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

涉售瀕危鸚鵡 夫婦保釋

《蘋果日報》,2021/3/14

本報前日報道持牌雀商「香港鸚鵡村」疑向最少20人出售有病雛鸚,幼鳥其後相繼死亡,包括一級瀕危物種非洲灰鸚鵡。警方日前到大埔涉事村屋撿獲60隻鸚鵡,包括20隻一級瀕危物種,並拘捕單位戶主夫婦,兩人通宵扣查至昨日獲准保釋。本報昨到涉事村屋,發現屋外大鐵籠已不見鸚鵡蹤影,女戶主拒絕回應事件。

警日前撿獲60隻

香港鸚鵡村位於大埔林村新屋仔村,被捕東主夫婦同姓陳(44及46歲),兩人昨日已獲保釋。記者昨早到場視察,發現屋外大鐵籠已不見鸚鵡蹤影,鐵籠旁建有多個大魚池,兩名外傭在大閘內清洗空地,其中一名外傭稱屋主夫婦已外出。未幾一名穿着睡袍中年婦人出來質問記者並索取名片,被問及鸚鵡事件,女子即推搪稱「我未瞓醒喎,𠵱家唔想講,醒咗再搵你哋回應啦」,隨即急步返回屋內。

市民在鸚鵡村購買灰鸚鵡BB後相繼死亡的報道前日刊出後,同日下午警方及漁護署採取行動,於屋內撿獲60隻鸚鵡,當中包括20隻一級瀕危物種,如非洲灰鸚鵡、緋紅金剛鸚鵡及大綠金剛鸚鵡;同時搜出13隻二級瀕危物種,包括藍黃金剛鸚鵡、紅肩金剛鸚鵡、太陽錐尾鸚鵡、鷹頭鸚鵡。警方以涉嫌管有瀕危物種拘捕戶主夫婦。根據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在未獲許可證或豁免下,凡在本港進口、出口、再出口及管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內的動物均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