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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元朗咬死狗 飼主或遭加控 獒犬屢遭棄養 團體反對人道毀滅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2 港聞 |1210 Character(s) |2026-08-20

周一(17日)元朗發生大型狗隻接連咬死兩隻細狗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漁護署昨落案控告涉案狗隻男主人沒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考慮加控其他罪名。署方指被告已簽署同意書交出管養權,下一步會為該犬作性情評估,有需要時考慮人道處理。多個關注動物權益團體發聲,指大狗實屬無辜,判處「死刑」不得民心,有網民則表明反對「放生」。

今日提堂 已交出管養權

漁護署昨發稿交代案件進度,指52歲男狗主涉嫌上月及本月,至少兩次未按《危險狗隻規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犬先後襲擊3狗,當中一隻上月10日受傷,其餘兩隻同於周一死亡。署方十分重視,將與律政司合作進行調查和檢控工作,並正跟進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署方透露,涉事大狗現於該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視乎性情評估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昨出席電台節目訪問時提到,涉案狗隻重50至60公斤,在法例上被界定為「大型狗隻」,必須以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按《危險狗隻規例》,違反大型狗隻相關管制,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行為。

涉案大狗命運未明,署方表明會考慮人道處理,引起大眾議論紛紛。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向本報稱,昨曾與男狗主聯繫,對方擔心大狗被人道毀滅,故向機構求助。據狗主說法,大狗名叫「拉里」,今年5歲,為混種西班牙獒犬,曾經歷多次棄養,平日對人十分友善,與家中另一隻細狗相處融洽,甚至會保護對方。Kent相信是次悲劇屬管教問題,正嘗試聯繫漁護署,冀保住「拉里」一命,並承諾會為牠安排行為訓練,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部分網民不同意放生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創辦人及執行主席麥志豪亦在社交平台撰文,指「拉里」經獸醫評估確認其具高度攻擊性且不適合被領養後,署方可進行人道處理,惟他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該犬經歷多次棄養,僅悲劇裏其中一個受害者,應判處「感化」而非「死刑」。麥又強調,涉事狗主要背負的法律責任無可推卸。另外,部分網民呼籲去信漁護署,反對人道毀滅「拉里」,稱不應將所有責任歸咎於狗隻。然而,亦有不少網民留言反駁,反對放生「拉里」,擔心事件會一再發生。

犬隻行為顧問及訓犬師Eddie接受本報訪問,分享過去訓練西班牙獒犬的經驗,該品種體型較大,「激動起上嚟(馴服)會有啲困難」,但並非「每隻都咁兇惡」;他分析「拉里」在其他影片中的行為,指牠無意傷害旁人、對人平靜,而且攻擊其他犬隻非「不可預測行為」,日常可加以避免,相信可循行為訓練去改善,但要先接受詳細評估。他又提到,兩年後,7歲的「拉里」生理上踏入衰退期,行為模式將改變,敏感度會降低,只要有合適的主人及行為訓練,或能安享晚年。

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

東呼即應:當動物玩偶風氣盛 露台養鱷市民心驚 關注組織向東呼反映 社會欠尊重生命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1324 Character(s) |2026-07-14

深水埗大埔道一個住宅單位的露台,近日離奇出現一條長約1.5米長的鱷魚,事後發現懷疑有住戶私養鱷魚,其後鱷魚逃脫,不少市民向《東呼即應》表示,擔心兇猛動物四出擾民;有動保組織批評,今次事件除反映當局執法有改善空間,亦反映社會對動物本身是「生命」而非「玩偶」的觀念,認知不足。

市民劉先生批評,養這些非法、瀕臨絕種的動物或昆蟲,心態十分自私,促請當局加強執法懲治有關人士。市民宋小姐亦覺得恐怖和危險,因為隨時會咬到人,若要飼養,真的要找一個安全的地方,不要讓牠們跑出來。黎女士亦指,那些人在室內養這些動物,讓牠溜出來影響別人,又認為有些人成功偷運爬蟲入境,海關也難以全面搜查,但亦希望執法部門能更努力。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麥志豪亦指出,原本屬於野外的動物,要牠們棲身在鬧市中,這本身已扭曲了這些生命的本質,正如他一直反對將海豚、鯨魚等動物圈養在一個地方,聲稱可以教育下一代,但其實只會傳遞錯誤的訊息,以為動物的生命可以讓人為所欲為地剝削。

他又強調,「養鱷事件」不能單單怪責個別人士自私,而是整個社會孕育出來的風氣。如果一個人自私想飼養這些動物時,要付出很高昂的成本和代價,受到社會道德強烈譴責,甚至可能被罰款、坐牢,這些自私行為便不會很普遍。但實際上,社會的整個大氣候,是一環扣一環地縱容這些自私行為,最縱容這些自私行為甚至不是政府,而是整個社會。人們從來沒有真的把動物視為一個生命,而只覺得牠們是「玩具」、是「寵物」。對於不少人來說,動物是可以拿來滿足人們、是一種讓人們很高興的「商品」,即使飼養貓狗亦然,鱷魚也只是玩一下而已。

