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食物業規例》,打破逾30年歷史的「禁狗令」。合資格食肆可於5月8日起申請准許狗隻進入的牌照,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大公報記者連日走訪12間食肆及鄰近地方,發現有狗主人將狗帶繫在椅子上,或未牽狗帶,甚至抱着愛犬靜坐在餐枱前,這些行為皆不符合新規要求。資料顯示,違反新法例將按非法帶狗隻進入食肆判罰,食肆若一年內違反三次會被取消狗隻准許。大公報記者 盧剛昌、姚棠(文) 盧剛昌(圖/視頻)
現行的《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於1994年正式通過法律公告生效。該條例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導盲犬及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除外),食物業經營者不得明知而容許狗隻在處所內出現。隨着時代不同,食肆「禁狗令」即將取消,新法例今年5月8日實施,食環署預計,首階段食肆申請,最快今年中批出,屆時狗隻可以進入指定食肆的特定範圍。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西九龍文化區、何文田、將軍澳、沙田、堅尼地城,一共發現12個餐廳內部或外部地方有顧客攜帶狗隻,其中相信至少四人違反現行狗隻禁入食肆範圍的法例。
食客盼控制友善餐廳數量
《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要求狗隻在食肆時,須時刻以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被成人穩妥地牽引或被穩妥地縛在固定附着物上。記者發現,上述狗主人的攜犬方式,皆存在可能不符合下月新規的行為。
記者最近到西九文化區、將軍澳和何文田觀察。在西九文化區,一名攜帶兩隻狗的食客穿着拖鞋,將狗帶套在腳上,翹起後腳跟,稍不小心拖鞋脫落,狗帶也會隨之離腳。食客身前的摺疊式木枱上放置幾個玻璃杯,幸好狗隻十分乖巧靜坐在地,但一旦受驚躍起,後果不堪設想。記者又在另一間壽司店發現,有食客將狗帶繞在可搬動椅子的扶手上,狗隻身形較大,站立時比枱面還高,若然食客未坐着,狗隻受驚衝撞恐能拖走椅子。
記者隨後前往何文田,在一間咖啡餐廳的戶外座位,發現有狗隻趴在座位上,和主人平坐休息,左右兩邊均有食客在用餐。主人光顧着看手機,全然不顧離手的狗帶;在將軍澳,記者也見到類似情形,枱邊更放着頭重腳輕的高腳玻璃杯,稍不留神就會撞跌。
記者翌日到大圍,在圍方一間連鎖咖啡餐廳內,有顧客將載有狗隻的寵物推車停放在餐桌旁。在堅尼地城路邊一間餐廳,也有顧客雙手交叉下垂抱着狗隻,並且未見有挽狗帶。狗隻突然掙扎,向左邊躍動,險些飛身而出。
不少狗主人表示支持新規例,但也有食肆顧客擔心,寵物進入餐廳帶來影響及不便。市民Tony和Lala認為,容許狗進入食肆是好事,曾經帶過狗隻去戶外餐廳,現在能去室內,自由度提高。她們認為,法例規定狗帶長度不超逾1.5米合理,保障狗隻舒適度,但亦要視乎餐廳面積。另一位狗主陳小姐表示,很多香港人把狗隻視為「毛孩」,新規一定能刺激經濟,建議餐廳設定狗隻專區。她相信短期會有人反對新規,但經過一段日子後,即使不喜歡狗的人相信也能夠慢慢接受。有食肆顧客表示,自己及年幼子女也怕狗,擔心狗隻進入餐廳,令怕狗人士帶來不安,希望政府推行政策時,除了考慮狗主感受及餐廳收入,也要顧及其他食客的意見,控制寵物友善餐廳的數量與範圍。
食肆年內違規3次 取消准入牌照
資料顯示,食客若未能符合規定而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罰則將與現行違法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相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00元、監禁三個月及每日另加300元罰款。如食肆在12個月內三次違反狗隻相關的法例要求及或牌照條件,會被取消其容許狗隻進入的准許,但一般不會影響其原有食肆牌照,惟該食肆在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讓狗隻進入。
