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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

對助養者身心具正面影響 學者倡由中小學推動認識動物權益等議題

 Sing Tao Daily A14 每日雜誌 |549 Character(s) |2026-07-10

有學者指出,助養不僅能穩定支援流浪動物,對助養者本身亦具正面心理影響。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黃蔚澄引述研究指,飼養伴侶動物有助建立生活規律、增加社交及獲得陪伴感,有助改善身心健康,然而本港生活節奏急速,不少照顧工作由外傭分擔,相關心理效益未必如海外研究般明顯。

他提到,相比之下,助養毋須承擔日常照顧,但定期捐款支持動物的生活及醫療開支,同樣能感受到正在為一個生命付出。他以助養兒童為例,指助養人即使1年只收到1封回信,仍會感到欣慰,「會覺得自己對世界有點貢獻。」

不過,單靠助養並不足以長遠提升社會對動物權益的關注。他分享,日前到中學講解,發現大部分學生認識不深,但聽畢均表現出濃厚興趣。有學生表示,若非曾到狗場擔任義工,從不知道本港存在大量棄養個案,亦有學生首次得知繁殖場狗隻在失去繁殖能力後或遭遺棄。

他建議,可從學校教育開始,中小學階段讓學生接觸人與動物關係、動物權益等議題,通過親身接觸才能更理解動物處境,培養對有關議題的關注。

2026年7月7日星期二

保障寵物妥善照顧 盡早修例完善法規

 Ming Pao Daily News A02 港聞 |1887 Character(s) |2026-05-18

網購平台販售寵物,近年愈來愈常見,部分不良商戶無視動物福祉及檢疫要求,從內地非法走私動物來港,早前就有一隻疑經網購走私來港的幼犬,遭遺棄於廚餘垃圾桶,最終要「安樂死」。特區當局有必要與內地加強合作,打擊偷運動物。本港棄養貓狗數字,近年有上升趨勢,殘酷對待動物的事件也不時發生,當局曾建議修例加強維護動物權益,但後來以「未有共識」為由,遲遲未有提出正式方案。要切實保障動物福祉,公眾教育之外,不能缺少法律工具。當局應加快推進修例工作,促進建設「人寵共融」社會。

本月初,有清潔工在旺角後巷一廚餘垃圾桶內,發現一隻3 個月大的金毛尋回犬,當時牠全身濕透,沾滿餿水和辣椒油,不斷抽搐,眼睛流出分泌物。獸醫檢查後,發現牠患有末期狗瘟,屬高度傳染性的疾病,已失去基本生活能力,最終決定施以「安樂死」,結束其痛苦。警方調查後,相信牠是由內地非法走私運送到港,並於日前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兩名本地女子。

加強打擊非法走私動物

宜訂養寵合理基本責任

網購大行其道,有人在網上販賣貓狗等寵物,甚至聲稱「香港可送貨上門」。去年消委會聯同漁護署就網購寵物做調查,綜合回覆問卷的獸醫統計,每10 隻接受診治諮詢的新購買動物,平均有4.7隻狗和5隻貓是從社交媒體等網上渠道所得。不過,網購的寵物可能來源不明,甚或走私而來。有動物福利組織稱,留意到有人以身試法,將小型貓狗收藏於狹小的行李箱或私家車暗格,走私過關;亦有人以寵物用品作偽裝,透過快遞物流託運動物。2022至2024年,特區政府檢獲的非法進口貓狗個案,由兩宗增至超過20宗;海關早前更在5 天內,接連偵破至少4 宗偷運動物案件。

網購走私寵物,不單運輸過程本身已損害動物福祉,來歷不明的寵物也可能帶有疾病、寄生蟲,或會傳染其他動物甚至飼主;光顧沒有合法售賣動物牌照的商家,也可能助長不合規繁殖寵物的勾當。為了維護動物福利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負責跟進走私動物案件的漁護署、海關等部門,須與內地執法機構更緊密合作,遏止違法進出口寵物,同時積極開展「網上巡邏」,留意社交媒體、網購平台上可能涉及非法銷售寵物的商戶。

近年本港棄養貓狗數目有所增加,由2021 年460隻升至2024年571隻,殘酷對待動物事件也不鮮見,過去3年每年約有20宗定罪個案。就應否立法規管寵物照顧,政府本月初表示社會未有共識,又稱透過教育及宣傳可以發揮很大作用。培養愛護動物意識的重要,當然毋庸置疑,政府多年來在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惟無可否認,殘虐和棄養動物仍屢有發生,反映單靠公眾教育並不足夠,目前法例在維護動物福利方面。亦有不足之處。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上一次修訂是在2018年。翌年當局曾建議修例,包括引入照顧動物者的「謹慎責任」、完善有關殘虐動物的條文,以及加強執法權力,旨在促進市民更積極關顧動物福祉,「而不限於防止殘酷行為」。當年公眾諮詢結果顯示,逾八成民意認同修例方向,不過政府一直無公布正式修訂方案,理由是民眾對於以法律規管照顧寵物、違例罰則等問題有不同意見,需要仔細研究。

從維護動物權益出發,早日落實修例,動物福祉可以早一日得到更好保障。正如政府諮詢文件所說,理想的動物福利不單是動物沒被殘酷對待,「更須為牠們提供生活上正面的體驗和感受」,政府當日提出的修例建議,都是一些很基本的要求,例如飼主須承擔的「謹慎責任」,包括為寵物提供適當營養飲食、合適生活環境、免受痛楚傷害等,這些條件按一般常理不難理解和判斷,亦是社會對飼養寵物應有責任的合理期望。

當然,就着法例各項規範細節,例如「謹慎責任」適用範圍、「放生」活動應否受監管等,不同群體或許存在較大分歧。但如申訴專員公署所建議,當局可採分階段方式,先推進修改爭議較小的條文,再因應其他未有明顯共識的議題,廣泛諮詢各界,尋求恰當方案,逐步建立全面的保障動物權益制度。環境局稱爭取今年內交代下階段工作,唯盼主事者可展現更大魄力,早日發表具體修例計劃。

法例條文須靠前線執行

盡職履責方能發揮效用

實事求是地看,無論保護動物權益法例寫得如何完備、監管體系設計如何縝密,終歸需要由人去執行,方能產生作用。上月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指漁護署在打擊殘虐動物工作方面有「系統性問題」,包括長期缺乏跟進一般個案的工作指引、大量舉報個案中職員未接觸動物便終止處理等。當局有必要督促人員盡職履責,只有前線員工具備充分責任意識、部門內部做好監督和審核機制,才能令法律制度真正發揮效用,助力「人寵共融」,促進「寵物友善」城市建設。

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2026年7月1日星期三

分階段修例保障動物權益

 Ming Pao Daily News B11 觀點 |1206 Character(s) |2026-04-30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發布對漁護署就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發現在5 年間接到的1633宗涉嫌殘虐動物舉報中,僅就6 宗提出檢控,反映香港在保護動物上仍存在執法權力不足、罰則欠阻嚇力等問題。