麥志豪又批評,現行法例的精神,其實並不在乎保護動物的生命,法例最主要的精神是關注公共衛生的問題,又或者根據《華盛頓公約》,保護某些瀕危物種的動物。因此,當沒有出現特別大的問題時,政府都不會很積極地執法,認為社會沒有這種「迫切性」,如果不是像今天一樣,出現大鱷魚在鬧市被圈養的誇張狀況,根本很難引起關注。

他又舉例指,像守宮這種爬行動物,其實很多都不應該在香港飼養,但仍有很多人都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口飼養,說穿了就是因為守宮沒有攻擊性,沒有造成公共衛生問題,本身也非瀕危物種,因此就無人理會。

檢非法瀕危爬蟲 年多飆50倍

走私鱷魚與大批疑似走私動物,以至其他外來稀有動物到底如何流入香港,背後牽涉的市場和利益又有多大,令人關注。海關回覆《東呼即應》查詢指出,該部門過去5年共偵破98宗走私爬蟲類案件,當中超過七成半涉及瀕危物種。單在2025年案件宗數就由過去幾年平均約十多宗,大增至27宗。

漁護署的數據則顯示,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執法部門檢獲的非法活生瀕危爬行動物,2024年全年為191隻,至2025年飆升到3,735隻,而到2026年,單是首5個月檢獲數量便高達9,485隻。

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東呼即應:宏福毛孩歷劫變驚青 團體:或患創傷後遺症 災後有愛貓失蹤 東呼囑飼主走出自責哀痛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392 Character(s) |2026-05-28

大埔宏福苑火劫發生至今雖然已經半年,但不僅很多居民心理上仍未能調適,連毛孩也蒙受巨大心理陰影。有家住宏仁閣的居民向《東呼即應》表示,原本家裏收養了8隻流浪貓,惟其中一隻在火災中失蹤,至今仍杳無音信,而歷劫的其餘7隻毛孩亦變得「驚青」,有動保團體表示,寵物和人一樣會有創傷後遺症。

宏仁閣住戶陳小姐表示,家中飼養的8隻貓貓,在她們心目中的地位等於家人,平時上班大壓力、不開心,回家看到貓貓在玩,已有很治愈的感覺。發生大火時,人類還能收到資訊,知道外面着火要疏散,但動物沒有這個意識,人走了,家裏鎖了門,牠們就會處於密閉空間,只是知道外面很亂,家人也不在,牠們會更不知所措。

陳又透露,雖然成功救出其中7隻貓貓,但牠們的行為已有所不同,很小的事情都會讓牠們很驚恐,哪怕只是開門關門,牠們會比以前更敏感。至於至今仍未尋回的「細佬仔」,她形容是一隻非常天使的貓貓,在8隻貓之中,「細佬仔」也是最乖的一隻,雖然找不到牠很不開心,但相信「細佬仔」沒有生命危險,因為始終家中沒有被火燒,希望「細佬仔」能快點回到自己身邊。

倡恢復規律生活安撫寵物

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公共關係及倡議經理吳蔚美指出,其實寵物和人一樣,經歷完火災這類重大事故後會出現創傷後遺症。第一牠們會很害怕、很敏感,例如對聲音特別會有很強烈的反應,可能會害怕到立刻躲起來,甚至全身顫抖。第二是行為上的改變,例如原本很乖巧的動物,可能突然變得具攻擊性。第三是生理方面的改變,例如食欲不振、睡不着覺或頻繁地出現睡到一半突然驚醒的情況。

作為家人可怎樣幫牠們重新建立安全感?吳蔚美建議,可在生活空間的角落位置,設置一個比較安靜、偏暗的位置給牠們,放一些牠們喜歡的床、睡墊又或者是家人穿過的衣服,讓牠們在害怕時可待在那裏。第二是嘗試恢復以往規律的生活作息,例如定時餵食和清理貓沙盆,也可以試着用貓狗專用的情緒安定香薰噴霧。她又指,其實動物很容易感知主人的情緒,如果主人保持心情平和,用柔和的聲音跟牠們說話,對動物來說是最好的安撫。

註冊心理學家程衛強則指,寵物在火災中受傷甚至離世,有機會令主人產生「幸存者愧疚」心理,主人可能會產生「如果我當時可以拿那個籠子走」、「如果我早點回家」等自責的想法,這在心理學上符合「幸存者愧疚」的特徵,例如反覆出現閃回情況,可能突然又看到現場的環境,看到黑漆漆或感覺到濃煙,也有可能出現失眠噩夢,長期很緊張,警覺狀態很高的狀態,若災民想慢慢走出這個傷痛,要明白現階段的情緒,包括痛苦、自責、焦慮等,均是重大創傷後的正常心理反應,不需要強迫自己堅強或放低,要知道自己已經盡力,將責任「歸還」給災難本身,而非全部攬在自己身上。

