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 Pao Daily News A02 港聞 |1514 Character(s) |2026-02-21
近月接連發生懷疑虐畜案,環境及生態局數據顯示,去年首11個月接獲515宗虐畜舉報,創6年新高,首3季有21人定罪,量刑介乎監禁兩日至6個月。相關刑罰水平多年備受爭議,其中近6 年罰款最高的個案為6000 元,僅最高刑罰3% 。當局2018年曾提出修例加辣並已諮詢公眾,至今未見修例草案,局方近日回覆本報時仍未提及修例時間表。局方稱,持份者對罰則及「謹慎責任」持不同意見,完成工作後向立法會交代。有立法會議員質疑修例進度落後社會期望,促盡快修例並禁慣犯飼寵。愛協促引入謹慎責任懲疏忽照顧。 明報記者 廖俊升
指舉報多涉滋擾 懷疑個案缺證人
繼上月景林邨魚池死魚案,本月再有陸地盾龜陳屍北角碼頭及深水埗飼主疑將犬擲牆等懷疑虐畜個案。環境及生態局向本報提供最新數據,去年截至11 月共接獲515 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舉報,為自2020年最多,當中45 人被捕,暫較上一年全年少14 人。局方解釋,調查發現舉報多涉狗吠等滋擾而非殘酷對待,另稱因不少懷疑個案的舉報均無目擊證人,舉證時有挑戰。
近年最多罰款6000 最高刑罰3%
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20 萬元及監禁3 年,去年首3 季有25 宗檢控, 21 人定罪,判罰介乎監禁兩日至6 個月,以及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無人罰款。近6 年無人被判最高刑罰, 2020 年至2025 年第三季罰款最高個案為6000元,為最高刑罰3%;而最長監禁為一年,屬最高刑罰三分之一。
刑罰水平多年受爭議,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修例提高罰則和引入謹慎責任,即飼主要提供營養飲食等措施滿足動物福利需要,翌年公眾諮詢有近九成支持修例。當局其後於2022 及2024年曾稱會於年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迄今未有下文。
局方近日回覆本報時未有交代時間表,稱部分持份者對應否現階段引入謹慎責任及罰則水平持不同意見,重申會繼續蒐集意見,一俟完成工作會向立法會交代路向。
推動修例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認為,當局提出修例近8年仍未見草案,追不上社會期望,加上近年虐畜案頻生且手法惡劣,要求當局優先處理該例,盡快提交草案及公布明確時間表。林琳認為,現行判刑與最高刑罰差距過大欠阻嚇,應加重罰則並勒令「慣犯」禁養數年甚至終生,並將嚴重疏忽、棄養致傷亡和非法繁殖牟利等納入罪行。
議員指判刑欠阻嚇 促禁慣犯飼養
關注動物福利的新界北立法會議員譚鎮國表示,新界時有毒狗事件令人心痛,他理解修例涉謹慎責任等多個複雜範疇,認為政府應先易後難先增罰則,現有必要大幅加重罰則,並引入公訴罪行撤除起訴時限,讓執法部門有更多時間調查。
促懲疏忽照顧 愛協:或比暴力嚴重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主管秦美怡認為,現行罰則不能反映罪行嚴重程度,且未涵多項疏忽照顧行為,建議盡快修例堵漏。她稱,疏忽照顧或比暴力更嚴重,因疏忽行為一般涉更長施虐時間,曾接報一屋養數十隻動物或收留逾300 隻狗的救援場,當中有動物長期未獲妥善照顧而生病受苦。她建議訂定謹慎責任,規定飼主須予食水、健康環境與足夠陪伴等適切照顧。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中國保育部保育經理楊劍煥表示,上次諮詢距今已有7 年,其後虐畜和放生等事件接連發生,值得再做諮詢並盡快修例,研究規管放生活動(見另稿)及加強到黑點巡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