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06 要聞 |328 Character(s) |2025-05-03
【本報訊】臨近佛誕,有市民不當地進行放生動物活動,包括放置動物於不合適的環境,可能會影響該等動物的存活。另外,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的影響。
漁農自然護理署提醒市民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當局會派員巡查,加強宣傳及教育。
倡參與植樹動物福利公益
漁護署提醒市民,政府並不鼓勵市民放生動物,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亦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當局會派員適時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