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日星期日

背包藏貓經沙頭角中英街入境 15歲青年與同行中年婦同遭海關拘捕

2026-07-3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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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自2023年11月起,與深圳海關緝私局展開代號「寵營」的打擊走私動物行動。海關在本月下旬開展第六階段行動時,於昨日(30日)沙頭角中英街偵破一宗涉嫌非法進口動物的案件,拘捕兩人,並檢獲一隻懷疑非法進口貓隻,估計市值約2,000元。

海關開展第六階段「寵營」行動時,於7月30日在沙頭角中英街,偵破一宗涉嫌非法進口動物的案件,檢獲一隻懷疑非法進口貓隻,估計市值約2,000元。(海關圖片)

海關人員發現一名本地15歲男子及一名45歲本地女子,從中英街內地一方,經中英街檢查站進入香港。海關人員隨即採取行動,並於該男子所持的背包內發現一隻貓,遂拘捕該名男子。關員亦懷疑該名女子與案件相關,故一併拘捕她。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檢獲的貓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海關是專責打擊走私的政府部門,將繼續加強與其他執法部門的合作及情報交流,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罪行。

海關再次提醒市民,任何人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動物輸入香港,即屬違法。

根據《狂犬病規例》,任何人非法輸入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

海關深圳灣出境大堂截查43歲婦 揭身藏4疑瀕危活龜共值$2萬

2026-08-0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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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日(8月1日)在深圳灣管制站的出境大堂截查一名43歲本地女旅客,在其身上檢獲4隻活龜,估計市值共約2萬元。

經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查驗後,懷疑該批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調查。

海關檢獲4隻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估計市值共約2萬元。(海關提供)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茶果嶺收地封屋 狗狗被即場棄養交漁護署

Jul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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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狗狗因收地被狗主送到漁護署,急需救援!4歲狗女阿旺與主人居於茶果嶺,早前茶果嶺收地,該狗主因一直未找到地方搬遷而拖延,直到7月29日被地政處人員封屋,狗主疑因慌亂下,竟即場簽棄養書讓漁護署帶走阿旺。救助茶果嶺毛孩的義工李先生表示,他今日才得知阿旺被漁護署帶走,現時時間緊逼,希望有能之士能夠救到阿旺。

李先生表示,於今年6月處理茶果嶺封屋貓貓個案時,接觸到阿旺的男主人,當時得知狗主沒資格上公屋,又未找到地方搬遷,所以一直拖延,「我一直有跟主人聯絡,如果他最後帶不走狗狗,我們會接收。」

然而,在7月29日地政處人員到狗主家封屋,狗主和阿旺被趕出家門,而狗主更疑因手足無措,即場簽紙棄養阿旺,阿旺被漁護署人員帶走。李先生指,狗主完全沒有聯絡過他,他直到今日晚上從餵貓姨姨告知,才得知阿旺被漁護署帶走。

他表示,現時已經準備好安置阿旺的地方,現在時間緊逼,只希望有能之士可以幫忙救出阿旺,他亦會嘗試游說狗主向漁護署取消棄養,接阿旺出來。

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阿旺的情況。

阿旺早前因收地,被主人棄養交給漁護署。
義工希望有能之士能救出阿旺。

因收地被棄養狗狗 不幸於新主人家三樓天台墮樓受傷

Jul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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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福仔」早前因居所被收地,遭前主人棄養,雖然義工很快幫他找到一名婆婆領養,但禍不單行,福仔日前不小心從婆婆家3樓天台墮樓受傷,急送獸醫診所醫治,現時仍在留院觀察中,不排除要做手術。

1歲半的福仔原名叫「百厭仔」,居於洪水橋亦園村,因為政府收地,前主人一家上樓住公屋,卻棄養了福仔。前主人當時有每日回來餵福仔,並為了避免狗狗被送到漁護署,透過朋友向義工求助,最終義工找到一名70多歲的婆婆願意領養。福仔性格慢熱,最初未接納婆婆做新主人,甚至會向婆婆發惡,但婆婆耐心照顧,終於花了一星期讓福仔漸漸接受。

