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網上售貂鼠漁署漠視

《東方日報》,2011/7/13

網購風愈趨熾熱,市民透過網上購物須格外留神!熱心市民發現有人疑在網上出售貂鼠,由於貂鼠屬禁止進口動物,即時向漁農自然護理署反映,事隔多時,有關售賣貂鼠的廣告依舊圖文並茂上載網上討論區,表示有興趣購買者更大不乏人。立法會議員狠批漁護署有法不執,促加強主動執法,使小市民不致誤墮法網。

網絡世界中可售物品多不勝數,違禁動物亦時有出售!何太不時瀏覽網上討論區,早前在其中一個討論區發現有人以「已植入晶片」、「做晒手術」和「有晒出世紙」作招徠,公然出售貂鼠。

何太指本港市面鮮有貂鼠出售,懷疑有人非法售賣貂鼠,即時向漁護署查詢,證實貂鼠屬不可進口動物,但當局卻未有執法,「明知貂鼠唔可以入口,知道有人犯法都唔去捉人,咁即係縱容犯法啫!」

明碼實價售二、三千元

記者瀏覽有關網站時,發現有多個發貼人表示有貂鼠出售,更「明碼實價」表明,每隻售價由二千至三千元不等,並有黑白色、香檳色甚至特別品種如「矇眼貂」可供選擇。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接獲本報查詢後,正積極跟進上述個案,並會因應情況採取行動。發言人強調,當局不時主動或應市民舉報巡查寵物店,亦有監察可能在互聯網上進行的非法售賣動物活動。過去三年,漁護署成功檢控非法售賣動物的個案共有二十二宗,涉及互聯網買賣的個案共有三宗。

發言人說,按《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定,進口本港的爬蟲類動物、雀鳥及哺乳類動物必須附有進口許可證,由於貂鼠有機會傳播狂犬病,一直有進口限制,當局只會批准進口貂鼠作科研用途,未獲批准而進口者即屬違法。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狠批漁護署失職,對打擊非法售賣動物更有欠積極,「(漁護署)自己都識講係違法,但係又唔主動執法,咁即係失職啦!」陳又認為,倘漁護署已多次檢控非法售賣動物人士,但仍有不法之徒以身試法,當局便須重新檢視現有工作守則,研究當中是否存在漏洞,免令無辜小市民誤墮法網。

散播傳染病就大件事

「網上買賣動物根本就冇保障,如果隻動物有傳染性疾病就大件事,漁護署唔可以唔理!」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指哺乳類動物糞便或帶有出血性大腸桿菌,尿液亦有機會含鈎端螺旋體,故非法售賣貂鼠或會成為散播傳染性疾病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