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裝假狗?|本研揭 31狗場用地疑無狗 極速變車場 場主:人都冇得食仲講動物?

2024-07-03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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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場懷疑無養狗?本土研究社調查過去五年 60 宗「臨時動物寄養所」用地申請,發現有過半,即 31 宗現「疑似非營運」,當中 14 宗已獲批改為「臨時貨倉」。有用地獲批「臨時動物寄養所」不足一年,就改申「倉地」,變成「新車貨倉」。《集誌社》實地視察,現場擺放了約 500 部新車。場主回應稱,曾考慮發展寵物業務,「但人都冇得食,仲講動物?」本土研究社質疑,有人「借動物寄養所過橋」將農地填土,「米已成炊」再轉棕土。規劃署表示,用地獲批作「臨時動物寄養所」,不代表只能是這用途,會調查再確定有否違例。

過去五年獲批個案 逾半疑「變質」

停泊著大批未掛上車牌私家車的瀝青地;擺放著建築材料、太陽能板、鐵架,四方八面被鐵皮包圍的分間地皮,原來通通是「動物寄養所」。本土研究社在過去一年,透過衛星地圖和實地考察,檢視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60 個城規會批准、現時仍有效的「臨時動物寄養所」的規劃申請,發現當中只有 19 個屬「明顯營運中」,但有 31 宗、即逾半動物寄養所「疑似非營運」,另有十宗申請因被密封建築物覆蓋,研究員無法了內部情況,被定義為「無從判斷」。

31 宗懷疑沒營運個案 14宗用地沒上蓋等 

31 宗「疑似非營運」個案,有 14 項現為沒有建築物或僅有上蓋的「空地」; 12 項擺放汽車、玻璃金屬、建築器材或泥頭車等無關的雜物,全數沒發現任何動物寄養痕跡;有五宗個案被判斷為存在「不尋常情況」,包括申請人為建築或工程承辦商、有土地獲批為「臨時動物寄養所」後,再在短期內申請其他棕地作業。

明顯營運個案 外部觀察到動物設施

研究員會了解地點是否設有動物設施招牌、或透過社交媒體找尋動物寄養所的資料或聯絡方法,判斷申請人有否設立動物寄養所。在「明顯營運中」的動物寄養所中,研究員可直接從外部觀察到動物設施和招牌,亦能透過網上社交媒體及地圖追蹤到動物寄養所的資料或聯絡方法等。「疑似非營運」的動物寄養所,申請地點通常是空地,另有部分地點已直接變成棕地作業場所,擺放著建築材料、泥頭車、大量車輛等,全數與動物寄養無關。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黃肇鴻說,絕大部份個案明顯沒有任何經營動物寄養所的痕跡,「有狗無狗,一眼睇晒。」

十項改棕地作業 與動物寄養所申請者為同一人

31 宗「疑似非營運」個案, 15 宗在獲批為動物寄養所用地後,約一至兩年內便另外再申請作貨倉、露天儲貨等棕地作業用途。除了一宗申請撤銷外,14 宗個案在原址申請改為臨時貨倉, 申請全數獲批。本土研究社表示,當中有十項的申請人,甚至與過去申請為動物寄養所者為同一個人或機構。

《集誌社》上月中到部分地點觀察,看現部分土地,已舖了瀝青,並擺放著建築材料、太陽能板、鐵架,四方八面被鐵皮包圍的分間地皮。

獲批 11 個月後 改申做臨時貨倉

在沙埔村東南面一幅空地,有三個同樣於去年 1 月 13 日獲批的「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在短短 11 個月後,即在同年 12 月,三個申請的所在地,被合併為申請臨時貨倉獲批。

《集誌社》6 月 20 日實地考察,發現該處已完全變為新車車場。當日下午,有汽車拖架將新車拖離貨倉場。該貨倉正門、側面都沒有任何招牌。航拍照片顯示,該貨倉全場停泊了約 500 架新車。

農地、倒泥、獲批狗場、轉倉地

這片已變成新車貨倉的土地,五年前是什麼模樣?本土研究社翻查 Google 的衛星圖片,發現相關地段原屬活躍農地, 2019 年起逐漸荒廢,2020 年 2 月起疑被非法倒泥。

同年 8 月,城規會接獲申請,擬將土地改為臨時休閒農場,後來撤回,意即該處為未申請,先填土。10 月,規劃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分別要求停止違例發展(即倒泥)及將土地 「恢復原狀」。