可寫信執相等作告別儀式

程指有時寵物或是人失蹤了,可能會出現一種叫「模糊哀慟」的情況,即沒親眼目睹寵物的遺體或看到牠離開,變成在心理上很難接受這個事實,所以有一些具體做法,可以透過寫信,整理生前的照片,或者是用一些儀式,去把想要說的話說出來,去建立一個正式的告別儀式,這有助大腦為這段經歷畫上心理上的句號。

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狗主認無牌 漁署無入屋視察停跟進 申訴署指打擊虐待動物不力 倡賦權入屋毋須同意

 Ming Pao Daily News A06 港聞 |1410 Character(s) |2026-04-17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有關漁護署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指署方有「系統性問題」,包括長期缺乏跟進一般個案的工作指引,大量舉報個案中職員未接觸動物便終止跟進等,又指署方近6 年收到1633 宗舉報,僅成功檢控11宗。調查亦觸及對非法捕獸器的規管,稱現行刑罰無阻嚇力(見另稿)。公署提出45項建議,包括賦權向漁護署人員毋須在私人處所佔用人同意下可進入處所調查。明報記者

申訴專員陳積志昨稱,漁護署接獲虐待動物舉報和警方立案的個案數字呈上升趨勢(見表),且本港近年發生多宗虐待動物致死個案,冀調查喚起社會關注。調查審視署方跟進舉報程序、行動指引和個案,並到案發現場視察,又抽選200宗署方檔案紀錄研究,最終提出45 項建議,全獲漁護署接納。

助理申訴專員簡婷芝稱,漁護署跟進投訴時,存在未入屋視察便終結個案的情况;有投訴個案指留意到某單位內有狗患嚴重皮膚病,身上有血,署方職員調查時曾與涉事狗主多次協商入屋視察,狗主一直推搪,其間曾承認未申請狗牌照,職員提醒盡快申領後,個案在無入屋下終結。另有投訴指某單位常傳狗慘叫,署方職員與狗主通話,涉事者否認虐狗並拒絕入屋視察的要求,亦不提供狗資料,職員在門外視察便信任狗主辯解,回覆投訴人稱「未發現虐畜行為」。

公署引述漁護署回覆稱,署方職員須經住戶同意才可入屋調查,署方亦未被賦權申請法庭手令。簡婷芝認為,職員本該設法實地了解狗的情况,或於另一日再蒐集環境證據,個案中拒絕入屋、推搪視察的行為理應更引起職員警惕,不應停止跟進,有關調查令人質疑結論是否穩妥,而未申請狗牌照的明顯違法問題也未處理,可能會威脅公眾安全。

公署建議政府考慮修例,加入條文賦權漁護署人員毋須在私人處所佔用人同意下進入處所調查。

報告指辦案準則不一 上級監察不足

另外陳積志指出,漁護署有就涉及大量動物及需動員大量人力的個案制定工作指引,但未就一般個案制定相關指引,令每宗個案調查及執法準則嚴寬不一,影響執法成效,而署方直到公署展開是次調查後才着手制定「涵蓋所有懷疑殘虐動物舉報」的新工作指引,情况「十分不理想」。漁護署在報告表示,指引去年第四季開始使用。公署建議密切監察新指引的實施情况,適時檢視改善。

簡婷芝又說,漁護署在殘虐動物舉報的監察機制亦有不足,現時所有舉報個案都要經由處理個案職員的上級審視及批准才能結案,惟在多宗舉報個案中,上級並未要求前線職員繼續調查便同意結案,強調署方應持續提供培訓及落實監察。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創辦人麥志豪回覆本報,對公署報告及其有關建議表示歡迎,形容對改善調查執法有實質幫助。他建議進一步改善狗牌照制度,應要求飼主具基本飼養知識,如疫苗和基本照顧常識,並進一步利用該制度執法。

6年告11宗「做唔到嘢」 NGO:多報警

公署報告亦顯示漁護署近6年就殘虐動物罪行成功檢控的個案(見圖), 6年來提出16宗檢控,11宗成功,6宗源自市民舉報,遠低於警務處檢控數據。麥志豪形容近幾年署方令人感覺「做唔到嘢」,未來修例賦權後就「責無旁貸」,強調漁護署作為保護動物的前線部門理應擔當更多責任;據他了解,不少義工與動保團體曾向漁護署舉報,惟發現該署往往無法入屋或無力執行,案件易被結案,故現時多數直接報警。

