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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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頭角道55號利基大廈D座一隻走失家貓,竟被62歲保安員巢永樂以黑色膠袋打結包起丟棄於垃圾桶,貓貓至今下落不明,懷疑已慘死堆填區。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劉淑嫻今日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判處被告巢永樂監禁4個月,並質疑辯方指被告是聽從上司指示的說法,指「軍隊般盲目跟隨?不懂自己想後果?」
被告巢永樂於去年8月6日接獲牛頭角道55號利基大廈D座9樓住戶求助,指發現一隻懷疑走失貓貓,但被告不但沒有幫貓貓尋找貓主,更將貓放入黑色膠袋並棄置於垃圾桶。被告受查時指自己將貓丟棄因為覺得很麻煩和不知如何處理。
根據案情,貓主是呂姓男住戶,自2019年起飼養遇害貓貓,於去年8月7日下班回家後獲告知貓貓不見,因此張貼尋貓啟示。他其後獲知呂其後得知被告曾進入鄰居單位處理有關走失貓貓事宜,惟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手持打結黑色膠袋離開。他其後得知被告離職,因此報警處理。
被告在案件提堂時承認控罪,裁判法院今早宣判。辯方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對案件有悔意,不會重犯,而且只是聽從上司指示,另被告只有中一學歷,法律意識薄弱,未來亦無法再從事保安,希望裁判官輕判。裁判官劉淑嫻則反駁指聽從指示的說法是諉過上司,她又表示相信貓貓現時已埋在堆填區,等同被告奪去了貓貓性命,案情嚴重需要判阻嚇性刑罰,因此以以監禁4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在案件中影響到貓主,加刑2個月,認罪後扣減至4個月。
案件編號:KTCC21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