雖然政府早於2019 年已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惟至今仍停留於諮詢和研究階段。近年社會對加強保障動物權益,已形成廣泛共識。雖然部分修訂條文依然存在差異,但透過分階段修訂,優先落實爭議較小的條文,必然有助加快維護動物權益的步伐。

分階段修訂《條例》的思路,相對符合實際需要和市民期望。無論是提高罪行罰則、擴大漁護署執法權限、禁止危害動物的手術,抑或規管投放毒藥及非法使用捕獸器,這些建議大多屬於社會公認的動物福利底線,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會支持。

以「受限程序」為例,政府建議禁止非註冊獸醫為動物做斷尾、剪耳、切除聲帶、去爪等手術,除非獲註冊獸醫認可。這些手術的用意,純粹為滿足人類審美,卻會對動物造成長期生理與心理創傷。這個修訂建議值得肯定,在亞洲地區甚至可謂先行者。當局亦建議引入「取消資格令」,授權法院永久禁止虐待動物者再飼養或買賣動物,切斷施虐者與動物的接觸,是優化動物保護法律的重要一步。

執法者缺責任意識 內部監察機制如虛設

要保護動物權益,除了有法可依,另一關鍵是提高執法成效。申訴署報告發現,漁護署現行的個案監察機制有不少系統問題:上級人員在面對欠妥善個案時,輕易同意結案,例如職員一次上門沒有接觸到狗,便稱無發現殘酷對待動物的迹象;向涉事單位留下3次通知書後,在未收到住戶回覆和接觸涉事動物下,便已停止跟進;狗主主動承認未申領狗牌照,在沒有後續跟進下便已結案。

這些案例說明,香港在保護動物上經常為人詬病,背後原因不僅在於執法限制,還有執法人員缺乏責任意識,而且內部監察機制形同虛設。政府必須建立嚴謹的個案審核制度,確保每宗舉報都得到負責任的跟進與核查。

捕獸器亦是一個被長期忽視的隱患。愛護動物協會於2021至2025年間,共處理72宗因非法設置捕獸器導致動物受困或受傷個案。更令人擔憂的是,近日有救助團體接到求助,指有退休人士長期設置捕獸器,獵捕動物食用,求助者卻因畏懼風險而拒絕提供詳細位置。究竟是求助人無向漁護署舉報,抑或部門接到投訴後未有跟進,至今無明確答案,但現行法例下,即使因非法設置捕獸器被定罪,最高罰款僅5萬元,阻嚇力實在有限。申訴署報告建議對此引入即時監禁等刑罰,政府應認真考慮,採納修訂建議。

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工作,必須循立法和執法雙管齊下。當局應盡快開展分階段修訂《條例》的工作,優先落實社會共識普遍較高的措施,並盡快完善跨部門協作機制,嚴格監督前線人員跟進個案的流程和執法情况,杜絕草率結案。

動物無法為自身權益發聲,惟理應受到尊重和妥善保護。香港作為國際都市,不應讓「保護動物」流於口號。

作者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

2026年4月4日星期六

馬年前夕說馬: 反思「馬照跑」

 Ming Pao Daily News C04 世紀 |3120 Character(s) |2026-02-16

回歸前夕,北京政客提出「馬照跑、舞照跳」,承諾九七後香港的生活方式、繁榮與穩定不變。「馬照跑」一句隨後變得街知巷聞,賽馬也自然成為了一個重要活動,旅遊發展局更把賽馬稱為「本地文化象徵」。但問題是:馬如可在香港「開始跑」,又「為誰跑」,「跑」的代價與貢獻又是什麼?馬,又需要繼續跑嗎?

馬年將至,應該是個好時機,重審香港與賽馬的歷史與交織,同時反思我們人類與馬匹的關係。

文————別學優

卑詩大學亞洲研究系、共研香江計劃博士生

在英國歷史中,馬長期在戰爭、交通、運輸及文化交流中扮演關鍵角色。體育史學者Mike Huggins 指出,賽馬既是紳士展示身分與財富的榮譽制度,也是賭徒活動與跨階級社交的場所。英國人對賽馬的喜愛自然使其把運動帶去不同殖民地,惟香港賽馬起源反而來自一場外交風波。

自1841 年英國佔領香港,在港的殖民菁英皆會到葡屬澳門參與賽馬。直至1844 年,當時港督暨在華欽差全權大臣砵典乍稱澳門屬於中國版圖,因此英方可自行處理英國臣民在澳門所犯的一切不當行為。此話想當然激怒了葡萄牙政府,該國立即禁止英國國民進入澳門。

社會穩定的重要符號

為重啟賽馬活動,殖民菁英在港設立「賽馬基金」(Race Fund),亦即香港賽馬會(1884- )的前身。後期賽馬會的成立也意味着賽馬活動的日益壯大,該娛樂蔚然成風。據前馬評人、作家簡而清所述,賽馬的受歡迎程度讓其變成殖民政府的統治手段。除了提供娛樂與情緒出口,簡氏指出賽馬只能在穩定的社會舉辦,因此,愛賭之人定必乖乖聽話,不會貿然「造反」。

在1967 年反殖民暴動後,賽馬會曾考慮應否重啟1967/68 年度賽馬,有支持賽馬的市民則評論道:「自5 月以來,左派激進分子一直在製造事端……是時候讓香港恢復正常,而賽馬正是其中一部分。」此句正正指出賽馬如何成為香港社會的「常態」。

1982 年中英兩方開始討論回歸問題,香港人心惶惶。北京官員因此提出「馬照跑、舞照跳」說法,賽馬自此被賦予政治隱喻,一錘定音,進一步成為社會穩定的重要符號。

影響遠超政治與娛樂

當然,賽馬對社會的影響與貢獻遠超政治與娛樂。香港長期奉行低稅率、小政府、大市場模式,社會需求與公共服務往往依賴非政府機構補足。今時今日,馬會是政府重要的稅收來源,2024/25 財政年度繳交了288 億港元博彩稅及利得稅,它亦是香港主要的僱主之一,擁有約2 萬名員工。同時,馬會也長期位列香港最大慈善捐款機構之一,資助大學、醫院及不同非政府組織,例如宗旨是防止動物承受精神及身體痛苦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

與全球其他愛護動物協會相比,香港分會甚少、甚至幾乎從未公開批評賽馬會勞役賽馬的做法。香港愛協成立於1903 年,1922 年,馬會首次向愛協捐款,自此一直成為其重要的資助者。例如1961 年,愛協啟用夏慤道的新總部時,協會便邀請當時馬會主席賓臣主持剪綵,因為「新會址主要由皇家香港賽馬會及賓臣先生本人捐款興建」。愛協與賽馬會之間長期而緊密的資助關係,使前者難以對後者作出批判。