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團體辦展呈現寵物店「真相」

 Ming Pao Daily News A08 港聞 |402 Character(s) |2025-08-16

一張張幼貓幼犬萌態海報, 寫住「4 個月大短毛貓」、「純種法鬥」吸引人注意,但唔好以為係普通寵物店或繁殖場嘅招徠,其實係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動保資料館策劃嘅「真相寵物店」體驗展。展覽還原貓狗繁殖場入面既狹窄又不見天日嘅動物籠,仲列出唔少寵物店「真相」,例如繁殖場為追求特殊毛色或特徵而安排近親繁殖,增加動物患遺傳病風險。

體驗館內用上強烈嘅綠色、黃色同紅色燈光,寵物籠一個疊一個,營造昏暗不安嘅氣氛。唔少貓狗爸媽都係被走私到香港,2022年一宗走私動物案就發現一個膠籠內有16 隻貓,體驗展就設互動裝置,請參觀者將12隻貓貓狗狗公仔放入一個32厘米闊、30 厘米高、長48厘米嘅「飛機籠」,希望更直觀呈現「成件事有幾咁荒謬」。體驗展由即日起至年尾喺太子界限街萬安大樓地下舉行,周末同公眾假期休館。

東呼即應:野豬「見光死」斥殘忍 團體倡圈養防擾民 義工向東呼申訴 求取平衡推動保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1115 Character(s) |2025-08-14

近年野豬在市區頻頻現身,與市民「狹路相逢」的情況屢見不鮮。《東呼即應》接獲動物義工申訴,指有熱心市民發現一隻野豬BB瑟縮於屋苑角落,因擔憂小野豬被人道毀滅,不敢上報漁護署,遂收留小野豬,偕義工上山尋覓野豬媽媽。惜小野豬虛弱喪命,市民慨嘆救助無門。據最新數字顯示,由2021年11月至今年8月12日即「殺豬令」生效起,已經「人道處理」逾1,800隻野豬。有關注動物權益的團體表示,捕殺野豬並非最佳解決方案,呼籲政府重新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建議以絕育和避孕代替「殺豬令」。

有動物義工申訴稱,日前颱風「韋帕」吹襲後,一隻約一個月大的野豬BB孤零零瑟縮於港島某屋苑花槽角落。發現牠的熱心市民憂慮小野豬一旦上報漁護署便會遭人道毀滅,不敢通知政府部門,遂自行將牠抱走,用毛巾抹乾及包裹保暖,並與香港野豬關注組代表Roni一同上山尋覓野豬媽媽。

律師:人道處理標準欠透明

Roni表示,當日(7月21日)風雨未歇,沿途路況惡劣,入夜仍未找到母豬蹤影,只好暫時收留小野豬。不料至晚上,小野豬精神轉差,至翌日(7月22日)清晨5時離世。Roni憶述當時市民無奈嘆道:「點解我哋救動物,要咁偷偷摸摸?」此言令她百感交集,更感到無奈。她坦言曾嘗試為小野豬尋找獸醫協助,但擔心由於政府自2021年起全面推行「殺豬令」,相關部門或因政策及資源考慮而拒收,最終只能自行照料。

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創辦人兼主席賴嘉敏律師指出,野豬雖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下的受保護動物,但漁護署可依該條例,在野豬構成滋擾或危險時捕捉,並於必要時「人道處理」。惟本港並無動物福利法,有關「人道處理」的標準亦欠公開透明。

籲部分地區試行絕育避孕

她認為,政府應重新考慮方案,例如恢復以往的「TNR」(捕捉—絕育—放回)政策,或將野豬圈養於特定保護區或動物園,以減少與市民直接衝突。她強調,政策必須在市民安全與動物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當出現威脅市民安全的情況,或須採取包括撲殺在內的措施,但並非所有個案皆應「一刀切」人道處理,建議與市民公開討論,制訂多元化策略。

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公共關係及倡議經理吳蔚美則指出,長期依賴撲殺或致野豬數量急降,破壞生態平衡,並可能形成慣性思維,將同樣方式套用於其他野生動物,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她認為,單一的撲殺策略過於粗暴,易引發市民反彈,並削弱政府推行動物政策的公信力。吳建議,應加派人手巡查野生動物「熱點」,加強垃圾管理及禁止餵飼,從源頭減少人豬衝突。同時,不應全面取代絕育計劃,可在部分地區繼續試行絕育及避孕措施,觀察成效後再作擴展,並配合資源投入,制訂更人道、更可持續的動物管理政策。

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幼犬疑遭剪耳 遺棄風雨下不治 動保團體促修例阻自行「動刀」

 Headline Daily P09 港聞 |473 Character(s) |2025-06-16

一隻幼犬懷疑被人剪耳後,再遺棄到奧海城公園,送往獸醫診所後不治。有動物保護團體預計是繁殖者所為,認為應修例,不准胡亂剪寵物的耳或尾。

被人用紙杯綁定雙耳

在風雨中流落街頭的都柏文幼犬,只有約兩個月大,耳朵有做過手術痕跡,並被人用紙杯綁定雙耳,懷疑是做過剪耳手術。有市民上周五在奧海城公園發現牠,轉交動物保護團體,獸醫檢查後,證實幼犬患上犬小病毒腸炎,最終不治。

