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

涉以雷射筆照射狗隻及兩狗主 58歲男被控殘酷對待動物及普通襲擊 罪名不成立

28/01/202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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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男子被指於去年1月在啟德零售館外,以雷射筆照射狗隻眼睛及兩狗主面部,否認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今(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丘國新指,兩名事主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拒絕接納有關證供,被告因此襲擊罪脫。至於殘酷對待動物罪,丘官指未能確認被告行為屬殘酷、胡亂或不合理。

辯方申請訟費被拒,丘官指被告自招嫌疑。此外,法庭交還作為證物的雷射筆予被告。散庭後,被告在法院外被記者問會如何處理該雷射筆,被告僅回應「唔好再影」、「會報警」。

被告李敏立(58歲,保安),被控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殘酷對待動物罪指,李於2025年1月14日在啟德體育園啟德零售館1外,殘酷地驚嚇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狗隻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普通襲擊罪則指,李於同日同地襲擊李姓女子和陳姓男子。

裁判官丘國新裁決時指,被告承認曾以雷射筆照射狗隻Sneezy約一秒,有關殘酷對待動物控罪的重點落在被告行為是否屬殘酷、胡亂或不合理,至於兩項襲擊罪,被告否認曾作出控方所指以雷射筆照射兩狗主面部的行為。

丘官引述警方證供,指涉案的雷射筆為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下的「3R類激光產品」,發出的激光於10米內照射時,可致人類眼睛受損,該雷射筆另可如電筒般發出白光。

片段見雷射筆白光照狗隻 被告認以驅狗器發射紅光

審訊期間,庭上曾播放一段閉路電視片段,被指拍下普通襲擊罪的事發經過。丘官引述片段內容指,案發當日被告與一女性伴侶同行,與兩名狗主迎面遇上,當時被告取出雷射筆,自女伴後方伸出右手。其間,李姓事主的狗隻Goma自石櫈跳落地面後,向被告的方向跑,被告則一直以雷射筆的白光指向Goma。兩名狗主之後與被告理論,其間被告兩度舉起本來垂下的右手,分別指向兩名狗主的臉,並清楚可見雷射筆發出的白光。雙方由遇上至離開,為時約2分鐘。

丘官分析指,閉路電視片段中只看見被告右手發出白光,察覺不到紅光,但被告曾向事主承認以「驅狗器」發出紅光照射Goma頭部。丘官認為,即使片段未有拍攝到紅光,亦不代表被告未有以激光照射兩名事主。

稱為防未牽繩狗隻接近 官指不肯定行為出於殘酷等

就兩名事主證供,丘官指,李姓事主供稱被告曾以紅光照射她和陳姓男子面部,維持5秒,但片段顯示被告兩度抬起右手均只約半秒,因此丘官認為李姓事主誇大情況。此外,李姓事主亦供稱Goma「絕對無」跑向被告一方、雙方爭執持續10至15分鐘等,亦與片段所顯示的內容不符。

丘官拒絕接納兩名事主證供,並指控方案情因此出現基本疑點,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襲擊罪名不成立。

就殘酷對待動物罪的裁決,丘官指,被告承認以雷射筆的紅光照射狗隻Sneezy,目的為制止未有牽繩的Sneezy接近,因此不能肯定被告行為出於殘酷、胡亂或不合理,控方未能舉證至控罪標準,有關控罪罪名亦不成立。

辯方申請訟費遭拒絕 法官指被告行為屬自招嫌疑

控方申請將涉案雷射筆交還警方,遭丘官質疑:「充公我就明白,但係(證物)又唔係屬於差人,點畀返差人?」控方遂指雷射筆可以交還予被告。

此外,辯方提出申請訟費,亦被丘官拒絕。丘官指被告在現場承認使用雷射筆作為驅狗器,而該雷射筆可以發出危害人類眼睛的紅色激光,又曾指向事主面部,屬自招嫌疑。

散庭後,被告離開法院大樓時,記者問他會如何處理法庭歸還的驅狗器,被告僅回應「唔好再影」、「會報警」。

法院:觀塘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丘國新
被告:李敏立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普通襲擊
案件編號:KTCC1313/2025