從這個角度看,賽馬在香港歷史中的角色,亦包括支撐社會服務與公共機構的運作。然而,正正是這種對本港最大動物機構的貢獻,反而限制了愛協能代表賽馬發聲的空間。當愛協主要依賴捐款維持運作,而賽馬會及其會員長期提供龐大資助時,協會又如何對賽馬產業提出根本性批評?但若只責怪愛協的不作為,我們實際上忽略了更深層的制度問題:真正令協會難以發聲的,或許是整個資助制度結構如何將其置於只能沉默的位置。

賽馬損害其基本權益

不同研究早已顯示,賽馬運動無可避免地損害馬匹的基本權益。當馬匹被迫以極高速度競賽時,往往會引發各種健康問題,包括肌肉骨骼損傷、內出血,甚至死亡。賽馬會的傷患紀錄詳細記錄了不同現役馬匹的傷患問題,但該列表並非旨在提升馬匹福利,而是讓賭徒更好了解馬匹狀况,一旦馬匹「退役」或「陣亡」,其便會從列表消失。

同時,香港炎熱潮濕的氣候,只會進一步令賽馬更加危險,因為高溫度與濕度會增加馬匹在競賽時患上心臟病的風險。例如文明之光就在2023 年回歸賽事中因心臟病死亡,當日平均溫度28.9 度,濕度達82%。與此同時,香港目前設有一條全天候(泥地)跑道,主要用作訓練,部分賽事亦會使用。然而,這類跑道對賽馬的風險普遍高於草地跑道。據研究顯示,由2004 年至2011年香港3 條主要跑道的非致死骨折率(以每1000 次出賽計算)分別為:跑馬地草地跑道1.82 宗、沙田草地跑道2.28 宗,而沙田全天候跑道則達2.56 宗,為三者之中最高。

賽馬的禍害也能於歷史檔案中看出。據政府檔案處中《動物——馬》(Animal - Horse)一文件夾,位於上環堅巷的病理檢驗所(現香港醫學博物館)會不時向馬會「借取」退役馬匹,用作檢驗所的「血馬」,抽取血液以培養實驗用細菌的培養基。這種做法於日佔時期前已經存在,也因此病理檢驗所設有馬房。

為確保這些「退役」馬匹獲得妥善照顧,馬會要求馬匹必須按照以下程序照料:一、每日運動兩次,每次15 分鐘;二、每日清潔馬蹄兩次,確保沒有泥土及糞便殘留;三、每兩個月進行一次修蹄及釘蹄。此外,檢驗所亦會派遣馬房員工前往馬會接受基本馬匹護理訓練,而賽馬會方面則會派員定期檢查馬匹的生活環境。

相關故事揭示賽馬在香港醫學發展中的角色,但檔案同時指出不少被送往該處的馬匹早已傷痕纍纍,如有關節炎、虛弱及後肢問題。例如,一匹名為Sandy Bay 的馬於1970 年3 月13 日被送達,到埗檢查時已發現右後腿無力。4 日後,他只能以三腳站立,不久就被「人道毁滅」。這傷害,很大可能是賽馬的「工傷」。

敘事淡化了當中殘忍

人類往往透過敘事合理化剝削動物,例如把動物血肉視為「食物」而非生命。賽馬得以變成香港「文化」,其實往往也依賴不同故事合理化與淡化當中殘忍。最常見的,或許是「馬喜歡跑步」一論述,馬可能喜歡活動,惟這不等於其喜歡競速比賽,更不等於喜歡承受高強度競技風險。不少支持賽馬的市民也會以賽馬對社會貢獻來支持繼續賽馬。然而,2024/25 年度數據顯示,馬會足球博彩收入已超越賽馬,反映賽馬並非唯一收入來源。同時,正如退休練馬師吳定強指出,賽馬得以受歡迎並非因許多人熱愛馬匹,而是熱愛下注。但建基於動物苦難的賭博,又值得我們支持嗎?

當然,賽馬在香港的文化與政治意涵常與「繁榮、穩定」掛鈎。而歷史上,賽馬的確多次被用作「一切如常」的象徵。二戰期間日軍佔領為香港帶來通脹、糧食短缺等一連串問題。然而,即使在這樣的困境下,日軍仍堅持「日常生活必須繼續」。要建構該形象,日本政府決意繼續舉行賽馬。

日治下的首場賽馬於1942 年4 月25 日舉行。然而,所謂「日常生活」其實早已變得不再正常。例如,戰時原本分配給馬匹的飼料,往往被馬伕挪用,最終馬匹可能只得到原本配給的一半。雖然馬肉不是社會的主流飲食習慣,但當因賽事意外死亡的賽馬被送往市場出售時,馬肉往往會被迅速搶購一空。

戰爭末期,日本政府甚至推出所謂「木馬賽跑」,讓「木馬」沿着由看台延伸至地面的斜繩滑道滑下,單靠重量移動,供投注者繼續下注。

或許,賽馬並不一定等於繁榮穩定,而香港並非一定不能沒有賽馬。

( 作者按: 本文部分參考Mike Huggins 著Horse Racing and British S o c i e t y i n t h e L o n g E i g h t e e n t h Century 、簡而清著《香港賽馬話舊》及Henry Ching 著Pow Mah 等資料)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可愛的動物

 am730 A34 本地新聞 |653 Character(s) |2025-11-14

文:城大動物醫學院總監 王啟熙

我喜歡飼養別人覺得恐怖的寵物——大蜥蜴、陸龜、咬人龜及奇形怪狀的魚。只能說人類對動物有「物種歧視」(speciesism),其喜惡並非基於客觀事實,而是取決於外表、用途、味道等表面因素,某種動物能否獲同情或生存權,全看牠是否符合人類的審美觀。

最明顯的偏見是所謂的「可愛」,圓臉孔、大眼睛和毛茸茸的動物喚起我們的保護本能,於是熊貓和海豚都很得龐,以貓狗為主的寵物產業發展成數十億美元的市場。相反地,蛇、蜘蛛和蝙蝠則屬「噁心」和「有害」,甚至要將牠們趕絕。這種情感偏差影響了保育——可愛的動物獲過度資助與關注,而生態上同樣重要但外形不討好的兩棲類與昆蟲卻被忽視。

動物的用途亦左右我們的價值判斷。牛、雞與豬都有感受痛苦的能力,但牠們被關在工業化農場中,只因其食用價值凌駕了道德考量。這種認知矛盾正是物種歧視的縮影——我們將動物任意分為「寵物」、「牲畜」、「野生動物」與「害蟲」,每一類都有不同的倫理標準。一隻聰明的老鼠闖入家中會被毒殺,只因牠與人類利益相衝突。

這種偏見在文化與飲食上更顯矛盾。於西方社會,吃狗被視為不道德的暴行,但吃豬卻司空見慣。兩者同樣聰明、情感豐富,但一個是摯愛的夥伴,另一個卻成了商品。這種分野,是文化習慣與潛藏的偏見所致。