有動物保護團體指不少寵物主人或繁殖者,為了令寵物看上去更「可愛」,或會自行為牠們剪耳或尾,但會造成傷害。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說,這種手術牽涉麻醉,風險很大,麻醉過度或輕度都是危險的事情,並會產生很大的傷口,傷口亦容易受感染,普通人是無法處理,一定要醫生、註冊獸醫才做到。

他指,政府6年前曾提出,列明禁止任何非註冊獸醫,為動物做剪尾、剪耳、割聲帶、去爪等手術,即使獸醫做,都必須合理地認為是符合動物利益,但至今仍未完成修例,建議盡快修例,起阻嚇作用。

翻查資料顯示,自行對寵物動刀,可能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胡亂或不合理地導致動物受不必要痛苦,最高可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

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

白石角家貓墮斃 飼主涉虐待被捕 團體促加快修例嚴懲 加「謹慎責任」條款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2 獨眼香江 |1006 Character(s) |2025-02-14

大埔白石角一頭家貓周二(11日)懷疑從大廈露台墮樓死亡。愛護動物協會發現,涉案貓主曾遭鄰居多次投訴疏忽照顧,讓寵物危站露台,一直沒有改善,於是報警。警員翌日上門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一名男子,准予保釋,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有愛護動物組織認為,按現行法例未必能成功起訴事主,即使入罪判罰,料與最高刑罰相距甚遠,難起阻嚇作用,促請當局加快修例。

政府去年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重點是引入「謹慎責任」概念,即主人必須採取合理措施,確保照顧到動物的福利需要。當局曾聲言去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期望同年獲通過,惟至今未有進展。

倡仿效德國 養寵物要領牌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接受本報訪問指出,愛護動物團體早於5年前已提出修例,希望當局不要再拖延。因為按現行法律,寵物屬於主人的「資產」,他人無權干涉。除非有證據證明其出手虐待,才可治罪;即使貓狗墮樓,亦毋須負法律責任。他認為必須扭轉法例精神,加入「謹慎責任」條款,令寵物主人「唔好亂咁嚟」,例如仿效德國,養寵物要領牌,規定其居住大小規格和活動空間;一旦貓狗生病,必須帶牠們去看醫生,否則違法。

麥志豪表示,修例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將虐待動物列為可公訴罪行,沒有起訴期限。他解釋,目前虐待動物屬《簡易治罪條例》,若半年內不正式起訴就會失效。是故2020年深井豪景花園有30隻寵物懷疑遭人掉落街,導致18死2傷,警方曾拘捕兩人,但因過了起訴期仍未有足夠證據,律政司只得不提證據起訴而結案。

3年拘151人 檢控僅佔三成

過去3年,警方共接獲199宗虐待動物案,拘捕151人,惟提出檢控的僅佔三成(68宗)【表】;即使入罪,普遍罰款是5000至6000元和監禁10日,最長不到一年,與法定最高刑罰20萬元及監禁3年相距頗遠。

愛護動物協會認同加速修例和加重刑罰,因為很多寵物墮樓意外本來都可以避免。愛協於2023年共執行了264次拯救「窗台貓」或「飛天貓」的行動,認為只要寵物主人願意安裝窗網,或於露台加門網,大部分的「飛天貓」意外可以避免。

貓義工陳小姐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貓的本性喜愛捕捉昆蟲、雀鳥,如窗外出現獵物「自然會撲向外面」。本港不少住宅大廈均屬高樓,所以一般領養機構會硬性規定收養人的全屋安裝窗網,以保障貓隻安全。她期望當局盡快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設實務守則並清楚列明窗網的重要性,讓更多飼主遵從,給予寵物一個安全的環境。

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

大幅減檢疫期 獸醫憂增狂犬病風險

 Oriental Daily News A01 要聞 |762 Character(s) |2024-11-27

【本報訊】香港進口貓狗檢疫安排即將「鬆綁」,澳門「毛孩」們下月起來港將只需檢疫一個月,毋須再坐4個月「檢疫監」。有獸醫表示理解新安排,但擔心會增加狂犬病流入香港的風險,尤其檢疫期直接縮減四分之三,認為應先推出試驗計劃,逐步測試縮短檢疫期的影響。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中港兩地交流日漸頻繁,不少內地人移居香港,卻未能帶寵物來港而分隔兩地。他指出,理解及明白漁農自然護理署放寬檢疫安排的用意,可方便內地及澳門人帶寵物來港,但擔心會帶來公共衛生風險。麥志豪續指,內地及澳門現時被漁護署納為第三組別國家或地區,即屬於有出現狂犬病個案,而疫情未受有效監控的國家或地區,故貿然放寬或變相會降低香港預防狂犬病的意識,尤其直接縮減四分之三的檢疫時間。他又指現行檢疫制度行之有效,亦已較部分國家寬鬆,並舉例指澳洲等禁止有狂犬病地區的貓狗入境,認為社會需三思放寬安排的必要性。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所有由外地入口到香港的寵物,必須先獲漁護署許可。以進口貓狗為例,署方將全球地區按狂犬病風險分成3個組別,風險最低為第一及第二組別國家或地區,進入香港的寵物貓狗須有晶片和動物健康證明書等,但毋須隔離檢疫;而風險最高的第三組別地區(包括中國及澳門),入境寵物則須在香港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至少120天隔離檢疫。

