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1 獨眼香江 |373 Character(s) |2023-11-21
「毒App」疑藉賣狗肉誘騙市民個人資料,情況引起關注,究竟有關專頁有否售賣狗肉?深水埗刑事調查隊督察李健欣昨在記者會上指出,警方正積極關注案件是否涉殘酷虐待動物,至今未發現有狗肉交易。
漁護署昨回覆傳媒稱,個案仍在調查,暫未能提供詳細資料。
根據《貓狗規例》,任何食用、售賣或管有狗肉或貓肉作食物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由2019年至今年10月,該署共接32宗懷疑違例投訴或轉介,當中只有1宗成功檢控。
僅查詢已可能犯法
大律師陳偉志接受傳媒訪問稱,如果市民在清楚知道所售賣的是貓肉或狗肉,就算沒有成功買賣,只是純粹查詢,也可能牽涉已有想食、想買的心態,有機會觸及犯法行為。陳偉志又指出,今次涉案的售賣廣告雖列明是「香肉」,但有狗隻圖案或令人聯想是狗肉,已屬違反《貓狗規例》證據,「不是改字眼就等於無犯法」。