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陳麗敏承諾選舉後加快立法 保護協會促虐待動物刑事化

《新報》,2013/1/7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在上月底再次舉行遊行,促請政府制訂保護動物法,吸引逾千人參與。惟日前與特首崔世安會面上,負責報告《擁有動物及褔利法》立法進度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未有明確透露立法時間表,對協會爭取虐畜致死等嚴重行為刑事化,以及事隔多年在立法前諮詢公眾或協會等,皆未置可否。

協會副主席劉佩珍表示,會面期間陳麗敏表示《擁有動物及褔利法》已有立法計劃,惟今年是立法會選舉,未知相關法案能否送交立法會,但稱會在選舉後加快立法進度。

不排除6月再遊行

目前,距離新一屆立法會開始還有半年時間,劉佩珍指政府曾在2007年就更名前的《擁有動物法》立法進行諮詢,惟至今已事隔多年,澳門的社會情況已有改變,她希望政府在不影響立法進度的前提下,就新文本向關注動物權益組織以至公眾諮詢,使法律更切合社會實況。

根據協會在2008年收到民署《擁有動物法》草案,主要針對監管飼養者;與協會主張的保護動物法不可相提並論,協會促請引入對虐待、疏忽照顧動物致死、重傷、引致殘缺等嚴重行為刑事化。

她表示,協會不時收到或發現有飼養者虐待或疏忽照顧動物的個案,但遺憾在法律上動物屬於飼養者私有財產,協會只能擔當勸阻的角色,政府亦無法立即拯救受虐動物遠離飼養者;認為新法應加入應對這些情況的條文。

若政府在保護動物法立法方面未有新進展,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不排除在6月再次上街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