去年兩貓檢疫期間死亡

漁護署網站顯示,不屬於第一和第二組別的國家或地區,均為第三組別地區。第一組別國家或地區只有8個,包括澳洲、斐濟、夏威夷、愛爾蘭、新西蘭、英國、澤西行政區及日本。第二組別國家或地區則有39個,包括台灣、加拿大、美國、新加坡及南韓等。

根據當局文件,過去3年有兩貓一狗在檢疫期間死亡,死因均涉及自身健康問題;去年共有80隻狗和97隻貓入境香港申請檢疫,當中有10隻狗和6隻貓在檢疫期間需接受獸醫治療,其中有兩隻貓在檢疫期間死亡。

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

貓醫生進駐科大 助考生減壓

 Ming Pao Daily News A12 港聞 |371 Character(s) |2024-11-22

科技大學今年同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合作,首度邀請兩隻「貓醫生」(又稱「治療貓」)走入校園同科大生見面。校方話考試季節臨近,希望科大生藉同毛孩互動釋放壓力。

今次走入科大嘅貓貓Arlo 同Cobbie 都曾經被人遺棄,佢哋已通過考試及評估,成為合資格「貓醫生」,不時走入中小學校園。科大話兩隻貓貓有豐富「行醫」經驗,性格溫馴可愛,為科大生帶來歡樂慰藉、喺考試季節前稍稍放鬆。

自2019 年起,科大推出「毛牽無掛」動物輔助計劃,現有3隻現役「駐校治療犬」定期同學生見面。校方希望學生緩解壓力、減輕焦慮,話每學年接觸逾700個科大生;將來會繼續邀請唔同嘅動物醫生到訪,亦會搞教育講座、義工服務等,希望關心學生之餘,亦令學生更關注動物權益。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屯門有女子逼貴婦狗站立拖行 涉嫌殘酷對待動物

 Sing Pao A03 突發 |529 Character(s) |2024-10-29

【本報記者報道】飼養寵物的主人有責任善待他們,狗原是四腳行走的動物,但屯門市中心卻有女狗主強行扯著逼一隻貴婦狗兩腳站立而行,貴婦狗後腳腳步跟不上,甚至被逼站著拖行。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指,該女狗主的做法會對狗隻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已經有足夠理據報警,涉嫌觸犯「殘造對待動物罪」。

目擊事件及拍下影片的熱心市民向《香港動物報》表示,事發在昨日下午1時55分,她在屯門時代廣場及V City的天橋目擊該女狗主拖著貴婦狗逼其站立步行,「狗主初時是用右手拖住隻狗,後來又轉為左手,將狗拉到左邊,有少少扯著隻狗的感覺,隻狗都跟不上。她其後經天橋走到屯門公園方向。」

麥志豪看過影片後認為,該女狗主的行為足以構成殘酷對待動物,市民可以報警。他說:「貓狗不是直立動物,是依靠四肢行走。任何行為強逼貓狗以後肢長時間活動、行走,都是不必要的傷害。」該影片在多個網上動物群組被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更擔心貴婦狗的安危,因該女子拉扯行為,有可能令該貴婦狗關節受損甚至脫胶。根據法例169條《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胡亂或不合理的作為,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

東呼即應:熱門年花暗藏毒素 毛孩誤食小命難保 杜鵑水仙百合富貴竹 東呼即應教避中伏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1518 Character(s) |2024-02-11

正所謂花開富貴,新年期間,不少人都會買應節年花為家居增添節日氣氛。而年花種類繁多,色彩繽紛令人賞心悅目,但是部分年花對於寵物來說,卻可能是「致命陷阱」。有幾款常見的年花更含有毒素,如果貓狗不小心進食,有機會中毒導致嘔吐及腹瀉,嚴重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甚至分分鐘令毛孩的小命不保。《東呼即應》請來專業人士,為寵物主人解答疑難,究竟哪一款熱門年花對寵物貓狗有害,如果懷疑貓狗誤食植物中毒,主人又應該如何做呢?