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殘酷對待動物罪成 七旬婆婆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26/02/202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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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被指在2022年虐待3隻她飼養的狗,去年被裁定兩罪脫、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囚14日、准緩刑3個月。婆婆不服定罪,親自提出上訴,自言盡己力收留遭遺棄的動物,對其所飼養的狗隻如同對其孩子一樣,本着一顆好心為社會減輕負擔。

暫委法官王詩麗今(26日)駁回其上訴,裁定婆婆明知涉事狗隻的病況,卻沒有帶牠接受獸醫診治。王官強調,原審裁判官已闡述為何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決時特別提到獸醫的診斷指,涉事狗隻皮膚病擴散全身,此病況起碼需時兩至三個月才形成,不過狗隻沒有其他受虐跡象,故認為牠被集體餵飼,可能因爭食物而吃得少,沒有得到個別照顧,且長期缺乏獸醫護理。

徐玉蘭被控於2022年9月15日,在葵涌城門道上一村,身為動物飼主沒有合理地及時帶同狗隻「千歲」看獸醫接受專業治療,令「千歲」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裁判官李志豪於2024年9月裁定她此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另外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脫。

徐玉蘭就定罪提上訴,案件去年12月11日在高院聆訊,暫委法官王詩麗今(26日)頒布判決指,原審裁判官拒納上訴人的證供獲充分理據支持。

狗隻「千歲」身有黃色膿惟上訴人稱沒見過 官:顯示上訴人嘗試隱瞞及作假

徐玉蘭就定罪提出上訴,她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到庭處理上訴聆訊。暫委法官王詩麗指,已閱讀徐向法庭呈遞的手寫上訴文件,內容包括指控她虐狗是荒謬,指自己給動物一個家,與涉事狗隻、包括「千歲」相依為命十多年,本着好心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亦本應享受退休的時光,卻不幸地承受此指控。

上訴人確認上述內容,並在庭上指斥控方證人的供詞「全部都係大話」,「個個都知道我對於動物仲緊要過我條命」,又指自己「好老實」、「有嗰句講嗰句,唔會屈人」。

裁定上訴人清楚知道「千歲」當時身體狀況 沒合理理由下未帶往獸醫接受診治

上訴人又指控方證人如義工陸先生的證供不可信,王官則認為原審裁判官已闡述為何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決時特別提到獸醫楊昊罔為「千歲」檢查的結果,顯示「千歲」的皮膚病擴散全身,多處有結痂、脫毛,以及化膿的丘疹,加上其身上有濃烈的黴菌異味,如以9分為滿分的話,「千歲」身體狀況為3分,推斷是蠕形蟎造成疥癬感染。

獸醫指出,此病況起碼要兩至三個月形成,常見於年齡相若,且受蠕形蟎感染的幼犬;不過,「千歲」沒有其他受虐待跡象,例如無明顯瘀傷或傷口,認為「千歲」被集體餵飼,外形瘦削,但並非顯得骨瘦如柴或過度營養不良,可能因爭食物而吃得少,既沒有得到個別照顧,也沒有接受預防外寄生蟲的措施,長期缺乏獸醫護理。

王官總結指,上述報告清楚指出「千歲」當時的情況,遂裁定上訴人清楚知道「千歲」當時的身體狀況,卻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把「千歲」帶往獸醫接受專業診治,導致「千歲」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王詩麗
上訴人:徐玉蘭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罪


馬鞍山野豬撞人|漁護:為公眾安全已人道處理 一職員行動時受傷

2026-02-2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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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今午(27日)有野豬闖入鬧市,在港鐵烏溪沙站一帶接連撞傷或咬傷4名途人,其後逃到利安邨一帶,被警員與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圍捕,上演「追逐戰」3個多小時後中麻醉槍倒地。

漁護署回覆《香港01》查詢證實,鑑於野豬在市區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捕獲該隻亞成年雄性野豬後,已將其「人道處理」。行動中,亦有一名漁護署職員腳部受輕傷送院。

野豬一度闖入港鐵烏溪沙站,撞傷一名老翁,地上遺下一條血路。(讀者Eric提供)