物種歧視揭示了我們只會選擇性地施予道德關懷——外表討好者被崇拜,有用者被剝削,礙事者被消滅,反映的是我們的偏見,而非生命本身的價值。若要超越這些根深柢固的成見,我們必須學會跳出以人為中心的分類,承認所有有感知生命的內在價值與道德權利,跟牠們是否可愛或有用無關。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立法會十題:保障動物權益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1793 Character(s) |2025-10-22

立法會十題:保障動物權益

************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玲麗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雖然政府近年推出多項寵物友善措施,包括增設寵物共享公園,以及《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牌照,但政府仍可進一步研究保障動物權益的措施,以及規管動物善終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相關政府部門就打擊非法動物繁殖場而進行的巡查次數,以及接獲的相關投訴和作出檢控的個案宗數為何(以表列出);上述巡查行動中獲救的動物種類和數目為何;

(二)據報有非法動物繁殖場以不人道方式對待動物,並透過售賣動物牟取暴利,政府會否全面檢視保護動物權益的相關法例,以加強打擊該等非法行為;如會,詳情為何;

(三)鑑於《狂犬病條例》(第421章)訂明,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政府在過去五年有否根據上述第421章的相關條文提出檢控;如有,每年成功檢控的個案宗數及相關判罰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政府於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暫時沒有計劃就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訂立牌照制度,但據悉現時在工業大廈提供動物火化服務仍涉及違反土地契約、公眾衛生等問題,政府會否研究制定專門法例規管該等營辦商,並重新考慮設立相關發牌機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由政府或其指定的承辦商直接提供動物火化服務?

答覆:

主席:

就郭玲麗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和相關政府部門後,現回覆如下:

(一)現時經營繁育狗隻並出售該等狗隻或其後代的處所,必須按《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第139B章)申領有效的繁育狗隻牌照並遵從牌照條件和營業守則。無牌經營上述處所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違反牌照或許可證條件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會定期巡查繁育狗隻的持牌處所,如發現違規情況會作出檢控。過去五年相關巡查數字載列於附件。另一方面,漁護署會按投訴和風險評估調查懷疑非法繁育狗隻作出售用途的處所,過去五年(二○二○年至二○二四年)署方分別接獲22、11、18、26和22宗投訴,經調查後並沒有發現違法的情況,亦沒有因為發現殘酷對待動物而需撿取該些處所的動物

(二)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任何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可構成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政府絕不容忍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會針對違法行為嚴厲執法,以保障動物福利。

我們正就《條例》的修訂作出研究,在籌備修訂《條例》的草案時,須就部分建議再徵詢相關持份者。持份者對於應否在現階段引入「謹慎責任」,以及殘酷對待動物罰則的水平持不同意見。我們會繼續收集和考慮各方意見。一俟完成有關工作,我們會向立法會交代相關工作的未來路向。

(三)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2條,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如有足夠證據(如有目擊證人或閉路電視片段)漁護署會向涉嫌人士提出檢控,否則漁護署一般會按情況視之為畜養人未有在公眾地方妥善控制其狗隻以致狗隻走失,並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3條提出檢控。過去五年,該署並無按《狂犬病條例》第22條提出檢控,而按第23條成功檢控的宗數表列如下:

年份

成功檢控宗數

 

二○二○

 

103

 

二○二一

 

130

 

二○二二

 

121

 

二○二三

 

90

 

二○二四

 

85

 

(四)在收到有動物火化營運處所涉及衛生滋擾、環境污染或火警危險的投訴時,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環境保護署和消防處均會分別根據現有法例進行巡查,並按需要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動物火化營運商須確保其營運場所符合地契條款。一般工業大廈(工廈)訂明地段只可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於工廈進行動物火化屬違反地契條款,而且動物火化和相關服務連帶的顧客人流亦可能引起公眾安全風險。地政總署如接獲涉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投訴,會跟進巡查;如證明屬實,署方會採取適當的土地執管行動。一般而言,倘若有關人士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地契或豁免,以便容許作動物火化用途,署方須諮詢相關部門。

由於現時已有法例規管動物火化營運商,而市民亦可將離世的寵物屍體在妥善包裹和註明後交給食環署公眾垃圾收集站的職員處理,政府並無計劃提供寵物屍體火化服務,或另行制定專門法例規管這服務。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

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

中國道家與動物關懷

 Wen Wei Po B07 文匯園 |1964 Character(s) |2025-09-09

道存宇宙德在人心 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專欄

自19世紀開始,國際上對動物關懷的議題日益關注。英國是最早提出動物福利概念的國家,並於1822年通過了「馬丁法案」禁止虐待動物。隨後,美國亦通過了「禁止殘酷對待動物」的相關法案。進入20世紀,歐洲各國紛紛頒布動物保護法案。及後於1960至70年代,亞洲國家如新加坡、日本、泰國等也緊隨其後,推行相關法律。

而我國改革運動在初期主要集中於人民,故遲至21世紀才開始關注動物議題。2004年,北京市政府首次草擬《北京市動物衛生條例》,可惜最後並未正式成為法規;翌年通過《畜牧法》,但法案中「動物福利」一詞卻被刪去,反映社會對相關議題仍持謹慎態度。近年,隨着經濟發展與教育水平提升,社會上逐漸出現關注動物福利與權益的聲音。我國學界也積極投入相關研究與理論建構,力求為未來推動動物保護法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石。

西方學界主要理論

西方傳統以人類中心主義為基調,希臘哲學傾向以「理性」來劃分道德邊界,認為動、植物並不具備理性思考,故人類對其並不負有道德責任。基督教亦高舉人類在自然萬物中的地位,認為上帝按自己的模樣創造人,其餘萬物均受人類管理。而近代哲學家笛卡兒則以「精神」與「物質」劃分現實世界,並認為「精神」為人所獨有,除此之外的一切(包括動物)均屬於機械性的「物質」。

至1975年,西方學者彼得·辛格(Peter Singer,1946-)出版《動物解放》,被認為是首位系統化提倡動物權益的學者。他以「感知痛苦」及「自我意識」作為生物是否具有道德權利的標準,認為動物具有與人相似的神經系統,能感受痛苦並做出與人相似的反應,屬於「獨立個體」,故其權利和福祉應受到保護。他甚至利用「物種歧視主義」(Speciesism)一詞,指責人類對非人類物種(特別是動物)的歧視;而湯姆·雷根(Tom Regan,1938-2017)則於1983年出版《動物權利研究》,提出人與動物的平等。他指出,擁有理性的人類具「固有價值」,而意識缺憾者及嬰孩雖未能完全實踐理性,但其「固有價值」不低於他人,引申出同樣「未能完全實踐理性」的動物也具「固有價值」,故人與動物理應得到平等對待。

隨後,阿爾貝特·施韋澤(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提出「敬畏生命」的理念,主張「生命」(包括人類及其他生物)本身即為神聖,並不存在高低價值的區分。他認為,人類應將愛與關懷擴展至所有生命,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拯救其他生命,實踐對生命的尊重與保護!