原以為福仔可以安樂地過新生活,沒想到好景不常,福利於星期三傍晚6時許不小心從3樓天台跳出去受傷,當場吐血,要緊急送到獸醫診所醫治,現時仍然留院。義工Lilian表示:「婆婆住村屋三樓連天台,因為天台搭了蓋,所以狗狗便住在有蓋天台屋,不知是否突然受驚,狗狗由天台跌落地下。」

獸醫指福仔體內有腹水,需要觀察兩天,若不能止血,便需要進行手術。請為福仔送上祝福,大步攬過,盡快康復。

狗狗因收地被棄養,義工後來找到一位婆婆願意領養他。
狗狗日前不幸從3樓天台墮樓受傷,現時留院醫治。
狗狗日前不幸從3樓天台墮樓受傷,現時留院醫治。

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

六旬大廈保安員「嫌麻煩」 將住戶走失貓隻放入膠袋棄垃圾站 認「殘酷對待動物」罪判囚4個月 官指貓隻料被埋堆填區 斥行為奪走貓隻性命

30/07/20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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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大廈保安員去年接獲住戶報稱發現走失貓隻,因「嫌麻煩」而將貓隻放入膠袋,並棄置於垃圾站,垃圾桶其後被清空,貓隻無法尋回。涉事保安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3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背景報告顯示,被告聲稱按上司指示處理貓隻,盲目服從上司命令,遭裁判官劉淑嫻質疑:「啫係賴佢個上司?好似軍隊咁盲目跟隨?唔係話軍隊盲目跟隨,唔需要經過自己個腦諗吓個後果?」辯方索取指示後,撤回相關說法。

劉官判刑時指,由於垃圾桶已被清空,推斷貓隻已被埋於垃圾堆填區,被告的行為奪走貓隻性命,本案有其嚴重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被告巢永樂(62歲,報稱保安員)被控於2025年8月6日,在牛頭角道55號利基大廈某室及地下垃圾站內(包括沿途),殘酷地虐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辯方求情一度指被告受上司指示 終撤回說法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辯方稱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犯案原因是受上司指示,本案只是單一事件,日後不會重犯。裁判官劉淑嫻聞言即指:「啫係賴佢個上司?好似軍隊咁盲目跟隨?唔係話軍隊盲目跟隨,唔需要經過自己個腦諗吓個後果?」

辯方稱,被告「唔係唔承認佢責任」,但被告只有中一學歷,又指被告「weak sense」(意識薄弱),劉官即反問:「咁佢又做保安?保安等於警察喎,而家講佢weak sense呀?」辯方強調,被告現已明白,已無再從事保安,「亦都唔會再做到保安」。劉官再指:「做唔做到保安我唔知,我見有啲人有刑事案底都可以做保安,我唔知做保安嘅criteria(條件)係咩。」

劉官又指,被告聲稱曾問過住戶有否遺失貓隻,現時卻「怪上司叫佢處理隻貓」,質疑兩者有矛盾,又言若法庭不接納受上司指示一說,應否召開「紐頓聆訊」,傳召被告上司出庭,詢問上司曾否指示被告。

控方亦指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我係覺得好麻煩,又唔知點處理好,咪用膠袋袋住隻貓囉」,質疑與報告內容有矛盾,關注辯方會否撤回說法。辯方索取指示後稱:「我哋撤回返個說法。」

官質疑:而家唔係打隻貓一下,係將隻貓送去堆填區呀 稱合理推斷貓隻已死

辯方續求情,指被告的行為「都淨係放隻貓去膠袋,揼落垃圾桶」,案中沒有貓隻受到痛苦或傷害的證據,並提及一宗涉及打貓的案例。

劉官稱,「而家唔係打隻貓一下,係將隻貓送去堆填區呀」,合理推斷貓隻已「死咗」。就案例提及的加刑因素,當中包括罪案影響第三者,例如目擊犯案過程或結果的公眾人士,劉官同意本案不涉目擊犯案過程,但仍對貓主有影響,「最起碼物主傷心」;又指事實上根據被告的作為,「其實佢都可以俾人告theft(盜竊)」。