漁護署表示,於今午約5時接獲警方轉介指港鐵烏溪沙站附近有一頭野豬襲擊市民引致市民受傷,署方即時派員到場跟進。

約晚上8時,該署獸醫以麻醉槍將該頭野豬麻醉並捕捉。牠為亞成年雄性,體長約1.2米,重約40公斤,經檢查發現其一對後腳及口腔有明顯外傷。

馬鞍山有野豬闖入鬧市撞傷多人,與警員及漁護署人員展開約3小時「追逐戰」後終中麻醉槍就擒。(王譯揚攝)

署方稱,鑑於野豬在市區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漁護署人員將其捕獲後,已作人道處理;並強調當野豬在市區出沒,並對公眾構成即時威脅或已造成傷害時,該署會採取果斷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

漁護署提醒市民,如遇到野豬時應保持鎮定,切勿主動走近及干擾牠們。如有需要,可躲在障礙物後,待野豬離開後才繼續前進。不應用物件拋向野豬或驅趕野豬,以免挑釁野豬而發生危險。如野豬對人身安全構成即時威脅,請立即致電999報警求助。

野豬匿藏於利安邨附近草叢,大批警員手持盾牌到場尋找其下落,亦有相信是漁護署人員帶同麻醉槍戒備。(王譯揚攝)

有片|野豬闖港鐵烏溪沙站一帶狂奔 撞到最少4人 現場遺血路

野豬「馬路狂奔」,在翠擁華庭對開沙安街馬路疾走。(karson / threads 影片截圖)

事發在今午(27日)約5時08分,警方接獲多名途人報案,指一隻野豬闖進港鐵烏溪沙站,撞到一名77歲林姓老翁。野豬其後疾走竄逃,狂奔至附近迎海及銀湖.天峰一帶,野豬在烏溪沙站公共運輸交匯處一帶,撞到一名87歲馬姓老翁、一名44歲外籍女子,以及咬傷一名68歲鄧姓女子。4名傷者均清醒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

野豬闖入鬧市,一度站在商場門口,一名西裝男在旁呼籲途人「盡量企喺度唔好郁」。(讀者提供)

醫院可見,其中一男一女可自行步入急症室;在烏溪沙站被撞跌的林翁,由救護員用輪椅推入急症室;另一名女子則半躺在擔架床上送院。

另外,警方與漁護署人員圍捕野豬時,一名漁護署男職員意外弄傷雙腳,亦清醒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5名傷者主要腳部受傷。

有老翁被野豬撞傷,送院治理。(王譯揚攝)

早前讀者提供的影片及照片可見,一名被撞老翁跌坐地上,現場遺下血路;野豬其後繼續到處亂衝亂撞,一度跑到迎海薈商場及銀湖.天峰樓下的公共運輸交匯處。讀者形容,當時附近的人均「好恐慌周圍跑」。片中可見,一名穿西裝男子一度「跨欄」閃避,且全程協助防範野豬及提醒途人小心勿近。

馬鞍山有野豬闖入鬧市,在港鐵烏溪沙站撞跌一人後,又跑到附近的公共運輸交匯處。(讀者Eric提供)

馬鞍山有野豬闖入鬧市,在港鐵烏溪沙站撞跌一人後,又跑到附近的公共運輸交匯處。(讀者Eric提供)
馬有野豬闖入港鐵烏溪沙站,撞傷一名老翁,地上遺下長長血路。(讀者Eric提供)

海關羅湖管制站拘53歲男 揭背囊走私3隻幼貓來港值$7.5萬

2026-02-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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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昨日(26日)在羅湖管制站偵破懷疑非法進口動物案,在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3歲抵港男旅客,在其背囊內檢獲3隻懷疑非法進口貓,估計市值共約7.5萬元。該名男子被捕;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作跟進調查。

海關昨日(26日)在羅湖管制站拘捕一名53歲抵港男旅客,檢獲3隻懷疑非法進口貓,估計市值共約7.5萬元。(海關提供)

海關提醒市民,任何人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動物輸入香港,即屬違法。根據《狂犬病規例》,任何人非法輸入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

海關昨日(26日)在羅湖管制站拘捕一名53歲抵港男旅客,檢獲3隻懷疑非法進口貓,估計市值共約7.5萬元。(海關提供)

