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

狗染心絲蟲可傳人 足以致命

《蘋果日報》,2011/5/30

飼養寵物要注意傳染病風險。香港大學與柏立化驗所展開本港首個有關狗隻傳染病的普查,為各 100隻的寵物犬和流浪犬驗血,發現 10%流浪犬和 2%寵物犬證實感染可致動物死亡的心絲蟲。專家指出,心絲蟲可經蚊咬由狗隻傳染人類,導致人類肺、眼或皮下組織發炎,狗主應定期給狗隻服用杜蟲藥及注射預防針。

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聯同柏立醫學化驗所,替住在政府狗房的 100隻流浪犬及 100隻到獸醫診所求診的寵物犬抽血,做快速血液測試和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簡稱 PCR),以找出牠們感染的傳染病。

結果發現,經蜱傳播的牛蜱熱於參與實驗的狗隻身上最常見,有 48%流浪狗和 33%寵物狗感染;同樣可經蜱傳播的細菌「艾利希氏體」,則有 8%流浪狗和 6%寵物狗感染。

有 10%流浪犬和 2%寵物犬感染心絲蟲。柏立醫學化驗所臨床病理學專科獸醫許嘉茵表示,無論感染上述經蜱傳播的微生物,抑或經蚊傳播的心絲蟲,狗隻都可出現嚴重反應,病徵包括疲倦、呼吸困難、咳嗽等,微生物感染可致出血,心絲蟲感染更可堵塞肺動脈致命。

港大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黃世賢指出,今次研究發現狗隻感染經蜱傳播的疾病,都不屬於可傳染人類的品種,但心絲蟲卻有機會經蚊叮傳染人,「隻蚊咬完隻有心絲蟲嘅狗再咬個主人,就會連人都感染埋」。心絲蟲亦可活在貓隻身上,同樣可經蚊傳人。

狗可打預防針服杜蟲藥

心絲蟲進入人體後只會停留在幼蟲狀態,於肺部、眼睛及皮下組織造成炎症反應,影響肺部會導致咳嗽和發燒,影響皮下組織則會導致皮膚有腫塊,嚴重者足以致命,但嚴重個案極少。

要預防上述傳染病,就要避免接觸流浪狗,而寵物狗的主人需定期讓狗隻注射心絲蟲預防針及服用杜蟲藥。許嘉茵教路,遛狗時可佩戴預防被蜱咬的膠帶,回家後要仔細檢查狗隻的皮膚和毛髮,倘發現有蜱,應先用消毒火酒將蜱弄暈,再慢慢將之清除,以防傷及狗隻皮膚。

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

不屑選擇性收留被遺棄寵物 法拉健泓狠批「愛協」冷血

《蘋果日報》,2011/5/28

  有報道指香港泳手謝健熺早前帶同重傷街犬到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求助,卻遭SPCA冷漠對待,她唯有另覓獸醫求診,事件令很多愛護動物的人憤怒,昨日更在微博激烈批評SPCA,連陳法拉和鄧健泓亦曾有同樣遭遇,齊在微博公開不快經歷;SPCA發言人昨日則為事件作出解釋。

  陳法拉去年曾在漁護署救回流浪貓後向SPCA求助,卻得到回覆只收留小貓,不收成年貓的答案,她更質疑會方得知品種是本地貓之後表示已太多貓不能再收,昨在微博諷刺說:「原來要得到『愛護』要年輕,還要是混血。」

  老貓嫩狗受歧視

  此外鄧健泓幾年前帶6隻流浪幼犬到SPCA求助,會方告知幼犬未夠年齡打針待人收養,留下來要立刻安樂死,他於是帶走小狗自行找人收養,其中兩隻得到宣萱收養。他昨日在微博聲言:「想大家清楚甚麼是『愛協』。」而陳法蓉也對事件表示有愛心亦要付諸行動。

  記者昨日聯絡SPCA公關部的顏小姐,她指會方與市民立場不同難免引起不快,會方本著動物福利為前提而決定是否讓動物離去,但市民會認為動物有生存權益,往往因爭持不下令傷患動物更痛苦。對於兩位藝人的個案,顏小姐解釋若動物太年幼甚至未戒奶,會方未能第一時間找到暫養家庭照顧就很大機會讓牠安樂死,而醫護人員盡量講明實際情況,可能因而令鄧健泓感不快。她又澄清會方收留動物無分年齡,但通常成年比年幼的獲領養機會較細,可能因此在言語間引起陳法拉誤會,她並稱會方會繼續聯絡跟進謝健熺的個案。

