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漁護署野豬管理諮詢小組兩年只開會兩次 成員曾提立法禁餵署長稱難執法

最後更新: | 2021-11-20 18: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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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近日誘捕野豬,引起社會關注。漁護署約兩年前成立了「野豬管理諮詢小組」(現稱「野生動物管理諮詢小組」),有小組成員指署方今年6月曾諮詢小組,若有攻擊性野豬在市區出沒會人道毀滅,但沒有詳細提到用會誘捕,到月初接獲電郵通知就新指引諮詢小組成員一星期,不料諮詢最後一日,漁護署已經決定改用人道毀滅方式處理野豬,小組成員形容「有啲突然」,但最終決定權都在漁護署手上。另一小組成員侯智恒指小組兩年來只開過兩次會,其餘都是以電郵方式溝通,他曾向署長建議應立法禁餵野生動物,署長指執法有困難。人道毀滅野豬受到社會爭議,侯智恒建議政府暫停執法,向市民交代清楚。

保育生物學家宋亦希是該諮詢小組其中一名成員,他接受眾新聞電話訪問表示,一直以來都有討論以人道毀滅方式處理具有攻擊性的野豬。但11月5日,他於電郵收到漁護署通知將更改處理野豬指引,給予一個星期諮詢時間(即到11月12日)讓小組提出意見,宋亦希說:「是次改變主要是除了攻擊性野豬,出現在市區、有滋擾人的野豬就會人道毀滅。」他表示漁護署當時沒有告知何時實行相關措施。 而翻查資料,漁護署是11月12日,即諮詢期最後一日,已經發出新聞稿推出市區野豬即捕即殺新措施,以減少野豬數目及野豬滋擾。

野豬管理諮詢小組成員宋亦希表示,對漁護署修改管理野豬指引感到突然,但自己不完全反對或支持有關決定。嶺南大學網站圖片

他形容對漁護署是次修改指引「似乎都有啲突然,不同委員都有不同意見」。他表示諮詢小組內有不同委員均提出意見,「無人好一面倒贊成或反對」。宋亦希透露,與漁護署一直以電郵溝通,沒有正式舉行會議討論,並表示自己不是完全反對或支持有關決定,「其實我自己嘅諗法都唔係好一面倒」。

他認同漁護署用人道毀滅的方式是短期內最有效降低野豬對人類的威脅,同時又明白市民為何會反對。他認為漁護署應加強執法力度,最根本解決野豬問題就是停止人類餵飼野生動物,並坦言人類餵飼野豬是最直接令野豬攻擊人類的原因,舉例餵飼野豬的熱點會看見野豬比較主動,反而在郊野地區的野豬就比較怕人,「如果人驚動野豬,野豬會傷害人類。」

漁護署今年六月在立法會交代野豬進展時,提及一項顧問研究,分析市民餵飼野豬的原因,預計該研究於明年底前完成。至於為何在研究未完成便作重大政策改變?宋亦希表示「問我唔係好合適,應該要問漁護署」,並指事件可以從不同角度解釋,他認為大眾希望保障動物權益,漁護署則考慮市民人身安全。

野豬問題在兩年前審計報告已經提出過,亦曾就根源問題向漁護署提供意見。包括要處理市民餵飼,認為要擴大禁餵區,尤其針對野豬出沒黑點。差不多時間漁護署就成立「野生動物管理諮詢小組」。另一小組成員陸地生態學家侯智恒表示,該諮詢小組成立大約兩年,印象中舉行過兩次會議,期間漁護署會以電郵方式溝通,詢問小組成員有關野豬處理事項。

他指野豬在市區出沒,最根源性的問題是餵飼野豬,近年本港野豬數量增加,主要集中在餵飼地方,例如金山郊野公園、深灣道、香港仔水塘等等。他舉例深灣道黑點最多會出現30至40隻野豬,原因都是有人餵飼野豬,讓野豬在黑點聚集等候食物,而且附近亦有市民出入,有機會發生意外。針對問題,他分別於去年四月及今個月初向漁護署建議全港立法禁餵,但漁護署認為執法存有困難和衝突,由於執法時需要索取市民身份證發出吿票,市民往往會拒絕,而警察無法立即趕到現場,所以在過程中難以執法。問及會否有其他小組成員提出立法禁餵,他表示「我自己講就記得,其他人講就唔係好記得。」

