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1 時事評論 |1339 Character(s) |2026-08-19
文:余錦賢
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動人寵共融和寵物經濟,上月起准許狗隻進入持特定牌照食肆的新措施已生效,而港鐵和九巴近年亦推出了容許帶同寵物貓狗乘坐的特定班次。然而,正當人寵共融大步邁進時,周一在元朗YOHO卻發生未有牽繩的大型狗隻咬死兩隻小型犬的恐怖慘案。涉事大狗其後已由漁護署帶往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雖然發現有晶片及狗牌,但事發時主人並不在場,而警方亦一度未能尋獲主人。
受害狗隻主人眼見愛犬被咬死深感悲痛,外界亦痛斥咬人大狗的飼主未有盡責任看管,更令人擔憂的是同類悲劇會否重演,甚至出現有狗隻在欠缺管教下襲擊人類的事件。如何保障秩序與其他場地使用者的安全,是在人寵共融趨勢下無法迴避的質問。筆者聽聞,早在去年容許寵物進入食肆新法例醞釀期間,政府與立法會議員、業界的閉門會議上,曾探討過要求狗主日後必須定期帶同狗隻參與培訓課程,以加強狗隻在公共空間與其他人類和動物的可控性,方能獲得養狗牌照。
事實上,本港狗隻不可進入餐廳源於《食物業規例》1994年修訂後的修訂,該規例持續逾30年,原因則是當年一宗狗隻咬死人慘劇,當時上水一名8歲女童玩耍期間,突然遭到狂性大發的狗隻襲擊,狗隻咬人風險隨即引起社會關注;政府亦以多項規管措施回應。有官府中人坦言,狗隻襲擊人或其他動物的負面事件一旦發生,必然會影響社會觀感,阻礙人寵共融政策進一步推進的步伐。
據了解,去年政府計劃推動寵物經濟,除了廢除過時規例,亦曾探討過允許狗隻進入沙灘等其他政府場地,惟最終因涉及跨部門協調,及考慮到社會接受程度,故暫先處理食肆「禁狗令」的拆牆鬆綁。
有知情人透露,當時官府與業界和立法會議員商討准許顧客攜狗進入持牌餐廳時,曾研究過倘要長遠推動人寵共融,除放寬規例讓狗隻可以進入更多公共地方,也必須讓狗主承擔更多責任,提升對寵物狗的控制能力,以及狗隻的自律能力,其中一個討論方向,便是參考德國等海外經驗,要求狗主和自己毛孩一同上堂,狗主必須擁有養狗知識和駕馭狗隻能力;狗狗也須通過特定壓力忍耐測試方能獲發牌照。可是,當局那時考慮到「考牌」規定會衍生諸多行政和培訓成本,更可能引起新界鄉郊地區居民強烈反彈,加上狗隻進入食肆首階段只會有限發牌,對社會影響較微,因此最後決定先觀望,再從長計議。
有政界人士認為,今次「狗咬狗」事件顯示個別狗主欠缺責任感和對狗隻的控制力,雖然有刑事條例可以懲罰不負責任的狗主,但一旦出現傷亡事故便恨錯難返,「一單都嫌多」,此次不涉及人命傷亡已是「不幸中之大幸」。由於人命關天,政府不應擔憂有阻力而不考慮要求狗主「考牌」;至於培訓費用方面,大可採取用者自負原則,讓狗主自行承擔「每3年續牌一次,要求培訓幾日至一個星期,成本可能都係幾千,對於愛狗之人係值得付出嘅成本」。
本身是狗主的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對筆者說,要求狗隻和狗主接受培訓,須仔細考量成效,尤其不同種類狗隻脾性不同,若採用同一種訓練模式,最終或淪為形式主義。他又認為,目前最大問題在於有個別狗主欠缺責任感,僅靠規管難以改變,倘狗主不自律「上幾多堂都無用」,正如許多人考取駕駛執照後仍會鹵莽駕駛。他呼籲狗主,若希望社會更接納毛孩,必須先從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