中國道家 自然中心主義

相較於西方學界需要突破「人類中心主義」的傳統,我國道家提倡的「自然中心主義」似乎更契合動物關懷的議題。《道德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又進一步提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即萬物皆由「道」化生,由「德」滋養,隨後形成各種形態,共同遵循自然法則運行。可見,不單是動物,人與花木鳥獸之本質均為相同,並無高低優劣之分。而《莊子·秋水》更提到:「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揭示了個體自以為比其他物種更為珍貴,只是受限於自身的視角。

此外,《道德經》亦云:「道常無為而無不為。」道家強調的「無為」絕非消極的無所作為,而是避免以個人意志干預自然,使萬物得以循本性運行,達到「無不為」的境界。因此,在動物議題上,道家反對任何違背動物天性的行為,例如馴化、囚禁或濫殺。在《莊子·馬蹄》中,其批評伯樂馴化野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縶……而馬之死者,十二三矣。」指伯樂將馬視為工具,剝奪野馬自由,卻諷刺地被世人奉為馬的知己;同樣地,《莊子·應帝王》也云:「儵與忽謀報渾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竅,以視聽食息,此獨無有,嘗試鑿之。』日鑿一竅,七日而渾沌死。」以「儵」與「忽」象徵人類、「渾沌」象徵萬物,揭示人將自以為「美好」的價值強加於萬物,最終卻因違背其天性而導致毀滅。因此,真正的動物關懷是不干預、不支配,以旁觀態度觀察、欣賞萬物本性,真正地尊重生命!

和諧共生「動物關懷」的實踐

道家始於先秦時代,由老子創立,至今已有數千年歷史。相比於西方動物倫理學,道家以「道化生萬物」與「無為」為思想核心,更能回應人與萬物的關係,同時在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展現出深刻的哲學智慧。特別是在中國背景下,道家思想深植於傳統文化,故其智慧結晶能更有效地促進我國在動物關懷議題上的理論研究及實踐發展,最終實現人類與動物和諧共生的美好願景!

李耀輝(義覺) 1985年入道嗇色園,於2006年被委任為首任監院,義務從事宗教及慈善工作達40年。2016年,獲頒授「榮譽勳章(MH)」榮銜,以嘉許其慈善事業貢獻;2022年,獲香港教育大學頒授「榮譽院士」,又於2025年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選為「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作者:李耀輝(義覺) 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筆錄:黃大仙信俗文化館館長 吳漪鈴)

2025年10月5日星期日

警辦嘉年華宣揚愛護動物 周一鳴: 喚起市民對動物權益的關注

2025-10-04 15:28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60282460/%E8%AD%A6%E8%BE%A6%E5%98%89%E5%B9%B4%E8%8F%AF%E5%AE%A3%E6%8F%9A%E6%84%9B%E8%AD%B7%E5%8B%95%E7%89%A9-%E5%91%A8%E4%B8%80%E9%B3%B4-%E5%96%9A%E8%B5%B7%E5%B8%82%E6%B0%91%E5%B0%8D%E5%8B%95%E7%89%A9%E6%AC%8A%E7%9B%8A%E7%9A%84%E9%97%9C%E6%B3%A8

警務處「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主辦的「寵愛一世紀 傳承護動 Chill兩Day」嘉年華,今日(4日)在灣仔合和中心舉行開幕禮。適逢世界動物日100周年,活動旨在喚起大眾對動物福利的關注,共同宣揚「守護動物、尊重生命」的信息。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在開幕禮致辭時表示,動物是人類的忠實夥伴,但社會上仍不時發生虐待動物、疏忽照顧等令人痛心的事件。是次活動不單向市民傳遞保護動物的重要信息,更希望喚起更多市民對動物權益的關注,與警隊並肩攜手,共同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 。警隊未來將進一步加強與各界的協作 ,透過教育、宣傳、情報搜集和執法,致力鞏固一個對動物更關愛共融的社會氛圍 。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在開幕禮致辭時表示,活動不單向市民傳遞保護動物的重要信息,更希望喚起更多市民對動物權益的關注。(警方圖片)

活動上,周一鳴亦主持「動物守護・社區大使」委任及嘉許禮,向由六大總區的社區領袖及大使頒發嘉許狀,表揚他們長期在社區推動動物保護工作的貢獻;同時向香港城市大學獸醫學生代表頒發「動物守護學長」委任狀,表揚及鼓勵他們以專業知識在校園推動動物護理教育。

當日亦舉行守護之星卸任和委任儀式。自2021年起參與社區教育工作的第一代守護之星警犬Sunny與Zander正式退役,並於典禮上獲頒「指揮官嘉許狀」,以表揚牠們多年來的貢獻。新一代守護之星警犬Goofy與Happy於現場嘉賓與市民見證下接棒,承傳守護使命,將繼續走進社區宣揚關愛動物的訊息。

一連兩日的嘉年華設有多個人寵互動區,包括全港首個人寵繩索大挑戰、香港城市大學提供的貓狗健康檢查服務、中小學寵愛閣展示區、寵物科技互動攤位、以及流浪貓狗領養專區。明日(5日)舉行的「真人圖書館」活動將邀請4位異寵及鸚鵡專家攜同愛寵現身說法,分享與動物共處的點滴與動人故事,讓公眾從生活細節中重新認識人與動物之間的深厚情感與連結。

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

人類與動物的道德難題

 Sing Tao Daily D03 教育 |785 Character(s) |2025-05-06

文:盧家彥

人類和動物的關係有很多種,我們會養貓狗作為寵物、會吃豬牛雞作為食物,也會視蜘蛛蟲蟻等為不得不消滅的敵人。概括地說,牠們都是動物,我們為何會有如此不一樣的看法呢?再進一步說,同樣是瀕危絕種的動物,例如熊貓和娃娃魚(中國大鯢),為甚麼前者能夠得到萬千寵愛,後者卻無人問津?我們一般喜愛可愛的貓狗,有養寵物的人總會對牠們寵愛有加,很容易有種錯覺認為自己是個愛動物的人,或者是個有愛心的人類。

 然而,這份愛心卻為何只適用於特定的動物呢?今日介紹的書本《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利用科學研究,分析人類和動物的關係,以心理學的角度解答上述問題。

對於我們為何總是被可愛的小動物吸引,書中介紹了奧地利動物學者康拉德(Konrad Lorenz)的「可愛效應」理論,他指有些外形特質會更容易刺激我們的大腦產生愉悅的感覺,包括「大大的前額和頭骨蓋骨」、「圓眼睛」、「胖臉頰」和「柔和的線條」,康拉德把這些特質稱為「娃娃啟動裝置」。聰明的你很容易發現,這些外形特質不正正就像一個人類初生嬰兒嗎?康拉德認為,「可愛效應」正正源自人類演化,激發父母照顧和保護初生子女的欲望,達到延續物種的目的。也因此,人類演化的本能,讓我們把熱愛嬰兒的反應轉移到其他小動物身上(也解釋了各種「娃娃化」的商品、卡通角色、擺設為何大受歡迎)。

