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2024-07-22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4%BF%9D%E8%82%B2/%E6%BC%81%E8%AD%B7%E7%BD%B2%E9%87%8D%E7%94%B3%E4%B8%8D%E7%A6%81%E8%A7%80%E8%B1%9A-%E7%A6%81%E6%AD%A2%E8%A7%80%E9%AF%A8%E5%9B%A0%E4%B8%8D%E6%87%89%E5%B0%8D%E8%AA%A4%E5%85%A5%E7%89%A9%E7%A8%AE%E6%A7%8B%E6%88%90%E6%BB%8B%E6%93%BE
一條布氏鯨去年7月13日被發現在香港水域出現,至7月31日早上突然被發現在西貢牛尾洲死亡。漁護署早前公布布氏鯨死因,估計時由快速行駛船隻撞擊,導致即時死亡。經過事件,政府建議禁止出海觀鯨活動。署理漁護署副署長黎存志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初步建議應對機制分3級,若發現外來鯨魚逗留在香港水域,就會設立船隻管理區,機制的第三級是「介入式工作」,如鯨魚有擱淺跡象或受傷,只會嘗試拯救。黎存志強調觀賞中華白海豚和江豚不受規管,因為兩者具有教育意義,而一向有守則遵守。
就布氏鯨的死因,負責分析海外專家意見的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主席梁美儀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近呼吸氣孔位置,有兩道深50厘米的傷口,傷至骨頭,估計鯨魚當時即場死亡。小組引述海外專家意見,估計該船有兩副引撆,事發時已入黑,估計因為能見度低,船隻因為看不到鯨魚而導致意外,亦因為鯨魚死後隨水飄流,難以評估事發地點。
梁美儀指觀豚有守則 「唔大問題」
政府建議的後續跟進兩大方向,一方面是建議立法禁止觀鯨活動,另外是建議修例法例,賦權漁護署長應對特殊情況,包括簡化程序,在有必要時更快速地指定臨時限制區,限制船隻在該區內航行或活動。
梁美儀指布氏鯨事件政府「決策較慢」,但其後在9月再有鯨魚進入香港水域時,政府已有初步應變計劃,並設立船隻管理區,勸籲船隻不要進入該海域,鯨魚最終游離香港。他又強調,本地鯨豚品種例如中華白海豚和江豚,並非政府擬禁範圍,因為觀豚具有教育和保育價值,觀豚公司只要遵守守則「唔會有太大問題」。
3級制應變 第2級設臨時禁區
署理漁護署副署長黎存志在同一節目表示,鯨魚本地不在香港水域棲息,是外來種品,香港水域亦不適合鯨魚棲息,進入香港水域的鯨魚可能本身健康有問題,觀鯨活動會對牠構成額外滋擾,因此政府不建議。他強調觀豚和觀鯨的分別,是前者屬「教育活動」,市民可以認識愛護本地生物,而活動由「有經驗人士帶領」,他不想公眾對該兩類活動有混淆。
政府構思的應變機制分3級,第1級類似「一號風球」,是戒備狀態,署方和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會派船隻核實可能鯨蹤,如果屬實就會密切監察。一旦鯨魚在香港水域「幾日都唔走」,就會提升至第2級,設立船隻管理區,限制進入水域,及在附近的航行速度;同時監察鯨魚的健康狀況,決定是否需要協助。到了機制第三級,就是「介入式工作」,當發現鯨魚有受傷或攔淺跡象,就要嘗試拯救,在合適情況下放回大海。
他補充,現時在米埔和深灣都有動物保護區,但屬於長期性質,不適用於鯨魚短暫進入香港,加上鯨魚位置時有變化,漁護署長需要更具彈性、效率更快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