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攜200隻活雀圖闖港 兩人落網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245 Character(s) |2026-08-20

【本報訊】羅湖管制站偵破兩宗懷疑非法進口活雀鳥的案件,檢獲200隻懷疑非法進口活雀鳥,估計市值約兩萬元。

經羅湖管制站入境

海關人員前日在羅湖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33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及一名51歲抵港本地男旅客。經檢查後,在兩人的個人行李內,各檢獲一批裝載於鳥籠內的懷疑非法進口活雀鳥。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

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規例》,沒有有效健康證明書而進口禽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

倉鼠斷肢涉虐畜 團體懸紅緝兇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404 Character(s) |2026-08-20

【本報訊】近日有兩隻倉鼠被發現遭嚴重傷害後棄置於深水埗垃圾桶旁籠內。亞洲善待動物組織「PETA」昨表示懸紅5萬元緝兇,呼籲公眾提供線索,協助執法部門緝捕涉案兇徒,是次獎金將發放予能夠提供線索並成功促成涉案人士被拘捕及定罪的人。

PETA引述據報道在本月17日凌晨,有市民在深水埗區垃圾桶旁發現兩隻倉鼠四肢遭截斷,手掌及腳掌部分缺失,傷勢極不尋常。香港倉鼠救援組織「珍奶倉鼠幼稚園-香港倉鼠救援」隨即將受傷倉鼠救援治療,因懷疑涉及人為虐待,已報案處理。

轟暴力傾向危害社會

PETA總裁傑森貝克表示,任何人若能狠心割掉兩隻毫無反抗能力的倉鼠的手掌和腳掌,已充分顯示其極度危險的暴力傾向。他引用研究指出,虐待動物與針對他人的暴力行為之間存在令人憂慮的關聯。他呼籲任何知情人士挺身而出,協助執法部門盡快找出並檢控施虐者,以防再有動物甚至市民受害。

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

 Hong Kong Government News (Chinese) 新聞公報 |428 Character(s) |2026-08-20

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附圖)

***********************

香港海關昨日(八月十九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六隻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估計市值約二萬四千元。

透過風險評估,海關人員昨日檢查一件由美國進口至香港,報稱載有毛絨動物玩具的包裹。經檢查後,海關人員於一個膠盒中發現該批藏於襪子內的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

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完

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元朗狗咬狗命案 人寵共融添挑戰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B01 信報投資 |1173 Character(s) |2026-08-20

文:寧思雋

公共政策的推行,從來不止是學術,而是包含天時、地利、人和的「藝術」。今年初巴士「安全帶之亂」,死因在於「人和」:坐着要戴,站着不用戴;安全帶降低巴士迎頭相撞的傷亡風險,但翻側碌落橋底碌落山呢?沒有回應。於是條例就異化成用行政威權,迫使乘客服從的長官意志。最終卻發現,原來條例只規定新登記巴士才需要乘客佩戴安全帶,與政府長期宣傳及說法有異,在民間質疑之中,政府低調「收回成命」。

至於上月才推行的「狗餐廳」政策,容許狗主攜帶狗隻進入食肆,則面對「天時」問題。個別食肆老闆以為香港社會已經人狗共融,盡早申請成為狗餐廳,可能會有早鳥效應,得到「愛寵之人」青睞,增加生意。根據PawTable資料,目前食肆名單有990間,實際營運則有約920間。

「狗餐廳」東主左右做人難

不過,狗餐廳一推出,食客之間便有矛盾。部分狗主不自律,用餐廳餐具餵狗,或任由狗隻爬上餐桌等不合法規的情況,惹起其他不滿的食客反擊杯葛,聲言不再光顧寵物友善餐廳,反而令原本以為可以引入新客源,提高生意額的餐廳東主左右做人難。

再者,近日一隻巨型混種犬在元朗接連咬死兩隻小狗,並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雖然目前的輿論導向都是指狗主管控狗隻不力,任由其「放養」及施襲,但對於害怕動物的消費者而言,這些血腥片段卻固化了他們不敢進入狗餐廳的原因。

過去香港食肆法例確實「歧視」狗隻。之前的《食物業規例》第10B條,明確禁止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但其他動物則可以在配製食物或用作清潔設備的房間活動。政府在2012年曾經解釋,狗隻經飼養後,習慣與人類有較親密接觸,對共處一室進食的顧客,特別是體質較弱或易受感染的人士,會構成較大的健康風險。其後在審理修訂條例時指出,狗隻體型較大,咬噬可以造成比較嚴重後果,都是當年禁止狗隻進入食肆原因。

最終放寬條例規限,可能是對「動物」定義一視同仁,也可能是有促進消費幫助餐飲業的考慮,畢竟現時飼養狗隻的家庭愈來愈多,放寬條例可讓他們有更多「蒲點」,促進零售消費,而且在社交媒體上,與寵物及狗隻相關的片段往往都獲得大量網民關注點讚,似乎都成為促進「人狗共融」的契機。

然而,這些「表面風光」容易暗藏矛盾:強調消費卻忽視狗主的自律及對狗隻的管教、餐廳服務顧客至上,難以勸阻狗主違規行為,以及「沉默的反對者」會用腳投票,始終有人會怕狗,不希望與其為鄰。餐廳順得哥情失嫂意,或者得到狗主支持,卻失去部分食客,結果得個「搞」字。

狗餐廳政策推出僅一個多月,元朗就出現狗咬狗血腥事故,事件或會激起狗主如何管教狗隻的爭論,又或者有人沉默杯葛狗餐廳,以策安全,本以為促進人狗共融的政策,卻有機會演變成更對立的爭拗,相信政策推行者也始料不及。

ningszechun@gmail.com

毛孩社會地位愈高 主人法律責任愈重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02 要聞 |1542 Character(s) |2026-08-20

放寬法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人寵共融政策實施不久,屬於寵物友善的元朗YOHO商場戶外範圍驚聞狗咬狗血案,兩隻小犬(分別是貴婦犬及比熊犬)接連被咬死,發動攻擊的是一頭體重約六十公斤的大型狗隻,此事自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熱烈討論。其中一個討論焦點乃在於,狗隻主人應該負上何等責任。

涉事大狗的主人在血案發生之時不在現場,事後被警方拘捕。漁農自然護理署昨天(十九日)公布,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一名五十二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跟進按照《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罪名。

除此之外,港島石澳發生一宗狗咬人事件。據悉,涉嫌咬人的是六歲雄性唐狗,當時由外傭牽引,事主騎單車經過,停車時被噬傷。警方到場調查後,通知漁護署跟進。漁護署指出,正聯絡涉事狗隻的畜養人及事主進一步調查,如有證據會提出檢控。

無論狗咬狗,抑或狗咬人,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最有效的辦法是提高狗主的責任感和管束力,否則人寵共融政策必然招惹太多爭議而難以持續,推動寵物經濟功效折損。政府實在有必要檢討現行法例,對於不負責任的主人加強罰則之餘,亦應考慮利用法律手段,要求主人參與狗隻培訓課程,學懂如何控制愛犬。

所謂人寵共融,核心意義是提升寵物尤其是狗隻的社會地位,能夠像人類一樣進入商場和食肆,日後說不定還可以進入更多原本禁足的公共場所,例如康文署管轄的沙灘。香港不少人寧願飼養寵物,拒絕生兒育女,把貓貓狗狗親暱地稱為「毛孩」,視作不離不棄的家庭成員,甚至自嘲「貓奴」或「狗奴」,提供生養死葬的全方位照顧,造就寵物善終服務需求甚殷。因此,「毛孩」得到社會地位升級是順理成章之事。

狗隻的社會地位愈高,相應地,主人的法律責任愈重,唯有飼主依法守規暨同寵物行為良好,才可確保人寵共融的友善環境不遭破壞。試想想,元朗發生的狗咬狗事件,實際上是「兩個家庭成員遇襲死亡」,性質非常嚴重;如果事發之時竟然不在場的狗主毋須負責,或者受到的處罰過輕,恐怕難息眾怒。