轉眼間又到農曆新年,不少市民會買年花裝飾家居、催旺風水。不過年花雖然美麗,但有可能暗藏陷阱,有市民指水仙花香、蘭花漂亮,也不清楚甚麼花對寵物有害。對於家有毛孩的市民來說,選擇年花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不是毛孩要求多,是因稍有不慎,可能會危及毛孩生命。

可引致失明屙嘔腎衰竭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幹事黃子恩指,現在市民很多時候都是買杜鵑花、水仙花、百合花,還有富貴竹,其實這4種年花對動物來說有毒性,若動物誤食或導致一定程度傷害,杜鵑花其實是一種很常用的中藥,但毒素也不小,如果狗狗誤食,會引致出現失明情況,甚至會嘔吐或者肚瀉,嚴重可能會影響神經系統或者心肌系統。

黃子恩又提到,水仙花的莖部、花蕾的毒素亦比較高,如果中毒嚴重可能會引致昏迷甚至出現痙攣情況;至於百合花,不少市民知道,百合花對貓來說是「第一劇毒」,即使進食小量亦會導致中毒,嚴重會引致貓咪急性腎衰竭;聽上去「招財」的富貴竹,若被貓狗誤食,可能會引致牠們情緒不安,例如異常興奮、食欲不振等,嚴重情況可能會嘔血。

鼻敏感忌買多花粉年花

如果一旦出現以上情況,黃子恩指,主人要先看動物食用了多少分量,有毒的年花可以觀察當下情況如何,如果食用了較小量,可以先打電話給醫院講述情況,如出現昏迷、痙攣甚至比較嚴重的情況,就應該要立即求醫。他亦建議飼養貓狗的市民,如購買了上述年花,盡量擺放在高位或動物無法接觸的範圍,以降低風險。

不過,毛孩有「禁忌」年花,人類是否就百花皆宜?耳鼻喉專科醫生周苕華指,其實很多香港市民都患有一定程度的鼻敏感,當遇到有多花粉的年花或者重香型的花,譬如百合花、鬱金香和向日葵,都屬於花粉量很重的花,鼻敏感患者可能會出現流鼻水、噴嚏不止、鼻塞、鼻癢甚至眼睛紅腫、流眼淚的情況,一旦爆發鼻敏感,比較有效的治療是服食含有抗組織胺的藥物,可以考慮用鹽水洗鼻,嚴重的話也可以噴類固醇噴劑。

看來買年花都有不少講究,有鼻敏感的市民,記得避買花粉多的年花。而根據專業獸醫建議,飼養寵物的市民就可以考慮購買對人與動物都比較安全的鮮花來應節,而蘭花就是其中一種選擇。

作為一位負責任的主人,除了要盡力照顧寵物的起居飲食,還要留意家居布置是否潛藏危機,做足防範措施,自然可以將意外發生的機會減至最低。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最近在社交平台發出貼文,列出8款年花是貓狗不宜接觸,除了上述提到的杜鵑花、水仙花、百合花、富貴竹,還有菊花、芍藥、萬年青及劍蘭,各位寵物主人要特別留意了。

賀年食品大多危害寵物

另外,親友新年團聚做節,不少得吃傳統的賀年食品,例如蘿蔔糕、盆菜、湯圓等,有的主人喜歡與寵物分享美食,不過這類賀年食物對於寵物來說實在太油膩,吃了可能會引致腸胃炎以及胰臟炎。為謹慎起見,主人不應該餵食之餘,亦要注意不要讓毛孩偷食,特別是朱古力,朱古力含有咖啡鹼,貓狗對咖啡鹼代謝能力低,食了朱古力會引發嘔吐、腹瀉、昏迷甚至死亡,所以說朱古力對於毛孩來說是毒藥。外國曾經有一隻小狗被餵食朱古力後引發嚴重嘔吐,嘔到一地「泥漿」的樣子,看了令人心痛。

 

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約瑟爹利犬頭疑受重擊留醫6日不治

 Sing Pao A03 突發 |347 Character(s) |2023-05-09

【本報記者報道】一隻約瑟爹利犬懷疑受人虐待,上周二(2日)被送到獸醫診所,發現狗狗顱骨凹陷性骨折及腦挫傷,需要即時進行手術,醫生從其顱內取出多達18塊碎片,牠原情況稍為好轉,可以進食流質食物與自行吞嚥,但情況急轉直下,昨天(8日)不幸逝世。

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昨日(8日)在 facebook交代狗狗Honey最新情況,指牠被送到醫院接受治療,傷勢令人擔憂,術後一直未過危險期,上周五(5日)Honey曾經一度好轉,可以自行進食和吞嚥,「可惜最後奇蹟沒有出現。」

今早Honey情況急轉直下,經醫療團隊搶救不果,期間沒太大的掙扎,安然的離開了我們」,祝願Honey可以安息,同時對虐待動物一事感到心痛和不忿,希望Honey受虐一事盡快水落石出。警方周三(3日)接報後,將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雪橇犬慘遭人用鐵籠閘夾頸險窒息 警拘男狗主 變態虐狗事件 約瑟爹利犬頭顱被重擊凹陷骨碎

