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澳洲運港衣物藏零食罐 海關搜出32活蜥蜴及蛇值$60萬 部分瀕危

2026-03-1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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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日(1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8隻活蜥蜴及24條活蛇,估計市值共約60萬元,當中7隻蜥蜴懷疑屬受管制瀕危物種。

海關在一批從澳洲空運到港的貨物內,搜出8隻活蜥蜴及24條活蛇,圖為其中一條蛇。(海關提供)

透過風險評估,海關人員昨日檢查一批由澳洲進口至香港,報稱載有衣服的空運貨物,結果在零食罐內,發現該批以布袋裝載的活蜥蜴及活蛇。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海關在一批從澳洲空運到港的貨物內,搜出8隻活蜥蜴及24條活蛇,圖為其中一隻懷疑屬受管制瀕危物種活蜥蜴。(海關提供)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海關提醒市民,凡進口動物、禽鳥及爬蟲類動物,須受《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及《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管制。除非事先獲漁護署發給許可證,否則不得把此等動物帶入香港。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黃大仙竹園北邨8隻野豬結伴「出巡」 全數不敵漁護署獸醫麻醉槍

2026-03-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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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7日)上午9時47分,有巿民在黃大仙穎竹街近竹園北邨對開一處斜坡發現有7至8隻野豬,部份體型甚大,於是報警。野豬聯群結隊,行遍整個竹園北邨,吸引不少街坊圍觀或拍攝。警員接報帶備盾牌趕至,在山坡及接近地面的花槽發現兩大六小野豬,隨即已召漁護署人員到場協助。

漁護署人員到場,先用麵包將野豬群引到斜坡一處,再由獸醫發射麻醉槍逐一擊倒。其中體型較小的野豬,藥力瞬間發作倒下;體型大的兩隻野豬,要近半小時才顯得腳軟無力。

野豬在斜坡上覓食。(翁鈺輝攝)

漁護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今早約10時接獲警方轉介,指竹園北邨有野豬出沒,隨即派員到場跟進。約上午11時45分,署方獸醫以麻醉槍,將現場8隻野豬麻醉並捕捉。鑑於野豬在市區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被捕獲的野豬已作人道處理。

被捕獲的野豬包括兩隻雌性成年野豬,體長約1.4至1.6米,重約100至120公斤;以及三隻雄性幼豬和三頭雌性幼豬,體長約0.7米,重約10至15公斤。

漁護署提醒市民,遇到野豬時應保持鎮定,切勿主動走近或干擾牠們。如有需要,可暫避於障礙物後,待野豬離開後才繼續前進。切勿向野豬投擲物件或試圖驅趕,以免挑釁野豬而發生危險。若野豬對人身安全構成即時威脅,請立即致電999報警求助。

野豬在花槽一帶覓食。(翁鈺輝攝)

部份野豬體型甚大。(翁鈺輝攝)

野豬在欄杆內外花槽覓食。(翁鈺輝攝)

2大6小野豬經過黃大仙竹園北邨被舉報 一家八口慘被漁護署捕捉殺害

Mar 17,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3/17/03172-3/

動物皆有情,野豬經常由年長野豬帶同小野豬出行,無奈有2大6小的野豬家庭,今日經過黃大仙竹園北邨,不幸被人舉報,盡管野豬一家沒有任何攻擊和滋擾人們的舉動,卻因為被人舉報,被漁護署獸醫以麻醉槍攻擊及一家全被殺害。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表示,漁護署人員以麵包引野豬再殺害他們,手法非常卑鄙、無恥和冷血。

今早約10時,一家八口野豬在竹園北邨出沒,引來不少市民圍觀拍攝,但有人作出舉報,警員到場持盾牌及警棍戒備,雖然有在場市民說應放野豬生路,但漁護署獸醫最終發射麻醉槍,8隻野豬中槍掙扎倒地,再被漁護署人道毀滅殺害。

漁護署表示,今早10時接獲警方轉介指竹園北邨有野豬出沒,隨即派員到跟進,漁護署獸醫於上午11時45分以麻醉槍捕捉現場8隻野豬。鑑於野豬在市區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被捕獲野豬已作人道處理。

被捕獲野豬包括兩隻雌性成年野豬、3隻雄性幼豬和3隻雌性幼豬。漁護署提醒市民遇到野豬時保持鎮定,切勿主動走近或干擾他們,如有需要可暫避於障礙物後,切勿試圖驅趕。漁護署又表示,若野豬對人身安全構成即時威脅,請致電999報警求助。