現時,如規劃署認為土地有違例發展,可向土地負責人送達強制執行通知書,終止違例發展;並可再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把土地回復原狀。未遵從通知書規定或被檢控,最高可處罰款 50 萬至 100 萬元。

2021 年,城規會再接獲擬以「農業」為由的填土申請,但後來撤回。2022 年 3 月,規劃署信納土地已「回復原狀」。

2022 年 11 月,城規會同日收到,三名鄧姓申請人分別將三塊相連用地,申請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兩個月後,即於 2023 年 1 月獲批,是該土地首獲准進行填土工程。

獲批後七個月,城規會收到由「卓嶺發展有限公司」代表「駿匯發展有限公司」提交的臨時貨倉申請,用地覆蓋三塊動物寄養所用地,再連同部分相連地方,佔地 2.5 公頃,相等於 2.6 個標準足場。

2023 年 12 月,土地獲准作臨時貨倉。獲城規會批准前,本土研究社發現,Google 街景圖顯示,該塊用地部分地方已擺放大量沒上牌的待售汽車,當中包括寶馬、 已作貨倉用途,疑涉再違規。《集誌社》上月再到上址觀察,有數架沒上牌的私家車在拖車架上,駛離車場。現場所見,地面已是澀青路。

三名動物寄養所申請人「鄧偉業」、「鄧柏翹」及「鄧子其」疑有關係。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鄧偉業及鄧子其的登記地址均位處錦田水頭村,鄧柏翹的登記地址則位處吳家村。

不過,鄧柏翹的公司為「A-one 汽車服務中心」,公司在 2014 年 3 月註冊。 Facebook 專頁資料顯示,公司提供收車、驗車及進行汽車買賣等業務。至於「鄧子其」2017 年的登記地址, 與「A-one 汽車服務中心」另一位董事鄧家寶的登記地址完全相同。

「人都冇得食,仲講動物?」

鄧柏翹回覆《集誌社》查詢時確認,該地皮是「太公地」,他有經營汽車業務,現時該地點用以停泊新車,當中大部分是電車。鄧柏翹聲稱,他是委託他人協助處理申請,最初提交「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是打算了解能否發展寵物業務,但形容「人都冇得食,仲講動物?」他們其後將該處改成臨時貨倉。被問到沙埔村用地是否用以泊車,鄧柏翹一度感疑惑:「你講緊邊塊?我有好多塊地。」記者要向鄧柏翹提供大概地點及描述,他才知悉記者查詢的用地。

新車貨倉公司董事 身兼關愛隊隊長

至於提交臨時貨倉土地改劃申請的駿匯發展有限公司,由鄧焯倫任董事,登記地址為元朗厦村錫降村 。鄧焯倫現時任厦村關愛隊隊長、厦村鄉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元朗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新界鄉議局執行委員等職務。

記者曾致電厦村關愛隊、厦村鄉鄉事委員會及新界鄉議局尋找鄧焯倫,三個組織都稱會向鄧轉達問題。記者曾致電「A-one  汽車服務中心」在社交專頁的電話號碼,但該號已變成一個家居號碼;秘書公司稱會轉記者訊息。

本研:以動物寄養之名將農地填土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梁日恆質疑,有人以動物寄養之名將農地填土,在「米已成炊」後再轉而申請作其他用途。他解釋,申請人作動物寄養所申請時,會以要在土地上興建動物寄養相關的建築物為由申請臨時填土,實際上則以混凝土填平土地,方便作貨倉或泊車等棕地作業,「似乎只係借動物寄養所過橋。」

「動物寄養所」變「寵物派對房間」

在疑似「非營運」的個案中,有個案未額外提交任何申請,已將「動物寄養所」變成其他用途。一幅在 2020 年 5 月獲批為臨時寄養所、位處元朗錦田逢吉鄉的農地,在露營車及戶外派對場地「Park Nature 世外公園」範圍內。世外公園的營地地圖顯示,申請了「臨時動物寄養所」許可的地方,屬「寵物派對房間」、「寵物美容」及足球的範圍,未見有經營臨時動物寄養所的介紹。

