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

與性伴侶情變後入屋破壞 已婚女稱以烏龜拍心口致龜死亡 囚 16 月 辯方:烏龜象徵兩人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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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 50 歲女子今年1月,要求與交往多年的性伴侶成為情侶,但被拒,對方更另結新歡,女子遂先後進入男方新舊居所破壞,將男方共價值 1.8 萬元的衣物剪碎、打爛電視機等,男方飼養的兩隻豹紋陸龜亦被發現死亡,其中一隻的龜殼完全破裂,內臟外露及自溶。涉案女子今 ( 20 日) 承認兩項入屋犯法及一項虐畜罪,遭判囚 16 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要求成為事主女友被拒,及後得知對方另結新歡,於極度悲憤下將象徵兩人感情的烏龜拍向自己心口,導致烏龜死亡。

暫委法官李志豪接納辯方所指,本案有別於一般入屋犯法案,惟不能忽視事主於金錢及精神上所受損害,故就入屋犯法罪以 21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為 14 個月,兩罪源於同一事件,刑期同期執行。

至於虐畜罪,法官指控辯雙方同意涉案烏龜可能遭摔到地上,傷勢與驗屍報告吻合。法官又指,被告將悲憤發洩到動物身上,不能減輕她的痛苦,考慮到案件不涉長期折磨動物等後,最終以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刑期為 4 個月,當中兩個月刑期與另外的入屋犯法罪分期執行,最終被告共判囚 16 個月。

辯方:入屋破壞為毀掉過去記憶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 1998 年結婚。被告於 2012 年認識事主,翌年展開半同居關係,至今年 1 月兩人因將來事宜爭拗,事主另結新歡,被告於極度悲憤下將象徵兩人感情的烏龜打向自己心口,導致烏龜死亡。辯方又指,被告丈夫得知她出軌後仍不離不棄,今亦有到庭支持。而被告於案中並無任何金錢得益,她於單位內進行破壞,是想將兩人過去的記憶毀掉。

被告許珂韋 ( 又名許榮 ),被控兩項入屋犯法及一項虐畜罪,指她於今年 1 月 27 日,進入分別位於太子道西及旺角的兩個單位內,破壞屋內物品,及虐待一隻龜。

案情指,被告與男事主曾是多年性伴侶,期間兩人不時於事主位於太子道西的舊居過夜,惟事主於前年年中起,不再聯絡被告,並於今年年初搬往位於旺角的新居,但仍不時返回舊居拿取個人物品。今年 1 月 9 日,事主返回舊居時發現被告於單位內,期間被告要求成為事主的女友但遭拒絕,被告亦拒絕交還單位鑰匙。翌日事主曾帶被告到新居過夜,但兩人同月結束關係。

烏龜龜殼完全破裂 內臟自溶死亡

今年 1 月 29 日,事主返回新居時,發現單位木門沒有上鎖,屋內有搜刮痕跡,多個財物被破壞,包括兩隻總值 6000 元的手鐲、3000 元電視機等,多件衣物亦被剪成碎塊,總值約 1.5 萬元。

事主其後返回舊居,發現兩隻共值 6 萬元的烏龜死亡、價值 1,000 元的機頂盒被破壞、及3,000元衣物被剪成碎塊。兩隻烏龜的驗屍報告顯示,其中一隻的龜殼完全破裂,內臟外露及自溶。

被告曾勒索政府高官判囚 3 年

庭上透露,被告有一次勒索案底。根據相關報道,被告於該案中,被指於夜總會工作時結識一名政府高官,成為對方情婦,高官其後提出分手,被告勒索對方 50 萬元分手費,經審訊被裁定勒索罪成,判囚 3 年。

案件編號:DCCC 6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