回收場長期困籠兩狗終獲自由 義工從漁護署救出急尋暫託

Feb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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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上路石湖塘村一劏車回收場長期被惡待的兩狗,昨日由義工從漁護署平安救出來,終於自由了!黑白色狗狗和黑色狗曾長期被鐵籠困養,用作看門口,在很多義工和熱心市民關注下,狗主不但沒善待兩狗,更在本月11日將兩狗送交漁護署棄養,幸在義工營救下,由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將狗從漁護署救出,再交由毛守救援接收。毛守Kent表示,黑白色狗名叫「花花」,黑色狗狗叫「黑妹」,兩隻都是約4歲的狗女,希望找到暫託家庭可以照顧她們,讓她們過上好日子。

本報曾報道該回收場的狗主將兩狗當看門口工具,更以需要「狗吠聲」而拒讓兩狗走出囚牢,縱使義工、愛協、警方等多方介入仍不得要領,場主更變本加厲,將黑白色狗的籠加上圍板,讓人無法看到狗狗情況。另亦有人目擊狗主拖拉黑色狗狗,手法極粗暴。

一班義工和熱心市民多次上門游說和跟進,結果狗主不但沒改善,更於今年2月11日將狗送到漁護署棄養,當時在場義工曾苦心游說,但狗主聲言:「你哋要玩嘢,我而家要佢哋死。」

Kent得知此事後展開營救,義工Gloria聯絡到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協助救狗,成功將兩狗從漁護署救走。兩狗昨日已由毛守救援接收,並暫時安置在毛守獸醫中心安排絕育手術。

Kent對本報表示,兩隻狗估計約4歲,均為狗女,黑白色狗叫名「花花」,黑色狗叫黑妹。兩狗狗有皮膚病及腹瀉,健康情況一般,但精神良好。他形容花花的性格比較容易緊張,太大動作走近時會讓她受驚,尤其抗拒入籠,反而黑妹性格則十分溫馴和親人。

兩狗將會進行絕育手術,Kent希望兩隻狗狗可以盡快找到暫託家庭,安心休養和享受家庭生活。如有意暫託或領養這兩隻飽受痛苦多年的可憐狗狗,請與毛守救援聯絡,改變她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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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上路回收場長期虐待兩狗 被狗主送漁護署

錦上路回收場兩狗一直被封閉困養,十分可憐。
錦上路回收場兩狗一直被封閉困養,十分可憐。
錦上路回收場兩狗一直被封閉困養,十分可憐。
狗主曾粗暴拖拉狗狗。
在義工關注下,狗主竟聯絡漁護署將兩狗捉走。
義工昨日從漁護署救出兩狗,現急尋暫託家庭。
長期被圍封困籠的花花性格細膽,很容易便驚慌。
長期被圍封困籠的花花性格細膽,很容易便驚慌。
花花需要時間對人建立信任。
花花需要時間對人建立信任。
黑妹雖然曾被狗主惡待,但她的性格溫馴,愛和人互動。
黑妹雖然曾被狗主惡待,但她的性格溫馴,愛和人互動。

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

油塘老翁疑用柺杖襲擊白鴿惹街坊報案 警發現鴿屍 暫無人被捕

2026-02-2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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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發生虐待動物案件。周四(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街坊報案,指發現一名老翁在油麗邨商場對開的行人通道,懷疑用柺杖襲擊白鴿後離去。惟警方到場時發現白鴿已經死亡。

警方表示,接獲報案指懷疑一名男子,在油麗邨不恰當對待一隻白鴿,其後逃去。警員接報到場發現一白鴿屍體。經初步調查,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該白鴿屍體已轉交愛護動物撿走作化驗。

海關深圳灣管制站截入境貨車 揭高跟靴藏5隻瀕危活蜥蜴值$1.5萬

2026-02-2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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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日(26日)根據風險評估,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關員在車內檢獲5隻被藏於高跟靴中、並以布包裹的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蜥蜴,估計市值共約1.5萬元。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海關今日(26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檢獲5隻懷疑受管制瀕危物種的活蜥蜴,估計市值共約1.5萬元。(海關提供)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