街頭發現重傷金毛尋回犬 驅車求醫 蛙泳女將救狗遭愛協冷待

《蘋果日報》,2011/5/27

05年東亞運動會改寫 200米蛙泳香港紀錄的本港女泳手謝健熺( Sally),前晚其友人在石澳發現一頭重傷金毛尋回犬被人棄置垃圾站旁。 Sally偕母趕往,赫見金毛尋回犬背部受傷,傷口被蟲蛀大片潰爛,發出惡臭,立即驅車到愛護動物協會求醫,卻換來協會獸醫冷待,指該犬即使動手術亦會死亡,一行人最後帶傷犬到私家獸醫診所治理,希望救回牠一命。

謝健熺表示,前晚她的友人「雲姐」在石澳鶴嘴一石礦場對開垃圾站,發現該頭受傷的金毛尋回犬被棄於垃圾站旁,立即致電 Sally, Sally偕母親趕至,見該狗女背部受傷,傷口被蟲蛀得發臭,潰爛一大片,懷疑有人虐畜,三人立即帶着傷犬驅車到灣仔愛護動物協會求醫,沒想到換來一肚氣。

獸醫稱須人道毀滅

謝太忿忿不平表示,由於狗女傷勢嚴重,「佢哋(愛協)話交畀佢哋就人道毀滅,如果唔係就畀錢睇醫生。醫生話隻狗傷得咁嚴重,又發高燒,就算做手術期間都會死。個醫生好惡,佢話就算唔做手術,家同我講嘢都要開始計錢,我覺得佢哋好差,我一直都有捐錢畀佢哋」。

由於狗女還可自行走動,謝太不忍牠被人道毀滅,決定先到上環一間通宵營業的獸醫診所治療,獸醫為狗女注射止痛針,並介紹她們到旺角診金較便宜的獸醫診所求診,手術進行多時,至昨晚已完成。

兩母女雖與狗女素未謀面,但同樣愛狗如命,不惜花 3,000多元為狗女動手術,希望救回牠一命,更為狗女改名「 Lucky」。 Sally堅決表示,「如果救得番,我一定會收養佢」。

為養狗搬新界村屋

現年 20歲的 Sally, 05年年僅 14歲時參加澳門舉行的東亞運動會,以 2分 37秒 66改寫 200米蛙泳香港紀錄。現已退下火線的 Sally,正在中文大學讀法律系一年級。她與家人現時住在畢拉山,但為方便收養逾 50頭流浪狗,一家人將搬往打鼓嶺村屋。她感慨地說:「希望啲狗主唔好咁忍心丟棄貓狗,佢哋其實好乖、好慘。」

愛協發言人解釋,當時傷犬情況危急,獸醫提議立即進行治療,否則人道毀滅。愛協承認收了診金為傷犬檢查,她不排除事主當時因愛犬傷勢而情緒激動,與獸醫言語間有誤解衝突。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淡水魚死亡率高 海洋公園指短命

《明報》,2011/5/26

企鵝、中華鱘、藍鰭吞拿,統統曾有同類死於香港海洋公園。過去5年,公園每年有400 至逾800 動物死亡,當中以淡水魚類的死亡率最高,在06 年的死亡率逾五成。公園解釋是當年引進一些生命周期較短的魚類所致,並指整體來說大部分動物都屬自然死亡,因病、意外或互相攻擊死亡的只佔一至兩成。

團體促交代品種死因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促海洋公園詳細交代死亡動物的品種及死因,讓公眾評估公園是否有足夠能力飼養及應否引進有關動物。他指部分野生動物未必適應飼養環境,或會增加死亡率,促公園再審視應否引入更多動物。

指部分魚質素欠佳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提問時,首次披露海洋公園過去5 年飼養動物的死亡數字,其中以淡水魚類的死亡率最高,2006 年及07 年分別有192 條及193 條淡水魚死亡,公園解釋個別年份淡水魚類的死亡率較高,是因當年曾主辦特別活動而引進一些生命周期較短的魚類所致。另一類死亡率較高的是海洋魚類,過去5 年死亡率徘徊在11.4%至29.2%,其中以07 年的死亡數字最高,達534 條,死亡率接近三成(見表)。公園指是因部分魚類供應或捐贈提供的魚類質素欠佳,以及引入了一些生命周期相對短的品種。本報記者昨向公園查詢詳情,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非自然死佔兩成

