經營,要進一步查詢,但過程或較繁瑣費時,消委會曾建議漁護署可適時考慮將所有已獲發牌的動物寄養所資料強制列出,方便寵物主人獲得更全面的資訊,加強對寵物的保障。

此外,上門照顧寵物在香港並無相關規定,漁護署曾表示,上門的「寵物保姆」僅在寵物主人家中照料寵物,並不構成提供住宿服務,因此,並不需要向漁護署申領牌照。許多提供該服務的平台指出,聘任上門寵物保姆需要將家中鑰匙交予保姆,建議客戶事先將重要物品上鎖,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香港有一系列全面的寵物保護法規和相關條例,如《狂犬病條例》、《危險狗隻規例》、《公共潔淨及防止防擾規例》。他指出,這些做法可能並不合適,也可能產生法律問題,如涉及無照經營、動物虐待或侵權等。如果寵物在照顧期間出事,可以通過收集證據、與寄養方協商、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等途徑來維權。

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寵物酒店收費相差四倍

《蘋果日報》,2016/1/15

消委會比較市面20間持牌寵物酒店,當中10間僅提供狗隻寄養,1間只供貓入住,另外9間則貓狗均可。以10公斤狗隻入住10天計,每日基本收費由115元至500元,相差超過3倍;若為35公斤大型犬更相差超過4倍。貓隻收費每天90至430元,差距亦達4倍。

貓洗澡最貴2,000元

部份酒店只提供基本餵食等服務,若額外服務需另外收費。以單次沖涼計算,狗隻收80元至1,550元不等,相差達18倍;貓每次收200元至2,000元,亦相差9倍。每逢長假日寄養需求大,有酒店會收附加費,每天由50元至290元不等,甚至會收50%至雙倍服務費。若寵物在寄養期間因公司職員疏忽,導致走失、患病、受傷或死亡,不同寵物酒店亦設有不同的賠償,上限高達一萬元,但亦有酒店表明不會負責。

消委會表示,不同主人對寵物寄養有不同要求,有人「有得住就得」,亦有人希望24小時隨時經視像見到寵物身影。消委會建議主人在寄養前,最好帶同寵物到酒店實地視察,並留意條款細節,以免蒙受損失。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唐狗咬死兔 無牌託管店虐畜

《太陽報》,2015/5/20

無牌經營寵物託管服務而累死寵物的事件愈揭愈多,有人將貓貓兔誤交懷疑無牌經營的寵物用品店託管,八日後離奇死亡。女事主要求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尋找兔子死因,竟出現一幕兔子活生生被兩隻唐狗用口拖扯玩弄致死的恐怖場面,更揭發有人未按正規做法,將不同種類的動物分隔及鎖緊籠子,終造成悲劇。負責人為逃避責任事後「人間蒸發」,女事主惟有在社交網站訴苦。有立法會議員狠批相關法例過時,變相縱容無牌經營的寵物託管服務。

主人陳小姐自領養兩歲的貓貓兔「小吉」後一直愛護有加,由於早前要離港未能照顧牠,於是將兔子交由葵涌一工業大廈的寵物用品店寄宿八天,豈料最終以悲劇收場。「我舊年先領養小吉,估唔到只係短短一年時間就離開咗我,真係好唔捨得佢!」

陳小姐上月底將兔子交到寵物用品店,她抵達時發現店內有狗、貓及天竺鼠等不同寵物,當時女負責人不在場,其友人表示負責幫忙打點及餵食,着她不用擔心,八日的託管費為二百元。

閉路電視揭真相

直至本月五日,陳小姐原打算放工後接兔子回家,卻接獲用品店電話通知,指其兔子已經死亡,她怒不可遏,立即向公司請假。「一上到店舖,佢朋友話負責人喊咗好耐,心臟有問題要去睇醫生,仲推諉小吉係因為貪玩跳出籠,才被唐狗咬死。」陳小姐不相信兔仔可以自行打開籠子,堅持要看閉路電視片段下,結果揭出驚人的一幕。