航拍照片顯示,該處有兩個單層長方形構築物,有屋頂擺放多塊太陽能板,但沒法窺探到當中工作。《集誌社》曾致電查詢,了解有沒有寵物寄養服務,惟未能成功聯絡。其社交網站最後一次更新,已是今年 4 月 29 日。

放置建築物料 負責人:地政總署未批搭建申請

另一宗未額外提交任何用地申請的「非營運」個案,是一幅位處在錦河路旁的長形空地。申請於去年三月獲批,不過由《集誌社》上周拍攝的圖片可見,場內有至少 五個由鐵皮搭建而成的構築物,同時有部分地方擺放了鐵枝及鐵板。有一個正方形,非密封的構築物有帆布覆蓋。翻查資料,「臨時動物寄養所」由高惠萍提交。

《集誌社》成功向高惠萍查詢,高回覆稱,她收養了十隻流浪狗,本身已「專登請人湊」,惟地政總署未批准其搭建構築物的申請,因此有部分位置變為儲存鐵枝及鐵皮等鐵皮屋建築材料。至於狗隻怎麼辦?高惠萍說,暫時只可搭建一個帆布頂,將狗隻養在那裏。

《集誌社》向規劃署查詢,31 宗沒經營「臨時動物寄養所」的申請,有否違例?規劃署沒直接回答。記者同時查詢,過去曾否於這些地點,發出强制執行通知書或檢控?規劃署回覆指,條例容許就同一用地作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規劃申請。換言之,即使某一用地獲規劃批准可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並不代表該用地只可作此用途,如城規會審批亦可用作獲審批的另一用途。規劃署稱,不能單憑某幅土地曾獲批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而現今並非作此用途,便斷定違反了規劃許可,必須按每宗個案的情況去處理。規劃署表示,會調查及跟進傳媒問及的場地,以確定有否違例發展。

本研社:60宗申請 38宗同時獲填土許可

本土研究社認為,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獲批,對農地的影響最大。現時有效的 60 個申請當中,有 50 宗都是申請改變農業用途;而 60 宗申請中,有 38 宗同時獲填許可。

梁日恆解釋,申請人作動物寄養所申請時,會以要在土地上興建動物寄養相關的建築物為由申請臨時填土,實際上則以混凝土填平土地,方便作貨倉或泊車等棕地作業。他認為,無論申請是否屬「臨時」,一經填土後,農地本來的耕作功能會隨即失去,亦難以回復原狀。他亦表示,規劃署偶爾會執法,並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將土地復原,但申請人根本不能使農地復原耕作用途。

黃肇鴻補充,一般情況下,於農業地帶上設建築物已違反《城市規劃條例》。而申請動物寄養所則被利用作藉口,掩飾農地上的違規行為,亦合理化在農地上填土和建築。

集誌社檔案: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增加

過去 10 年,「臨時動物寄養所」的申請幅由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單位數,到2018 至 2020,在 20 宗內,再在 2021 年增至每年 30 宗。今年截至 4 月底,已有 4 宗申請。數據顯示,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近年大幅增加。

過去10年臨時動物寄養所規劃申請

2021 年,上屆政府已提出精簡城規程序,去年立法會已通過修訂六條法例,精簡城市規劃、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鐵路工程等法定程序。本土研究社質疑,在精簡城規程序下,城規會把關力度被瓦解。本土研究社引用城規會文件,指出精簡程序後,個案僅以清單形式列出並捆綁討論及批核,與以往供委員逐一討論的做法已不同。

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 2022 年 7 月底起,審批時採納精簡程序。本研檢視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今年 5 月 31 日的城規會記錄,發現 34 宗有關「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當中,有 32 按規劃署建議,獲精簡處理,最終全數獲批。研究員又發現,有個案曾涉違規發展,申請亦獲通過。

捆綁表決 減少逐項討論

本土研究社比較精簡前後,城規會處理臨時動物寄養所規劃申請的方法,發現精簡後,規劃署沒有再就個別申請的背景、理據、部門意見、 公眾申述結果等向委員口頭交代,甚至僅以列表形式交代哪些申請以精簡形式處理,然後捆綁表決,委員亦因而減少討論逐單申請。

規劃署回覆稱,簡化安排下,規劃署仍會為每個申請準備文件供小組委員會作個別考慮,而小組委員會的問答及商議部分亦維持不變,委員繼續可就個別申請提問及表達意見,以及就每個申請作出決定,不存在「捆綁式」通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