不過,海洋公園回覆立法會時指出,園內動物品種達394 種,總數超過6700 頭,因動物的生命周期較短,死亡個案絕大多數均屬自然,其他死亡的原因包括疾病、意外、動物之間互相攻擊等,只佔10 至20%。過去5 年,公園的飼養員、獸醫或技術人員流失相對平穩,服務年資亦逾3 年,他們的臨牀經驗涵蓋園內現有動物品種,以及在重新發展計劃下新引入的品種,如居於熱帶雨林展館的靈長類動物、為冰極天地引進的企鵝、海象和海豹等。

公園說,漁護署每月巡查至少一次,巡查範圍包括檢視飼養環境的溫度和濕度是否適合有關動物品種、儲存飼料的方法是否正確及配套設施(如運輸車)是否符合動物福利的要求等,而漁護署無發現公園出現動物異常死亡。根據漁護署資料,過去5 年海洋公園共引入24 種新動物(共84 頭),其中只有一種為野生動物。

動物友善政策 / 陳克勤

《星島日報》,2011/5/26 近日一宗流浪貓被人以氣槍射死的案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亦再次帶起了設立「動物警察」的討論。立法會於去年十一月通過了筆者的動議,要求當局「制訂動物友善政策」,當時其中一項建議,就是要求設立「動物警察」,派員專門調查涉及虐待動物的案件。 可惜動議通過至今半年,「動物警察」的建議並無寸進,反而虐待動物的案件卻接二連三發生。對此,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公開表明重視上述案件,態度較歷任處長積極;「氣槍殺貓案」能夠在事發後幾日捉拿了涉案疑犯,效率之高亦是值得表揚。 然而,本港各區一直有虐待動物的案件發生,而且疑犯手段十分兇殘,儲心積累作案,並非一時貪玩。港島半山寶雲道的「狗殺手」出現至今接近二十年,粗略估計已有逾百隻狗、貓及其他野生動物被毒餌毒死。警方曾經在上址安裝閉路電視,情況即有所收斂;怎料當閉路電視被拆掉後,「狗殺手」便再次出動,去年十二月又發生了三宗毒狗案件。 去年聖誕節,有義工在荔枝角發現一隻奄奄一息的流浪貓;經獸醫檢查後,發現牠盆骨碎裂,右後腳和尾巴神經線盡毀。同期,有流浪貓被人斬去前肢、遭水泥活埋、被扭斷脊骨等案件,涉案的兇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令人憤慨。 盡快設立「動物警察」 警方表示,調查上述案件有技術困難,例如動物不懂說話,難以取得口供和作證,這便正正凸顯出設立「動物警察」的重要性。現時涉嫌虐待動物的案件,是交由刑事調查隊負責,但他們工作繁重,對上述案件的敏感度和重視均有不足,調查和取證工作也無從入手。鑑於虐待動物的案件,與一般刑事案件性質不同,故構思中的「動物警察」必須接受專業培訓,熟悉動物習性,懂得特殊的取證技巧和調查方法。我們明白,警隊人手和資源緊張,因此「動物警察」並不需要是一個龐大編制,隊員平日可如常在現有崗位工作,當有虐待動物的案件發生時便要歸隊,專責進行調查,讓操作更具彈性。 執法固然重要,但能否收到阻嚇效果,落案及成功定罪更為重要。在○九年,各政府部門合共收到一百五十七宗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最終只有九人被定罪,大部分只是罰款、執行社會服務令和簽保行為等;相對於《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刑罰,即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判刑明顯過輕。筆者認為,警方和律政司日後須因應每宗案件的實際情況,主動就量刑不足的案件,提出上訴,這樣才可反映社會對虐待動物問題的重視,傳遞強而有力的正確訊息。 強制犯罪者接受心理輔導 另方面,香港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是沿自英國一九一一年制訂的《保護動物法》(Protection of Animals Act),對動物權益的保障已經十分落後,有必要全面檢視和修訂。《條例》的宗旨在於保障動物免受傷害,但往往只有當虐待行為出現時,才可執法;但國際趨勢是法例應具前瞻性和預防性,從動物權益的角度出發,把不當照顧和遺棄動物等也列為罪行。與此同時,當局亦應考慮賦予司法機構權力,強制要求犯罪者接受心理輔導及愛護動物課程,糾正他們的心理狀態。 聖雄甘地曾經說過:「一個社會文明與否,視乎動物權益是否受尊重。」香港要成為一個「動物友善」的地區,無疑還有漫長的路要走,而讓動物在安全的環境下生活,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倘若我們連基本也未能做到,實在難以自譽為國際都會。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何時才有「動物警察」? / 陳克勤