Roni表示野豬一家與在場人們相安無事,只是經過該邨便被無辜殺害,而漁護署人員丟麵包引野豬,利用野豬對人的信任將他們殺害,是十分粗暴和無恥冷血。

政府自 2021 年 11 月起推行「殺豬令」,定期及在收到有關野豬於民區附近出沒報告時,以捕捉及人道毀滅「處理」對公眾構成滋擾或潛在危險的野豬,取代原有「捕捉、絕育、避孕、放回」計劃。由2021年至今,漁護署已人道毀滅了2,347隻野豬,單單今年首3個多月,已有143隻野豬被人道毀滅。現時香港野豬數量估計已少於1000隻。

野豬一家八口今日經過黃大仙竹園北邨,結果有人舉報,全數被漁護署捕殺。
野豬一家八口今日經過黃大仙竹園北邨,結果有人舉報,全數被漁護署捕殺。
野豬一家八口今日經過黃大仙竹園北邨,結果有人舉報,全數被漁護署捕殺。

失聰狗狗臨老患惡性腫瘤 沙律媽陪伴他與病魔作戰

Mar 17,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3/17/03171-5/

身患重病的老狗承受很多痛苦,無法透過語言去求助或尋求安慰,但患黑色素瘤的失聰老狗「側頭仔」並沒有孤軍作戰,「沙律貓狗之家」的沙律媽沒有放棄他,一直陪伴他去打這場仗,早前便進行了下顎腫瘤切除手術,減輕他的痛苦。側頭仔原是倉狗,由沙律媽救起已超過10年,因為早已失聰,一直沒找到領養家庭,但他已經是沙律媽和義工們的心頭肉,現在只盼他能夠戰勝病魔,回復健康。

側頭仔原本是新界的倉狗,和另外兩隻狗同伴經常一起生活,沙律媽亦一直有關注這幾隻狗狗,然而有天其中一隻狗同伴慘被車撞死,沙律媽知道如果再不出手相救,側頭仔和另一隻狗同伴很大機會同樣面對死亡厄運,因此毅然將狗狗救走。

側頭仔由沙律媽接收時,已經失聰,經常狗側側,所以名字叫側頭仔。失去了聽覺,讓側頭仔變得很細膽,對人也有戒心,因此在沙律貓狗之家住了超過10年,都沒有人問津領養。沙律媽亦早準備照顧側頭仔至終老。

好景不常,側頭狗早前在口腔下顎發現腫瘤,而且惡化得很快,送醫後證實是極嚴重的黑色素瘤。沙律媽雖然資源不足,支付日常醫療費已感吃力,但也不想放棄這隻在場地居住了多年的可憐狗狗,因此她在2月24日帶側頭仔進行腫瘤切除手術。

面對絕症,側頭仔還幸有沙律媽一直陪伴,支持他與病魔作戰,不會感到孤單。祝福側頭仔能夠打勝仗,能夠快樂舒適地安享晚年。

側頭仔患上黑色素瘤,沙律媽沒有放棄為他醫治。
沙律媽日前帶身患絕症的側頭仔到獸醫診所醫治。
側頭仔是失聰的老狗,已經住在沙律貓狗之家超過10年。
祝福側頭仔戰勝病魔,回復健康。

獲救只能困籠偷生的3隻狗BB 盼獲領養改變悲慘命運

Mar 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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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動物能否改變悲慘的命運,往往如中頭獎般艱難。動物義工龍鼓灘雯雯與浪浪天地的雯雯最近收到另一些市民求助,指他們於龍鼓灘廢鐵廠附近救起3隻狗BB,但無奈該位置四周環境惡劣及被廢鐵、大型泥頭車包圍,他們只能將3小狗暫時困在籠內飼養,狗狗食痾拉訓只能在籠內渡過,更無法享受小狗自由奔跑的生活。雯雯坦言自己已無法收留3隻狗B,但又不忍看著他們延續悲慘命運,盼透過本報呼籲尋找好心人領養該3小狗。

雯雯表示,事緣在一個政府車場對面的廢鐵廠,裡面有很多鏟泥機和鋼鐵,求助人指狗媽媽生了3隻狗BB,兩仔一女,已經兩個月大並四處走,於是有位平時餵狗的阿叔將3隻狗BB放入鐵籠內,但那阿叔沒時間照顧他們,只能每日提供一餐,狗狗住的籠內更沒有底盤,地下便是坑渠,阿叔只會間中以工程車抓起狗籠沖洗大小便,衛生環境十分惡劣。