 Sing Pao A03 突發 |929 Character(s) |2023-05-04

【本報記者報道】香港先後出現變態虐狗事件,一名男狗主把一隻雪撬犬放在狹窄的鐵籠,然後用雙手捉着牠的頭部拉近籠邊,再用力把上揭式的籠蓋用力壓着狗頭,雪撬犬痛得雙眼瞪大,幾乎窒息,警方拘捕涉案的22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另一隻受害狗是約瑟爹利犬,牠疑遭人重擊頭顱骨呈凹陷骨折及腦創傷,醫生施手術在頭顱內取出多達18塊碎片,暫未有人被捕。第三宗是上水貨倉狗疑遭不恰當對待,受傷多日未求醫,結果身亡。

網上一段長約12秒的短片顯示,一頭年幼的雪撬犬坐在鐵籠內,突遭一名懷疑是男狗主的人用雙手捉住其頭部,將其扯到近籠邊位置,繼而將狗頭放在鐵籠邊位上方,再用力把籠蓋往下壓,狗頭被夾,雪橇犬發出痛苦叫聲,口部張開,險窒息。

警方表示,田心警署於5月3日凌晨約1時接獲一名50歲姓陳女子報案,指她留意到網上片段,片中有1名男子與1名女子爭執期間,懷疑有一隻狗隻被人不恰當對待。

經調查後,在插桅杆村拘捕1名22歲姓黃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單位內2隻狗隻交由愛協檢走作進一步檢查。

男女爭吵時虐狗 雪橇痛得雙眼瞪大

另一宗案件是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在其 Facebook專頁發文,指一隻年約9歲大的約瑟爹利本周二(2日)被送往旺角NPV動物醫院接受治療,獸醫為其檢查時發現其頭骨明顯有凹陷,需即時進行手術,在狗狗顱內取出多達18塊碎片,現身處於深切治療病房,未度過危險期。協會指出,約瑟爹利的傷勢極之可疑,令人懷疑是有人對狗狗施虐所致,「一隻細小的約瑟爹利,竟然要承受這般痛苦,到底施虐者於心何忍,做出如此殘忍行為」,已經報案,暫時未有人被捕。

上水貨倉狗受傷10天 無求醫慘死

第三宗發生在上水一個貨倉,警方本周二(2日)傍晚近6時接獲報案,稱在上水粉錦公路蓮塘尾一貨倉, 發現有狗受傷約10日,但狗主無帶牠求醫,懷疑有人曾不恰當對待動物。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發現貨倉內有一具狗屍,將案暫列為殘酷對待動物。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狗狗誤墮捕獸器 後腳見骨需截肢 團體驚訝當局仍視作合法工具

 Oriental Daily News A10 港聞 |814 Character(s) |2023-03-18

捕獸器隱沒山野間,不論是非法還是合法擺放,都會為動物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亦有可能誤傷途人。近日有狗隻在元朗誤中捕獸器,雖有熱心人士欲施救,但狗狗痛極甚為慌張,強忍痛楚強行掙脫捕獸器,負傷逃去。事隔數天,才被該熱心人士重遇救起,惟因左後肢骨肉分離,傷勢嚴重,無奈要截肢。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批評本港落後,仍視捕獸器如此殘忍工具為合法用具,亦質疑港府合法使用捕獸器有否指引。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本周二(14日)收到有關個案,據熱心的七旬伯伯稱,當日在白泥村重遇該隻誤中捕獸器的狗狗,但是其左後肢已經慘被扯到見骨,血肉模糊,部分捕獸器殘骸仍緊緊勒住其左後肢,遂即時把牠救起,帶到協會的動物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

由於狗狗已經受傷多天,醫生診症後決定即晚為牠進行左後肢截肢手術。義工為狗狗改名「靚靚」,希望牠日後成為健康的靚靚狗。

在接下來的日子,狗狗會接受全面的護理和治療,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希望狗狗能重新適應牠的身體。

漁護署邊拆除邊放置

協會認為,從傷口可以想像到,狗狗當時為了逃脫保命,冒着左後肢有可能被扯斷風險,仍拚命地強行脫離陷阱,無法想像狗狗所承受的痛苦。協會批評,捕獸器是殘忍的捕捉動物方法,可惜香港甚至其他國家仍然視之合法用具。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因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及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已觸犯了香港法例,可惜「不合理」、「不必要」的痛苦,不知是誰來釐定;又質疑港府在合法使用捕獸器的時候,又有否充足指引。

捕獸器為動物帶來傷害毋庸置疑,但當局一方面檢走野外非法捕獸器,另一方面卻合法擺放捕獸器,做法令人摸不着頭腦。例如漁農自然護理署聯同其他部門,今年3月在將軍澳寶林邨附近山坡打擊非法使用狩獵器具,移除11個捕獸籠,救出一隻籠裏豹貓。然而,去年7月卻有人發現該署在青衣寮肚山將7個套索捕獸器綁在樹底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