官指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對貓主影響構成加刑因素

劉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及求情,指被告在港土生土長,學歷為中一,過往曾在駐美總領事館擔任保安,工作紀律曾獲讚賞,沒有刑事定罪紀錄,現時單身,患慢性及心血管疾病;又指被告聲稱按上司指示處理貓隻,「一時糊塗,盲目服從上司命令犯案」,深感內疚,遂向主管提出請辭,雖然主管表示「冇人會知」,被告仍堅持辭職,足見其內疚及悔意。劉官就稱,法庭不接納受上司指示一說,辯方較早前亦確認撤回說法。

劉官續指,「本案被告完全喺唔需要嘅情況下」,將貓隻放入垃圾袋,棄置在垃圾收集站的垃圾桶。由於垃圾桶已被清空,推斷貓隻已被埋於垃圾堆填區,被告的行為奪走貓隻性命,本案有其嚴重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監禁是無可避免,採納監禁4個月為量刑起點。

劉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本案沒有加刑因素,認為本案所致結果,對於貓主的影響,構成加刑因素,因此加刑兩個月,給予認罪的3分1刑期扣減後,判被告監禁4個月。

至於被告的身體狀況,劉官認為只是一般長者會出現的狀況,不屬特殊情況,而他過往工作表現良好,同樣不構成求情理由。

案情指被告警誡下稱「覺得好麻煩,唔知點處理好」 故用膠袋袋起失貓

案情指,被告是利基大廈的夜更保安,涉事貓隻為5歲半的混血英國短毛貓,貓主為9樓住戶。2025年8月7日凌晨,貓主回家後,得悉貓隻遺失,相信貓隻是趁家人外出倒垃圾時離開單位,貓主遂在大廈張貼尋貓告示。

同月10日,鄰居告知貓主,指翻看住所門外閉路電視發現,涉事貓隻曾於8月6日晚上進入同層鄰居單位,其後被告手持黑色膠袋進入單位,離開時膠袋被打結,被告之後升降機離開,沒有嘗試向同層住戶查詢。貓主隨即向保安主管查問,翌日獲悉被告已辭職,事件報警處理。

警方到被告住所調查,被告稱8月6日晚上收到住戶求助,報稱在走廊發現一隻貓,被告聲稱已問過其他住戶,但沒人認領貓隻,因此將貓隻放入兩個黑色膠袋,並棄置在垃圾站的垃圾桶內,當時貓隻仍在生,但沒有反應。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阿Sir,當時我係覺得好麻煩,又唔知點處理好,咪用膠袋袋住隻貓囉,跟住就揼去地下嘅垃圾房啲垃圾桶度。」在進一步警誡下,被告稱忘記有否將袋口綁緊,而該垃圾桶無蓋。案情亦指,由於垃圾桶已被清空,故未能尋回貓隻。

法院:觀塘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劉淑嫻
被告:巢永樂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
案件編號:KTCC217/2026

靈山村奪命火|愛協:消防救出兩貓一死一生還 遺體待主人認領

2026-07-3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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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靈山村昨日(29日)凌晨發生火警,一名72歲老翁被發現倒斃現場。有村民懷疑是電動單車的電池起火,但實際火警起因仍有待當局調查。火警中,有36男42女與及一批貓狗疏散到安全地方。

愛協今日(30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昨早接獲消防轉介一宗發生於粉嶺靈山村的火警個案。消防員於火場救出兩隻貓,其中一隻生還並已由主人即場接回。另一隻貓則證實死亡,由於現場未能聯絡到其主人,愛協督察已將貓隻遺體暫存於青衣中心,待主人認領。

有寵物獲救。(資料圖片/陳巧恩攝)

火警發生於昨日(29日)凌晨4時31分,靈山村一間鐵皮屋起火。消防員到場出動一條喉和一隊煙帽隊灌救,約49分鐘後將火救熄;其間36男42女,與及一批貓狗疏散到安全地方。至清晨6時26分,警方指,一名72歲姓葉男子被發現當場不治。