侯智恆憶述,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於今個月初曾致電他解釋有關新修訂處理野豬指引,告知他將會收到電郵通知有關新指引。他在電話交談中,再次提及全港立法禁餵,梁肇輝當時回應是正在積極考慮。

對漁護署最近新措施,侯智恆認同漁護署做法。他續指漁護署在人道毀滅深灣道野豬前,對該處野豬觀察了一段時間,並且認得這群野豬,所以認為誘捕都是一個正常做法,「每個黑點都會有署方人員定期到場觀察。」

侯智恒指小組成立兩年來,開過兩次會議,其餘時間主要以電郵溝通。港大網頁圖片

侯智恆坦言,現時社會需要一個平衡,不是一面倒愛心爆棚,而是關注餵飼問題。他強調因為餵飼野豬出現問題,必須要有全港性禁餵野生動物的指引,讓社會清晰知道餵飼野生動物是犯法的,之後再進一步處理野豬問題。他說:「捉和殺野豬都好,其實不是一個解決方法,因為繁殖速度很快,一邊餵一邊捉不是方法,解決唔到件事。」他表示需要處理野豬數量較多的地方,避免構成意外。

現時漁護署人道毀滅野豬受到社會爭議,侯智恆建議政府暫停執法先,再向市民交代清楚及解釋有某部分人都深受野豬困擾。他得知政府近期在考慮擴大禁餵範圍,但他稱有向漁護署施壓,要求立法全港禁餵野生動物,避免破壞平衡及引致其他環境衛生之餘,能防止動物與人造成衝突。

關注動物權益的大律師、香港動物法律及保護協會創辦人麥劍祺(Kim J McCoy)投書眾新聞,指出香港法例未以動物為本位出發,賦予他們法定身分來保障他們的權益,目前落後其他地區。「紐西蘭和印度的河流已是法定實體,大象Happy在美國法庭繼續抗爭,阿根廷法庭已裁定黑猩猩Cecilia有權申請人身保護令,香港會不會有這樣的趨勢?」

Kim McCoy:Will wild boars enjoy their legal rights one day?

從動物權利(而非權益)角度,麥劍祺說漁護署無權奪去野豬生命;而從越來越受重視的動物感知角度而言,將野豬人道毀滅同樣不可接受,當局應先考慮用非致命方式處理。奈何香港法例基本上仍然視動物為「物件」,麥劍祺強調,即使法例未改動前,說人類有責任盡能力範圍保障動物的福祉。

麥劍祺又說,根據他的理解,政府在2020年第三季已在山頂一帶更換新的垃圾桶,防禦野豬更強的翻箱倒籠能力,認為應該優先適用這些垃圾桶。他又說,目前管制餵飼野生動物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只適用在指定地區,他建議當局可擴大範圍至野豬出沒的地方,並考慮在現行罰款以外調高刑罰,阻止餵飼野生動物。

此外,研究動物法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韋凱雯(Amanda Whitfort)說,由於野豬不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障,漁護署可根據內部政策處理,但強調政府應有理據支持改變政策。

根據政府6月立法會匯報數據,漁護署2017年至2021年3月,共捕獲800頭野豬,當中190頭及160頭分別接受避孕疫苗及絕育手術,另外610頭野豬搬到偏遠郊野。當時漁護署說,接受避孕疫苗注射野豬91%未有再懷孕,並說避孕疫苗是中長期措施,會繼續監察成效。韋凱雯說,目前數字未反映被遷到郊野重回市區,即使真有如此,都要與野豬統計數目一併考慮,認為政府應提出數據證明避孕及搬遷計劃不奏效。

韋凱雯說:「任何政策都應透明及基於科學,而非因為投訴而作出本能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