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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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布氏鯨上月出現本港海域逾半個月後,被發現在西貢牛尾灣海面死亡。當局曾表示,諮詢過內地專家、本地保育團體和海外相關專家的意見,探討如何協助鯨魚離開,惟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向《獨媒》表示,無聽聞身邊任何民間組織被正式諮詢,包括海豚保育學會及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學會只能向漁護署相熟前線員工提議設立禁船區。鄭家泰又建議政府改善分工,例如發現鯨魚時,水警和海事處應儘早負責勸喻工作,漁護署就專心監察動物情況,「而唔係局長走出嚟話專家唔知點做,個個都唔係好懂。」
現存動保法例舉證 促提高執法意識
鄭家泰周六(5日)出席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主持網台節目,討論鯨魚死亡一事。鄭指出,若有鯨魚誤入水域,外國會嘗試以聲音驅趕,台灣亦有兩個成功例子;雖然方法可取,但他認同今次布氏鯨出沒位置不適合以聲音引導,因為通常鯨魚進入避風塘、河道,較容易被引導離開,但今次出沒的西貢是海灣,有機會「我東邊趕你,你去咗西邊,西邊趕,你又去返東邊」。
鯨魚死前五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環境及生態局和漁護署都曾發文,勸喻巿民不要出海觀鯨,以免干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即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不過鄭家泰坦言,條例舉證難度高,一來海上難有目擊者,二來動物受傷亦無法上庭作證,且要證明是「畜意」作出傷害。鄭認為當局應提高執法意識,例如見到船家包圍鯨魚時:「會唔會已經可以覺得佢有意圖傷害?已經可以嘗試用說話阻嚇?」
修例最迫切因「大家唔驚」 促改善部門分工
當局表示會循四個方向改善,包括加強公眾教育、漁護署派員到外地學習經驗、修例以賦予漁護署職員更大權力處理類似緊急事件、及加強部門間協作。鄭家泰認為,最需要的是急切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因為現時「條例冇用,大家都唔驚」。
至於政府稱會加強部門間協作,鄭直批過去「一直做得好差」,舉例指研究團隊曾因舉報非法捕魚,聯絡了水警、漁護署和海事處,三方卻互相卸責。對於今次事件,鄭稱不太看到部門協調,導致反應慢,建議改善分工,例如水警、海事處儘早負責勸喻工作,漁護署就專心監察動物情況,「而唔係局長走出嚟話專家唔知點做,個個都唔係好懂。」
指香港不流行生態遊、船家缺意識 促將《觀豚守則》立法
究竟以往鯨魚進入本港,是否同樣吸引大批市民出海追逐?鄭家泰表示,2021年發生布氏鯨誤闖深圳大鵬灣事件時,同樣有市民租船出海,不過當時鯨魚逗留時間短,加上牛尾海較大鵬灣更容易到達,所以今次較多船出海觀鯨。他認為市民保育意識有改善,嘆部份人缺乏正確觀念已會導致嚴重後果。
鄭又提到,漁護署雖有《觀豚活動守則》,列明觀豚的安全距離和船速,但就沒有針對鯨魚的守則,且大澳不少快艇船家並無遵守《守則》。他解釋指香港不流行生態旅遊,船家缺乏意識,建議將《守則》立法,並將鯨魚加入法例。
長遠而言,鄭家泰建議增加海岸保護公園範圍,指香港缺乏海洋保育教育,過往曾主動接觸學校舉辦講座,反應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