根據漁護署指引,大型狗隻的主人必須從小訓練,確保妥善控制,如有需要可考慮讓狗隻戴口罩。然而,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危險狗隻規例》訂明,大型狗隻(體重達二十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違者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問題是,根據過往經驗,被檢控的個案少之又少,判監例子更是鳳毛麟角,即使真的處以最高刑罰,阻嚇力仍嫌不足。

參考南澳(澳洲中南部)法例,去年十一月起加強罰則,如果狗隻攻擊並嚴重傷害或導致他人或動物死亡,狗主將面臨最高二萬五千澳元(約十四萬港元)罰款;如果涉事狗隻曾被下達危險犬隻令,最高罰款五萬澳元(約二十八萬港元);如果主人故意慫恿或指使狗隻攻擊他人或動物,最高可被罰款十萬澳元(約五十六萬港元)或監禁四年。觸發南澳修訂法例的原因,正正是該州首府阿得雷德有一隻狗被另一隻狗侵襲死亡。

狗隻乖不乖,很大程度上視乎主人怎樣訓練。強化罰則可望提高主人的責任感,不會隨便放繩讓愛犬自由奔放做出莽撞行為,但依然不能完全避免犬隻由於過度活躍甚至性格叛逆而失控。基於這個考慮,政府不妨在領取狗隻牌照的法例之下設置先決條件,除了原有的植入晶片和注射狂犬病疫苗之外,要求狗隻(特別是富於攻擊力的大型狗隻)及其主人參與培訓課程,使得人和狗皆學懂怎樣跟其他社會成員和諧共處,這是狗隻提升社會地位應該付出的代價,「毛孩」不該成為「頑孩」。

人寵共融是一個美麗願景,奈何一隻失控的狗足以動搖信心,甚至有機會導致愛狗人士和畏狗人士之間的社會矛盾。促進人寵共融不能單靠自律,若然缺乏他律,願景無法變作實景。政府應該認真檢討法律工具,增強共融政策的可行性。

 Sing Pao A02 要聞 |2120 Character(s) |2026-08-20

元朗YOHO一帶日前發生大狗咬死兩隻小型犬事件,涉事大狗其後被漁護署帶走,狗主亦被檢控。狗主明顯須負最大責任,因涉事犬隻早有咬狗紀錄,且兩次事故發生時主人均不在場,反映牠長期缺乏妥善看管,最終再釀成嚴重後果。部分動保人士及團體強調「拉里」身世坎坷,年僅五歲已四度遭棄養轉手,然而無論其身世如何可憐,都無法改變牠已三度襲擊犬隻的事實。基於公共安全考慮,是否交由民間或個人重養,必須審慎處理。

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正是涉事犬隻早有咬狗紀錄。任何飼主只要發現自己所養犬隻曾在公共地方襲擊其他狗,正常反應都應是立刻加強管理,避免牠再自由接觸其他動物,更不可能容許牠在無人看管下繼續外出。對一隻體型龐大、力量驚人的狗來說,這是最低限度的責任,不是額外要求。

有前科仍無人看管 失責已非偶發

然而,從目前資料看來,這些最基本的責任顯然沒有做到。涉事犬隻不但再次離開住所,還能在公眾地方出沒,最終咬死2隻小狗。若說第一次尚可被辯稱為疏忽,第二次便已清楚顯示,問題不在犬隻一時失控,而在主人長期沒有把風險當作風險。已知危險而不處理,與不知道危險而出事,是兩回事。前者不是不幸,而是失責。

兩度不在場 「放養」嫌疑極大

主人兩次均不在場,亦令整件事的性質更為嚴重。因為這顯示涉事犬隻並非偶然掙脫主人牽引,而是極可能長時間處於無人直接監管狀態。加上牠曾咬傷狗隻,亦曾在商場附近被人發現,足以合理推斷,牠離開住所並在公眾地方活動,恐怕不止兩次。

這正是「放養」最令人憂慮之處,這種做法套用在一隻大型、有前科、具傷害力的犬隻身上,便是對公共安全的漠視。「放養」是一種將風險轉嫁他人的飼養方式。狗主貪一時方便,付上代價的卻是其他狗主和無辜動物。

疑用惡犬看門 管理心態錯誤

從已知情况看,亦不能排除主人有意把該犬放在屋外看門,因此沒有上繩。這種做法在部分寮屋環境並非罕見:將大狗放在門外,以達警戒和震懾作用。有動保組織引述狗主稱,涉事犬隻會自己「挖洞」逃脫。若此說屬實,事情不但沒有減輕主人責任,反而更能證明主人明知犬隻具逃脫能力,卻仍未採取足夠措施防止牠再次離開住所。

這類大型犬力氣驚人,普通繩索未必足夠,一個簡單圍欄亦未必能真正困住牠。既然如此,飼主更應該加固環境、升級約束,而不是把風險當作日常。明知關不住,卻照樣放任,這不是無能,就是輕率。

涉事大狗「拉里」的身世,的確令人唏噓。據動保團體所述,牠年僅5歲,卻已4度轉手,屢遭棄養。這樣的成長經歷,無疑可能影響犬隻情緒和行為。對1隻狗來說,不斷更換主人和環境,缺乏穩定關係與一致訓練,本身就是傷害。社會對牠產生同情,完全可以理解。

頻密遭轉主人 欠穩定訓練關係

但同情不等於可以模糊是非。狗命寶貴,並不代表其他狗的生命就可以被輕輕帶過。現實是涉事犬隻已襲擊3隻狗,造成2死1重傷。這是已經出現的具體後果。在這種情况下,社會仍只聚焦於牠的坎坷身世,而其造成的傷害輕描淡寫,便等於把受害動物的生命價值放到次要位置。

這亦是部分「救狗論」最令人不安之處:一味強調牠對人友善、在家與小狗相處融洽,彷彿足以抵銷牠在公共空間對其他犬隻造成的致命風險。可是,一隻狗在家中表現溫馴,與牠在戶外面對刺激時會否失控,本來就是兩回事。

人道處理是痛苦 但公共安全勿靠賭

漁護署表示,若主人放棄撫養並交予政府,署方會按情况作適當處理,包括可能作人道毀滅。這無疑是最沉重、亦最具爭議的部分。

沒有人會輕易贊成人道毀滅。對任何動物而言,結束生命都是艱難而殘酷的決定。然而,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不是情感上是否不忍,而是風險是否已高到不應再由社會承受。當一隻大型犬已有攻擊前科,並最終造成2死1重傷,牠是否仍適合繼續由私人飼養,已不能單憑善意回答。今天受害的是狗,明天是否可能是小朋友?沒有人可以保證不會。

尤其涉事大狗「拉里」屬混種西班牙藏獒,天生對付野狼等猛獸,防護意識強,自主性高,未必完全聽從主人指令。若本身管理已失當,再將牠交還一般家庭飼養,等同要求公眾相信下次不會再出事。公共安全不是碰運氣,更不能建立在「希望牠會改好」之上。最終專業評估認為風險過高,人道處理縱使痛苦,也可能是對其他生命最負責任的決定。

今次事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關注,漁護署更有責任詳細交代涉事犬隻的性向評估。公眾需要知道的,不只是牠會否被領回或處理,而是牠過往的攻擊特徵、對其他犬隻的反應、可否被穩定控制,以及重新安置的現實可行性。

受害者分享傷痛 卻反被網暴荒謬

同樣令人側目的,是受害狗主事後遭遇的網絡暴力。兩隻小狗被咬死,其中1名狗主本身有輔導經驗,事後透過網上分享抒發感受,本屬面對創傷的自然方式,卻反惹來部分人士抨擊,甚至成為一些為救大狗者的攻擊目標。這種現象不但荒謬,亦暴露部分輿論已經失去最基本的是非觀。

受害人分享傷痛,何錯之有?她失去的是朝夕相處的生命,承受的是現場目睹慘劇的衝擊。若社會對這種創傷表達不但沒有同理,反而要求她噤聲,甚至將壓力加諸其身,這已不是討論動物福利,而是赤裸裸的二次傷害。最令人看傻了眼的是,有些人為了保住涉事大狗,竟把批判焦點轉移至受害者身上,這種做法既失衡,也失德。