2011/5/20

虐待動物的問題沉寂了一段時間後,近日又再次引起社會關注。事緣一隻流浪貓在太子,遭人用氣槍及鋼珠射至重傷,手法極度兇殘。

鑑於事態嚴重,我除了去信給警方和漁護署外,更致電跟進。警務處處長、「一哥」曾偉雄親自接聽電話,承諾會緝拿兇徒;漁護署署長黄志光亦表示,會配合警方的工作。而我也趁一個公開場合,向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反映虐待動物的問題,並向他展示了幾張受虐貓隻的照片,獲得司長正面回應。

警方在事發幾日後,拘捕了一名疑犯,行動迅速,表現值得讚許。有網民認為,警方只是為了應付輿論壓力;亦有網民留言給我,認為是引起了高層官員「關注」所致。姑勿論原因為何,最重要是成功破案,向公眾傳遞不容許虐待動物的行為,加強阻嚇力。

雖然疑犯已經落網,但其實各區陸續有類似案件發生,加強執法是刻不容緩。故此,有動物團體於上周日在網上發起集會活動,我也有出席。在會場上,我碰到不少熟悉面孔,因大家在過去一段時間,都參與過大大小小的活動,爭取改善動物權益。

當日我有幸獲邀發言,便再次提出設立「動物警察」的構思,獲得在場人士的支持。大家都覺得,現時每當出現虐待動物的案件,不同部門會基於權責的考慮,你推我讓,拖延調查工作,令案件難以偵破;而「動物警察」作為專責隊伍,可以集中火力處理相關案件,效果相信會較現時為佳。

雖然「動物警察」還未成立,但據我所知,漁護署和警方近日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研究打擊虐待動物的問題。我正邀約小組開會見面,一來希望了解小組的運作,同時可讓動物團體給予意見,但暫時還未成事;若有任何消息,定必作出匯報。

希望大家繼續努力,因本港距離達致「動物友善社會」的目標,還有好一段路要走。

寫給一隻流浪貓的信 / 張婉雯

《香港經濟日報》,2011/5/20

  編者按:流浪貓被視為氣槍活靶,8 粒鋼珠深陷體內半死不活,另一頭遭恐怖虐殺,骨頭折斷身插竹籤棄屍街頭,又有被設置的魚絲陷阱所害致右後腿皮毛全被扯脫……虐待動物,或許是因為人與其他生靈缺乏感通和對話,故無法體會其他生命的苦痛。關注動物權益組織「動物地球」幹事、《我跟流浪貓學到的十六堂課》作者張婉雯,想到要寫一封信給她常遇到的那頭流浪貓,講述她怎樣愛上動物,並透過翻閱一本本動物書籍,學習如何去愛。

無艷:

  請恕我擅自替你起名 - 第一眼看見你半邊黑半邊橙紅的臉,我就想起「無艷」二字。

  你是一頭典型的三色貓。我時常看見你躺在路中心,一點不怕人;這種姿態,總是令我擔心。有一天,我又看見你大剌剌地躺在花圃外邊;我走過去,企圖把你嚇回花圃裏去,你卻在我腳畔悠然自得地梳理毛髮。我不禁想:為甚麼我總是假設你需要幫助?為甚麼我總是假設你在街上的日子過得不好呢﹖

請你愛我

  回想起來,我生起當「動物義工」的念頭時,也是一廂情願地覺得「動物義工」就是慈惠工作。我第一本買的動物題材書籍是《請你愛我》,作者是「愛貓救世軍」的義工,書中是一個又一個的流浪貓故事:一隻被遺棄街上的花貓,在義工替牠找到主人的那日被車撞死了;「康康」的肚皮上長了個大膿瘡,得籌錢醫治兼同時應付網上無聊人的謾罵;「妹妹」一家大小因屋苑居民投訴,幸好千辛萬苦終於找到領養者……

  那一年,我打電話到某大動物愛護組織,申請做義工,洗狗籠、掃地、替牠們找主人——我以為這就是「幫助動物」的唯一方式。然而等了好幾個月,這個組織都沒有回覆。

  這期間,我間中給一些小機構捐助物資,亦因此認識了一些獨立義工。2005 年年尾,幾頭小貓在旺角被活生生拗斷手腳。義工們火大了,說:「遊行去!」然後叫我幫忙寫一篇新聞稿。我從來沒想過寫稿也是「動物義工」的工作;我更加沒想過,虐待動物案是如此的多;而搞遊行開記招也是一種「幫助」動物的途徑。

