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7,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5/07/05075/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立法會表示,社會對規管妥善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立法未有共識,引來很多動保界人士不滿,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今日亦發表聲明,批評政府說法是歪曲事實,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強調很多醫療個案,不是來自眼見的暴力,而是漫長而無聲的疏忽照顧,例如動物主人對動物患病愛理不理,任由他們身體變差,拒絕讓他們接受適切治療等,「在現行法例下,這些行為往往未符合虐待的定義,令我們連向執法部門舉報都無從入手。」
NPV在聲明中表示,局長提到社會對規管寵物福利有分歧、怕寵主「誤觸法網」,所以決定將法例「分階段」處理,先處理罰則,把核心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擱置。「這種說法是歪曲事實,更是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距離最初公眾諮詢已經過去7年,政府現在的回覆卻依然停留在研究和提交建議給立法會,這確實是讓大眾感到非常沮喪的地方。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意見,這對正在受苦的動物極其不公。」
聲明指,在NPV動物醫院及診所內,最常遇到的動物痛苦不只是來自眼見的暴力或身體上的損傷,而是漫長而無聲的「疏忽照顧」。「有些動物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吃藥、打針,但動物主人卻愛理不理,任由他們身體變差;更有動物遇到緊急傷病,主人卻拒絕讓他們接受適切治療。每一次面對這些個案,醫護人員都感到極大的無力感,因為在現行法例下,這些行為往往「未符合」虐待的定義,令我們連向執法部門舉報都無從入手。最心痛的是,我們好不容易救回一條生命,卻明知當他出院回家後,同樣的疏忽照顧會再次發生,而我們卻無法以法例去介入保護去舉報。」
NPV指局方的分階段修例是治標不治本,如果沒有「謹慎責任」作為法律底線,「大家只能等悲劇發生才能被動去跟進,而往往很多時生命已未能夠趕及被醫治被拯救。」NPV強調,現時法律保障不了那些在灰色地帶受苦的動物,「如果法律不強制要求飼主提供基本的醫療和生活照料,那麼給予執法部門再多的搜查權,也難以對付那些「慢性虐待」的飼主。」
NPV表示,引入「謹慎責任」的背後精神,是讓飼主清晰知道要提供怎樣的照顧才算是對動物好,確立明確標準,如果不履行這些基本責任,就是犯法。保障動物有飯食、有水飲、有病能醫,是文明社會最基本的底線,而不是一種可以被無限期討論的「意見分歧」。
NPV要求政府停止以「社會未有共識」作為藉口,必須落實完整的修例,將「謹慎責任」放回首位。「受苦的生命不能再等,我們已沒有時間再等一個又一個的下一階段。」
香港救兔之家亦發聲明指,「謹慎照顧責任」是指動物飼主及照顧者必須對動物負有積極的照顧義務,滿足其基本的健康、衛生、飲食及活動空間等合理福利需求,而非僅在「不虐待」的消極層面上。
此概念旨在讓飼主主動保障動物福利,將虐待動物的防線前移。動物福利科學的基礎上,「謹慎照顧責任」不應僅被視為「不虐待」,而應積極定義為:主人必須主動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兔子的生理與心理福利得到滿足。這份責任是持續性且不可轉讓的。
香港救兔之家呼籲公眾認清:兔子並非低維護成本的「入門級」寵物。他們的生命同樣脆弱而精緻,需要主人投入更多的專業知識與耐心。
香港救兔之家希望將謹慎照顧責任傳送給每一位寵物主人,確保每一隻寵物都能在符合福利標準的環境中,有尊嚴地生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