5歲拉里屬混種西班牙藏獒 漁署:評估定處理 團體願接收

 Ming Pao Daily News A01 要聞 |894 Character(s) |2026-08-20

咬死兩頭小狗的大狗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動物團體「毛守救援」創辦人 Kent引述大狗主人伍先生稱大狗名為「拉里」,是一頭5 歲混種西班牙藏獒,而毛守願意接收牠。漁護署昨稱狗主已簽同意書將牠的管養權交出,會評估以決定合適處理方式,包括「人道處理」。

飼主悉或人道毁滅欲領回

指漁署職員要求簽棄養書

Kent引述伍先生稱,他前日被安排到警署落口供,稱在場漁護署職員說因「拉里」有咬狗「前科」,署方不會歸還,並稱「會幫你處理隻狗」,伍稱當時不清楚「處理」代表「人道毁滅」,在職員要求下簽署棄養書。Kent指伍得知漁護署或「人道毁滅」「拉里」後想取回狗,並向他求助。

立法會選委界別議員鄧銘心認為狗主言辭似乎將責任推給他人,「你交得牠去漁護署,就是將個權交了漁護署,之後怎樣處理,你不可以說『我不知道呀』」。她相信署方有專業獸醫評估「拉里」情况,應交該署定奪。

毛守:拉里與家中小犬融洽藏獒協會:只因當家人

Kent說「拉里」對人友善,與狗主家中小型犬相處融洽;又稱毛守願接收「拉里」,並為牠安排馴犬師訓練。不過另一動物團體藏獒及高加索協會的發言人Bowie 向本報表示,「拉里」基因所涉的西班牙藏獒屬獒犬一種,與藏獒同屬護衛犬,有很強的地域性和保護性,「牠不會攻擊人,不代表不會攻擊其他狗」,她指「拉里」沒攻擊家中小狗只因當牠是家人。

Bowie 對「拉里」需否受訓練有保留,「其實牠對人是無攻擊性」,「你們訓練什麼?訓練牠對其他小狗友善嗎?」被問「拉里」經訓練後能否與其他小狗共處, Bowie 反問「你會不會去博先?」

議員倡交團體 反對還狗主

選委界別議員何敬康則希望盡量不「人道毁滅」,認為最適合是交動物團體收養,「但以後不可以讓牠出來」,另一方法是隔一段時間再尋求馴犬師訓練,惟在公眾場所須戴口罩並拴狗繩。他不贊成「拉里」交回狗主,認為會再生意外。

助理漁護署長葉彥在港台《千禧年代》說,若已知有狗在公眾地方嚴重傷害人或動物甚至引致死亡,法庭可頒令定義牠為「已知危險狗隻」,日後狗外出時須戴口罩;至於會否「人道處理」抑或交法庭頒令均屬署方考慮方向。

上月首度掘地離家傷狗 今次再循已修缺口出走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585 Character(s) |2026-08-20

【本報訊】有動物救援引述狗主資訊表示,涉事的大狗為約5歲的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拉里」,於早前再次掘開住所外圍的沙泥偷走,造成狗咬狗慘劇。狗主指「拉里」與家中另一隻細狗平日相處相當融洽,但其鄰居則指「拉里」並不溫馴。

據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引述狗主稱,其居住於元朗區一間寮屋,屋外圍設有波浪形的坑板,平日讓「拉里」在院內自由活動。惟於今年7月,「拉里」首次挖開地面的沙泥並鑽出屋外,結果發生咬傷其他狗隻的事件。狗主在事發後已即時用磚頭填滿該缺口,豈料早前「拉里」竟在同一個位置再次掘地逃脫。

與家中細狗相處融洽

據了解,事發當日狗主正在上班,直至接獲漁農自然護理署通知後,始驚覺家中發生事故。他隨後趕回家中,證實「拉里」確實由先前填補的缺口再次逃出。由於事發時狗主並不在現場,故未能確定「拉里」當時何以咬住小狗。

不過,狗主觀乎「拉里」當時的行為,指牠並沒有搖晃小狗,故有可能只是將小狗視為玩具,而「拉里」與家中另一隻細狗平日相處相當融洽,甚至會保護對方。此外,在事發後面對前來捉拿牠的人員,不論是被人淋水、拉後腿抑或進行圍捕,「拉里」均絲毫沒有顯露出任何攻擊性。

鄰居稱,狗主家中飼養了一隻獒犬及另一隻狗,如有人路過家門,狗隻亦會吠叫,又指「拉里」性情不溫馴「好惡」,但沒有咬過人,狗主很少放出來。

元朗咬死狗 飼主或遭加控 獒犬屢遭棄養 團體反對人道毀滅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2 港聞 |1210 Character(s) |2026-08-20

周一(17日)元朗發生大型狗隻接連咬死兩隻細狗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漁護署昨落案控告涉案狗隻男主人沒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考慮加控其他罪名。署方指被告已簽署同意書交出管養權,下一步會為該犬作性情評估,有需要時考慮人道處理。多個關注動物權益團體發聲,指大狗實屬無辜,判處「死刑」不得民心,有網民則表明反對「放生」。

今日提堂 已交出管養權

漁護署昨發稿交代案件進度,指52歲男狗主涉嫌上月及本月,至少兩次未按《危險狗隻規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犬先後襲擊3狗,當中一隻上月10日受傷,其餘兩隻同於周一死亡。署方十分重視,將與律政司合作進行調查和檢控工作,並正跟進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署方透露,涉事大狗現於該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視乎性情評估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昨出席電台節目訪問時提到,涉案狗隻重50至60公斤,在法例上被界定為「大型狗隻」,必須以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按《危險狗隻規例》,違反大型狗隻相關管制,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行為。

涉案大狗命運未明,署方表明會考慮人道處理,引起大眾議論紛紛。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向本報稱,昨曾與男狗主聯繫,對方擔心大狗被人道毀滅,故向機構求助。據狗主說法,大狗名叫「拉里」,今年5歲,為混種西班牙獒犬,曾經歷多次棄養,平日對人十分友善,與家中另一隻細狗相處融洽,甚至會保護對方。Kent相信是次悲劇屬管教問題,正嘗試聯繫漁護署,冀保住「拉里」一命,並承諾會為牠安排行為訓練,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部分網民不同意放生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創辦人及執行主席麥志豪亦在社交平台撰文,指「拉里」經獸醫評估確認其具高度攻擊性且不適合被領養後,署方可進行人道處理,惟他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該犬經歷多次棄養,僅悲劇裏其中一個受害者,應判處「感化」而非「死刑」。麥又強調,涉事狗主要背負的法律責任無可推卸。另外,部分網民呼籲去信漁護署,反對人道毀滅「拉里」,稱不應將所有責任歸咎於狗隻。然而,亦有不少網民留言反駁,反對放生「拉里」,擔心事件會一再發生。

犬隻行為顧問及訓犬師Eddie接受本報訪問,分享過去訓練西班牙獒犬的經驗,該品種體型較大,「激動起上嚟(馴服)會有啲困難」,但並非「每隻都咁兇惡」;他分析「拉里」在其他影片中的行為,指牠無意傷害旁人、對人平靜,而且攻擊其他犬隻非「不可預測行為」,日常可加以避免,相信可循行為訓練去改善,但要先接受詳細評估。他又提到,兩年後,7歲的「拉里」生理上踏入衰退期,行為模式將改變,敏感度會降低,只要有合適的主人及行為訓練,或能安享晚年。

小狗主人感謝執法部門迅速調查 感謝YOHO商場職員快速處理狗屍

 Sing Pao A02 要聞 |1555 Character(s) |2026-08-20

【本報記者報道】愛犬「薇薇」離世後,主人李女士近日再於社交平台發出多則帖文談感受,她感謝執法部門高度重視事件,並迅速展開調查,盼悲劇不再發生。李女士亦特別感謝事發現場、新鴻基旗下商場「形點」(YOHO MALL)的工作人員即時協助善後,她形容自己當時面對愛犬遺體一度六神無主,對方找來紙盒和大袋將「薇薇」包好,對她而言意義重大,稱「如果要我親手抱起……可能真會崩潰」。李女士稱,狗隻從來不是動物,而是家人。

