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

【捕殺野豬】殺豬四日後 漁護署認野豬傷人數字出錯 每年平均 8 宗誤指 10 宗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6%8D%95%E6%AE%BA%E9%87%8E%E8%B1%AC%E6%AE%BA%E8%B1%AC%E5%9B%9B%E6%97%A5%E5%BE%8C-%E6%BC%81%E8%AD%B7%E7%BD%B2%E8%AA%8D%E5%BC%95%E8%BF%B0%E9%87%8E%E8%B1%AC%E5%82%B7%E4%BA%BA%E6%95%B8%E5%AD%97%E5%87%BA%E9%8C%AF-%E8%BF%91%E4%B8%89%E5%B9%B4%E5%B9%B3%E5%9D%87%E6%AF%8F%E5%B9%B4%E5%85%AB%E5%AE%97%E9%9D%9E%E5%8D%81%E5%AE%97

十日前(12日),漁護署透過新聞稿公布會人道毀滅「市區野豬」新策略時,曾引述數字指,「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作為支持新策略的理據。原來,漁護署引述的數據出錯,將情況誇大了。三日前(19日),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曾指出,翻查立法會文件後,懷疑有關數字不正確,但一直末見署方有回應。

直至昨日( 21日)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昨日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在2018年至2021年10月的三年多近四年間,合共有30 宗野豬傷人個案,平均每年約為8宗,而不是新聞稿所指的十宗。署方發言人昨晚(21日)回應《立場新聞》查詢時𠄘認,有關數字已由漁護署署長於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

11月12日政府新聞稿: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

翻查11月12的政府新聞稿,漁護署當時指出,「過去十年( 2011年 11月至 2021年 10月),共錄得36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超過八成(30宗)於2018 至2021年間發生。過去十年間,首七年平均每年只有一宗傷人個案,但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署方引述有關數據後指出,「在保障市民安全的大前提下,漁護署自今日起將會把在市區出沒的野豬捕捉及人道毀滅」。(詳見報道)

11月17日深灣道捕殺七野豬

五日後,即 11 月 17日,漁護署首次執行捕殺令,在香港仔深灣道以食物利誘,捕殺七頭野豬。(詳見另文)事件引起公眾關注,當日,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一度想越過防線引導野豬上山,他其後被警員帶離防線。他指漁護署的做法非常卑劣,「與狩獵隊的行為不相伯仲!是誘捕誘殺,同設陷阱無分別!」愛護動物協會亦「嚴厲反對是次行動」,認為野生動物管理應先採取非致命方式。(詳見另文)

11月19日自由亞洲電台:近三年總數應為23宗

漁護署提出「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的說法,上周五(19日)受到質疑。自由亞洲電台在當日的報道中,引述立法會文件指出,「2020年其實只有3宗野豬傷人案,2019年就有9宗。今年豬傷人案件為11宗。總數應為23宗,不可能得出近3年平均每年便有10宗野豬傷人個案的結論」。但漁護署一直未有任何公開澄清。

11月21日 漁護署:署長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為八宗

直至昨日,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出席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近數年野豬傷人數字有升有跌,但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約八宗,較之前約一宗為高;而滋擾數字有上升」。

近三年野豬傷人數字一下子由十宗跌至八宗,究竟當中有何出錯?漁護署發言人昨晚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確認,在2018年至2021年10月的三年多近四年間,合共有30 宗野豬傷人個案,「平均每年約為8宗,並非11月12日發表的稿件所提及的近三年每年平均10宗」。發言人又指,有關數字已由漁護署署長於21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

野豬傷人個案宗數

2011 年  0宗

2012年  0宗

2013年 1宗

2014年 0宗

2015年 0宗

2016年 2宗

2017年 3宗

2018年 7宗

2019年 9宗

2020年 3宗

2021年(至10月) 11

總數 36宗

資料來源:漁護署

發言人又指,根據有關數字,近四年間的野豬傷人數字比過往的確有明顯增加,情況實屬嚴重。在保障公眾安全和保持公共衛生的大前提下,有迫切性及實際需要實行新措施,捕捉及人道處理慣常於市區出沒及造成滋擾的野豬,在保護野生動物及市民安全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