火警期間鐵皮屋一片通紅,消防員入村拖喉射水;村民在睡夢中驚醒紛紛走火警。事後有村民指起火單位有電動單車,見過有大量的電池在充電,懷疑火警與此有關。警方稱,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現階段並無證據顯示案件涉及刑事成分。

消防員救出一隻貓。(資料圖片/陳巧恩攝)

今日(30日)上午11時左右,3名男女親友認屍後離開。他們坦言對火警情況了解不多,一切要待相關部門調查。

狗媽媽旺旺與他的孩子被虐殺 帶來難以釋懷的痛

Jul 30,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7/30/07303-2/

內地揭陽的一隻狗媽媽旺旺和她剛誕下不久的3隻狗孩子,慘被4個14歲少年以近似酷刑方法殘殺,還有一個疑似是狗主的女子將行兇的過程錄下及放於網上,過程中旺旺為保護孩子無力留在原處,先痛苦地望著孩子逐一殺死,再淪到自己被監生燒死。這幾個行兇的未成年人人士,卻毫無憐憫之心、兇殘地虐殺這些生命,面對手無寸鐵的小動物被傷害、死亡,這些人類還要狂笑。

許多人即使是自看到文字描述也難受到無法釋懷,因為我們都無法改變這件令人髮指的殘酷虐待動物事件,身型細小的旺旺和她的孩子已經慘死。這份痛,我們究竟可如何處理?我們又有什麼事可做?

贐明會撰寫了文章,講述事件帶來的一種集體創傷(CollectiveTrauma)。文章如下:

如何安放心中的痛 (撰文:贐明會 The Comfort Care Concern Group)

近日,一宗流浪母狗及三隻幼犬遭殘酷虐殺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除了對生命逝去的悲痛,更令不少人感到憤怒、無力,甚至對人性的善良產生懷疑。或許我們會問:「為甚麼我會因一隻素未謀面的狗而如此難受?」

在我們的哀傷輔導服務中,這種感受並不陌生。我們曾陪伴不少因動物離世而哀傷的人,他們流下的眼淚,並不比失去親人時少。因為對許多人而言,動物並非「寵物」而已,而是家人、陪伴者,是生命中一段真實而深厚的關係。心理學家約翰•鮑比(JohnBowlby)的依附理論指出,人會與重要的依附對象建立深刻的情感連結,而這份連結並不限於人與人之間。當這份關係被突然奪去,尤其是以殘酷的方式終結,哀傷便會油然而生。很多人今次的痛苦,不只是因為動物死亡,而是因為事件衝擊了自己既有的價值觀(生命應被尊重、弱小應受保護),因此產生強烈的震驚、憤怒和失望。我們稱為「道德創傷(Moral Injury)」。

這宗事件帶來的,除了哀傷,也是一種集體創傷(CollectiveTrauma)。當我們反覆觀看相關資訊、影像,容易產生持續的震驚、憤怒、失眠、無力感,甚至開始相信世界充滿殘酷。創傷研究提醒我們,面對令人震撼的事件,適度限制接觸相關畫面、與可信任的人分享感受、參與有建設性的行動,都有助減少無力感,重新建立對世界仍有善意的信念。

事件中,最令人心碎的,是母狗本有機會逃離,卻始終沒有離開正在受虐的幼犬。她以自己的生命守護孩子,流露出生命無條件的愛與連結。這份犧牲提醒我們,動物同樣會恐懼、疼痛、依戀和保護自己所愛的生命。人未必喜歡動物,但對每一個生命保持最基本的尊重,是文明社會應共同守護的價值。

哀傷,不只是失去之後的眼淚,更提醒我們珍惜每一段生命的連結。願我們一起培育同理心,讓尊重生命成為社會共同的文化。生死教育的目的,從來不只是教授知識,而是培養尊重生命、珍惜關係、理解痛苦和承擔責任的能力。這些能力,正是預防暴力最深層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