「有兩隻唐狗整跌小吉上面嘅籠,(店方)又冇將籠子緊扣,小吉受驚過度走咗出嚟。」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本月四日,兩隻唐狗用口將兔子拖曳,初時兔子尚有掙扎,惟兩隻唐狗窮咬不捨,將頭尾牽扯約十分鐘,最終兔子死亡。陳小姐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大感驚愕,發現「小吉」慘死真相後,連續數晚服食安眠藥才能入睡。

「負責人只係發訊息同我道歉,毫無誠意,無任何賠償。」 陳小姐慨嘆,由於該名負責人一再強調會賠償,所以原不作追究,但數日後,對方竟「人間蒸發」,其店舖更重門深鎖,亦無接聽她的電話。她直言,賠償還屬其次,只想討回公道,所以決定在社交網站公開事件,「希望寵物主人喺託管時,一定要留意機構係咪有足夠人手及知識去做託管。」

獸醫黎昌生看過片段後直指猶如虐畜,「我行醫十幾年,未見過有寄養場所發生咁恐怖嘅情況。即使香港地方細,負責人亦有責任將唔同種類嘅寵物分開房間及籠子放置,避免嚇倒對方,或發生互相廝殺嘅場面。」

法例過時欠阻嚇

記者曾登門到寵物用品公司了解,惟單位內無人應門,致電負責人則拒絕回應事件。漁護署證實該寵物用品店並非持牌動物寄養所。無牌經營寄養所可被判罰二千元,署方亦會就情況考慮加控經營者或員工觸犯《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判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張國柱則直指,漁護署發出動物寄養所牌照依據的法例過時,「無牌經營罰二千元並無阻嚇性,港府應重新審視是否修例。」

品種:混種澤西長毛兔

壽命:五至七年

特徵:身形細小,頭部較寬大,耳朵長不過三吋,外表與貓相似。

*性格溫馴,港人喜愛的家兔類型。


另稿:
胡亂安置動物屬違法

根據《公共衞生(動物)(寄養所)規例》,除非動物屬於相同或相容的屬性,否則不得安置於同一基本圍封物內。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則指出,當動物處於同一活動空間,容易產生緊張情緒,甚至攻擊其他動物,因此正規動物寄養所會將其分隔,以免發生意外。

現行法例規定,動物寄養所需保護住宿的動物免受傷害和免被捕食,同時不同種類的動物需要分開安置,條例更列明貓或狗不得與其他種類動物安置於一起,違法者罰款一千元。

麥補充,由於動物體形不同,加上有不同屬性,當他們被安排於同一活動空間時,或會出現緊張情緒,一旦感到受威脅,更可能作出攻擊。因此提醒主人為免寵物受到傷害,有責任光顧持牌的動物寄養所。惟知情人士透露,坊間不少動物寄養所屬無牌經營,寵物分隔及衞生情況均不合標準。


另稿:
寄宿遇襲可民事索償

寄宿寵物被攻擊,責任誰屬?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專業的寄養場地需確保場內的寵物被保護及免受傷害。若場所未有按照法例,將不同動物分類安置,引致有寵物被攻擊受傷,場所負責人需負上全部責任,被控以疏忽或破壞合約等罪名。

若然場所負責人未按照規定,將不同動物置於同一圍封物內,即使期間沒有發生意外,負責人的做法亦等同疏忽照顧;加上寄養場所受寵物主人所託,有責任照顧寵物的安全及健康,若期間因處理不當,引致寵物受攻擊甚至傷亡,可被控破壞合約罪。寵物主人可循民事向場所負責人提出索償,並以賠償性方法計算金額,當中包括實質及精神上的損失。

除寄養場地已依照政府所定的規例,而涉事寵物被獨立隔離,惟它成功逃離圍封物,並攻擊其他動物,其法律責任則需根據實際情況,涉事寵物的主人亦可能會被提出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