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

拍片虐雪橇犬 情侶被捕

《東方日報》,2021/10/9

拖鞋打大腿 電擊器撞頸
元朗情侶拍片拳打雪橇犬惹公憤,涉虐待動物被捕。網上近日瘋傳多段短片,指一名男子以拖鞋用力拍打狗隻大腿、又以手箍狗隻口部、甚至強行將牠拉起,影片更傳出一陣嬉笑聲,行為令人髮指。有熱心網民看畢影片後氣憤難平,群起聲討並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迅速行動,昨日掩至元朗以涉嫌虐畜拘捕一對情侶,正了解兩人犯案動機。至於案中狗隻健康情況良好,交由愛協人員照顧。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報案,指社交媒體平台上有影片及相片廣泛流傳,當中拍到一名男子以拖鞋用力拍打一隻雪橇犬大腿,致其傳出哀嗚聲。亦有片段顯示男子以手箍該狗隻口部,並用發光硬物撞向牠的頸部,懷疑為電擊器或電擊狗帶,惟狗隻動彈不得,未能反抗。此外,涉案男子亦將牠強行拉出客廳,雪橇犬企圖掙扎無果。而另外一條影片拍到男子用硬物壓在狗隻頸部,影片更傳出一陣嬉笑聲,案件引起警方高度關注。

片中狗隻暫交愛協照顧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支援隊督察陳言彰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涉案人士身份,昨晨9時許於元朗十八鄉路一單位,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一名姓鍾(26歲)男子及一名姓陳(25歲)女子,相信兩人為狗隻主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在上址單位尋回片中雪橇犬,牠9個月大,雄性,其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暫交由愛協人員照顧。愛協發言人表示,已接收個案中的雪橇犬,會交由獸醫檢查及治理,愛協會照顧狗隻直至案件調查完畢。

警方指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使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