  當然啦,無艷,有句話你已聽過無數遍吧:「不過是一頭貓!」是呀,由那時開始,間中就有人跟我說:「人的問題也未解決,為甚麼花時間在動物身上﹖」這時,我讀了《一隻螞蟻領著我走》和《動物檔案》。作者蔣子丹本來是個寫小說的 - 還要是作品譯成英文法文那種。為甚麼她不把時間花在創作上呢﹖她自己答了:「早先創作過一些被認為具有先鋒意識的作品,著意於探求人性的弱點和劣根性。隨著閱歷的增加,逐漸意識到這個世界並不僅僅只有『人』是值得關心的,人和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共處於廣袤的生物圈中,學會與動物和諧相處,是人類愈來愈需要重視的問題,也是自然保護中最複雜的問題。」

空間權力

  我開始留意:香港本土出版中有沒有談動物(不是寵物)的呢﹖中文報章上的「寵物版」漸多,貓展狗展辦得熱鬧,書局裏放滿了由「主人」寫的貓狗故事。的確,愛護動物,應由自己家裏的貓狗開始;但如果那些不是貓,不是狗,也不是寵物呢﹖書店架上有一本《開心牛》:耕牛因農業式微而成為野牛,甚至因要開闢新土地而被抓;吊臂車把牠們吊至半空,又重重摔在地上。牠們,就是曾經讓我們有米飯下肚的功臣。《開心牛》是一本攝影集,所以我自己寫了一本《我跟流浪貓學到的十六堂課》,嘗試講講那些不屬於任何人的貓們的故事。這本書,我本來起名《你在》。是的,動物本來與我們同在,然而在這個城市裏,牠們的「在」就是「罪」。

  讀完梁文道一篇題為《全香港都是流浪狗的地盤》的評論後,我就循「空間╱動物」的方向思考,然後找到畢恒達的《空間就是權力》。這本書雖不是與動物權益直接相關,然而卻讓我打破「城市化等同把人類和動物二分」的迷思:流浪動物其實就是社區動物,是原居民,就像俞若玫主編的《從石水渠街開始》一書裏的那一幅「動物地圖」,記錄了那些恍似隨處可見卻又買少見少的社區、社區貓和社區狗:牠們和小市民相濡以沫,在推土機來臨前享受眼前風景。

只為存活

  無艷,我真的不知怎樣做才算是對你好:到底是替你找個家呢﹖還是讓你繼續在自己成長的地方生活?我沒法像朱天心那樣瀟灑;在《獵人們》的頭一章中,她記述了自己如何忍耐著不去干涉「花生」的遊獵生活,以致最終沒能見到這頭貓母后最後一臉。我也沒法像劉克襄的《野狗之丘》,以旁觀者的目光和口吻,描述作者在 655 天中所見到的野狗故事:來不及長大的、被捕狗隊抓去的、營養不良的、滿身癩瘡的……我實在告訴你吧,無艷,這本書買來數年,我一直擱在書架上,幾次拿上手,都只匆匆翻兩翻:然後淚流不止,無法終卷——幾年前在日本福岡的某間書店,我翻開某本影集,一張張黑白照是日本官方動物收容所中的茫然的臉,翻到最後全書唯一一行文字映入眼簾:「本書中所有動物已全部被殺。」《給動物的安魂曲》帶來的閱讀經驗,一次已經太多。

  是的。我知道動物等待的,不是救援,而是尊重。牠們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空間。如果動物書寫能反映一個城市的人文面貌,我希望我城也能出一本《蝶道》- 吳明益這樣說:「……此地的人與自然間,應該建立一種『詩化』觀點。那不是擔憂破壞食物鏈最後會影響自身,不是破壞環境後某種科目下會少一種『珍稀動物』,不是恢復甚麼蝴蝶王國的荒謬榮光(那些蝴蝶,哪裏是為了「恢復蝴蝶王國的榮光」而飛行的呢),而是為了某種只有存在活生生,一代又一代延續下去的流星蛺蝶、寬尾鳳蝶、大紫蛺蝶身上才可能見到的野性之光。」無艷,對你來說,活著就是過當下的日子,用不著甚麼理由。你並不以為自己神聖,因此亦談不上自憐自憫。歷史上的「無艷」盡管貌醜,卻最終當上皇后。名份這玩意你不稀罕;無艷,我卻願你能永遠當那個未遇上齊宣王的村姑,美醜不由人評論,與我相忘於江湖。

   你的鄰居

   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