不過,人類對動物的喜好與憎惡也不止是生物本能就可以完全解釋的,書中還引入了文化角度的觀點解釋我們為甚麼害怕蛇類,舉例在坦桑尼亞,當地人普遍覺得凡是蛇類都是有毒有害的,會亂棍將蛇處死,但在新幾內亞,人們卻視蛇類是無害之物。兩個不同地方的人,因為文化背景的差異,產生對蛇類截然不同的看法。說到底,人類和動物的關係複雜而多樣,背後的原因也難以一言以蔽之,如果你是動物愛好者,這本書確實可以從科學角度分析人類和動物的關係。

作者是動植物愛好者,與大家分享有關大自然的好書。

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

立法會十四題:保護動物權益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1298 Character(s) |2025-02-26

立法會十四題:保護動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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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熙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早前大埔白石角發生家貓墮樓死亡事件,而涉事單位早於去年八月及十二月屢次被市民發現有家貓危站露台玻璃圍欄,而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曾作出跟進及勸諭,但未能有效阻止有關事件發生。此外,有意見認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的檢控門檻甚高(例如難以舉證上述個案的家貓墮樓死亡前曾遭受「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未具足夠阻嚇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接獲貓隻身處危險位置的舉報,以及貓隻從高處墮下受傷及死亡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政府就有關個案根據第169章提出檢控的數目,以及被定罪個案宗數及法庭的平均判罰分別為何;

(二)鑑於據悉,有部分貓隻墮樓受傷甚至死亡的個案,涉及飼養者家中未有安裝貓網、任由窗戶開啓,甚或於露台飼養貓隻,當局有否就該等情況作出檢控並成功定罪;會否考慮修例,訂明任何人明知而作出或罔顧後果地作出損害動物生命或福祉的行為,即屬犯罪,以加強法例對動物權益的保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於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提交本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提出,建議修訂第169章以引入對動物積極「謹慎責任」,而據報政府正就修訂該法例進行籌備工作,政府會否同時參考《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的做法,授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在有理由相信有動物相當可能會有身心受損害的危險時,可以及時接管該動物,並向寵物主人追索其間的照顧開支;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多管齊下遏止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包括研究提高《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相關罪行的罰則以增加阻嚇力;針對違法行為嚴厲執法,以及持續透過教育和宣傳活動提升公眾的相關意識。

就梁熙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現時《條例》已清楚訂明,任何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可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及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均負責執行《條例》。

漁護署過去三年(即二○二二至二○二四年間)接獲15宗涉及貓隻身處危險位置或懷疑從高處墮下受傷及死亡的舉報,當中10宗涉及貓隻從高處墮下受傷或死亡。上述個案經調查後未有證據顯示有人違反《條例》。警務處並無備存有關貓隻的舉報和個案的分項數字。

政府一直就《條例》的修訂作出研究,其中一個探討中的方向是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包括飲食、環境、健康及行為方面)。與此同時,漁護署亦積極推廣有關履行「謹慎責任」的資訊,包括透過專題網站、社交媒體、巡迴展覽等不同渠道作出宣傳。

(三)現時《條例》已賦權警務處及漁護署在有理由懷疑有人正在或已經違反《條例》的罪行時檢取涉事的動物,並按需要由漁護署安排照顧。此外,我們也會研究修訂《條例》,賦權法院可要求被裁定違反《條例》的人士支付照顧其被扣留動物的費用。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殺生」多面觀

 Ming Pao Daily News C04 世紀 |1265 Character(s) |2025-01-25

文·人文學者,專研佛學。現任多倫多大學依曼紐爾學院「釋悟德漢傳佛學教授席」冠名教授邵頌雄

辛格(Peter Singer)是當代哲學界最具影響力之一的道德哲學家,同時也是極具爭議性的人物。他於應用倫理學的研究,尤其在動物權利、生物倫理和功利主義等方面,成績昭著。若以佛教「不殺害」的戒律為視角,審視辛格的思想,可謂很富趣味。

首先,辛格的成名之作《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出版於1975年,半世紀以來一直是「動物權益運動的聖經」。辛格與其太太,則於1971年已開始吃素。他於書中提出,不應支持對動物帶來幾大痛苦的肉類產業,且明言吃肉對人類來說,只是一種奢侈,而非必要。辛格提倡素食的另一觀點,立足於對「物種主義」的批判。他認為生命的價值,不能僅建立在其所屬物種之上,否則「物種主義」的本質,便與基於膚色的歧視無異。依此,衡量生命權益的核心標準,應是感受痛苦的能力,而非物種差異或智力高低。同時,辛格也考量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性,而純素飲食正是減少排放量的有效方法之一。

對於奉行斷肉茹素的漢傳佛教,辛格的觀點,無疑是佛家「眾生平等」、「同體大悲」等教法的現代哲思。間亦讀到佛教徒的文章,援引辛格《動物解放》的內容,以西方哲學的論點來「證成」漢傳佛教的素食主義。

辛格反對食肉的立足點,卻是貫徹其「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而所謂的「效益主義」,往往體現於個體的利益(亦即愉悅或滿足感)。辛格判斷殺生為不道德,主要就是該行為奪去另一個體延續生命和利益的優先權,而這論斷也包括人類以外的其他動物,因為其他物種同樣能感受快樂與痛苦。換言之,辛格主要從兩個角度來作論證:(1)殺生是否違背個體的生存願望;(2)殺生是否破壞個體感受更多快樂的可能性。至於其他因素,如對自主性的尊重、殺生對他人的間接影響等,雖有間接考慮,卻未納入其主要論證框架中。這兩論點互相補足,以一個初生嬰兒為例,尚未發展出「生存願望」的意識,但不代表就能奪其生命,因為那是奪去其將來感受快樂的機會。

素食主義先驅辛格 支持墮胎、安樂死

由此論點延伸的其他主張,卻意外地與佛家某些教法背道而馳。譬如,辛格認為胎兒不具理性、不具自我意識,亦無所謂生存願望可言,因此母親對墮胎的選擇權,便應比胎兒生命更為優先。辛格即由此角度,於其《實用倫理學》(Practical Ethics)一書中,支持婦女應擁有墮胎權。

另一方面,辛格也大力支持「自願安樂死」(voluntary euthanasia)及特定情况的「非自願安樂死」(non-voluntary euthanasia)——後者包括所謂植物人的狀况,精神狀態已無法理解生死意義,而由家人假設植物人的意願會選擇死亡,又或認為死亡是對病者最符合利益的選擇。還有一種違反個人意願的「不自願安樂死」(involuntary euthanasia),則是辛格反對的。由此引發的各種爭議話題,例如是否應為殘障的嬰兒作出「非自願安樂死」的安排之類,都鬧得沸沸揚揚,增添了辛格的爭議性。

作為西方素食主義的先驅人物,卻同時支持墮胎與安樂死,不但對佛教徒來說有點匪夷所思,於西方社會而言,也惹來不少質疑,批評辛格是否認為動物權益比人類生命更有價值。當中爭議的源頭,卻是源自辛格對「效益主義」的貫徹到底。依佛家名相而言,此即是「見」(di)之所在。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為何有效利他主義 不應防止人類滅絕?