愛犬「薇薇」的主人李女士在其中一則帖文表示,感謝執法部門高度重視,並迅速採取行動,自己近日會協助調查及錄取口供。她稱,逝者已逝,無論最終判決如何,都無法彌補「薇薇」失去的生命,亦無法消除事件對家屬及公眾帶來的集體傷害,但希望透過社會高度關注,令同類悲劇不再發生。

稱將協助調查錄口供

她表示,對絕大多數寵物主人而言,狗隻「真不是一隻動物而已,狗狗是我們的家人」。對於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她稱從未想過會有如此大迴響,並特別感謝網民的暖心留言。外界的溫暖與共情,持續為她帶來力量。

除感謝執法部門,李女士特別向YOHO工作人員致謝。她表示,事發當日自己面對「薇薇」遺體時一度六神無主,不知如何處理,YOHO工作人員當時反應十分迅速,帶同圍板及時到場,並主動提出協助打包,又找來紙盒和大袋,將「薇薇」包好。她說,有關協助對她而言十分重要,「如果要我親手抱起那個狀態下的『薇薇』,我可能真會崩潰」。

李女士代當日同行的朋友希望特別感謝其中一名女職員,稱對方在她情緒崩潰時陪伴及安慰很長時間,並給水予她們。李女士稱,能感受到對方所做的並非出於公務,而是「真心的人道關懷」。

讚YOHO屬養寵家庭「天堂」

李女士在帖文回顧與「薇薇」在YOHO的生活。她表示,8年前搬入YOHO時仍未飼養「薇薇」,其後養狗後,發現當區對養寵家庭而言有如「天堂」,樓下設有狗公園,而且不止一個,亦曾舉辦不同寵物活動,令「薇薇」生活更多姿多彩。她稱,自己亦因此認識不少友善狗主,並成為多年朋友;『薇薇』亦有幾名自小一起長大的比熊犬朋友。李女士稱:「薇薇,你是幸福的!」

李女士其後再在帖文提到「哀傷5個階段」,包括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沮喪及接受。她表示,自己這兩天一直留在家中,翻看「薇薇」以往的照片和影片,其中1張相片尤其令她感到溫暖,「好像在說:『你係咪搵我呀!』每次看見,都讓我心裡十分溫暖」。

首晚近失眠 次晚閃回減可連睡4小時

她稱,每個人處理傷痛的方法不同,有些人會盡量避免接觸令自己想起逝者的事物,亦有人會從過去美好回憶中不斷得到力量。她說,現時只要一閉上眼,腦海中便滿是「薇薇」可愛的笑容,以及彼此一起經歷過的事情,又稱自己「真的覺得,「薇薇」從未離去」,甚至仍可清楚憶起撫摸牠背上白色柔軟毛髮時的感覺。

李女士亦交代事發後的睡眠狀況,感謝外界關心。她表示,事發第1晚幾乎完全無法入睡,每次合上眼便會閃回現場畫面, 但至翌晚已「很少 Flashback」,並可連續睡上4小時。她說,自己本身有輔導背景,明白哀傷是一個過程,不同人有不同復原方法和時間進程,而她亦是首次親身經歷這類慘劇,仍在摸索不同方法幫助自己。

談victim blaming 指多數情況下會略過不友善留言對於網上部分責難受害人的言論,李女士稱明白「victim blaming」本質上是人試圖掌握焦慮的一種方法,透過指責受害者,令自己相信「只要我做對一切,災難就不會降臨在我身上」。她承認,相關言論並非完全不影響自己心情,但大部分時間仍能保持獨立反思,對不友善留言會「一跳而過」。她表示,只是因見朋友受太大委屈,才決定就相關問題發聲。

狗咬狗也是大新聞

 am730 A08 中國新聞 |641 Character(s) |2026-08-20

認識一些老一輩傳媒人,常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然而,近日香港發生一宗大型犬隻在短時間內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的悲劇,卻成了全城熱話的大新聞。事件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除了情節駭人聽聞,更因為發生在社會對寵物政策高度敏感的時刻,讓人即時聯想到政府剛於上月放寬食肆攜犬入內的新安排。

其實,以往到一些偏遠地區考察時,都不難見到「放養」的犬隻在村內自由走動。有些懶洋洋地躺平曬太陽,看似溫和;有些則地域性極強,一見陌生人靠近,便即時撲出、狂吠不止,甚至追趕車輛。這些在鄉郊看似「常態」的場景,背後一直潛藏著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只是過去因為地點偏遠,問題未有被放大檢視。

然而,隨著寵物經濟升溫,攜犬出入市區公眾場所的機會大增,大型犬隻傷人的風險便不能再以「個別事件」或「鄉郊常態」來輕視。

根據現行法例,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云云……法例在,但法例的執行細節仍存在明顯缺口。

因此,政府必須加快檢視並加強監管大型犬隻的相關條例。除了嚴格執行現有的牽引和晶片登記規定外,更應參考內地部分城市已落實的「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其傷人的罰則提升至行政拘留層級,以提高違法成本。同時,針對「寵物友好」場所的營運,應盡快制定更清晰的准入標準與衛生安全指引,避免政策原意被個別疏忽行為所玷污。唯有透過完善法規、嚴厲執法與公眾教育多管齊下,才能避免同類悲劇重演,真正實現人寵和諧共存的文明願景。 周四刊登

海洋公園爬行探索基地明登場 近觀瀕危犀牛鬣蜥等20種活寶

 Headline Daily P02 要聞 |310 Character(s) |2026-08-20

海洋公園全新展館「爬行探索基地」周五正式開幕,展示約20種珍貴爬行類動物,包括外表威猛卻性情溫馴的瀕危犀牛鬣蜥、可於水下閉氣半個鐘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瑤山鱷蜥、擁有近乎360度視野的七彩變色龍、靠藍色舌頭虛張聲勢嚇退敵人的藍舌石龍子,及可以上演「水上飄」的斑帆蜥等。

展館會在特定時間舉行互動體驗活動,包括讓觀眾近距離觀賞動物進食,亦能和動物護理員即場對話。海洋公園董事局主席龐建貽指,展館設有展板和團隊講解,向觀衆拆解常被人誤會的爬行類動物特點,期望透過展館,讓觀眾懂得和大自然和諧共存,亦不會因好奇,而購買不適合在民居生活的動物。

年僅5歲歷4任主人 身世坎坷冀從寬處分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380 Character(s) |2026-08-20

【本報訊】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透露,接獲狗主聯絡後揭發涉事大狗身世坎坷,短短5年間已遭多次棄養,更歷經4任主人,呼籲社會給予狗隻一次機會。

「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表示,涉事大狗名為「拉里」,是一隻年約5歲的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拉里」最早由一名富豪買入,當時一共買了兩隻,由於「拉里」性格較為溫馴,原主人遂留下另一隻看門口,將「拉里」賣給第二任主人。豈料其後「拉里」再遭棄養,輾轉流落至現時第4任主人手上。

動保組織:人道毀滅於事無補

對於「拉里」面臨人道處理,Kent為其抱不平,直言拉里是無辜,對人類無惡意,又指今次是意外,要罰都應該罰狗主。他強調人類做錯事也有機會改過,動物亦一樣,社會應該給予一次機會。Kent認為,若採取人道毀滅,只是為了平息仇狗人士的怒氣,對解決問題於事無補。

人道毀滅非良計 狗主才是大問題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134 Character(s) |2026-08-20

元朗日前發生大狗連環咬死兩隻小狗的悲劇,震驚全城。動保組織指出,大狗身世可憐,狗主亦悔不當初,但漁護署為了「向市民交代」,要求狗主簽署棄養書交由署方「處理」,卻並無清楚告知「處理」即是人道毀滅。在港府力推人寵共融政策之際,遇事卻簡單粗暴地「一殺了之」,絕對不是合適做法。

漁護署助理署長表示,涉事大狗屬混種犬,體重50至60公斤,在法例上被界定為重達20公斤的「大型狗隻」,目前正接受監察是否有狂犬病風險。署方會了解涉案狗主意向,如狗主打算將狗隻交給政府,有需要時會「人道處理」。

