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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

貓店推「租貓一周」 漁署巡查後删帖 動保團體斥助長棄養 署方:提醒倘違法會行動

 Ming Pao Daily News A04 港聞 |992 Character(s) |2026-01-14

【明報專訊】近日有寵物店出租貓,惹起爭議。北角一間寵物店日前在社交媒體宣傳「出租貓朋友」服務,以一周800元、另付保證金6500 元將貓租予顧客短期飼養,顧客一周後可選擇歸還或購入。漁護署昨日回覆本報表示,已安排人員巡查該店,並提醒如有違法將採取進一步行動。寵物店昨日下午已刪除「出租」帖文。有議員指出租做法有可能違反動物售賣法例。

800元一周 試養後可歸還或購入

根據涉事寵物店帖文,顧客在該店揀貓,店方會附贈「全套貓咪用品」及貓糧,並設上門一對一教學助貓適應新環境,需簽訂「試養借貓合約」;店方承諾每月會有漁護署突擊檢查,屬「合法透明」。不少網民在社交媒體留言,有人斥店方將貓當成「電視機」,不適合可隨意退換,又擔心數次更換環境會影響貓的健康,斥該店「另類虐貓」。

漁護署回覆本報稱,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導致任何動物受不必要痛苦,包括精神上的痛苦,即屬違法;《動物售賣商營業守則(貓隻)》列明賣貓的動物售賣商,必須於任何時間對貓承擔謹慎行事的責任。漁護署又說,該店持有效的動物售賣牌照,署方已前往巡查並提醒持牌人嚴格遵守所有法例。

本報記者昨日數度前往該店皆不見開門,及後數次致電,店舖尚未回覆。

團體:頻換環境易生壓力 議員:法例多管「出售」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陳博智稱對「出租貓」持保留態度,認為會淡化飼養寵物是「長期承擔」的觀念。他說,有關做法可能觸犯動物售賣法律,但法例有灰色地帶,主要只圍繞「出售寵物」設計,漁護署有責任就「出租寵物」模式做風險評估,釐清對動物福利的影響。同時,陳認為不需在產業出現創新模式時即時立法規管,否則社會和產業難有創新空間。

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主席賴嘉敏說,「出租貓」對於動物福利有影響,是將寵物商品化,對下一代屬「反面教材」,租貓主人未必能在短期內學會照顧,數日後又將貓歸還店舖,變相鼓吹棄養。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公共關係及倡議經理吳蔚美則表示,貓對環境轉變較敏感,頻繁更換居住環境或照顧者都會令貓產生壓力,導致食慾下降、行為改變,甚至影響免疫力和整體健康。

漁護署呼籲市民飼養寵物前認真考慮,確保可照顧寵物一生,勿衝動購買或領養。

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

東呼即應:寵物店疑售病貓狗 飼主慘當冤大頭 向東呼申訴 患肺炎生癬求討公道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1245 Character(s) |2025-09-14

無良寵物店疑售病貓病狗!有狗主向《東呼即應》申訴,在銅鑼灣一寵物店購買一隻哥基幼犬,惟店方未有提供俗稱「黃紙」的《狗隻繁育者聲明書》黃色副本,小狗回家不久即確診肺炎,狗主花逾5萬元為其治療。另有貓主在同一店舖購買一隻英國短毛幼貓,回家後始知牠患有貓癬及支氣管炎。有獸醫建議飼主在購買前,要觀察小動物有無明顯病徵。有律師指,若無適當牌照或許可證而售賣動物,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漁護署稱,今年首8個月共接獲10宗市民求助個案,已就有關個案展開調查。

口講本地繁殖無「黃紙」證明

Carman(化名)今年4月在寵物店購買一隻約兩個月大的哥基犬,惟帶回家僅約一周,小狗便開始出現咳嗽、流鼻水等症狀,經獸醫檢查後確診患上肺炎,肺功能跌剩三成,需住院並在氧氣箱內休養。她曾向店方查詢狗隻的來源及「黃紙」,但店方僅稱小狗為本地繁殖,沒有相關證明,並指非每隻小狗都有「黃紙」,且「黃紙」數量有限。