專家教路
進入前可帶狗散步「放電」
亞洲超級訓犬師高耀宗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食物對動物的吸引力最大,餐廳有很多食物,如果沒有經過良好訓練,狗隻自然會想去吃東西,很多人或嘈雜的地方也可能會令狗隻感到不安,因此需要人類管教。
訓犬師:狗隻不安會「舔脷」
談及如何識別狗隻不安,高耀宗表示,狗的內心想法會透過身體語言反射出來,例如「畏畏縮縮」或「舔舔脷」即代表狗隻有些不安,當狗狗非常不安時可能會做快速衝撞的行為。
《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禁止「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食肆。高耀宗表示,任何狗隻品種都有好或不好的性格,也可能作出激烈行為,有些狗隻天生的性格很好,不需要太多管教,但有些狗隻十分依賴後天培養。一些狗隻的性格不容易管理,牽進餐廳會產生問題,當狗隻在食肆內狂吠,甚至跳上枱面搗亂時,主人又無法作出有效溝通,會嚴重騷擾其他食客。
有市民擔心,當食肆內有多隻狗時會互相影響。高耀宗表示,如果食肆內的狗遭到其他狗挑釁或狂吠,最佳解決方法是遮蔽狗隻的視線,通常遮蔽十多二十秒才有機會讓狗平靜下來。高耀宗建議,顧客帶狗隻進入餐廳之前,先和狗隻散步一段時間,消耗牠的體力,令狗隻放鬆。
高耀宗認為,對於新的狗隻友好食肆,需要加強員工培訓。他建議,當看到狗隻有警惕心時,盡量不要靠近。此外,員工也要學會如何處理狗隻留下的排洩物等。
大公報記者盧剛昌、姚棠
做好準備
議員:審慎推行減少對顧客影響
對於《2026 年食物業(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提及用於縛狗帶的固定附着物,食環署回覆查詢解釋,狗主可握持狗帶或將狗帶繫於身上;亦可將狗隻以狗帶縛在固定附着物,例如固定或釘牢在地面或牆上的傢具,但不可將狗帶縛在易於移動而非固定的物件,例如非固定的椅子和餐桌等。
新法例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已於2026年3月13日刊憲,並於3月18日提交立法會,目前小組委員會已於4月10日完成條文審議,法例將於5月8日正式生效。食環署會適時公布食肆申請准許的詳情,預計在今年中批出首階段申請。在申請期開始前,會為業界舉辦簡介會,讓食肆了解各項規管要求和須注意的事項,以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食環每天巡查確保遵循法例
就申請獲批准的食肆,署方會在食肆正式開始容許狗隻進入前,派出專責人員逐一向食肆的負責人講解法例和牌照條件,讓他們做好營運準備。在獲批准食肆開始容許狗隻進入的初期階段,署方專責人員每天都會到訪相關食肆,確保食肆遵循相關法例和牌照規定。
立法會議員梁進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首階段會在5月8日開始接受申請,目前的要求是顧客主觀判斷有穩妥牽引。他建議,食肆可以設立自己的規則,因為每間食肆處理狗隻的經驗不同,如果原本就熟悉狗隻,可以適當放寬限制,但如果職員沒有相關經驗,應當提醒該食客更穩妥地牽狗帶。他建議餐廳,提供縛狗帶的配置,例如可以在牆身安裝掛鈎。
談及狗隻可能舔食地面的食物碎渣,梁進認為,餐廳有責任確保環境清潔,他以小童餐廳為例,因為小朋友可能撿掉到地上的食物來吃,通常這類餐廳會特別注重衛生,倘若食肆容許狗隻進入,也應負有責任。他也擔心,有顧客可能在未經狗主人同意時投餵別人的狗隻,認為要加強教育。
梁進指出,一些不經常帶狗隻社交的狗主,可以多留意愛護動物協會等非牟利組織關於攜帶狗隻的指引,稍後他也會和不同動物團體製作「懶人包」給狗主參考。
梁進認為,政府希望初期階段審慎推行,因此在新法例要求握持狗帶或將狗帶繫於身上;亦可將狗隻以狗帶縛在固定附着物,但相信執法上有困難,依賴市民自發遵守,減少對顧客影響。
梁進也表示,倘若食客攜狗隻坐在不屬於食肆的範圍用餐,例如一些商場提供的公共戶外座位,則可能不違反新例。大公報記者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