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4, 2024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4/04/04/04042-4/
昨晚開車到父母家的路上,途經元朗新田近米埔村,遠看對面線有一卷黃色像牛皮膠紙的東西,大概自己是貓奴的緣故,直覺那是動物身軀,腦裡充滿疑問,為何在雙線行車的窄路,兩旁都是貨櫃場,卻有一隻貓在路上睡覺?那不會是⋯⋯我心知不妙,馬上開盞高燈探索。一個下半身嚴重變形的黃貓軀體,隨著我漸漸駛近而變得清晰。
撰文:Francis
這是我第一次遇見「路殺」(Roadkill)浪貓,該如何處理?腦海中浮現一張插畫,內容是一隻有天使光環的浪浪心聲:「我已經死了一次,不想再死第二次、第三次⋯⋯」我可以鼓起勇氣回去把他拾起然後送去善終公司嗎?可是車上沒有紙箱也沒有手套,只有一個環保袋。我更大的考慮是,那小小身軀與部份內臟已分離,腸穿肚爛,我沒有經驗,若不慎錯力,連較為完整的上半身遺體也破壞,甚至加劇內臟破裂,豈不是好心做壞事?自問沒能力處理好,於是向《香港動物報》(下簡稱動物報)求助。
幸得《動物報》轉介「毛孩關愛組」文哥跟進,很快便有當值義工聯絡我。我在現場位置拍照,透過訊息標明地點,義工阿龍剛好在元朗區,如及時雨出現使我安心。我在安全情況下打死火燈,爭取時間為他擋住路上的車輛,等待義工阿龍趕來營救。雖說無法讓他復生,但至少可以讓他保留一點尊重離開。看著這黃色虎紋捲起來的小小身軀,跟我收編的其中兩隻浪浪十分相像,更是傷感。大約十分鐘,「貨van大哥」阿龍便到達現場。
「哎呀!真係好爛,應該都一段時間。」阿龍惋嘆。我留下來觀察和學習他的處理方法,首先是確認沒有生命迹象,為他拍照以便在網上公布死訊及尋找主人,再檢查有沒有「剪耳」(若有,代表生前曾有義工跟進),才正式收拾。阿龍果然很有技巧地拾起內臟,在抱起他前先承起部份肢體評估。當阿龍托起他的臉頰,我才發現原來這小生命連頭骨也粉碎了。最後阿龍仔細收起其餘殘骸放進透明膠袋,盡量保留遺體完整。
整個過程大約十分鐘,畫面確實血腥,現場也充滿血的味道。大男人如我,親歷之後都有種「食唔落飯」的感覺。我由衷道謝阿龍,也詢問了後續跟進。「一般我哋會擺低毛孩喺善終公司四日,網上出post睇吓有冇主人,如果冇就會直接進行火化。」義工非常繁忙,阿龍說畢,我們便匆匆道別。
所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我沒能力處理遺體,至少可以捐助義工組織。我透過電話向文哥表達,若這隻貓貓沒人認領,我願意捐助火化費用。此時已晚上9時,文哥才剛下班,還要趕去餵浪浪。文哥說,他們只有幾位義工,而且路殺毛孩「撞到爛哂」的屍體亦不是每位義工能承受。我傳訊息再次感謝阿龍,他卻反過來多謝我。
「唔好客氣,全靠你咁熱心,我哋先可以去到現場,其實佢喺馬路都預咗佢扁,但扁得嚟佢都仲可以保存返哂所有嘢,已經係好。其實貓貓要感激你,如果唔係佢已經變咗一張地氈。我哋都係抱住一個心態,佢都係生命,但係佢唔識求醫,唔識去搵人幫手,所以我哋先希望用我哋小小嘅能力去幫吓佢。」阿龍錄音訊息如是說。
事後我總結了在香港處理往生浪浪的方法,簡單來說是不能隨便自行處理。若自己拾起毛孩遺體,並不可以胡亂掉進垃圾桶。根據食環署資料,署方指適當做法是將動物屍動用膠袋包好,並在袋面註明「動物屍體」,然後到食環署轄下的公眾垃圾收集站,交給站內職員。不過,由食環署所收集的動物屍體,都會被視為「都市固體廢物」,即是垃圾,運到環保署轄下堆填區。
浪浪一生都沒得到溫飽,也沒有關愛,若死後只淪為一件城市垃圾,太可憐了吧。如果想為浪浪保留最後的尊嚴,相信最好的方法是求助義工組織送行,讓他在得到關愛的環境走最後一程;或在可行情況下,拾起安放紙箱或膠袋,聯絡善終公司接收,進行火化。
總結香港往生動物尊嚴處理方法
以下是與義工聯絡的小貼士,希望分享給大家:
1)在安全情況下拍攝現場照片,透過傳送訊息向義工標示所在地
2)記低最近的燈柱編號,方便義工尋找準確位置
3)用GPS定位搜尋路段名/ 附近的油站/ 大型屋苑等,說明位置在公路或下路
4)如留守現場等待義工,可透過訊息發送個人定位
備註:根據香港法例,動物屍體的處置是受《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規管)的第10條規定,禁止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得將任何屍體或屠體放置在或安排其被放置在任何街道或公眾地方、任何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任何水道、溪澗、渠道、溝渠、水塘或香港水域;及任何政府財產,但如獲得公職人員同意,則不在此限。違例者最高會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後記:
我回家後不禁吸了自己的貓貓們好久,心裡也記掛著那隻浪浪。我第一次遇見你,你就已經離開了世界。如果下輩子你還做貓,希望你以黃色虎紋為記,跑來我家花園,讓我收編你吧!保證你每天在我家吃飽睡好。今世短暫緣份就此結束,RIP 新田黃貓!
在此再次感激「毛孩關愛組」義工阿龍、谷主文哥以及《香港動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