Tiffany(化名)今年5月亦在同一間寵物店購買一隻約兩個月大的英國短毛貓,惟帶回家一周後,小貓皮膚出現一片紅色,之後經獸醫確診為貓癬,及後更患上支氣管炎。購買前,她原打算在寵物店內用紫光燈檢查小貓有否貓癬,但店員僅口頭聲稱檢查過,未有讓她親自確認。最終小貓健康每況愈下,需長期服藥。

Carman及Tiffany為治療寵物,分別花費約5.3萬元及一萬元醫療費,並在網上聯絡到另外6名有相似遭遇的買家,其寵物亦患上肺炎等疾病。當二人向店方反映寵物情況時,店方僅建議購買藥膏或將寵物交回店內治療,甚至表示若寵物不幸死亡可更換新寵。《東呼》向涉事寵物店查詢,職員沒有作出任何回應,有人一度報案,執法人員到場了解,逗留數分鐘後離開。

獸醫黎昌生指,小狗肺功能僅剩三成的情況罕見,建議飼主一旦發現寵物有異常,應立即去看醫生。在購買寵物前,要觀察小動物有無明顯病徵,寵物店能否提供接種疫苗後的針卡等。他又指,多數動物可能源於同一品種,有相同的父母乃至遺傳病等,建議飼主應先做足功課,了解其他買家的情況。

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始創人兼主席賴嘉敏律師表示,根據香港法例出售本地繁育的狗隻,繁育者必須向購買者提供由漁護署簽發《狗隻繁育者聲明書》的黃色副本,同時根據有關牌照的條件,包括動物售賣商、狗隻售賣商牌照、甲類及乙類繁育狗隻牌照,所有供出售的狗隻必須已植入晶片,已接受由註冊獸醫執行的兩次防疫注射,以及滿10周大。

賴續指,若寵物店未有提供聲明書的副本,或僅接種第一支預防疫苗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若沒有適當的牌照或許可證而售賣動物,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詐騙,更可能觸犯盜竊罪行條例。

署方首8個月接10宗求助

漁護署回覆表示,就查詢所指的動物售賣商,今年首8個月接獲10宗市民求助個案,已就有關個案展開調查,若有足夠證據證明該動物售賣商違反牌照條件,署方會依法處理。

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收地動物流離 議員倡放寬寵物上樓

 Ming Pao Daily News A05 港聞 |672 Character(s) |2025-08-24

因收地出現的流浪動物問題並非茶果嶺村獨有,本報去年報道古洞北等新發展區待遷居民擔心寵物無法「上樓」。有動保團體建議提早至規劃階段計劃動物安置措施。有議員建議考慮放寬專用安置屋邨的相關規定。

團體促規劃階段兼顧動物安置

任職律師的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主席賴嘉敏表示,香港只有狗強制植入晶片,難全面掌握全港寵物狀况,因此建議漁護署與土拓署合作,提早至規劃階段介入流浪動物及寵物的安置問題,盤點受影響範圍所有動物數目,以便與其他團體合作安置動物、預留相關暫託地方等,避免臨近清拆才救貓救狗。

漁護署表示一直與有關部門聯繫,在受影響地區舉辦巡迴展覽和家訪,盡早為受項目影響居民的動物作妥善安排,包括與伙伴動物福利機構合作,及早安排接收動物。

新界北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可考慮放寬為新發展區而設的專用安置屋邨相關規定,以便受收地影響的居民帶寵物「上樓」。

房協:安置屋邨租戶可養已絕育貓

房協表示,專用安置屋邨出租單位租戶可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和造成滋擾的家庭小寵物,例如已絕育的貓;亦有條件准許租戶基於醫療理由在出租單位飼養一隻20公斤以下已領牌及絕育的伴侶犬;專用安置屋邨資助出售住戶則可飼養寵物,惟須遵守大廈公契規定。