動保組織卻講出另一版本。負責人表示,大狗狗主被捕後帶到執法部門落口供,期間漁護署人員要求他即場簽棄養書,又聽到人員指今次要「處理」隻狗「向市民交代」。狗主事後很後悔,不知道「處理」即是要殺死大狗。組織負責人強調,狗主並非有心放狗出街亂咬狗,他居於寮屋,已用鐵絲網圍封門外,當時正值上班並不在場,惟大狗仍是自行出走,最終發生悲劇。動保組織指大狗從來沒有攻擊人類,與家中細狗亦相處融洽,先前曾多次遭遇棄養,狗主承諾會加強管束,組織亦願意接收並交馴狗師訓練,冀漁護署交還大狗。

今次事件是一宗悲劇,事發地點也是寵物友善範圍,兩頭小狗絕對是枉死,加上大狗已有咬傷其他狗隻的前科,狗主絕對責無旁貸。然而,兩頭小狗已痛失生命,漁護署還一味訴諸「人道毀滅」,即是一宗悲劇要「三條狗命」埋單,絕對不是理想做法,而且也不人道。既然狗主已有悔意,又有動保組織願意接手,漁護署實在沒有理由大開殺戒。

根據《危險犬隻規例》,格鬥犬隻、已知危險犬隻及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須受嚴格牽引限制,違者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此外,法律上狗隻屬於狗主個人財產,若狗隻被咬傷或咬死,等同財產受到毀壞,受害狗主有權循民事索償。及至昨夜,涉事狗主已被當局落案檢控。

當然,法律究責之餘,如何阻止悲劇重演更加重要。漁護署指出,留意到新界鄉村較多放養情況,正與動物福利組織探討如何做好教育及執法。誠然,社會上愈來愈多人視寵物如家人,但新界鄉郊或老一代的人,不少仍是採取放養,認為狗隻主要作用是看門口,疏於教養和監管。移風易俗往往需時,政府固然須檢討法律是否全面、罰則是否足夠,對違法狗主予以嚴懲,但同時更須從教育和宣傳着手,讓狗主做個負責任的主人。

須知港府正推動人寵共融,擺出人道和文明姿態,遇事一味「人道處理」,顯然是本末倒置,自相矛盾。更須指出,准狗入食肆措施一樣爭議不斷,本報已多次提醒,食環署不理食肆是否適合,濫批牌照,必會造成反效果。果不其然,措施推出僅兩星期,已有31間獲批食肆因生意不理想而退出計劃,未來會否引發更多亂象,包括衛生問題甚至狗咬狗重演,不由人不擔心。

巨犬拉里咬死2狗案 飼主今提堂 控無妥善管控大型狗隻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143 Character(s) |2026-08-20

元朗日前發生巨犬咬死狗隻慘劇,一隻重達50公斤至60公斤、疑有藏獒血統的混種大狗「拉里」,在公眾地方接連咬死兩隻小狗。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控告52歲男狗主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案件將於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該署指涉事狗隻正在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當局,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有獸醫指狗隻處於攻擊狀態時會失控,旁人切勿輕易以身體強行分離。

案中男子涉嫌在今年7月和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狗隻分別襲擊3狗隻,導致一狗隻在7月10日受傷及兩隻狗隻在8月17日死亡。漁護署表示,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或加控其他控罪,同時十分重視事件,會繼續聯同動物福利機構加強教育帶狗人士的管束責任,並提供犬隻訓練課程,教授犬隻的行為問題和訓練技巧。

管養權交漁署 或「人道處理」

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涉事大狗為混種犬,體重達50公斤至60公斤,初步觀察懷疑含有藏獒血統,又指該署非常重視事件,若取得足夠證據定必提出檢控。葉透露,涉事大狗早於今年7月已曾咬傷一隻哥基犬而被該署扣留,惟當時咬狗情況較輕微,該署扣留觀察後容許狗主領回並發出警告,該案目前仍在調查搜證。

對於涉事大狗的去向,葉指狗隻目前在動物管理中心接受狂犬病風險監察,該署正與狗主商討安排。若狗主打算將狗隻交予政府,該署會了解其意向,在有需要時會作「人道處理」。若狗主選擇領回,法例上也要「畀番佢」。不過,漁護署昨晚指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該署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擬打擊新界鄉村放養行為

據了解,7月的咬傷事件或今次釀成兩死的慘劇,狗主事發時均不在現場。葉彥指,若狗隻在公眾地方對公眾或動物構成傷害,狗主不知情是極不負責的行為。針對新界鄉村地方長期有狗隻被「放養」情況,該署正與動物福利組織討論跟進措施,未來會加強教育及執法。

獸醫黎昌生表示,狗隻襲擊同類多源於獵犬的天然反應及基因遺傳,狗主有責任用狗帶約束。黎提到,狗隻的天性是會獵獸,以澳門跑狗為例,不是說狗隻在跑步,牠們都是追着一隻假兔子在跑,有時候大狗會追着細狗是肚餓等。他提醒,狗隻處於攻擊狀態時往往會失控,甚至忽視主人,旁人切勿輕易以身體強行分離,應該在安全情況下,拉緊狗帶或利用椅子等外物阻隔。

狗咬狗事件 消息:政府研加強罰則執法

 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A07 評析天下 |1030 Character(s) |2026-08-20

正當香港朝着人寵共融方向邁進,卻發生震驚全城的大狗咬死兩小狗事件。據知,港府高層連日來關注此事,正研究是否要加強罰則,強化執法,避免悲劇重演,影響人寵共融之路。

消息透露,元朗YOHO發生大狗咬死兩小狗事件後,在官場俗稱早禱會的港府高層會議上,特首李家超已一連兩天談及此事,足顯關注。據知,政府內部認為,要研究是否加強罰則;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9條,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狗帶牽引,違者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但違例者的實際判刑卻較輕,或未足以起到阻嚇作用;另外,也應強化執法,部門要快速處理,令市民安心。

港府高層會 特首一連兩天談及

有官場中人表示,香港不少人養寵物犬,視之猶如家人,今次事件是有狗主不負責任,任由巨型犬隻隨街走,這是不能容許的,尤其香港近年正積極推動寵物友善政策,例如開放商場寵物公園,狗隻進入餐廳也實施了一個多月,雖然還有一些爭議,港鐵和巴士公司亦試行容許貓狗進入車廂,例如乘客可購買「貓狗同行證」,按守則在周末及公眾假期帶一隻寵物貓或狗搭輕鐵。但發生今次狗咬狗事件後,難免令人寵共融的發展受到影響,因此,必需要令市民放心,才能令友善政策好好地推行。

漁護署拘狗主今提堂 研加控罪

漁護署也快速出手,事件在周一發生,翌日已找到及拘捕狗主,昨日即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狗主無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更打算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他其他控罪,今日上庭。

養了兩隻寵物狗的新民黨議員何敬康對本欄表示,支持加強罰則,建議將罰款增至10萬元及最高監禁6個月。他強調,要真正做到人寵共融,寵主有全方位的責任,要了解自己狗隻的脾性,亦要花時間、心機訓練、照顧,懂得如何控制狗隻,另外亦要關顧他人感受。

香港過往執法較鬆手。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指,香港雖有法例約束狗主要以狗帶穩妥地牽引狗隻,但上庭的次數寥寥可數。在澳洲新南威爾士州,若危險狗隻攻擊他人或動物,狗主可被罰款2.2萬澳元(約12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在新加坡,狗主若在公眾地方未有用狗繩牽引狗隻,最高罰款為5,000坡元(約3萬港元),香港的罰則相對較輕。

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也表示,雖然《危險狗隻規例》最高刑罰監禁3個月,但去到法庭,可能最後只判一日監禁,阻嚇力不足,也認同要研究加強罰則。