 Ming Pao Daily News P04 星期日生活 |3276 Character(s) |2024-11-03

編按: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上周五來港參加一場題為「有效利他主義:反思我們該如何行善」的講座,同場參與對談包括三松閣作者郭柏年,下文為作者當晚講稿的中文紀錄。

文:郭柏年

根據辛格(Peter Singer),有效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下文簡稱EA)致力以最有效的方法,為所有生命行最大的善,因而主張扶助極端貧困、減輕非人類動物的痛苦,以及降低人類滅絕的風險(下文簡稱降低X風險)等等。身為後果論者,我十分贊同EA的基本原則,亦同意減少極端貧困和動物痛苦。然而,我認為EA不應致力於降低X風險(i),因為這並非行善的最有效途徑。

EA對人類滅絕的立場

先釐清EA如何看待人類滅絕。EA致力為(不論現在或將來的)所有生命創造更美好的世界。據此,幸福新生命的出現會提升福祉總量(total well-being),因而是好的結果。此立場可有兩種解讀:

1. 如果人類後代存在,應該確保他們生活美好,從而提升福祉總量。

2. 我們應該確保生活美好的人類後代能夠出生,從而提升福祉總量。

第一種解讀的要求十分合理,相信沒有理性的人反對。然而,第二種解讀卻值得深思,視乎提升福祉總量的對象,可以再細分為兩種版本:

2a. 我們必須確保人類後代的存在,因為這會增加「我們的」福祉總量。

2b. 我們必須確保人類後代的存在,因為一般而言他們都會有美好生活,所以「他們的存在」本身就增加了福祉總量。

2a建基於自利理由。正如謝弗勒(Samuel Scheffler)所言:「我們有自利理由確保人類續存。我們需要未來世代的存在,才可以活出我稱之為『價值充實的生活』——全心投入有價值的活動的生活。」(Scheffler,2018)篇幅所限,在此不贅。

相較之下,2b屬於利他理由。這大抵也是辛格的立場,他不但援引帕菲特(Derek Parfit),相信未來人類將「活得極為長久,且一般而言過得美滿」(Parfit,1984),更曾表示身為對道德發展「謹慎樂觀」的享樂式效益主義者,他認為人類滅絕實屬一大損失。撇除辛格,不少EA支持者似乎都贊同這觀點,有的甚至已經投放大量資源降低X風險。因此,有必要仔細反思2b是否合理。

至此問題的關鍵在於,憑什麼相信未來人類將會「活得極為長久,且一般而言過得美滿」?EA對我們消除世間苦難的能力十分樂觀。回顧歷史,人類的生活質素,一直隨醫療保健、教育和社會政策的進步不斷改善,所以EA認為只要持續改革步伐,未來世代的生活有望更幸福美滿。可是,一旦人類滅絕,這個理想世界的願景將永遠落空,因此是重大損失。然而,我反對這種觀點,我的論據可分為「激進論點」及「溫和論點」兩個版本。

激進論點

激進論點訴諸反生育主義,主張人類滅亡實屬好的結果,是以EA不應該致力於降低X風險。了解反生育主義的人大概聽聞過貝納塔(David Benatar)的生活質素(QoL)論證(Benatar,2006,2013,2015)。據此,生而為人其實苦多於樂、壞多於好,是故生育只是製造痛苦生命,並不道德。下文將借用QoL論證的簡化版本,說明我的觀點。

雖然如EA所說,醫療保健、教育和社會政策的進步有望繼續延長人類壽命和減少生理痛苦,但仍然難以克服以下障礙: Q1. 固有的心理痛苦:人類存在本質上伴隨由負面情緒引起的心理痛苦,如焦慮、抑鬱和人際衝突。此等痛苦源於人類的固有心理特徵,難以依靠技術、教育或社會政策消除。即使具備最優良的生活條件,每個人仍有未能滿足的欲望、恐懼死亡,和存在焦慮等等,這些都是人類自我意識的基本面向,無論物質條件有多好,仍無法根絕。簡言之,心理痛苦是人類生命最關鍵的本質之一。

Q2. 快樂與痛苦之間的不對稱性:人類生命的快樂和痛苦經驗並不對稱。不管就強度和時長而言,負面經驗都遠超正面經驗。愉快時刻多屬短暫,而且需要刻意追求和努力維持。反之,痛苦的經歷(如疾病、傷害、損失、衰老和死亡)往往持續不息,且毋須刻意爭取,仍不請自來。再者,很多負面經驗都是人類生命的必經階段;但正面經驗卻不一樣,既需要不斷付出,亦無法保證成功。此等不對稱性顯示人類生命的脆弱、承受的痛苦總多於享受的快樂。

必須注意上述兩點不限於特定環境,而是關乎人類生命形態的本質,適用於全體智人(Homo sapiens)。EA或會回應,將來應可改革人類的生命形態,變成一種只有快樂,並無痛苦的生物(儘管我很懷疑能否做到),但這種近乎神明的生命形式終究再不能算是「人類」的生命,一旦如此,其實人類已然滅絕(ii)。

倘若接受QoL論證,便得承認人類的生活質素比許多人以為的糟糕,而且定必承受重大痛苦。換言之,生育相當於傷害後代。EA以將來人口極多為理由,相信未來可能極為美好,此論固然不虛。然而未來可以極有價值,亦可極為悲慘,端視乎將來人類的生活質素孰優孰劣。於此我相信未來世代都難以逃出Q1和Q2的限制,因此若然EA真的關心未來世代的福祉,便不應以降低X風險為目標。

另一方面,激進論點不僅考慮人類,還關注非人類動物。既然EA重視所有感知生命的福祉,理應明白人類正是絕大部分動物受苦的元兇。每年,有數十億動物被飼養、禁閉和屠宰以供食用,並且生前就已經在密集農場承受極大痛苦。此外,動物實驗、動物娛樂、狩獵和破壞棲息地等行徑,都嚴重傷害動物。我們當然應該減少這些惡行,但在可見的將來,恐怕不會完全消失。可是人類一旦滅亡,動物馬上便不用再受此等折磨,這樣既能消除現存動物的痛苦,還可防止未來無數動物遭人類殘害。換言之,人類滅絕,就再沒有人傷害動物。可以說,人類滅亡才是真正的動物解放,從此杜絕動物痛苦的主要根源。

