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07 要聞 |581 Character(s) |2025-12-12
【本報訊】七旬老婦於3年前涉不當對待3隻狗,令牠們出現皮膚病、身體瘦弱及疑似不能站立等情況。她被控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於早前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被判監14日,緩刑30個月。她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並在自行撰寫的書面陳詞指,自己與涉事狗隻已相依為命十多年,本想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卻承受虐畜指控。案件昨在高院聆訊,上訴人在散庭前大喊「如果我講大話,我天打雷劈,畀車撞死」,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作書面裁決。
上訴人徐玉蘭原被票控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早前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該控罪指她於2022年9月15日,在葵涌城門道上一村,身為動物飼主沒有合理地及時帶同狗隻「千歲」看獸醫接受專業治療,令狗隻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無律師代表 親寫文件
徐昨沒有律師代表,她在庭上指控方證人的供詞全是謊言,稱自己非常緊張動物和性格老實。她在手寫上訴文件中指出,虐狗指控荒謬,她與涉事狗隻「千歲」相依為命十多年,本想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卻承受虐畜指控。
控方則指出,原審裁判官接納證人動物義工陸先生的證詞,陸指當時徐有就「千歲」的皮膚病病情向他求助,但他打算帶涉事狗隻求診時,卻無法找到徐。該皮膚病擴散了兩至3個月但徐一直沒有處理,原審裁判官認為這令涉事狗隻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遂判徐罪成。徐昨指陸先生的證供全是謊話,又指原審裁判官語速過快,她聽不懂裁決,而其代表律師亦沒有向她解釋。案件編號:HCMA 44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