總的來說,今次事件料令政府研究加強相關罰則和執法的力度,但同時狗主也應自律。社會也應透過宣傳教育,加強狗主的責任心,並令公眾理解人寵共融願景。

咬死2細犬「兇手」身世坎坷漁護署研人道毁滅 藏獒大狗命懸一線 主人悔棄養 網民營救

 Headline Daily P01 要聞 |1263 Character(s) |2026-08-20

近日元朗YOHO先後發生大狗咬死兩狗事件,大狗主人本周二被漁護署拘捕,並簽署棄養書,署方指或會考慮人道處理大狗。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引述狗主稱,涉事大狗「拉里」身世坎坷,5年間經歷3次棄養,又指狗主簽棄養書時,不清楚狗隻或會被人道毀滅,事後深感後悔,昨早已向漁護署要求取消棄養,並打算將狗隻交予動物組織照顧。毛守救援指,願意接管大狗,並幫牠找訓犬師,只望保其性命。原本千夫所指的大狗,令不少網民起惻隱之心,冀給予牠一個更生的機會。漁護署表示,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說,大狗「拉里」為5歲的混種西班牙藏獒,其主人居於寮屋,日常將拉里放在屋外飼養。《星島頭條》昨日找到狗主伍先生的住所,見到外圍以鐵絲網圍繞,惟近渠位的位置穿了一個大洞,相信是拉里逃走的位置。

Kent引述狗主伍先生說,拉里短短5年間歷經3次棄養,輾轉到現時第4任主人伍先生手上。據悉,牠咬死細犬當日,伍先生正上班,他接獲漁護署通知才知發生事故。據狗主向Kent稱,漁護署人員指事件嚴重,認為他無能力照顧大狗,勸他簽棄養書,將狗隻交署方處理;但他當時不知道「處理」的意思有可能是人道毀滅。Kent指,狗主深感自責,希望可救回拉里,日後交予毛守照顧。

Kent指,毛守已為拉里找好兩名訓犬師,「拉里本身好乖,對人溫馴,但主人無點教管佢,相信佢經過訓練後,起碼有規矩」,照顧者亦會做好拖繩子、給狗隻戴口罩等措施。Kent又說,狗主伍先生亦養有一隻細狗,拉里與家中細狗相處甚好,不明白拉里為何會咬死兩隻狗,而事發後拉里對捉拿牠的人類,無論是淋水、拉後腿或圍捕,亦絲毫沒有顯出攻擊性。

有網民指:「其實佢只係一個被遺棄,乜都唔識嘅小朋友。可怕嘅係人類」、「大狗狗同兩隻細狗狗都無辜,養不教父之過,人的錯不應該狗狗承擔」。亦有市民去信漁護署,希望署方暫緩人道毀滅,將拉里轉交具備專業訓練能力的機構進行行為矯正,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漁護署指,涉事狗隻正在署方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涉事狗隻有「前科」,上月初曾在同一商場咬傷一隻哥基犬。署方指,當時情況輕微,未到達已知危險狗隻的範疇,將狗隻扣留觀察後容許狗主領回,並已發出警告。署方又指,上月初事件與本次事件,狗主事發時都不在場。

主人被控沒妥善管控大型狗隻

漁護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52歲男子至少2次沒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署方強調,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漁護署表示,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

飼養寵物 視如家人管教有責 更生有道

 Headline Daily P02 要聞 |724 Character(s) |2026-08-20

元朗大狗咬死兩隻小狗的事件,猶如一面鏡子,映照出香港社會與寵物之間日漸緊密的羈絆。當毛孩走進千家萬戶,成為家庭成員時,牠們的行為、主人的責任,乃至社會如何對待犯錯的動物,不再是遙遠的話題,而是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課題。

事件的教訓,是對「養而不教」的深刻反思。涉事大狗被指在公眾地方放養,釀成慘劇,凸顯了部分主人未意識到,收養寵物即等同承擔「家長」之責。管教並非束縛,而是保護。一條不超過兩米的狗帶,一個牢固的口罩,既是對其他生命安全的尊重,更是防止自己的寵物因一時獸性而萬劫不復的防線。法律與規例的存在,正是為了劃清這條底線:主人若任意讓寵物外出「闖禍」,不僅可能令寵物面臨被接管甚至人道毀滅的風險,自身亦難逃刑責。

事件另一層面的發展,同樣值得社會深思。當大狗的悲慘身世曝光--五歲之齡已歷四任主人,多次遭棄養--不少網民由最初的譴責,轉而萌生惻隱之心,有人甚至表示願意領養牠,給予牠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這種情感,並非姑息養奸,而是將人類社會對犯錯者給予更生機會的理念,投射至動物身上。它提醒我們,動物的攻擊性行為,往往源於人類的疏忽、遺棄與不當飼養。在追究責任的同時,我們是否應反思:究竟是誰,將一個生命推向了被標籤為「危險」的絕境?

有善待動物組織願接收大狗,承諾提供訓犬師及妥善照顧,這份大愛,展現香港作為一個善待動物社會的溫度。它表明,懲罰與隔離並非唯一選項,負責任的接管與專業的行為矯正,同樣可以是一條出路。當然,這一切必須建基於嚴格的監管與專業評估之上,不能罔顧公眾安全。歸根究柢,寵物是家人,家人犯錯,我們既要勇於承擔教養之責,亦不應輕言放棄。是次事件是一記警鐘,告誡所有主人:愛牠,就要教牠、管牠。

逢周一至五見報

大狗飼主控沒妥善管控 擬引虐畜重例加控 今提堂 法律界指「轉折」倡綜合法例

 Ming Pao Daily News A01 要聞 |1455 Character(s) |2026-08-20

【明報專訊】大型犬日前咬死一頭貴婦狗及一頭比熊犬,漁護署昨日落案起訴涉事混種西班牙藏獒「拉里」的52 歲男狗主,將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其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並擬引用刑罰更高、可判監3年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有法律界建議當局檢視並考慮綜合動物有關的法例。

沒妥善管控可囚3月 虐畜例3年

漁護署表示,該狗主涉於7月和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而該隻狗分別襲擊3 隻狗,導致一隻狗在7 月10 日受傷、兩隻狗在8月17日死亡;署方強調重視事件,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該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檢控,條例指明體重達20 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逾兩米的狗帶牽引,否則最高可罰款2.5 萬元及監禁3個月。

不過,該署稱會「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罪名。按該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漁署:正檢視現行罰則阻嚇力

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認為,署方表明擬根據條例加控,是想嚴懲不負責任的狗主,亦可增阻嚇力。江又稱其他地方有清晰針對「狗襲擊其他動物」的法例,罰則亦較重;香港有關法例則分佈於不同法例,當局現時要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較為「轉折」,建議當局檢視、綜合、細化或改善相關法例。漁護署昨表示:「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毛守: 大狗曾三度被棄

料逃走為往「涼冷氣」

「毛守救援」創辦人Kent說,「拉里」曾被三度棄養,其後由伍先生照顧。部分人昨日發起聯署信,要求漁護署不要「人道毁滅」「拉里」。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稱,2023 至去年期間,每年「人道處理」的狗分別有372 、436 和375 隻; Kent 指伍先生現居村屋,將「拉里」放養屋外並以圍板圍封,惟牠多次挖洞逃走,7月初咬傷哥基犬後,伍曾以木板和磚頭加固屋外圍板,推測「拉里」趁主人外出工作逃走是想到商場「涼冷氣」。

藏獒協會:高溫下應讓狗入屋

藏獒及高加索協會發言人 Bowie向本報表示,西班牙藏獒本居於雪地,需要足夠空間,即使不開冷氣,以現時香港的高溫起碼都要讓狗入屋,並開兩風扇讓牠散熱。Bowie又說,居所若要養護衛犬,牆身起碼要高6 呎以上,「你隨便找幾塊木板(圍封),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攔着牠?」他認為狗主在收養狗時便要負責任。

根據法例,「格鬥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須絕育,在公眾地方牽引其的狗帶不能逾1.5米長,亦須戴口罩和特定頸圈。現時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該4個品種的混種狗均屬「格鬥狗隻」,另全港現有18隻持有有效狗牌的「已知危險狗隻」。

####

屢遭棄養 「毛守救援」創辦人Kent向本報表示,涉事5歲混種西班牙藏獒「拉里」被第一任主人購買後轉贈他人,後來又被第二及第三任主人棄養,再由第四任主人伍先生照顧。圖為「拉里」生活照。 (香港動物報圖片)