她表示,求助人也不能讓3狗BB長住狗籠,因此希望趁他們還是黃金時期,找到人收養。「我都沒有地方可收留他們,問過其他義工都爆滿,希望找到有心人直接收養,如果再過幾個月,他們就會變成犬,到時很難找到人要,可能要流浪。」

她又表示,這3隻狗BB沒有出去玩過,一直住在籠中,不懂跟人接觸,也不懂在戶外生活,又沒有狗媽媽帶,若絕育放回,可能會亂跑亂衝,很有可能被車撞死,凶多吉少。她盼望透過本報呼籲,會有奇蹟出現,讓狗狗獲得領養。

巴西龜被虐案警接觸八歲施虐者 男童稱怕龜凍遂淋熱水

Mar 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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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龜日前慘被中三學童以滾水淥腳虐待,最終傷重需安樂死案件,跟進個案的動物機構「Turtle Advocacy Hong Kong 棄龜庇護所」近日到警方聯絡,得知警員已接觸涉虐龜的8歲男童,並引述對方指因怕龜寒冷而淋熱水,警方告知該男童事件嚴重性,並對其父親作出警告,以該父親能否妥善照顧家中5名子女為由,將案件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

義工表示,由於那男童未夠10歲,警方難作出拘捕讓他承擔法律責任,而其父親也沒有犯法,但家長在事件中也有很大責任,她坦言:「香港法例真的對動物施虐者太仁慈。」

本報日前報道棄龜庇護所收到一宗虐待動物個案,一隻巴西龜慘被就讀小學三年級的男童施虐,包括以滾水淥前腳,龜尾也折斷,最終龜龜因重傷進行彌留狀態,由愛護動物協會獸醫執行安樂死。義工報警處理,警方日前找到施虐者,並作出告誡。

義工表示,日前收到將軍澳警署重案組來電,指警方已找到8歲施虐者及其父親,並前往他們位於秀茂坪的家中了解情況。據警員所述,施虐者和9歲的哥哥帶龜回家,施虐者稱因冬天擔心龜龜感寒冷,而在龜龜身上淋熱水,又幫龜剪指甲。

警員告知施虐者這次行為的嚴重性,又糾正他如何正確地飼養動物的方法,包括應事先做資料搜集。警員又向其父親發出警告,指其照顧子女上有疏忽。義工又引述警員指,該家庭有5名子女,對該父親是否有能力照顧他們表示擔憂,因此將案件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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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龜慘被滾水淥腳兼尾巴骨折終安樂死 傳施虐者為小三學生

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

未成年虐待動物|家庭缺乏教育 律法留下真空

2026-03-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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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4歲男生跨境教唆虐貓到8歲男童滾水淥龜,接連兩起由未成年犯下的殘酷虐待動物案件,揭開法律、教育與家庭的多重失靈。當施虐者年齡不斷「低齡化」,社會卻困於「保護」與「懲戒」的兩難,法律更在「跨境管轄」與「刑事責任年齡」的現實前束手無策。這不僅是動物的悲歌,更是對整個社會價值底線的質問:當生靈被當作玩具肆意踐踏,而我們引以為傲的制度卻無力阻止,暴力的種子將在何處悄然滋長?

兒童虐待弱小動物
家教法律雙重失守

3月2日,一隻家養巴西龜遭家中就讀小學三年級的8歲男童以滾水澆淋,導致其眼睛與皮膚嚴重灼傷紅腫,身體多處出現水泡、皮膚脫落,而烏龜的尾部更出現骨折,指甲也被剪至流血剝落。然而,男童家人不但未有及時制止與教導,而且拒絕出資救治,最終導致這隻巴西龜因傷勢過重無法挽回,在三日後被人道毀滅。警方接報後,雖將案件列為「殘酷對待動物」,並交由將軍澳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跟進,但目前沒有拘捕任何人。

此前不久,一名就讀九龍一所官立中學的14歲男學生,他涉嫌在網絡(抖音群、微信群)幕後策劃、教唆內地未成年人虐殺貓隻、性侵貓隻,並散佈血腥影像,更教導虐貓群組成員起底貓義工的個人資料,以及成員如何規避法律責任和進行「起底」行動。3月3日,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該名男童,內地公安亦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好奇背後共情缺位
模仿之中暴戾滋長

