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26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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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女子涉在去年11月,於貝沙灣踢一隻狗,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的傳票罪,案件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控獲批,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被告申珠瀯 SHIN JU YOUNG(49歲,持香港身份證),被控於2025年11月20日,在香港薄扶林貝沙灣南灣2座附近,殘酷地踢一隻狗,而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暫委裁判官朱仲強
被告:申珠瀯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罪
案件編號:ESS1434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