有村民指白色的村屋(中)是混種西班牙藏獒「拉里」的居所,後方是博愛醫院,再後面是YOHO 系列住宅大廈,即出事的棒棒糖公園附近。東成里與YOHO之間相隔一條直路,距離約1公里。 (鄧宗弘攝)

有村民稱,大狗「拉里」與主人住在元朗東成里一間村屋。據村民指示位置,可看到該村屋外鐵絲網近地下位置有一個洞,未知「拉里」是否從該洞口離家。 (鄧宗弘攝)

被控容許大狗留在公眾地方 最高可判囚3年 大狗元朗襲擊3犬致2死主人已簽棄養書

 Sing Pao A02 要聞 |1875 Character(s) |2026-08-20

元朗YOHO於本周一(8月17日)有大狗咬死兩隻細狗,漁護署昨日(8月19日)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 章)控告一名52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其他控罪,案件於今日(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此外,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 會先作性情評估,一旦不適合飼養,有機會人道毀滅。

本報記者報道

據了解,被起訴的狗主伍瑞庭(52歲),在車房工作,他飼養的大狗名叫「拉里」。漁護署昨天指出,案中男子涉嫌在今年7月和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狗隻分別襲擊3隻狗隻。7月10日,一隻哥基犬的耳仔遭大狗咬穿受重創;另2狗隻於8月17日命喪街頭,分別是一隻17歲啡色的迷你貴婦狗(狗主張先生),以及一隻4歲白色比熊犬(狗主李女士)。

非僅傳票追責 律政司助力檢控

漁護署指出,十分重視今次事件,並會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漁護署指出,涉事狗隻屬於大型混種狗,約50至60公斤,正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據知包括考慮採取人道處理。

狗主聲稱誤解「處理」含意

不過,據動保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向傳媒透露,早前接獲涉事大狗狗主求助,對方稱事發後被帶往警署落口供,期間漁護署人員要求他即場簽署棄養書,又稱今次事件必須「處理」涉事狗隻,以「向市民交代」。狗主事後向Kent聲稱當時不理解「處理」是指人道毀滅,事後對簽署棄養書感到無比後悔,並表明會向漁護署申請撤銷棄養書。

此外,由於涉事大狗「拉里」有機會被人道毀滅,一些愛狗之人昨天發動「保狗」行動,大肆宣傳其「悲慘身世」,號召去信漁護署要求留狗命,交給團體培訓「拉里」改過行為,期間甚至有人發起籌款給這些組織。

「拉里」原居富豪家庭 5年4易主

據「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引述狗主稱,「拉里」是一隻5歲的混種西班牙藏獒,在短短5年間已歷經多達4任主人。據「拉里」最初由富豪購入,當時富豪同時養了另一隻藏獒,兩犬經常打架,富豪遂將性格較為乖巧的「拉里」賣予第二任主人。其後「拉里」再遭棄養,輾轉至現時的第4任主人接手照顧。

翻查資料,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Spanish Mastiff)是一種歷史悠久的超大型護衛犬,源自西班牙。牠們體型極為龐大,雄犬體重可達70至100公斤以上。雖然名字帶有「獒」字,但牠們與西藏藏獒不同,是以沉穩、忠誠和極強防護本能聞名的牲畜守衛犬。

屬混種西班牙藏獒 極強防護本能

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骨骼粗壯、肌肉發達。頸部和喉嚨有厚重鬆弛的皮膚,是天生防禦構造,能防止遭野狼或猛獸咬傷動脈。對家人與主人群體極為溫柔、忠誠且依戀。不過,防禦與地盤意識極高,面對陌生人或威脅時毫不畏懼;具備自主判斷能力,不屬於盲目服從型的犬隻。該狗需要極大的活動空間,不適合都市狹窄公寓。該狗外出時需嚴格佩戴狗繩與做好防護,避免因護衛本能引發衝突。

據「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稱,現主人居於元朗寮屋,平時「拉里」飼養在屋外,僅以鐵絲網圍封,性格好動的「拉里」過往曾多次自行挖洞偷走。早在今年7月,「拉里」便曾於YOHO商場附近被漁護署捕獲,事後狗主雖已加固鐵絲網底部,但防線仍被突破。狗主聲稱事發當日正在上班,對「拉里」再次偷走出外並發生咬狗慘劇毫不知情。

阿Kent又稱,「拉里」平日對人非常友善,從未攻擊人類,在現主人家中與另一隻小型犬相處融洽,甚至懂得主動保護小狗。該會願意接手照顧「拉里」,並會聘請專業訓犬師為其進行行為訓練,照顧者亦會嚴格執行佩戴口罩及拖繩等防護措施,期望能該保住「拉里」一命。

公眾普遍指大狗有襲擊前科 不宜人養

不過,網上大批市民認為狗主的責任最大,必須追究,認為狗主起初棄養純是想逃避責任。大狗已有先後襲擊3狗的前科,已視小狗如獵物,有機會傷害小朋友。因此強烈建議人道毀滅。

漁護署會繼續聯同動物福利機構加強教育帶狗人士的管束責任,並提供犬隻訓練課程,教授犬隻的行為問題和訓練技巧。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元朗狗咬人|「毛守救援」創辦人稱「北都」收地加劇人狗衝突 立法會2015年跟進後政策「無寸進」

2026 年 9 月 28 日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pulsehknews.com/northmetropolidog/

一名女子在本月20日於元朗疑遭鄉郊狗隻襲擊而死,警方連日在事發地點大規模搜捕狗隻,其中一隻被捕老狗的晶片登記人、「毛守救援」創辦人陸家捷(Kent)更因此被當局控告。Kent接受《追光者》訪問時批評「北都」收地令「浪浪」數目大增,斥政府直至「有人死」才加強管理「太遲」。翻查資料,立法會早於2015年已成立「研究動物權益相關事宜小組」並收集動保組織意見,大會更通過跨黨派議案,促請政府加強管理流浪動物。惟之後11年相關政策討論幾近「空白」,Kent等動保組織主動約談亦被政府拒見。

警方於上周一(21日)在元朗事發的攸壆路一帶捕捉3隻唐狗,其中一隻13歲老狗「大B」的身上有晶片,登記者為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創辦人Kent,他被漁護署控告「沒有妥善管控狗隻」及「過期狗牌」兩罪,但當局仍未查出大B是否施襲狗隻之一。Kent接受本台訪問表示,預計自己需為「大B」繳交二、三千元罰款,又指已經是「家常便飯」,他表示自己早幾個月才為一隻沒有晶片的「浪浪」認罪交罰款,平均每年從漁護署「贖」回4至6隻狗。

為救狗每年交上千罰款、上法庭 毛守基地收容塞爆廁所

他表示,若漁護署發現狗隻沒有晶片,亦無人認領,根據《狂犬病條例》,該狗隻在被捕足後4天便遭人道毀滅,因此他才會「救一隻得一隻」,甚至曾在郊野公園放置狗籠救「浪浪」而被漁護署告上法庭,但他強調:「我救一隻狗,睇醫生3萬蚊都試過、30萬都試過;嚴格嚟講,3,000蚊救一隻狗、一條命,超抵啦,我唔怕呢啲,留案底我都唔怕。」

「大B」是Kent在2018年於事發地點附近捕捉,後來發現是一位當地居住的拾荒婆婆飼養,帶牠絕育後便為其安裝晶片,並將自己列為登記人;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絕育放回」並登記在Kent名下約狗隻約二至三百隻,累計曾救援的狗則高達三、四千隻。他又表示,「毛守救援」基地、診所,連同暫託家庭已各自收容上百狗隻,經已飽和。

「北都」收地迫遷增流浪狗 近半收容「浪浪」來自徵地範圍

Kent觀察到人狗衝突在近兩年有「激進」趨勢,當中又以北部都會區發展及鄰近地區收地最大影響。Kent指現時新界北進行大規模收地,不少養狗居民都被禁止帶狗上樓,部分倉庫用地亦可能受收地或經濟疲弱影響而關閉,造成大量狗隻流離失所。他續指政府未有主動為這些新「浪浪」進行「絕育放回」,動保組織人手有限,而且中國走私動物到港成風,但因為本港養育寵物成本高,結果造成另一波棄養潮,令新界鄉郊地區的狗隻數目不斷增長。