兩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虐待動物事件,都離不開家庭監護與生命教育的缺失。

成年人的虐貓行為通常有關權力與控制慾的宣洩、壓力與情緒的扭曲出口,以及可能涉及反社會人格。而未成年的虐貓行為則略有不同,更與成長階段和環境相關,例如是對生命、痛苦和死亡缺乏正確認知而萌生「好奇心」所導致的行為,也可能是單純因家庭缺乏關愛引發的「求關注」行為,甚或受到網絡、校園、家庭暴力而進行的模仿行為。

以8歲男童虐待烏龜致死為例,姑勿論男童虐龜動機,但事發後男童父母冷眼旁觀、拒絕施救的漠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有關家庭內部的溫情與責任的缺席——缺乏對生命的敬畏、對痛苦的共情,以及最基本的引導和管教。

跨境管轄處處受限
少年條例層層護身

除了家教之外,事件也引發對於現行法例能否有效遏止未成年人乃至跨境虐待動物等罪行的討論。香港早在1844年就引入虐待動物概念,罰則主要針對虐待馬、騾、狗等;1935年正式通過《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確立了基本的反虐待條款;到如今將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和忽視照顧動物同樣列為違法,最高刑罰達到20萬港元罰款及監禁三年。

然而,虐待動物事件缺屢屢發生。上述14歲男生已獲准保釋候查,至4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創辦人兼主席賴嘉敏在01專欄「律政思」撰文指出,事件涉及陸港兩地的雙重法律真空。首先,案件的策劃行為在香港發生,而實施行為和損害結果卻在內地,而由於香港刑事法律遵循「屬地管轄原則」,即只對發生在香港境內的犯罪行為擁有管轄權,難以透過「長臂管轄」處理在香港以外發生的虐待動物罪行。

香港中學生教唆他人虐貓案中的法律問題。(01製圖)

其次,即使可循內地法例追究責任,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只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提供刑事保護,而未有設立「虐待動物罪」,更不存在「教唆虐待動物」罪名;因此,內地公安只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擾亂公共秩序罪」條款,對該男生處以行政拘留五天。不過,該處罰在實際上並未有執行。

因為,也是第三點,涉案男生年紀尚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而即使是在香港,即使案件是在香港境內發生而且被成功定罪,同樣需要根據《少年犯條例》(第226章)第11條「任何少年人,即年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人,如可用任何其他方法予以適當處理,則不得被判處監禁」所規定處置;例如對於初犯少年,法庭一般更傾向於感化令、社會服務令,或判入教導所進行更生。

當一隻動物在這些看似「不懂事」、「調皮搗蛋」的未成年眼中不被視為生命,而是一個可供娛樂、折磨、傷害以博取眼球的「玩具」,我們不禁要質疑:輕飄飄的幾句口頭勸誡,能否就讓他們「改邪歸正」?社會和法律對未成年人所給予的包容與保護,是否在無意中模糊了是非的邊界,以致於我們守住了「年齡」的紅線,卻失守了「生命」的底線?

兩會提案疾呼入刑
法律改革不容遷就

儘管內地法律上對於動物保護、反虐待的探討長年以來無甚進展,針對貓狗等伴侶型動物的虐待,就算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也只能依據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疾呼被放上檯面。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趙皖平再次呼籲出台相關動物保護法律,涵蓋從防禦到醫療診斷的全過程。八年來,他持續建議虐待動物入刑,提出《反虐待動物法》、《動物保護法》、以及《關於建立動物檢察機制織密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的建議》和《制定伴侶動物保護和管理法》等議案。人大代表唐利軍則提出規範化寵物食品、殯葬等收費問題,建議市場監管部門針對寵物行業商品、服務定價中存在的亂象深入調研,展開常態化監督檢查。立法長路漫漫,但這些議案已經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和討論。

香港相對內地而言,已是「走在前頭」,但仍有許多隱性問題亟待解決。例如,在一般權益層面,獸醫入市門檻過高導致服務供不應求、醫療收費高昂且不透明;在法律規範方面,香港至今未有設立《動物福利法》,而是只有以英國《1911年動物保護法》為基礎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條例則重於殘害動物的「事後懲處」,也被質疑罰則過低,根本未能有效規管千變萬化的殘害動物行為,如對於殘酷行為的定義、保護動物的模式、執法機構的力度等等防範措施,全都沒有進行與時俱進的改革。

我們不能以「先進」當作安於現狀的藉口,不能以「保護」當作放縱未成年惡行的理由。「勿以惡小而為之」——當一只龜、一隻貓的生命無法喚醒社會對法律制度、教育觀念、社會氛圍的反思,那麼暴力邏輯終將蔓延——下次承受傷害的,恐怕不只是無言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