另外,「檸浪同行.石門貓舍」提及有不少市民擔心通知漁護署後,健康欠佳的流浪貓會被人道毁滅,只好找非牟利機構或民間團體協助,惟收容設施有限。

被問過去3年收地共接收與被人道毁滅的流浪動物數目,漁護署未有正面回應,指2022年至今年6月,署方共參與32次收地行動,其中一次接收12隻無人認領的龜,已送往轄下動物管理中心,當中5隻最終獲領養,沒有龜被人道處理。

東呼即應:野豬「見光死」斥殘忍 團體倡圈養防擾民 義工向東呼申訴 求取平衡推動保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1115 Character(s) |2025-08-14

近年野豬在市區頻頻現身,與市民「狹路相逢」的情況屢見不鮮。《東呼即應》接獲動物義工申訴,指有熱心市民發現一隻野豬BB瑟縮於屋苑角落,因擔憂小野豬被人道毀滅,不敢上報漁護署,遂收留小野豬,偕義工上山尋覓野豬媽媽。惜小野豬虛弱喪命,市民慨嘆救助無門。據最新數字顯示,由2021年11月至今年8月12日即「殺豬令」生效起,已經「人道處理」逾1,800隻野豬。有關注動物權益的團體表示,捕殺野豬並非最佳解決方案,呼籲政府重新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建議以絕育和避孕代替「殺豬令」。

有動物義工申訴稱,日前颱風「韋帕」吹襲後,一隻約一個月大的野豬BB孤零零瑟縮於港島某屋苑花槽角落。發現牠的熱心市民憂慮小野豬一旦上報漁護署便會遭人道毀滅,不敢通知政府部門,遂自行將牠抱走,用毛巾抹乾及包裹保暖,並與香港野豬關注組代表Roni一同上山尋覓野豬媽媽。

律師:人道處理標準欠透明

Roni表示,當日(7月21日)風雨未歇,沿途路況惡劣,入夜仍未找到母豬蹤影,只好暫時收留小野豬。不料至晚上,小野豬精神轉差,至翌日(7月22日)清晨5時離世。Roni憶述當時市民無奈嘆道:「點解我哋救動物,要咁偷偷摸摸?」此言令她百感交集,更感到無奈。她坦言曾嘗試為小野豬尋找獸醫協助,但擔心由於政府自2021年起全面推行「殺豬令」,相關部門或因政策及資源考慮而拒收,最終只能自行照料。

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創辦人兼主席賴嘉敏律師指出,野豬雖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下的受保護動物,但漁護署可依該條例,在野豬構成滋擾或危險時捕捉,並於必要時「人道處理」。惟本港並無動物福利法,有關「人道處理」的標準亦欠公開透明。

籲部分地區試行絕育避孕

她認為,政府應重新考慮方案,例如恢復以往的「TNR」(捕捉—絕育—放回)政策,或將野豬圈養於特定保護區或動物園,以減少與市民直接衝突。她強調,政策必須在市民安全與動物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當出現威脅市民安全的情況,或須採取包括撲殺在內的措施,但並非所有個案皆應「一刀切」人道處理,建議與市民公開討論,制訂多元化策略。

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公共關係及倡議經理吳蔚美則指出,長期依賴撲殺或致野豬數量急降,破壞生態平衡,並可能形成慣性思維,將同樣方式套用於其他野生動物,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她認為,單一的撲殺策略過於粗暴,易引發市民反彈,並削弱政府推行動物政策的公信力。吳建議,應加派人手巡查野生動物「熱點」,加強垃圾管理及禁止餵飼,從源頭減少人豬衝突。同時,不應全面取代絕育計劃,可在部分地區繼續試行絕育及避孕措施,觀察成效後再作擴展,並配合資源投入,制訂更人道、更可持續的動物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