總括而言,根據激進論點,降低X風險不會令未來世代(包括人類和動物)得益,因此不應該是EA的目標。

溫和論點

溫和論點承認未來世代或可擁有美好人生,是以降低X風險可能令其受益。但即使如此,也不代表2b合乎EA。要判斷它是否合理,仍須評估(1)這種反事實情境的發生機率,以及(2)實現這情境所需的時間。

誠然,因為牽涉大量潛在生命,降低X風險的預期價值(expected value)理論上可以很高。不過觀乎現實,要確保未來世代擁有美好人生,可謂極其艱難(尤其是短期內),除了需要大量資源,還要徹底改革生理、技術、文化和政治條件,方能成事。再者,人類滅絕危機(諸如人工智能失控、核戰爭或全球疾病)受無數不可預測的複雜因素影響,能否有效阻止,實屬未知之數。相比之下,很多短期行善措施的成功機率較高,並有直接、明顯的效果。例如全球基金報告宣稱,自2002年以來,所獲投資已拯救6500萬人免受愛滋病、結核病和瘧疾的侵害(全球基金,2024)。可見這類措施的成效有績可循,投資於此,不但更有保障,且有即時明確的果效。

溫和論點亦認為,投入大量資源降低X風險有沉重的道德代價(moral cost),EA難以辯護。所有感知生命都活得幸福美滿的未來,最終可能建立在現今人類的痛苦之上。比方說,應付X風險的每一分錢,其實都可以用來扶助現時正遭受貧困和疾病煎熬的人。愈遲解決即時苦難,就愈多當下的人繼續受苦。究竟應該優先解決迫在眉睫的困境,還是處理未來的潛在風險?考慮到解決當下苦難有很高預期價值,到底應否為了未知危機而漠視即時災難,實在值得三思。

總而言之,按溫和論點,即使降低X風險可以令未來世代得益,但由於不是最有效的行善途徑,因此不應該是EA的主要目標。

結論

本文論點涉及複雜的經驗計算,亦有相當的反對意見,無法在此逐一討論。尤其是溫和論點,需要更多數據和實證支持才算完備。然而,本文的主要目標是提出質疑,思考我們該如何有效行善。我相信,不論對EA還是所有人來說,只要擺脫人類中心主義的視角,便會發現預防人類滅亡,其實遠非如大眾所想像般來得重要。

(i) 本文的討論對象為「逐步滅絕」(die-off extinction),即並非因殺戮而引起的人口下降,終至滅亡,例如自然災害或出生率不足。另一方面,「殺戮滅絕」(kill-off extinction)則指刻意殺戮而導致的人類滅亡。文章的論點主要針對「逐步滅絕」,是否適用於「殺戮滅絕」則留待讀者判斷。

(ii) 或許部分EA支持者會認為只有快樂,並無痛苦的「後人類」式的未來十分美好而欣然接受,可是這真的是種值得活下去的生命形態嗎?當中牽涉複雜的考慮,無法在此處理。

參考資料

Benatar, David. (2006). Better Never to Have Been: The Harm of Coming into Existe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enatar, David. (2013). "Still Better Never to Have Been: A Reply to (More of) My Critics." Journal of Ethics, 17(1-2), 121-151.

Benatar, David, & Wasserman, David. (2015). Debating Procreation: Is It Wrong to Reprodu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rfit, Derek. (1984). Reasons and Pers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cheffler, Samuel. (2018). Why Worry About Future Genera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The Global Fund. https://www.theglobalfund.org/en/results/

香港野生動物的簡樸房

 Kung Kao Po P15 社會 |1069 Character(s) |2024-11-03

政府剛推出新一份施政報告,將劏房「升級 」為簡樸房,意圖解決大眾關心的社會問題。

然而,在香港,生活在狹窄的環境的不單是人。

我們將城市擴展至鄉郊,動物的自然棲息地被水泥覆蓋,馬路將牠們的家園劏開。即使野生動物不害羞地在市區闖蕩,也沒有人願意與牠們和平共處,反而被視為威脅,更是翻垃圾桶的衛生問題製造者。

世界自然基金會(WW F)與倫敦動物學會( 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於10月13日共同發布《地球生命力報告》( Living Planet Report )顯示,過去50 年間,全球野生動物族群數量平均下降了73%,此報告期望令大眾更關注地球的健康。人類活動而令野生動物的棲地減少是主要原因,尤其是淡水和陸域生態系統受到的影響最為嚴重。南美洲因大量土地開墾作農業,加上氣候變遷,極端天氣令這一區生命力下降幅度高達95%。

在香港,只有在填海或濕地發展項目推行時,我們才會特別留意到受關注物種族群的數字。例如,機場第三條跑道填海工程直接減少中華白海豚的棲地,政府將周邊海域「 升級 」作海岸公園以作補償。然而,海豚的數字還是連年下跌,鮮見牠們在「裝修」後的新居出入,而我們亦難以將這簡樸房還原。

在社會政策中,動物的需求常常被忽視。隨著市區周邊的綠化帶發展,野豬和牛隻等動物的生存需求卻未受到重視。在十四鄉,牛隻的草地和水源被地盤重重包圍,只可以在馬路上遊蕩。

當一個個屋苑落成,大批居民搬上高樓大廈,地上的幾隻野豬都變成了可怕的入侵者,走在路上的牛隻都成了障礙物,飛鳥被通透的玻璃誤導。

牠們無法適應石屎森林的生活而喪命,光是十月就有幾隻野豬和一隻牛被車撞斃,過去一年有近300隻鳥撞玻璃亡,這兩年更有900多隻野豬被「人道處理」。

雖然愈來愈多的香港人選擇飼養寵物,並且有寵物友善的公共交通工具試行,但我們依然缺乏足夠的空間來安置所有貓狗。最令人無奈的是,鄉郊村民因為城市發展被逼遷所放棄的無數社區貓狗。牠們都曾經是被人疼惜的動物,是村民日常生活的伙伴,每日在村裡的小屋和小徑之間穿梭。可惜這些動物從未被納入安置計劃,甚至缺乏官方統計。鄉郊村民被逼上樓,無法容不下體形比較龐大的村狗或數目眾多的貓咪。根據民間統計,這幾年間因收地影響的貓狗數量可高達數千隻,頓時面臨流離失所的命運。

多年來,我們努力改善劏房戶的生活環境,以捍衛人的尊嚴。如今,我們同樣應該關注動物的居住條件。我們與一眾動物同為天主的受造物,牠們是我們在地球生活的伙伴。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為自己的寵物創造活動空間,提供溫飽的生活條件。城市規劃中,我們需要考慮野生動物所需的生活空間,並通過生態走廊將這些空間連接起來,讓它們不再受到馬路和人為威脅的困擾。

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