Kent指一直有大學教授協助他統計救助動物數目,今年平均每月救助了60隻流浪貓狗,貓狗各佔一半,數目比兩年前平均增加一倍;若單計狗隻,有約48%是來自「北都」徵地範圍,他形容情況嚴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狗咬人」事發後翌日,就即時撇清關係,強調事發地點不屬於「北都」發展區。Kent質疑其說法,「而家連咬死人嗰三隻狗喺邊都未搵到,你點知同『北都』無關?狗有腳架嘛,狗嘅步速好快,佢15分鐘就走得好遠。你古洞、新田、米埔隴,同而家(事發地點)壆圍,好近喳嘛,人都行得到,你點知無關?」

狗被迫遷增攻擊性 棕地乏規管滋生流浪狗

由多個動物機構及動物義工組成的「動物福利關注聯盟」亦向本台解釋,狗隻本身是社群動物,有固定領地範圍,過去只會守護自己駐守的地盤或貨倉等地段,一旦因工程、收地令牠們被迫遷,當生存環境急劇改變時,壓力便會令牠們的攻擊性上升。聯盟表示,即使涉事地點並非位處「北都」,但過去十年新界大型發展的「累積效應」,已經影響了當地社區動物的生態環境。

本土研究社亦指政府說法把問題「簡單化」,雖然現階段未能證實涉事狗隻與「北都」收地「直接有關」,但本研社的研究發現,涉事地點一帶的發展商因鄰近地區的發展潛力而囤地近30年,當中有5.5公頃更是荒廢多年,令這些地段成為「流浪狗的家園」,直斥政府缺乏對棕地的規管從而衍生是次悲劇。

斥政府欠規管釀人命 多次約談行政立法機關被拒

Kent又批評,被捕的「大B」在該處生活逾8年,但政府「一直無點做嘢」,直至「突然間出咗事啦」才展開搜捕行動,至今日為止,累計8隻狗遭當局捕獲。Kent又提到,樹木管理辦事處為防樹木倒塌壓傷路人,也會盤點和編號鄉郊樹木,質疑漁護署多年來沒有盤點放養及流浪狗隻數目,他進一步批評:「你無數唔緊要,有沒有同倉庫商討、或者同動保組織商討、或者同義工商討點樣管理動物嘅問題?除咗罰義工,有沒有商討過點樣為香港動物做啲嘢?甚至你話唔做TNR(捕捉-絕育-放回),咁可以點做呢?有其他方法嘅,有無試過?完全無!出事先嚟做,咁太遲啦,人命嚟架!」

翻查資料,立法會在2015至2021年間成立「研究動物權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並於2017年4月邀請動保組織就包括鄉郊狗隻等流浪動物管理提交意見,同年大會更通過由民主黨鄺俊宇提出,並獲公民黨、民建聯及經民聯共同修正的「維護動物權益」議案,當中包括研究加強地盤管理及飼養狗隻的責任。然而,自「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立法會就未有再討論相關議題,直至發生「狗咬人」事件後,才有委員關注鄉郊狗隻管理問題,中間「空白期」將近十年。

Kent慨嘆這段幾間香港有關動物管理及保障的討論不但毫無寸進,甚至是不進則退。他表示不少動保組織已經相當「aggressive(積極進取)、無懶懶閒」,經常主動就動保改革約談立法會和政府部門,卻常被有關方面以「事忙」為由推搪。這次「狗咬人」事件後,政府亦未聯絡動保機構商討對策。他強調保護動物的主導權在政府手上,即使動保組織與義工無懼法律風險、願意付出真金白銀,但人手和資源始終有限,難以救助因欠缺管理而不斷繁衍增長的流浪動物,呼籲政府釋出善意,與動保機構「坐低傾下歇」。

北都棄狗|直擊倉地、地盤棄養潮 義工頻撲救狗:救得一隻得一隻

2026-09-28 4:46PM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thecollectivehk.com/%e5%8c%97%e9%83%bd%e6%a3%84%e7%8b%97%ef%bd%9c%e7%9b%b4%e6%93%8a%e5%80%89%e5%9c%b0%e3%80%81%e5%9c%b0%e7%9b%a4%e6%a3%84%e9%a4%8a%e6%bd%ae%e3%80%80%e7%be%a9%e5%b7%a5%e9%a0%bb%e6%92%b2%e6%95%91%e7%8b%97/

Kitty(化名)由 2020 年起救狗。每星期有三日會沿著八鄉,圍繞新界西北的棕地視察,「嗰邊救咗四隻,仲差兩隻未救。」過去兩年月,香港罕有的出現狗咬死狗、兩宗咬死人的事件,Kitty 指,貨倉、地盤這些多以唐狗看守的場所,最近出現棄狗潮,救援亦長期追不上流浪狗湧現的速度。

有些倉地、車場。會容許 Kitty 擺糧。

倉庫離場後,被遺棄的唐狗。

倉庫離場後,被遺棄的唐狗,未肯離去。

倉地負責人往往避談晶片登記

Kitty 會遊說貨倉、地盤的倉主交出狗隻、再為倉狗絕育、安置。根據《狂犬病規例》,五個月或以上的狗隻,必須登記牌照。此外,《建築地盤狗隻守則》指明,公司須有最少一名地盤人員,負責地盤所飼養狗隻的行為、福利和法律責任,包括不准棄養,同時不准地盤餵養流浪狗。

有些倉地、車場。會容許 Kitty 擺糧。

Kitty每逢一、三、五會在新界西北巡視倉地、看看有哪些地盤狗或倉狗需要無人看管,視情況擺糧及將狗隻帶回絕育。

義工為逾百隻狗登記做狗主

不過,以她的經驗,一些相對善心的倉主,雖然容讓義工帶走狗隻絕育,或准許她們放糧在貨場,但倉主們往往避談晶片登記,到絕育時發現狗隻沒有晶片,為保障倉狗不被當作無人飼養,義工往往需要自行登記,成為狗主。目前登記在 Kitty 名下的狗有逾百隻,超過八成來自新界的倉地或流浪狗,惟收容空間已經迫近爆滿。

倉地離場 棄養倉狗

除了無牌養狗,倉地離場時,往往亦把倉狗遺下。採訪期間,Kitty 其中一站來到北區一個因發展收地而離場的倉庫,倉庫早已被土木工程拓展署水馬圍封,但場外仍有四隻看門倉狗,雖有戒心但倉狗未有上前吠叫。Kitty 到場擺放狗糧、雞肉,先解決牠們的食物問題。她指過去曾經遊說倉主,讓義工接走狗隻不果,最終倉主離場卻無接走狗隻。

她向一旁倉庫打聽,該倉庫亦養了至少八隻唐狗,包括一隻狗女。倉庫負責人透露,四隻狗數天前才被遺棄、牠們留守倉庫不願離開;他又說會自行處理所養狗隻,著 Kitty 只需救走「鄰居」的四隻倉狗。她決定未來數天率先處理、接走四隻狗。

放捕狗籠 教地盤工人誘捕流浪狗

未幾她又要處理另一個求助,是地盤有流浪狗出沒,她在地盤擺放捕狗籠,教工人如何誘捕,再由她接走。她說,前線義工要救狗,誘捕是其中一個主要方式,但誘捕籠在港沒有渠道購買,只能從海外、國內買入,時間、成本都令每次捕捉數量有限。

環境局局長謝展寰日前在電台節目曾表示,漁護署在 2002 年捕捉超過 1.1 萬隻流浪狗,近年降至每年平均捉到約 400 隻。不過,數據未有包括其他民間組織,如「毛守救援」今年上半年已救援 153 隻狗、「浪浪之家」截至 8 月最新數字則為 183 隻。

「救得一隻得一隻」

Kitty 直言,救援是長期追不上流浪狗湧現速度,但不救亦難過心理關口,「我哋嘅心態就係『救得一隻得一隻』,係唔夠(空間)㗎、真係爆㗎,其實我哋一直都話我哋有自己限數救幾多隻,次次都話『得啦最後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